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河南省農合機構股金分紅政策的思考和建議

2014-11-08 02:20游青俠
市場研究 2014年10期
關鍵詞:股金農合農信社

◇游青俠

一、對目前股金分紅政策的解讀

目前,關于股金分紅的政策主要有《河南省銀監局辦公室關于嚴格2013年度全省農合機構股金分紅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關于印發農村信用社2013年度會計決算工作意見的通知》兩個文件。

省聯社文件對股金分紅做了規定,即使符合文件中列舉條件,各行社稅前分紅比例最高不得超過25%,且現金分紅不得超過15%,同時,對什么條件下可以分紅、不可以分紅都做了定量規定。銀監局文件也規定對符合分紅條件的農合機構,應將股金分紅比例控制在凈利潤的25%以內,現金分紅比例不得超過15%,同時,把農合機構分為農信社和農商行,并分四類進行更為詳實的闡釋。兩個文件出臺的目的都是為了農合機構的穩健經營和可持續發展,兩個文件在最低標準上是一致的,即“資本充足率低于8.5%,撥備覆蓋率低于150%及貸款撥備率低于2.5%”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原則上不得進行股金分紅。不同之處之一在于銀監局將農合機構分為農信社和農商行,且標準更細化,要求更高;之二在于銀監局的股金分紅比例控制基數是凈利潤,而省聯社的分紅比例控制基數是股本金。

二、2013年度股金分紅情況介紹

附表 近三年及2013年度4家行社股金分紅情況

結合上表,2013年度,轄內B和E社,均按照省聯社和銀監局文件,根據各項指標計算,符合省聯社和銀監局有關分紅的規定,進行了股金分紅。

對于未分紅的C和D聯社,根據銀監局分紅文件中的標準,經計算,C聯社符合第四類,故此2013年度股金未進行分紅。D聯社資本充足率(新口徑)8.62%,貸款撥備率6.25%,撥備覆蓋率206.5%,但考慮隱性不良貸款入賬還原,撥備覆蓋率119.67%,低于150%的最低要求,不得進行股金分紅;另外,銀監局要求“對于符合分紅條件的農合機構,應將股金分紅比例控制在凈利潤的25%以內”,D聯社2013年度凈利潤為6400萬元,最高也只能按凈利潤的25%分配紅利1600萬元,分紅率僅為6.6%,與社員代表大會通過的按20%分紅率還相差甚遠。因此未分紅。

三、2013年度股金分紅政策帶來的影響

銀監局和省聯社關于股金分紅的相關要求,是從整體農信社、農商行持續經營和長遠發展方面考慮的,對個別縣級行社和剛組建的農商行,尤其是困難縣級行社來說,會帶來不利影響。

1.挫傷股東信心,影響股金穩定。對以前年度一直有分紅而在2013年度沒有分紅的縣級行社來說,勢必對股東的心理預期帶來負面影響,給股東帶來農信社經營是否出現問題這一疑慮,導致對農信社經營的不信任,這樣會增加增資擴股的難度和股金的不穩定性。C和D聯社,一直沒有進行股金分紅工作,好多股東都紛紛打電話或親自到聯社進行質問,雖說做了大量的解釋工作,但仍有部分股東不理解,已經提出要求退股、轉讓等要求,易引發上訪等群體性事件,引起農信社的不穩定,進而形成影響社會穩定的潛在危險因素。

2.影響農信社社會形象,易誘發聲譽風險。近年來,幾家聯社在省聯社、銀監局的指導與支持下,通過不懈的努力,已逐步消除以前年度帶來的社會信譽風險,經營上實現了扭虧為盈,并用近年來的經營利潤消化了大額的歷年虧損掛賬,夯實了發展基礎,規范了原來的存款化股金,順利完成了股權改造,優化了股權結構,完善了法人治理結構,在社會上聲譽日益提升。但是因聯社股東戶數多,在社會上的影響面較大,如不分紅,勢必會影響到聯社的公信度,對已恢復的社會信譽造成影響,形成不安定因素,給聯社帶來隱患。

3.影響達標升級指標,阻礙改革發展。全省農信社正處在達標升級關鍵時期,為有效消化歷史沉淀的不良貸款,有些社以一定的溢價比例向社會公開募股,其中:1元計入實收資本,其他用來購買不良貸款,以此消化不良貸款。但是,銀監局關于股金分紅的文件下發后,退股股東認購的不良貸款又重新返還回不良貸款科目,增加了不良貸款額度,嚴重影響著資本充足率、撥備覆蓋率、撥備充足率等核心指標。

4.影響到聯社的經營與發展。企業法人股股東長期以來一直與我們保持正常的業務往來關系,雙方一直相互支持、共同發展,如果股金分紅與股東的心理預期相差較大,勢必會影響到股東的信心。另外,隨著內源性資本補充能力逐步增加(也就是轉增股本),如果還是按照不超過凈利潤的25%比例,利率市場化后,未來農村金融凈利潤勢必降低,到時將勢必影響股東的可持續分紅,打擊股東的積極性,不利于農信社未來的經營與發展。

四、對股金分紅的一些建議

1.對縣級行社股金分紅進行差異化管理,增加困難行社股東信心。根據新資本管理辦法規定,貸款損失準備計入附屬資本余額不得高于風險加權資產的1.25%,所以撥備覆蓋率并不是越高越好,應該根據聯社實際情況,達到監管指標150%即可達到相關分紅條件。另外,對于經營好、股本金相對較少的農信社來說,按照凈利潤的25%和股金的25%差距較大。因此,建議對股金分紅的各項標準進行科學設置,根據聯社盈余狀況、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確定一定的分紅比例,可以考慮股金分紅金額按照股權數進行計提,取消不超過凈利潤25%的比例限制,確保農信社在可持續發展的同時,充分考慮股東的股金回報需求。

2.評級指標更多地表現了某家聯社歷史經營情況。對于歷史包袱重、近年監管評級進步較快的聯社,考核靜態的監管評級指標不能反映其持續經營向好的動態表現。由于該指標的限制,易造成當年經營較好、利潤較高但不能分紅或分紅比例遠低于同一區域的其他聯社的情況,不能真實反映當年的股東應得的投資回報,易造成不安定因素。建議不只考核目前的監管評級指標,綜合考慮某一個時段的進步度。

3.目前河南省農信社正處在改制農商行的攻堅階段,巴塞爾協議也處于過渡階段。省聯社和銀監局文件對股金分紅標準進行分類劃分時,完全按照巴三新口徑進行考核,沒有考慮到未進行改制的農信社賬面指標明顯落后于已改制為農商行的原農信社,而實際經營情況根本就不相上下,故此,既然是年度分紅文件,建議在省聯社和銀監局每年制訂相關股金分紅政策時,可統籌考慮,允許在巴二、巴三兩種口徑中滿足一種標準即可視同達標。

4.農信社改革工作任重而道遠,需要國家、省、市及當地政府加大對農信社扶持力度??山梃b票據兌付期間政策,由省政府或省財政廳出文,使入股社員每年的紅利由省、市、縣三級財政共同支付。目前,農信社改革關乎農信穩定大局,因此,省聯社要積極與政府部門溝通,爭取他們的鼎力相助,以求農信穩定、社會穩定。

5.借鑒其他省份經驗,對農信社股金分紅實行政策傾斜。協調省政府下文,與稅務部門溝通,對農信社股金紅利所得稅進行減免或降低,可按照上市公司的規定執行或者自定義執行。對此,我們有政策依據,既有財稅字〔1994〕20號規定(即:對個人從基層供銷社、農村信用社取得的利息或股息、紅利收入是否征收個人所得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報請政府確定,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備案。),又有投資上市取得紅利個稅繳納的處理規定供參考。另外,根據《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提到“完善金融市場體系。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在加強監管前提下,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也鼓勵民間資本入股金融機構,所以,建議財政部門出臺關于個人投資農村金融機構取得紅利的個稅優惠政策,降低個稅成本,鼓勵民間資本入股農村金融,這樣更利于農村金融的發展。

6.建議省聯社、銀監局以及省聯社派出機構能積極搭建平臺。在全省農信系統內,符合入股條件的縣級行社可以通暢地向經營能力好的農商行投資入股,實現紅利資源在全省系統內配置。

7.建議省聯社和銀監局文件中,對股金分紅要明確規定對未分配利潤的分配。不要將資本公積轉增資本、盈余公積轉增資本作為分紅考核。

猜你喜歡
股金農合農信社
浙農與嘉興多市縣農合聯簽署服務協議
聚力農合 揚帆起航浙江農合有限責任公司舉行開業典禮
黨支部領辦合作社成員股金的賬務處理
扶貧“股金”撬動產業發展
農信社金融風險控制管理研究
第三屆“農合之星”產品展示
農民合作社股金核算
第二屆“農合之星”產品展示
合作社“股金”的核算
大竹農信社:以花為媒宣傳金融知識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