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從事動物飼養、屠宰和經營,從事動物產品加工、經營、使用的單位和個人是防止病死動物及其產品進入食物鏈的第一責任人。
二、動物飼養場(小區、戶)應當嚴格執行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規定;嚴禁出售、拋棄、送予、看管不善或不及時處理病死動物及其產品。違者將被列入黑名單并向社會公布,三個月內不予受理檢疫申報,三年內不納入政府扶持范圍。
三、屠宰廠(點)要對入場屠宰的動物查驗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嚴禁收購、屠宰、加工病死動物及其產品;違者吊銷屠宰許可證照,取消定點屠宰資格。
四、動物及其產品經營場所的開辦單位和個人,要履行經營業戶持檢疫合格證明入場經營動物及其產品的管理責任,不得允許無檢疫合格證明或證物不符的動物和動物產品入場。
五、肉食品加工廠(點)、餐飲服務經營者、集體伙食單位不得購買、加工和使用沒有檢疫合格證明的動物及其產品。
六、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收購、出售、運輸、貯藏、加工、拋棄、屠宰、販賣病死動物及其產品,以及為病死動物及其產品提供貯藏場所、運輸工具、設施設備。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從省外輸入動物及其產品,必須按規定檢疫申報、備案,并經指定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進入我省。
八、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在受理舉報、查辦案件、動物疫情排查、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指派,可以對菜市場、農貿市場、集貿市場、超市、肉品專營店、肉食品加工廠(點)、餐飲服務經營場所、集體伙食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對動物產品查證驗物。
九、違反以上規定,依法按上限給予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打擊非法加工、販賣病死動物及其產品的聯動機制。鼓勵社會各界舉報非法加工販賣病死動物及其產品的違法犯罪行為,對有價值的舉報線索予以獎勵。
遼寧省畜牧獸醫局舉報電話:024-23447295
遼寧省動物衛生監督所舉報電話:024-24236879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遼寧省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3日
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嚴厲打擊非法加工販賣病死動物及其產品的通告
為嚴厲打擊非法加工、販賣病死動物及其產品違法犯罪行為,保障畜產品質量安全和人體健康,維護社會穩定,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