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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明官員的建言去官與起復封贈

2014-10-13 00:05李佳
古代文明 2014年4期
關鍵詞:建言

李佳

提 要:晚明士人群體好諫諍,因建言而導致去官者眾。針對這種情形,在朝群臣一再要求皇帝起復去官之人,或者封贈逝者,此類呼吁往往在朝廷出現政治變局與皇位更迭時,獲得落實。從長時段的視野看,士大夫掌握了輿論話語權,士論砥礪,皆暗含著鼓勵臣下直諫的思想。起復、封贈之議也反映出晚明中、下級官員與高級官員間的政治隔閡愈深,君臣關系隔膜愈甚的情形。但是,試圖挽救晚明朝廷危局的主體終究是那些敢于建言,不惜去官,以及待詔起復的士大夫,他們無疑是晚明那個時代主流政治文化的傳承與實踐者。

關鍵詞:晚明;建言;起復;封贈

明中期以降,以臣下建言,皇帝不聽為核心的君臣沖突多發,許多官員因此被罰俸、謫遷,甚有被廷杖致死者。亦有一些官員因與皇帝發生爭端,遂主動乞休以明志,皇帝不留,終至致仕去官。官員因建言而去官者,往往被輿論定位為直臣,在朝群臣一再要求皇帝起復這部分官員,或者封贈逝者。本文關注晚明官員建言去官與起復封贈之事的發生軌跡,在此基礎上,探討有關官員起復、封贈言論的政治寓意,深化對晚明士大夫政治價值觀與政治文化的認識。1

一、建言去官

明初,太祖、成祖鐵腕治國,在君臣關系領域內,皇帝專制色彩濃厚。至明中期以后,皇權統治依然強固,然輔政班子漸由功臣群體向士人群體轉移,士氣經百余年涵養,又經土木之變等政治危局砥礪,士風趨向張揚,君臣關系格局與明初已有迥然不同之勢。2遇有君臣意見不合,往往大批官員起而諫諍,并因之去官,構成凸顯于晚明的政治景象。

發起于正、嘉之際的大禮議事件,深度影響了此后通嘉靖一朝的政局走勢。大禮議焦灼時,閣臣楊廷和、蔣冕、毛紀主張世宗當繼承孝宗、武宗之統系,反對世宗推崇本生父母的一系列做法,世宗不用其言,三人先后乞休去官。此后,閣臣石珤繼續上疏反對世宗建世廟,以及奉生母拜謁太廟等事,世宗益不悅,石珤致仕離京時,世宗免其馳驛、夫廩等一切閣臣所應獲得的常規恩典。除去閣臣群體外,在朝許多官員因在大禮議過程中反對世宗所為,而受到貶黜。胡吉勛在《“大禮議”與明廷人事變局》一書中考察了參與嘉靖三年(1524年)左順門哭諫群臣的遭遇,指出世宗此后屢興大獄,逐步清洗了與自己意見不合的官員。3

萬歷五年(1577年),張居正父張文明去世,張居正欲奪情留京視事。編修吳中行、檢討趙用賢、刑部員外郎艾穆、主事沈思孝四人先后上疏,反對神宗允準張居正留京,神宗不聽,四人受杖去官。鄒元標時任刑部辦事進士,在四人受廷杖當日,繼續上疏批評張居正奪情之事,神宗為安撫張居正,命將鄒元標廷杖八十,鄒元標因受杖而跛足終生,并被謫居貴州都勻衛。

萬歷朝中期以后,神宗在國本、礦稅等問題上與群臣意見不合,建言之臣屢被貶黜。以國本之爭言之,萬歷二十年(1592年)正月,禮部員外郎董嗣成對神宗貶黜官員之道有過評論,云:“今降調不止,至于削籍,削籍不止,至于廷杖,一人而罰屢加重,一官而盡逐無存”。1萬歷二十年春,給事中李獻可偕六科諸臣請求神宗允準皇長子出閣讀書,神宗得疏大怒,諭令內閣擬旨,欲降調李獻可,其余諸臣罰俸。王家屏封還御批,疏言:

皇上誠念諭教當早,則宜俯納其言,即未合圣心,亦宜寬貸其過,乃怒其煩激,遽加降罰,傳之中外,實駭聽聞。使獻可等止以奏請諭教,遂此重懲,若使奏請冊立,當加何罪?臣等竊恐嚴旨一出,群情驚異,益起疑端,眾口沸騰,轉滋爭論,嘵嘵煩聒,當無寧時,不將益溷宸聽,而增圣怒耶。臣等敢封還批札,冒懇天恩,伏乞垂憫狂愚,特從矜宥,姑準留中。2

神宗得疏,數日不下,王家屏遂言乞休,神宗大為不悅,降旨切責,諭云:“徑駁御批,故激朕怒,甚失禮體,及朕怒起,卿又不忍受,假疾具疏,文言求去。朕想卿真欲以此挾君廢政,沽名逸臥,豈人臣之義哉”!3王家屏得諭后,又連上四疏乞休,神宗不再挽留,王家屏致仕歸里。

國本之事一直延續到萬歷朝末年,仍有余波,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一名男子(張差)持棍闖入太子朱常洛宮中,毆傷太監,史稱梃擊案。此事發生后,審訊張差所得口供皆指向皇三子朱常洵生母萬貴妃,當時,又逢神宗生母李太后逝世,宮廷諸事頭緒萬端。為了結梃擊案,神宗在慈寧宮太后靈位前,召首輔方從哲等官員入見,《明神宗實錄》記載當時情況,云:

從哲等未及置對,御史劉光復跪于后班,突出“皇上慈愛”等數語。上驚異,詰問為誰?中使以御史某對,光復猶大言不止,上斥之至再,光復不聞,復申前說。上怒,遂令拿下,猶戒左右勿毆,第押至朝房候旨。4

群臣皆為劉光復求情,神宗不聽,諭:“御史劉光復在慈寧宮圣母幾筵前高聲狂吠,震驚神位,命錦衣衛拿送刑部,從重擬罪具奏”。5此后,在沒有明確劉光復罪名的情況下,劉光復被長系于獄,直至萬歷四十八年(1620年)正月,方被開釋。

綜上所述,明中期以降,官員因建言而去官是一種較為普遍的現象,這從幾場大規模的君臣沖突可見一斑。較為凸顯者,如前文所言嘉靖朝楊廷和、蔣冕、毛紀,萬歷朝鄒元標、王家屏、劉光復等等。諸臣位重者如幾任首輔,位輕者如觀政進士鄒元標;諸臣所言具體事宜,如大禮議,如奪情,如國本,雖有差異,然明知違逆皇帝意愿而言之,卻又理路一致;諸臣皆因建言而去官,境遇顯著不同,鄒元標受杖謫戍,劉光復被長系于獄,楊廷和、王家屏雖堅辭乞休,然還是受到一定禮遇,得以原官致仕。通過上述事例可以看到,這時的士人群體,無論中、下級官員,還是高級官員,他們敢于以較為激烈的方式建言,楊廷和之后有蔣冕,蔣冕之后有毛紀,毛紀之后又有石珤,鄒元標在吳中行、趙用賢、艾穆、沈思孝受杖當日進言,不惜一死。王家屏去官后20年間,朝野爭言國本不止。晚明士大夫敢于建言,前赴后繼之勢明顯,承續了明中期以來士氣趨向張揚之風。諸臣去官之后經歷如何,輿論如何評說,又有何種政治寓意,構成有待深入研究的課題。

二、輿論與起復封贈

在君臣沖突中,諸臣觸怒皇帝,隨后去官,在他們被謫戍、幽囚與退居鄉野的歲月里,大批在朝官員一再上疏,要求皇帝起復、封贈諸臣。

嘉靖四年(1525年)三月,此時距離左順門群臣哭諫事件發生不足一年,御史王懋言:“廷臣以議禮死杖下者,如編修王思、給事中張原等十有八人,其父母、妻、子顛沛可憫,乞賜優恤,并贈官、錄蔭”。1此后,御史張袞、喻茂堅、吏部尚書廖紀等人皆上疏言當“起復”議禮得罪諸臣。2世宗不聽。通嘉靖一朝,大禮議依世宗心意定論,楊廷和與其他建言諸臣至死未得起復。直到穆宗繼位后,下詔存問諸臣之家,楊廷和得謚“文忠”,蔣冕得謚“文定”,石珤在嘉靖時得謚“文隱”,穆宗改謚為“文介”。3

再來看萬歷朝的情況,萬歷十一年(1583年)春,張居正去世,神宗下詔起復先前彈劾張居正的諸官,鄒元標應詔任吏科給事中。十二月,因慈寧宮災,鄒元標上疏時政六事?!爱斒菚r,帝方壯齡,留意聲色游宴,謂元標刺己,怒甚,降旨譙責”。4鄒元標被貶南京,后因母去世,鄒元標歸家守制。此后30余年間,朝臣屢次薦舉鄒元標,如萬歷三十七年(1609年),郭良翰疏言:“首劾江陵如鄒元標者,獨暫起而旋罷,屢推而不復起”。5然終神宗一朝,鄒元標未獲起復之詔。熹宗繼位后,鄒元標還朝任左都御史,后因其為魏忠賢等人所忌,漸失熹宗信任,天啟二年(1622年)十月,乞休獲準,遂致仕。天啟三年(1623年),南京吏部缺官,廷議推舉鄒元標出任,熹宗得疏不報,半夜時,傳諭內閣,諭云:“如鄒某衰老蹣跚,何宜復用”?首輔葉向高得疏后,隨即反對熹宗不用鄒元標之議,力求罷歸。御史劉思誨亦上疏云:“陛下奈何以蹣跚棄元標,元標自由向者抗忠受杖,壯已蹣跚,豈關衰老?陛下誠以元標蹣跚,宜益重元標,且元輔以不得其請求去,陛下終不用元標,是速之去也”。熹宗不聽。6天啟四年(1624年),鄒元標卒于家中,崇禎初,贈太子太保、吏部尚書,謚忠介。

萬歷二十二年(1594年)四月,此時距離王家屏離任已越兩年,首輔王錫爵言:

原任大學士王家屏其年正在壯強,其才又甚敏練,而其望又大為人情物論所歸。先年止以在閣未久,驟當事任,偶見皇上一時圣怒,匆匆揭解,詞氣之間不暇委曲,致蒙切責,引罪而歸……臣不勝一念薦賢,為國之忠心,謹具密揭奏聞,有如家屏他日負臣所舉,臣甘連坐,伏乞圣裁俯允。7

萬歷二十五年(1597年)七月,山西巡撫魏允貞言:

心膂之臣,以德望勝則王家屏。股肱之臣,以才猷勝則陳有年、沈鯉、李世達、王汝訓。耳目之臣,以忠讜勝則史孟麟、張棟、萬國欽、馬經綸。郎署之臣,以清議勝則顧憲成、趙南星、鄒元標。此數臣者,或德可佐圣,有論道經邦之謨?;虿抛銤鷷r,著率屬倡牧之績?;蚯灞缺?,一介不肯傷廉?;蛑邑灲鹗?,百折不能易志?;蛞詧谭ㄊ芤?,或以直言被放。誠慨然起之廢閑,列于有位,將不為司馬光、宮之奇、汲黯諸人者乎?且諸臣之賢,群臣舉者多矣,陛下一不見信,豈以群臣所舉皆私所好耶?諸臣去任已久,而公論僉推,正所謂國人皆曰賢也,陛下何疑焉?乞將王家屏等亟賜起用,庶顯忠遂良風”。8

然而,神宗終不聽群臣起復之議,萬歷三十

一年(1603年),王家屏卒于家,喪訊至京,神宗命贈少保,謚文端。熹宗繼位后,再贈太保。

最后,說明劉光復的起復情況如下。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起,劉光復被幽囚于獄,“部、寺、臺、省諸臣,俱以頒歷、令節,懇上釋劉光復,自是以后,每遇冬至、元旦、圣節,為劉光復祈請者,章滿公車”。1在萬歷朝,甚至出現了專門輯錄申救御史劉光復的奏疏合集,名為《朝野申救疏》。萬歷四十八年(1620年)正月,劉光復獲釋,當時有“永不敘用”之詔。2然神宗死后不久,就出現起復之議,閣臣范景文言:

劉光復既以言獲罪矣,彼其赤忠欲灑,臣取其心,犯顏不避,臣取其氣,而孝慈之語奉揚休美,亦舉朝所共欲言者,不聞有大罪也?;虻锲潴{聲越次耳,然覆盆五載,已寓磨勵之微,權而釋系一朝,彌見浩蕩之德意。若竟其所為,必能殫竭忠猷,報答圣明,一以教臣下之忠,一以明圣主之孝,一以廣先帝之仁,一舉而三,善備焉。伏祈敕下,起升光祿寺寺丞,在本官感恩而圖報,在諸臣聞風而作忠,亦風勵一大機括也。3

光宗允準范景文之議,以光祿寺丞起用劉光復,然劉光復未及赴官而卒。天啟初,劉光復被追贈為太常寺卿。

綜合以上內容來看,在朝官員一再要求皇帝起復議禮諸臣,議國本諸臣等等,要求皇帝對生者復還其職,以封贈為手段,恢復死者政治名譽。諸臣因建言而去官,起復或者封贈之事,不在正常遷除程序內,只能系于皇帝特恩,這也是群臣一再上疏請求的原因所在。結合楊廷和、鄒元標、王家屏與劉光復等人情況分析,官員得到起復與封贈之機,主要緣于兩種事由。

第一,政治事件變局。遇有如神宗清算張居正此類重大政治變局發生,前此涉事官員可能獲得起復。當時,神宗諭云:“朕一時誤聽奸言,以致降罰失中,本內有名建言得罪者,俱起用”。4鄒元標因此詔在萬歷十一年(1583年)被起復。

第二,新君繼位。起復與封贈之意多見于皇帝的遺詔與即位詔,事實上,先帝之遺詔多為后來君臣代擬,新君例于詔書中開復前朝獲罪官員。查歷朝《實錄》所載諸帝即位詔,其中明確涉及起復建言去官之臣的條文見于孝宗、世宗、穆宗、神宗、光宗與熹宗。鄒元標里居30年后,再得為官,以及劉光復被召用,皆在光宗、熹宗繼位之后,與神宗無關。

此外,皇室吉慶典禮與遇災變,皇帝照例修省,亦可能有起復官員之詔。如在萬歷三十三

年(1605年)、三十四年(1606年),神宗因皇孫生、上皇太后徽號,接連頒布赦免建言罪臣的恩詔,實際上卻并沒有實行。萬歷四十年(1612年),吏部尚書趙煥言:“自萬歷十二年以來,去國者不下百數十人,三十三、四年俱有分別起用,酌量奏起之旨矣,而實惜恡如故也”。5萬歷末年,御史翟鳳翀言:“林泉廢棄之彥再蒙恩詔,總是空談”。6

總體來看,起復與封贈建言去官之臣,主要依賴于政治事件變局與皇位更迭這兩種事由。楊廷和等人在嘉靖朝被剝奪一切榮銜,直到隆慶時方得謚號。鄒元標雖然在萬歷十一年(1583年)被起復,但旋被罷斥,此中很難看出神宗有重用鄒元標的誠意。王家屏里居十余年間,終不得神宗起復之詔。劉光復被釋放之時,已近萬歷朝之末,起復之事要到神宗死后才得以實現。就此而言,世宗、神宗在世時,群臣種種起復之議雖然活躍,終究流于空談,此類言論的意義主要體現為士人群體一種政治訴求的表達,暨認為因言去官之人應該被起復、封贈,這是當時士人群體的主流認識。通觀諸臣去官之后的經歷,起復與封贈之事多半要到新朝方得落實。這是因為,諸臣皆因建言而去官,各種形式的恢復政治名譽,皆在一定程度上含有對當事之君的批評意味,世宗、神宗不愿為之。日久年深后,時易世變,借由皇位更迭之機,士人群體題請起復、封贈,皇帝允準,反而成為新君刷新政治的一種姿態。

三、起復、封贈之議的政治寓意

晚明,皇帝時有荒怠之舉,制度執行趨于松懈,在這種復雜的歷史情境中,眾多官員積極建言,如楊廷和之諫大禮,鄒元標之諫奪情,王家屏與劉光復之諫國本,當然,他們所言諸事并不具有必然的合理性,卻無疑皆為當時舉朝士大夫欲言而難言之事,與士大夫的主流政治訴求契合。諸臣建言的結果是觸怒皇帝,以至于去官,其中絕大多數人至死不得再登廟堂,針對這種情形,在朝官員一再要求予以起復、封贈,他們以這種方式表達對言事之官強烈而持久的認同。就此類輿論的內容及其活躍程度而言,深度影響了晚明政治文化的面貌,具體言之,主要有如下兩方面寓意值得關注。

(一)“忠臣”形象的塑造及其效應

官員因建言而去官后,士大夫群體關于起復該官的訴求,從其存在方式與討論的內容上看,構成一種含義深刻的政治輿論。對諸臣的贊譽、同情,清晰地表達了他們對這種行為取向的肯定態度。毛紀致仕離京時,九卿與翰林諸司官員在崇文門外為毛紀送別,云:“公此行,可謂完名全節矣”。1隆慶初,諸臣要求封贈蔣冕諸臣,稱其“立朝大節,皆無可議”。要求為石珤改謚時,稱其“名德碩輔”。 2于此可以看到,士大夫積極要求恢復建言之臣的政治名譽,即使已經身死得謚,仍然要求改謚,他們對“起復”的意義判定,已然超越了生死的界限。

萬歷時,倪元璐云:“御史安福傅公應禎,劉公臺,進士吉水鄒公元標,彈章相望,俱杖謫去,直聲振海內”。3方弘靜云:“近者許新安、王山陰(王家屏)之去,忠矣”。4馮琦盛譽王家屏,云:“黃扉三疏,照映千古。夫睹事不可而諫,三諫不入而去。使朝廷知有不愛爵祿之臣,天下后世知朝廷有守禮義,明進退之臣。此其為身輕于一羽,而為國重于九鼎”。5諸臣雖因建言而去官,從此失去了直接“言”于君主的官員身份。但是,人雖離于廟堂,意味卻猶存于士林。王家屏說:“人君惟所欲為者,由大臣持祿,小臣畏罪,有輕群下心。吾意大臣不愛爵祿,小臣不畏刑誅,事庶有濟耳”。6這樣不計個人得失的自陳,被傳播于輿論中,實質上構成一種更為激烈的抗爭,使得先前建言中的壯烈凝固為永恒,由此反而增加了他們忠臣形象的感染力,從而轉化為更為持久的政治影響。

王錫爵繼任王家屏為首輔,在國本問題上對神宗有所妥協,一度同意三王并封之策,朱維

京批評王錫爵說:

皇上雖有分封之意,猶不遽行,而以手札咨之錫爵。為錫爵者即不能如李沅之引燭焚詔,獨不能如李泌之委曲叩請,反復披陳至再、至三,必求轉移圣意而后已。如其不然,則王家屏之高蹤尚在,皇上優禮大臣,必無韓瓊、來濟之辱也。奈何智不出此,噤無一語,即欲如旨擬敕,若吏書之承行,惟恐后者。絕裾而行,兼程而至,所為若此,難以厭中外之人心矣”。7

在朱維京的言論中,王家屏成為一種當效仿的榜樣。甚至,王錫爵也認同這種價值觀,他在給王家屏的信中寫道:

我丈早高飛遠引,拔足風塵澒洞之場,而不孝乃一出墮名,再出滋垢,以及于今,則天怒神恫,一身剝喪無余,而萬事已矣。譬之失群哀鳥,徒羨翔鴻,敢尚掛時事于齒牙,理折角之如意哉!8

總起來看,建言,去官,至于起復、封贈現象多見于晚明,需要注意到,起復與封贈之事又對潛在的建言構成一種鼓勵。生者重新任職,死者獲得封贈之典,這意味著官員前此的建言之舉獲得了認可,即若劉光復,除御前言事一節之外,其實并沒有更多引人矚目的政績,卻如閣臣王家屏一般,被定位為忠臣的典型。此外,士大夫持續性的起復訴求,不啻于對皇帝的指責,已然是對建言之臣的巨大肯定,構成一種獨立于皇帝是否起復、封贈之外的精神鼓勵。此中一時一事是非勿論,從長時段的視野看去,士大夫掌握了君臣沖突中的話語權,士論砥礪,皆暗含著鼓勵臣下直諫的思想。起復、封贈,雖被視為皇帝行仁政的一種表現,具有緩和一時君臣關系之效,然其更重要的影響卻在于培育了臣下敢于建言的政治氛圍,其激勵士風趨向張揚的內在理路更為值得注意。

(二)政治隔閡與士大夫政治式微

在晚明,尤其是萬歷中期以降,因建言而去官之人多,不得復官之人又多,類如鄒元標等人的起復之事,是舉朝關注之焦點問題。在許多官員看來,皇帝起復之令不下,位高權重之臣,尤其是閣臣群體往往難逃責難,顧憲成曾經致信申時行,云:

然則在朝者君子乎,非君子乎,憲不得而知也。

已徐而按之,賢如鄒公元標,沈公思孝,艾公穆,傅

公應禎,軍伍矣。賢如劉公臺,囚伍矣。賢如趙公用賢、吳公中行、朱公鴻謨、孟公一脈、王公用汲民伍矣。賢如徐公貞明,李公楨,喬公巖,趙公參魯,雜職矣。賢如趙公世卿,王官矣,然則君子者在朝乎,不在朝乎,憲不得而知也。1

顧憲成將這段話錄入文集,之前尚且存有一段題記,云:“此稿已削,適從敗篋中檢得初稿,追念往事,不忍棄也,聊復存之”。2顧憲成何以“不忍棄也,聊復存之”,對申時行不能促使神宗起復諸官的失望不滿情緒見于字里行間,又可以想見申時行如閱此信,又有怎樣一番無可奈何。

相對于顧憲成,翟鳳翀對方從哲的批評,則更為直接,他說:

陛下召對廷臣,天威開霽,千載一時。輔臣宜舉朝端大政,如皇太子、皇長孫講學,福府莊田鹺引,大僚空虛,考選沉閣,以及中旨頻降,邊警時聞,水旱盜賊之相仍,流移饑殍之載道,一一縷奏于前。乃緘默不言,致光復以失儀獲罪,光復一日未釋,輔臣未可晏然也。3

通過上述顧憲成、翟鳳翀的言論可以看到,士論要求朝廷高官在起復問題上做出更大努力。對閣臣來說,或者出于某種考慮,本無申救之意;或者皇帝不聽,申救而不得;或者對群臣起復之議本有微言。第一種情況可能存在,并已然招至類如顧憲成、翟鳳翀的責難。第二種情況無疑是一種事實。最后一種情況,恰好反映出晚明政治時局的特征性要素,在閣臣陳說的語境中,體現為對官員群起起復之議的批評。如葉向高言:“上本無意深罪光復,特欲借之以遏煩言,而臣下以此為好題目,論救紛然,甚至無干章奏,亦扯入其中。上意愈怒,持之愈堅,又數載方得釋”。4李三才時任戶部,亦云:

皇上即逮光復,今日執之,明日舍之,此亦人主馭下之常。廷臣即欲申救,或燕閑一二語,或從容一二人,自可默霽天威,赦此無罪。何至連篇累牘,舉朝共然,且宗室駙馬亦相溷擾,皇上安得而不怒也。蓋激則怒,怒則憤,憤則疑,一則疑其厚以植黨,而敢于抗上,一則疑其陰有所附,而陽借為名,而光復之罪于是乎不可解矣。5

針對中、下級官員好諫的情形,許國云:“邇來建言成風,可要名,可躐秩,又可掩過,故人競趨之為捷徑,此風既成,莫可救止”。6圍繞建言與起復之議而起的相互指責,反映出晚明中、下級官員與閣臣為主體的高級官員之間存在某種難于彌合的分歧,士大夫群體已然陷入到某種無法言喻,無可解脫的政治角色困境中,在當時的政治環境中,無論官階大小,無論言與不言,皆不免受到輿論的非議?!睹魇贰吩u論此種景象云:“言事者益裁量執政,執政日與枝柱,水火薄射,訖于明亡”。7

除去士人群體的內部紛爭外,君臣關系亦隔膜愈甚,其實,皇帝雖然有起復之詔,卻往往缺乏用人的誠意,這部分官員已難于獲得皇帝的信任,如鄒元標在萬歷時旋起,旋貶。申時行云:“皇上能容直言,前者斥逐憸邪,錄用忠直,起元標于投竄之中,今未數月,復以修省建言罪之,一人之身倏用倏舍,似非所以慎舉措,而慰人心也”。1甚至有一些官員因起復之議,而遭皇帝貶斥。如顧憲成,“錫爵將謝政,廷推代者,憲成舉故大學士王家屏,忤帝意,削籍歸”。2如孟麟,太常寺少卿孟麟“以直臣愚戇當容也,救御史劉光復。上覽疏大怒,下旨切責,降五級調外任”。3

晚明士人群體好言,因言而去官者眾,復又有朝野起復之議活躍。但是,起復之議往往也僅是一番議論而已,既救不得建言去官之人,君臣關系也隨之隔膜愈甚。其間又難免官員群體內部的競逐名利,互成黨派,中、下級官員與高級官員間的政治隔閡愈深。就在君臣猜忌,官員相互指責的聲浪中,明之將亡的跡象愈發清晰。由此看到,晚明士風張揚的另一面,是士大夫逐漸陷入到一種難于言喻的政治困局中,他們一再要求皇帝起復、封贈建言獲罪之臣,但看似強勢的輿論話語權卻經常游離于具體政治運作之外,無力扭轉危局,這些行為取向匯聚一處,為晚明的士大夫政治添一抹壯烈悲涼之色。

四、余論

官員因建言而去官,可以想見,內心是難免苦悶的。鄒元標自陳云:“臣自癸巳歸里,灰心槁形,坐以待盡”。4因此,新君繼位后,忽有起復恩詔,其報效國家之心亦切。鄒元標言:“臣老且盡,豈復有世間念?為國為民,情不容已矣”。5王家屏退居鄉野之后,寄信其友李棠軒,表達對國事的掛懷,信中云:

既出春明,回首清光,遂成永隔。徘徊瞻戀,何能不黯然銷魂乎?抵里以來……家人、生業、耕織、婚嫁之事,掩耳不愿聞。于于徐徐,粗覺閑暢,惟國本未定,時事多艱,揆席久虛……弟私憂隱衷又可知矣。6

但是,遇有起復恩詔,并非所有的士人皆奉詔而起,亦有一部分士人以患病,或者養親為名,累征不起。若其事由為真,則無可議論之處。但實際的情況是,之所以遇起復而不起,多半因其懷有道不同不相為謀的志趣,如羅欽順事例,“時張璁、桂萼以議禮驟貴,秉政樹黨,屏逐正人。欽順恥與同列,故屢詔不起”。7萬歷末,顧憲成因薦舉王家屏而被神宗罷官,此后專心講學?!皯棾杉葟U,名益高,中外推薦無慮百十疏,帝悉不報。至三十六年,始起南京光祿少卿,力辭不就?!?

晚明,時局愈壞,士大夫不得其志,他們中的多數,仍然心系朝廷,即使因皇帝摧折,已然退居于野,遇有起復恩詔,仍然欲盡臣子之心,如鄒元標之應詔,亦如王家屏關于國事的種種焦慮。但是,如此為之,并不是士大夫的唯一選擇,在當時,縱情山水,乃至放浪形骸者皆有之,或者如顧憲成,懷有講學救世的別樣情懷與實踐。此時,起復為官,已然不再成為他們實現政治理想,亦或人生價值的唯一途徑。這樣的行為取向,與本文所討論的官員建言、去官與起復的仕途軌跡有所不同,展現出王朝末年一部分士人疏離于國家制度體系之外的情緒,但畢竟不是士人群體之主流。晚明士大夫政治活躍,卻又漸漸流于式微,不免于與明王朝一同沉淪,試圖挽救危局的主體終究是那些敢于建言、不惜去官,以及待詔起復的士大夫,其間或有名利之欲,或有黨派之爭,但他們無疑是晚明那個時代主流政治文化的傳承與實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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