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戡
貴州威寧:畜牧系統扶貧養羊項目工程預防調查報告
王戡
威寧自治縣地處貴州西部邊遠山區,經濟發展相對滯后,畜牧業是農村主要經濟來源。2007年以來,威寧一直持續實施扶貧養羊項目,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同時也出現多起職務犯罪案件。為深入了解威寧扶貧養羊項目工程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排查職務犯罪風險點,提出有針對性的預防對策,為縣委、政府建言獻策,威寧縣院預防局深入畜牧局、岔河鄉政府等部門,通過采取座談、走訪、實地查看等形式對扶貧養羊項目工程的實施情況開展了預防調查,發現扶貧養羊項目實施過程中職務犯罪易發環節如下。
扶貧資金發放環節。容易產生相關職能干部利用職務之便,貪污、挪用專項資金,給國家和人民造成損失。調查中發現,由于2011年實施的扶貧養羊項目基本上以失敗告終,剩余一部分項目未完成,縣畜牧局采取將原有資金劃撥至鄉鎮,由鄉鎮發放給農戶。如果缺乏有效監督,也容易誘發職務犯罪。
招投標環節。畜牧系統在采購扶貧羊種時,要經過政府采購環節,由于缺乏相應監督,容易產生官商勾結,特別是一部分領導干部抵御不住金錢誘惑,收受供貨商賄賂,為其謀取不正當利益。
驗收環節。供應商往往利用金錢誘惑,拉攏、買通驗收人員,放寬驗收標準,把不合格的羊種發放到農戶手中,以節約成本。通過調查發現,有的供應商給羊種喂鹽水,使羊多吃草料,增加體重,濫竽充數;有的供應商甚至和村干部、農戶商量,把羊種算成錢,直接發給村干部和農戶,從而省去發羊的過程,從中謀取暴利。
申報環節。一些基層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采取虛報貧困戶數目,私自侵吞、截留扶貧款項或是物資等,侵害老百姓合法利益。
(作者單位:貴州省威寧縣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