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記者 王秋蓉
國外使館在華推進CSR實踐對中國“走出去”的啟示
Learn from foreign embassy in promoting CSR in China
文|本刊記者 王秋蓉
企業在海外運營總會遇見很多難題,在尋求幫助時,很多企業常常忽略了最了解當地情況且值得信賴的本國駐外使館。駐外使館不只是維護兩國關系,幫助本國企業在所在國負責任地發展也是其重要職責。特別是在我國“一帶一路”倡議推進過程中,我國駐外使館在引導和幫助中資企業在當地的發展方面有很大的發揮空間,比如重視與所在國加強企業社會責任(CSR)合作,引導中國企業在所在國重視并做好CSR工作,這對于幫助我國企業走出去、待下去大有裨益。
為了本國企業在中國開拓市場,許多歐洲國家通過駐華使館,以不同的形式敦促企業在華履行企業社會責任,使本國企業受到了中國市場的歡迎與認可。與此同時,近年來,這些國家與中國的經貿關系進展順利。從這個角度來看,這些國家通過使館推進在華企業履行企業社會責任、促進兩國投資貿易的做法值得我國借鑒。
瑞典駐華大使館設立了專門的企業社會責任中心,引導和鼓勵本國企業在華更好地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并與商務部加強在企業社會責任方面的交流和合作,為兩國的商業和貿易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1.設立企業社會責任中心。瑞典駐華大使館于2010年設立了企業社會責任中心(CSR centre)。該中心的使命是幫助瑞典企業識別和應對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挑戰。CSR中心聯手其合作伙伴網絡,通過開展調研和與各個利益相關方的對話,了解企業社會責任的發展趨勢和實用工具。
2.建立中瑞企業社會責任合作網。2008年,中瑞雙方共同建立并開通了中瑞企業社會責任合作網(www.csr.gov.cn),重點介紹企業社會責任的理念、內涵和發展趨勢,宣傳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標準,開展中瑞企業社會責任經驗交流與對話,展示中瑞企業社會責任合作成果。
3.開展企業社會責任培訓。從2008年4月至2015年6月,商務部與瑞典駐華使館在全國各地已經舉辦了15期中瑞企業社會責任培訓活動。這些培訓圍繞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議題,邀請全國各省市商務部門和行業協會、進出口商會及企業等多方面相關代表開展培訓,分享社會責任理念與實踐。
丹麥駐華大使館:通過援助推進企業在華履行CSR
丹麥駐華大使館積極推進丹麥企業及其合作伙伴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包括制定戰略發展目標和管理準則、企業社會責任評估、利益相關方分析等一系列工作。
1.成立企業社會責任部。2008年,丹麥政府發布企業社會的行動計劃,包括:國家大
型企業發布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為丹麥企業在新興市場建立直接的企業社會責任援助。這次行動計劃以及其他活動推動了丹麥王國駐華大使館北京辦事處企業社會責任部的成立。
2.建立“丹麥足跡網絡”。2013年9月7日,丹麥駐華使館發布“丹麥足跡網絡”,42家丹麥企業成為初始成員公司?!暗溩阚E網絡”為成員公司提供企業社會責任領域的最新進展和信息,舉辦研討會、介紹經驗等,幫助企業在社會責任領域與時俱進。
3.增加資金援助企業社會責任工作。據丹麥駐華大使館網站消息,2015年,丹麥將增加投入6000萬丹麥克朗,使發展中國家企業社會責任援助資金總額增至1.42億克朗。
荷蘭駐華大使館的工作重點之一就是要將荷蘭在社會責任方面的經驗帶到中國,讓荷蘭的企業更好地與中國共同發展。
1.中荷企業社會責任項目。這是荷蘭政府援助中國政府的雙邊合作項目,整個中荷項目管理機構是商務部國際司和荷蘭駐華使館。2008年啟動第一期項目,主要傳播發達國家企業社會責任的思想、理念和方法;2012年啟動第二期項目,主要介紹發達國家和中國在企業社會責任方面的差異,尋找下一步中國開展企業社會責任的實現途徑。
2.建立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監測與評價系統。該系統于2012年啟用,通過建立滿足中荷供應鏈要求并符合中國國情的社會責任指標體系和監測指數模型,主要是給中小企業提供便利,比如讓荷蘭企業能夠查詢他們的中國供應商在企業社會責任方面的表現。
3.發布《企業社會責任指引》。2014年12月,荷蘭王國駐華使館及荷比盧工商協會(Bencham)共同合作,發布了面向荷蘭在華企業及其中方合作伙伴的2014新版《企業社會責任指引》。該指引反映了中國及荷蘭企業社會責任的基本狀況和變化。
隨著我國對企業社會責任的高度重視,中國駐蒙古國大使館等駐外使館已經開始嘗試在海外推進中國企業在當地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更好地融入當地環境,盡快發展壯大。比如,2013年10月17日,由中國駐蒙古國大使館和蒙古國中華總商會在駐蒙古使館共同召開“蒙古國投資環境與在蒙中資企業社會責任”。中國駐蒙古大使王小龍在會上鼓勵中資企業在蒙古謀求自身發展的同時,重視企業社會責任,為蒙古國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積極貢獻,贏得蒙古社會的認同和尊重。
隨著我國“一帶一路”倡議的推進,我國駐外使館可以結合實際情況,借鑒這些國家的經驗,鼓勵和幫助我國企業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樹立責任形象,贏得海外市場與當地民心,這也有利于推進兩國外交關系。通過總結以上幾個國家駐華使館的做法,我國可以借鑒以下幾個思路。
第一,有具體的負責人或者負責機構管理。設立相應的負責人或者機構,具體負責企業社會責任事務,為所在地區利益相關方與本國企業搭建起溝通和對話的平臺。
第二,有具體的落地企業社會責任項目。逐步通過開展論壇、培訓、發報告等活動項目,引導和激勵本國企業把CSR落到實處。
第三,通過雙方合作的形式開展。與當地政府相關機構共同合作,一方面,讓當地政府了解我國對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視及實踐,有利于為我國企業做好正面宣傳和溝通。另外一方面,利用當地政府、協會、非政府組織等資源,共同推進兩國的企業社會責任工作,達到互相促進的目的。
編輯|王秋蓉 qiurong.wang@wtoguid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