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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犯罪的特征、成因及預防對策研究

2014-10-21 19:53劉光彬
科學時代·下半月 2014年12期
關鍵詞:犯罪行為犯罪大學生

【摘 要】大學生犯罪具有在數量上呈現逐年增長、在類型上呈現復雜多樣、在主體上呈現范圍擴大的趨勢。大學生犯罪行為具有深厚的主、客觀原因,預防大學生犯罪,要建立“預防為主、懲治為輔”的教育管理機制。

【關鍵詞】大學生犯罪特征;成因對策

繼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建設法治國家”之后,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盵1]“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盵1]高校作為人才培養的重要陣地,大學生作為實現中國夢的中堅力量,在實施依法治國中具有舉足輕重的重要地位。但是,在高校大學生中,違法行為卻時有發生,甚至出現惡性殺人事件。如馬加爵殺人案,馬曉明殺親案、盧剛事件。這一系列案件說明,大學生犯罪行為日趨嚴重。大學生是人們所謂的“天子驕子”,他們觸犯法律的現象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注和重視。因此,預防大學生犯罪行為的發生成為了高校安全保衛工作的新課題。本文對大學生犯罪的特征和成因及預防大學生犯罪的措施進行分析研究。

一、大學生犯罪行為的特征

(一)犯罪行為在數量上呈現逐年增長的趨勢

據調查,大學生犯罪案件數量及犯罪人數,從1999年起開始,逐年有所上升。2004年比2003年增加了54.5%,2005年較比2004年增加97.1%。[2]

(二)犯罪行為在類型上呈現復雜多樣的趨勢

原來,大學生犯罪大多數是傷害型和財產型,有的是在同學之間,發生打架斗毆造成傷害,嚴重的造成殺人。有的是偷盜財物、搶竊錢財造成犯罪?,F在,出現一些新類型案件,犯罪手段上,表現出“高智能”、“高技術”、“高隱蔽”、“高危害”等特征,有的在作案時,預先設定了一些假象,給司法機關破案帶來難度;有的大學生利用他們掌握的科技知識,從事高科技犯罪。如復旦大學的投毒案[2]。海淀區檢察院在大學生犯罪調查中披露,從2005年到2006年,他們受理審查批捕的大學生犯罪案85件,114人,其中,盜竊案占50%以上,罪名有故意傷害、搶竊、尋畔滋事等。

(三)犯罪行為在主體上呈現范圍擴大的趨勢。

過去,大學生犯罪行為主要在少數的大學出現?,F在,在多數的大學都曾出現。在一些名牌大學和部屬重點院校,學生犯罪行為也時有發生。上海在一項“校園犯罪”的調查中顯示,在51名大學生犯罪中,有16名來自重點院校,占總數的31%。同時,具有博士生和碩士生學歷的大學生犯罪的比例也有所上升[2]。

二、大學生犯罪行為的成因

外因是誘發條件,內因是行為根源。大學生犯罪行為的出現,有其深厚的客觀原因和主觀因素。在主客觀因素的綜合作用下,誘發大學生犯罪行為發生。

(一)大學生犯罪行為的客觀原因

1、市場經濟和社會多元的影響是大學生犯罪行為發生的社會誘因。

隨著中國社會轉型,市場經濟飛速發展,改革開放不斷深入,分配形式多樣復雜化,文化多元觀念化,這一系列變化深刻地影響著當代大學生的世界觀、人生觀,成為大學生發生犯罪行為的社會誘因。市場經濟不斷發展,價值規律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人們“等價交換”原則運用到各個領域,致使人們盲目追求物質利益,這一不良風氣影響校園生活,使大學生的思想發生嚴重扭曲。他們把是否取得物質利益作為衡量個人成敗得失的標準,過分的追求物質利益,進而誘發他們采取“偷盜、搶劫、詐騙”等犯罪行為來獲取物質利益。有的女大學生在虛榮心的驅使下,貪圖享樂,喜歡攀比,當個人經濟條件不能滿足這些過分的奢求時,就采取偷盜、詐騙等犯罪行為來達到目的,有的甚至拋棄個人的基本道德,靠出賣肉體靈魂來獲得物質利益。如一位來自河南農村的朱某,進入大學后,在生活上貪圖享受、與人攀比,但是,自己家里每月寄給她的零用錢又較少,為追趕潮流,便趁機偷盜同學的“信用卡”,用于購買手表、衣服等高檔用品,滿足自己的虛榮心,發生犯罪行為,被法院判處拘役6個月的處罰。當前在高校盛行的大學生“陪聊”、“傍款”、“賣淫”等現象,都是由于在社會環境影響下,大學生思想價值觀念發生嚴重錯位形成的。

同時,不良社會文化的影響是大學生發生犯罪行為的重要誘因。隨著西方外來文化的影響,文化事業受到消極因素的嚴重沖擊,一些人道德失范,一些人崇尚金錢,一些人主張享樂、個人主義滋長,社會上封建迷信活動、黃賭毒等丑惡現象泛濫。危害大學生身心健康文化因素屢禁不止,一些電子游藝廳、黑網吧、武俠故事、言情小說、影視大片、“黑社會”人物等對他們起著極壞的影響作用,使大學生的認知產生偏差,產生犯罪行為。

2、學校教育的觀念偏差是大學生犯罪行為發生的思想條件

由于長期以來,在中學階段學校教育的重點是把智育放在第一位,社會和家長也把升學率作為衡量學校好壞的唯一標準。學校注重升學率,而對學生的法制教育停留在照本宣科、流于形式、應付考試上。進入大學,學校在開展大學生法律政策教育時,也是“形式單調、內容僵化、針對性不強”,導致教育的實際效果不理想。在學校招生規模逐年擴大的條件下,校方對學生的管理跟不上,對學生“夜不歸宿、逃課曠課、賭博醉酒”等現象缺乏管理監控,過度信任學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導致個別學生自覺性越來越差,自我控制能力越來越弱,為學生出現犯罪行為創造了條件,致使他們走上犯罪歧途。

3、家庭教育的方法不當是大學生犯罪行為發生的環境條件

當代大學生,大多數都是獨生子女,從小就生活在優越的家庭環境中,在教育培養的方式上,有的家長只重視智力教育,而忽略了對子女人格的培養。家庭教育是影響大學生犯罪的一個極其重要的環境條件。有的家庭對孩子從小寵愛,對他們的各種要求都是盡量滿足;有的家庭采取簡單粗暴的手段教育孩子,使子女形成“自卑易怒、偏執敵對”等不健康的思想品質。孩子進入大學以后,對他們更是言聽計從,處處照顧,家庭的主要精力就是在經濟上支持學生,不管家里經濟條件如何,都要盡量滿足子女的經濟要求,但對孩子的現實表現和心理成長卻關注不夠。大學生養成了“老子天下第一”的思維定式,一旦遇到挫折,心理失衡,就用粗暴的方法解決問題,致使走向犯罪。

(二)大學生犯罪的主觀因素

在大學階段,大學生的生理和心理都還沒有完全成熟。在紛繁復雜的社會環境中,他們沒有成熟的經驗。心理幼稚,容易沖動,自控力差,稍有不慎,就走上犯罪道路:

1、心理素質脆弱,不能應對挫折

心理素質脆弱,不能正確應對挫折是大學生犯罪重要的主觀原因之一。進入大學,他們遠離父母開始獨立生活。原來在家里時,一切困難都有父母解決,到了學校,他們對可能遇到的挫折缺乏心理準備,一旦遇到挫折,心里就感到無助、缺乏承受能力和應對能力,進而誘發過激行為。如發生在大學生呂某身上的猥褻婦女案,呂某在學校談戀愛,因各種原因,他與女朋友失戀。面對這突如其來的感情挫折,呂某心里感到受到打擊,十分難受。某日凌晨,他與被害人相遇,就無法抑制自己心中的感情沖動,為宣泄自己的情緒,強制猥褻了該婦女,導致了犯罪行為的發生。

有些大學生,或因家庭經濟困難,或因就業遇到挫折,產生了對社會不滿的仇視心理,用偏激的心理來看待社會的不公平現象。有的或因自己某些身體缺陷,產生自卑心理,思想上陷入不能自拔的地位,自我調控的能力較差,不能正確處理遇到的問題和挫折,導致最終走向思想極端,行為失常。如浙大學生周一超案,2003年1月,周一超參加一個區的公招務考試。筆試成績排名第三,面試后總成績排名第五。但未被錄用。后來,他帶了一把水果刀,來到該區社保局511辦公室。他經詢問,得知自己因體檢結果是“小三陽”屬不合格而未被錄用。同時也得知,另一位考生的手指殘疾卻被確定為合格。于是,他的心中感到大為不滿,覺得錄取不公平。盛怒之下,用水果刀將干某刺成重傷,還把同辦公室的另一名人士張某刺死。造成了一死一重傷的嚴重后果。周一超被法院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心情煩躁迷亂,情緒容易失控

高校擴招后,大學生人數日漸增多,就業形勢日趨嚴峻,一些大學生對前途命運感到渺茫,從而產生消極頹廢心理,心情迷亂。一些因情緒失控而失足犯罪行為發生。如大學生黃某,有一天,他感到自己心情煩躁,心情迷亂,無所事事,對自己的情緒失去控制,當同宿舍其他同學去上課時,他就偷了同宿舍每個同學的一樣東西。后來,他對辦案人員說,他就是把盜竊別人的作為排解自己心情的手段。中國法學會副會長陳光中教授認為,“這是出于一種犯罪變態心理?!边@是他們強烈的情緒沖動與理智控制較弱的矛盾帶來的?,F在的大學生,基本上都是來自應屆高中畢業生,年齡正處在青春期。這時,他們的情緒易沖動,兩極變化大,既有熱情活潑,強烈而不穩定,又容易急躁,感情用事。往往因為一點小事就與人吵鬧,甚至大打出手,特別是當個人的需求受限和不能得以滿足時,就產生挫折感,進而出現強烈的不滿情緒,就采取簡單粗暴的行為,對他人實施攻擊,造成犯罪行為[3]。

3、心中充滿對幻想,藐視法律存在

在犯罪大學生中,相當部分犯罪者都知道他們的行為是違法的,但是,他們心中充滿幻想,心存僥幸,把電視電影中的犯罪手段搬來,有的還把自己掌握的先進科技知識運用在犯罪上,自視犯罪手段高超,不會被警方查獲。這種藐視法律的心態導致他們鋌而走險,以身試法。有的大學生是由于不懂法造成的,他們對法律的基本原則都知道,但對一些具體的法律條文規定只是一知半解,一時缺乏理智,情緒沖動就發生犯罪行為,如最近在一個高校發生的事件,學生發現老師偷看女生洗澡,一起毆打老師造成重傷,為制止別人違法自己卻也犯法[4]。

4、心中渴望愛情,性愛心理不佳

進入大學后,學生年齡都在20歲左右,其生理迅速走向成熟,青春期開始的逐漸性成熟,使他們增強了性意識,他們更加關注異性,對愛情充滿渴望,對性愛充滿好奇,這本是人生理的自然現象,但是,由于社會上暴力傾向、色情文化的不良影響,誘使他們在神秘感、好奇心的支配下,毫無警覺的產生性犯罪行為。由于他們沒有形成良好、正常的性道德觀念,在性解放的驅使下,有的女生參與招妓,有的女生求人包養,這是大學生性心理不健康的體現,也是走向犯罪的一個開端[5]。

5、虛榮心理強烈,追求安逸享受

虛榮心理就是為了取得榮譽和達到一定目的而在精神和物質方面表現出來的一種不正?,F象的心理狀態。隨著時代發展,人們的生活條件大大改觀?,F在的大學生,都是改革開放后出生的,從小生活在優越的條件下,逐步形成了愛攀比、講吃喝、穿名牌的習慣,導致一些大學生虛榮心理強烈。這部分大學生具有外向型、沖動型的性格特征。他們常常以個人為中心,行為上把自己的智力、能力和生活條件與別人比較,總希望超過別人,從而形成愛慕虛榮、相互攀比的心態。他們和同學比,那個吃的好,穿得好,那個的手機檔次高,那個的男朋友多,一旦感到失落,就產生心理落差,進而鋌而走險,出現犯罪行為[6]。

三、預防大學生犯罪行為的措施

大學生還處在受教育的階段,要防止大學生發生犯罪行為,要建立“預防為主、懲治為輔”的教育管理機制。

(一)強化教育,構建防止大學生犯罪的預防機制

要養成大學生正確的法治觀念和良好的行為習慣,防止犯罪行為發生,不能單靠行政權力,大學生發生犯罪案件是個人、家庭、學校、社會等各方面消極因素的綜合體現。必須強化思想教育,構建防止大學生犯罪的預防機制。

預防是減少大學生犯罪的最有效的途徑。高校要從育人的高度來認識預防大學生犯罪,把預防大學生犯罪作為是珍惜愛護人才的具體行動,作為大學對社會應盡的義務和責任。因此,大學要采取措施防范于未然,形成有利于大學生全面發展的育人環境,達到治本的目的。

1、強化思想教育,構建預防大學生犯罪的思想防線

要充分發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作用,發揮主渠道的作用,采取多種形式弘揚正能量,引導大學生正確認識社會,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加大法治教育的內容,在課內、課外的各方面,在學習生活的各個環節,把法制教育與道德品質和行為規范教育結合起來,要結合在校園內發生的案例講事件、論危害,要利用論壇、報紙、網絡、墻報、廣播等各種媒體的綜合作用,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氛圍,使他們懂得法制與紀律、權利與義務的關系,從而形成遵法、守法、依法辦事的思想意識。人人“以守法為榮,以違法為恥”,使大學生樹立“不想犯法、不愿犯法”的思想觀念,在頭腦中自覺樹立預防犯罪的思想防線。

2、加強心理引導,構建預防大學生犯罪的心理防線

高校的思政教育、保衛、學生管理等部門,要針對大學生心理發展不夠成熟的特點,有計劃、有組織、有意識、有目的的開展心理健康知識教育,向大學生講授心理健康知識,指導他們形成積極健康向上的心理,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緒,要通過大學生心理健康中心,引導大學生樹立正確的戀愛觀和性道德觀念。自覺懂得現在主要是學習階段,將來的人生道路還漫長,要以友情為重,不應過早的確立戀愛關系,以防一旦出現意外,就不可收拾。[7]

3、加強校園管理,構建預防大學生犯罪的防范環境

良好的校園生活環境是預防大學生發生犯罪行為的重要保證。大學校園是學習掌握科學知識的場所,是精神文明建設的陣地,要切實抵制社會不良文化的侵蝕。要特別加強對學生集體宿舍的管理,采取針對預防犯罪行為發生的措施,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和約束機制,要在有關司法部門的指導下,綜合整治校園環境,切實排除校園周圍的網吧等不健康因素對大學生的影響,構建安全防范管理環境,防止違法犯罪現象發生。

(二)依法處罰,構建預防大學生犯罪的治理機制

1、試行“暫緩不起訴”,治理大學生犯罪

按照法律規定,凡是犯罪行為都應當受到相應的處罰,這是減少犯罪的有效的途徑。通過處罰產生威懾作用,大大減少和控制再次犯罪的可能性。同時,對其他的大學生起到警示和預防作用。在如何處理大學生犯罪方面,有的單位,開始試點,試行“暫緩不起訴”規定。南京市浦口檢察院,成立了全國首家在校大學生犯罪預防中心,制定了在校大學生犯罪后處理的實施意見。在處罰時,推出一項新的舉措,對一些學生發生犯罪行為后,認為具有可塑性,對們作出“暫緩不起訴”決定,通過幫教來處置犯罪的在校大學生,從而降低在校大學生犯罪率[8]。

2、實行校警聯合,預防大學生犯罪

高校要積極與公檢法等司法機關密切配合,通過共同努力,對犯罪大學生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與懲罰相結合的原則,堅持“以法律效果為基礎,以政治效果為原則,以社會效果為目的”,使他們重新成為社會的有用之才。

通過預防教育與處罰的結合,從內到外的構建預防大學生犯罪的機制,才能有效的預防大學生犯罪行為的發生。

參考文獻:

[1]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J].《人民日報》.2014- 10- 29.01版.

[2]張黎蕊. 天下論文網[EB/OL]. 2007- 11- 22).

[3]胡年珊.大學生違法犯罪的成因及防范研究[D] .華中師范大學碩士論文. 2005.

[4]謝文英.兩成大學生存在心理障礙[EB/OL]. http://www.icrb. com.

[5]康樹華.張小虎.犯罪學[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4.1.

[6]李桂華.論高校的人文素質教育[J] .中國科3學教育. 2005.5.

[7] 趙中鵬.大學生犯罪出現新類型:脆弱心理埋下犯罪苦果[EB/OL].千龍網. 2003- 11- 17.

[8] 張濟.大學生犯罪暫緩不起訴:法律比學校更寬容[J].中國青年報. 2003- 04- 04.

劉光彬(1974—),男,四川資陽人,內江鐵路機械學校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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