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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農業現代化之路

2015-04-17 20:39繆炳良馬鵬飛
江蘇農業科學 2015年1期
關鍵詞:農業現代化中國

繆炳良 馬鵬飛

摘要:在當代全球經濟日趨一體化的大格局下,農業現代化可用一個高度概括的綜合指標來描述:本國主要大宗農產品的生產成本要降低到中等發達國家的平均水平。中國要實現這個指標,須經土地集約化、生產企業化改造。土地集約化和生產企業化改造。需要的大量資金,單靠農業自身的微薄積累以及政府有限的農業補貼難以成功,必須依靠本國已經富余的工商資本的引進。農耕地及農宅地的資本化改革是吸引工商資本進入農業的動因。農耕地資本化就是變土地租賃制為土地產權制,為現時農民頒發土地產權證;農宅地資本化就是改革現有的戶籍制度,將農宅房(地產)遷移納入城市房地產開放軌道,從而不僅減輕農宅房遷出地補償資金的負擔,而且可為遷入地(城市)增加房地產開發用地指標,并緩解業已存在的城市空置房的壓力。土地集約化為種植業企業化經營創造了條件?,F代化農業企業的指標可概括為五化:產品技術現代化、生產規?;?、生產設施現代化、生產過程標準化、產品質量標簽化,本文就為實現上述“五化”所需的政策調整作了建設性的討論。

關鍵詞:中國;土地集約化;生產企業化;農業現代化;農耕地資本化;農宅地資本化

中圖分類號:F323.211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002-1302(2015)01-0001-05

收稿日期:2014-11-05

作者簡介:繆炳良(1960—),男,江蘇張家港人,研究員,主要從事雜交水稻育種及種子營銷工作。Tel:(025)86566044;E-mail:miao.bingliang@163.com。1中國農業現代化建設的指標與路徑

實現農業現代化一直是中國黨和國家領導人的夢想。早在1964年,周恩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首次提出,在20世紀內,把中國建設成為一個具有現代農業、現代工業、現代國防和現代科學技術的社會主義強國。50年過去了,如果說中國在工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現代化建設上已有所建樹的話,那么在農業方面,離現代化的目標還相去甚遠。

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落后的農業不僅拖了我國整體現代化的后腿,而且已經影響到我國國民經濟整體協調運行,因此,該是工業反哺農業的時候了。但是這種反哺不僅僅是多年以來實行的政府農業補貼,而是同樣要以政策為推手,以市場經濟為導向,將工商資本與管理導入農業,從而不僅使農業快速實現現代化,而且通過資本紐帶,將工、農業融入統一的市場經濟體系,從而從體制上消除工農差別、城鄉差別,保證國民經濟協調平穩地向前發展。

現代化的指標是動態的,我國政府和學者在不同時期對農業現代化提出了各種各樣的指標[1-2],這些明顯帶有計劃經濟范疇的指標描述,顯然已不適用于當代農業。在筆者看來,在當代全球經濟日趨一體化的大格局下,農業現代化可用一個高度概括的綜合指標來描述:本國主要大宗農產品的生產成本要降低到中等發達國家的平均水平。圍繞這個綜合指標,剖析阻礙生產成本降低的生產關系要素——著手政策變革、剖析影響生產成本降低的生產力因素——進行引資改造提升,是我國農業現代化建設的目標和任務(圖1)。

2農耕地集約化——實現農業現代化的前提性條件

不管是農業還是工業,生產技術與生產規模就是產品的競爭力。技術既是產品成本價格的減量競爭力,又是產品銷售價格的增量競爭力,規模則是產品成本和銷售價格雙向的減量競爭力??梢钥隙ǖ氖?,我國自20世紀70年代末開始的社會主義特色市場經濟建設30多年來,農業生產技術的進步是巨大的,目前我國主要糧食作物和經濟作物的單產水平已經達到甚至超過中等發達國家的平均水平;但是單產的提高并沒有帶來單位生產成本的相對下降,相反,隨著我國工商業的高速發展,人力價格的快速上漲,農業生產成本成倍提高。高成本帶來高銷售價格,例如我國主要糧食作物水稻的生產成本約是其他亞洲稻區國家的2倍,因而稻米國內市售價格約是進口報價的2~3倍。

目前我國過高的大宗農產品生產成本已經顯露2個嚴重問題:一是農民種田不如務工商,農村隨處可見拋荒田,造成糧食安全隱患。二是高額差價刺激糧食進口及走私,造成國內糧食供應充足的假象,或將進一步削弱國內自給糧的生產力。因此,農耕地分散經營,不僅是實現農業現代化的瓶頸問題,更是涉及國家糧食供應安全的大問題,所以,推行農耕地集約化已勢在必行。

2.1農耕地資本化的意義

在當前農耕地國有且非資本化的情況下,推行農耕地集約化經營不可能有大的突破。只有實行農耕地資本化改革(筆者注意到,就在本文撰寫期間,國家出臺了承包權與經營權分開的流轉承包新政策,新政策雖然已顯現農耕地產權、經營權資本化的雛形,但遠非筆者提出的農耕地資本化的徹底改革),才能真正推動農耕地集約化經營,因為:

2.1.1發揮土地本來就是資本載體的作用古今中外,土地歷來是最重要的資本載體之一。如果將農耕地產資本排斥在市場資本外,那么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是不完整的。我國現有紅線耕地面積1.2億hm2,如果以現有耕地轉包全國平均價格12 000元/(年·hm2)、轉包期限15年(離2030年承包合同到期)作為我國農耕地資本量的起點測算,則全國現有紅線耕地市值約20萬億元。

2.1.2吸引富余的工商資本轉投農業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先后由輕工業、重工業、房地產業等領航我國國民經濟增長,現在,面臨房地產業的產能過剩,富余的工商資本下一步將向何處引導的問題已經擺在中國政府面前。筆者認為,資本的海外輸出和投資農業將是我國富余工商資本下一輪的投資熱點,尤其是農耕地產資本化后土地產權與經營權的競爭,或成為我國經濟持續發展新的生長點。農耕地集約化改革,以及由此帶來的種植業企業化改造,需要大量的資金,如果單依靠農業自身的積累來推進集約化,則集約化遙遙無期,所以說農耕地集約化改革的成敗就在于工商資本有效引進的與否。在經過地產權資本化改革后的農耕地集約化過程中,外來工商資本的投資取向有地產權競標和經營權競爭2種選擇。由于地產權資本具有永久性保值增值和易以傳承的置業投資特點,所以更能吸引工商資本獨立投資;至于經營權的競爭,外來工商資本須與農業既有資本(包括技術資源和管理資源)結合,才會取得更好的投資預期。今后,在農耕地集約化的推進過程中,政府對土地經營權的管控應以企業化的標準,對注資企業的經營資質加以政策考量與制約。因此,在農耕地集約化運作的初期,政策層面傾向外來工商資本快投地產權競標(獨資圈地)、緩投經營權競爭(合資辦企)。

中央土地流轉承包政策的出臺本意是引進工商資本推進農耕地集約化,但是該政策實行已有10多年,進展不大,究其原因就在于:(1) “流轉承包”僅解決了經營權的“招商引資”,而對需要更大資金量的地產權的引資尚未觸及;(2)現行由“流轉承包”獲得經營權,尚未在政策層面上以企業化資質要求加以制約,從而招致外來工商資本投機行為的發生,如將農耕地挪作非農用地開發、鉆農業補貼政策空子等。當然,我們不能因為眼前的投機行為而動搖引進工商資本的決心,因為單獨依靠農業微薄的自身積累以及有限的政府補貼來實現農耕地集約化幾乎是不可能的。要知道我國現有工商經濟的繁榮離不開當初的改革開放、外資引進。筆者相信,我國的農業,隨著農耕地資本化、農宅地資本化、種植業企業化等系列政策的出臺,將自動消除工商投資人的投機行為,真正吸引大量旨在發展農業的工商資本進入,從而迎來飛速發展的時代。

2.1.3使高度分散的農田集成規模經營成為可能針對現行“分田到戶”的政策,農耕地資本化政策的出臺,首先要對農戶持有的承包田以持續相當長一段時間(現在至2030年承包到期)維持農戶承包地既得利益(轉包市場價格)為標準,進行資本化評估。對經過評估后的農耕地產權資本,農戶可選擇自主經營、合伙經營或出售。一句話,農耕地資本化后,自然會形成農耕地經營權的交易市場,并吸引工商資本入市,進而自然會按市場經濟發展規律(加上適度的政策推動)形成農耕地集約化經營。

2.1.4促進農村剩余勞動力市場化流動在農耕地資本化后,農戶在自主經營“入不敷出”的窘況下,以及在其后跟進的農耕地產權和經營權分開、農宅地產權制度和戶籍制度改革、在城市生活有低保的新政下,自然會選擇永久性地離開他的 “一畝三分地”,帶著他的承包地產資本和農宅地產資本,到城市謀求更好的生活。

2.1.5大幅提高的農村人群購買力,或成為工商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農耕地產及農宅地產資本化后,廣大農村的農民,有點像城市拆遷戶,變成“有錢人”,對工業品和教育的消費水平大幅度提高,尤其會刺激房地產再次成為我國經濟增長的焦點。

2.2農耕地資本化的改革——用市場經濟規律推行農耕地集約化

2.2.1新中國成立以來3次農耕地改革的歷史回顧我國第1次土地改革是新中國成立前后的土地革命。本次改革的核心內容是沒收地主土地,均分給農民。毋容置疑,本次革命性的土改,消除了2 000多年來封建制的土地經營模式,極大地解放了生產力,有效地推動了當時農業生產和農業經濟的發展。但是非常遺憾的是,限于當時管理者對市場經濟規律認知水平,對下放的土地經營權未能以資本的手段加以農戶與國家的雙向節制,為日后不成功的第2次土地改革埋下了隱患。我國第2次土地改革是始于20世紀50年度末的人民公社運動。本次改革的核心是曾經下放農戶的農耕地被再次收起來(沒有資本化的節制,造成政府可對農耕地隨放隨收的權力失控),建立以生產隊為核算單元的農耕地集體經營模式。歷史已經證明,這種“土地是國家的”的集體經營模式,國家、生產管理者(集體)和農民三者的責權利關系不明,阻礙了生產力的發展,致使我國實行人民公社制近20年,農業經濟發展緩慢,甚至倒退。我國第3次土地改革是始于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至今的“土地聯產承包責任制”。本次改革的核心是將生產隊的農耕地按人口均分到戶,農耕地產出按定額提成上繳國家。本次改革使束縛了多年的農民生產積極性爆發,農業生產力得以迅速恢復,只用了幾年時間就解決了困擾幾億農民的溫飽問題,有力地支持了當時的工業經濟改革和發展。實際上,所謂家庭聯產責任制就是“地主+佃農”的 生產關系模式,與封建社會不同的是,“地主”是整個國家。從這個意義上說,本次土地改革前期的成就僅僅是彌補了“人民公社”給我國農業經濟發展帶來的欠賬,但后期的停滯不前顯然是因為仍然是落后的“地主+佃農”生產關系模式不能適應現代農業機械化發展的需要。

2.2.2本次農耕地資本化改革相當于第4次土地改革筆者期望我國第4次的土改就是從現在開始的農耕地資本化——私有化的改革。本次改革的核心是建立農耕地產私有化制度,以期通過農耕地產私有化,達到農耕地集約化、企業化經營的目的,從而將農業納入整個國家的市場經濟軌道,通過市場競爭檢驗,真正實現農業現代化。筆者認為第4次土改已刻不容緩。我們應該靈活地理解鄧小平“土地承包制50年不變”這句話里的時間概念,當生產關系明顯阻礙生產力發展的時候,不改不行,這是小平同志一貫倡導的“實事求是”的改革思路。筆者認為農耕地集約化改革應提前在2005年前后開始試行,現在已晚了10年。大家知道臺灣農業已比較現代化。實際上臺灣現代農業與大陸現代農業同樣起步于20世紀50年代的土改,土改內容同樣是將集中在地主手中的農耕地收繳后分配給農民,所不同的是,臺灣土改在不改變農耕地產資本屬性的前提下,當局收購地主農耕地有償分配給農民,而大陸是沒收地主農耕地產租賃分配給農民。因此臺灣第1次土改后,也形成了分散經營的模式,這種模式像我們的第3次土改一樣,經過短期的促進生產力后,很快成為機械化、規?;洜I的羈絆,為此,臺灣于20世紀70年末推行了以農耕地集約化為目標的第2次土改,這次土改因為有農耕地資本化的基礎,所以很快產生了成效。 這么算來,在時機上比較大陸與臺灣的農耕地集約化改革,我們在人民公社耽擱了20年,在近期又耽擱了10年,至少比臺灣晚30年,所以,不能再等了。臺灣的農業現代化建設值得大陸借鑒。

下面筆者就農耕地產資本化改革所要觸及的的系列政策調整進行建設性的討論:

2.2.3改革農耕地租賃制為農耕地產權制度修訂農耕地產權法,將農戶現有的農耕地租賃合同變更為農耕地產證,建設農耕地產權交易平臺,幫助農戶實現農耕地產權的價值評估與轉讓交易。

2.2.4改革農宅地產權制度農耕地集約化必然帶來農村居民城市化,必然帶來農宅房拆遷安置補貼的問題。農宅房拆遷安置與補貼是個很大的政策問題,處理得當則可順利推進農村農耕地集約化,處理不當則使農耕地集約化化成泡影。筆者認為,農宅房拆遷安置補貼理應參照現有城市拆遷標準。農村拆遷安置方案可由農戶選擇自由安置和就近安置2種。自由安置:農戶可憑持有的農宅房地產證在國內任何一個城市申請置換“國家安置房”;接收城市可憑收集的農宅房地產證,向國家申請自由安置房開發用地追加指標;自由安置房房產開發商負責農戶拆遷補償。就近安置:在“自由安置”無去向城市的情況下,農戶可向本地政府申請“國家安置房”,本地政府(縣級以上)可憑收集的農宅房地產證,向國家申請就近安置房開發用地指標,同樣由安置房房產開發商負責農戶拆遷補償。

農村拆遷戶可自由選擇安置去向的設想或將是一舉多得的好政策:首先,減輕了遷出地政府的拆遷補償資金壓力,解決了農耕地集約化過程中的最大困難;其次,將農村拆遷安置用房建設納入城市商品房開發軌道,既能緩解遷入地城市的商品房開發用地指標的緊張度,又能防止農村拆遷安置房再度重復性的過量開發(據西南財經大學中國家庭金融調查與研究中心報告稱,農民進城市,使大量城鎮的農宅房空置,2013年,我國城鎮住房空置率22.4%,約5 000萬套),節約更多的農耕地,緩解業已存在的城市空置房壓力,刺激城市房地產業再度復蘇。

農村農耕地產資本化,以及由此帶來的農村拆遷安置去向自由的政策,將給我國9億農民帶來20萬億元的農宅地產資本(據重慶市市長黃奇帆估算,中國9億農民擁有2億多畝宅基地,按使用權價值計算形成資產,那么農民將增加20多萬億元的財產),加上20萬億元的農耕地產資本,合計40萬億元資產,人均4.4萬元。預計本輪改革將用10~15年時間完成,到時我們的農民真正富裕了,“三農”問題將不復存在。

我國改革開放30多年來,工商業的迅猛發展已經消化了大量的農村人口進城務工,可以說,工商業的改革成就已經為農村土改、農民進城創造了條件?!稗r民工”這個無奈而苦澀的稱謂已經伴隨改革開放30多年,他們為國家改革、為城市發展作出了很大的貢獻,但得到的回報太少了,如今已有2代“農民工”的孩子出生在城市,卻只能養在農村,因為城市沒有他們的家呀!我們欠農民兄弟的實在是太多了。誠然,近年來,陸續有許多補貼性政策(包括2006年起取消農業稅)回報農民,結果是杯水車薪、越補越窮(相對于城市居民享受的改革成果)。因此,該是讓農民切實、公平享受改革成果的時候了!

2013年我國的GDP總值為56.8萬億元,也許40萬億元的改革成本聽起來太嚇人了,但是政府不必擔心,國家花在此次土改上的錢,不會超過現行的農補,反而會通過農耕地產權交易、農宅地產權交易增加財稅收入。那么土改成本的錢哪來呢?來自市場。其中,農耕地集約化的成本來自工商資本的引進,農宅地遷移的成本來自房地產商資本的引進。

試想一下,如果通過成功土改,用10~15年時間,將農民40萬億元人民幣的存量資本兌現并融入GDP總量中,到時(無需到2050年)我國的經濟總量無疑將是世界第一。

2.2.5改革實行全國統一的戶籍制度、低保制度農宅房拆遷安置農戶可自由選擇遷入城市的政策必然觸動現在的“城市與農村”差別化、歧視性的戶籍制度的改革,實現全國統一的、以常居地房產證為入籍依據的戶籍管理制度。新戶籍制度實行后,將已經遷入城市的原職農民視為城市產業工人,享受城市失業人員的低保待遇。新的戶籍制度消除了工農差別、城鄉差別,為社會主義特色市場經濟一體化掃除了障礙。

2.2.6實行農耕地經營許可證制度農耕地私有化后,可實行農耕地產權與經營權分離的政策。農耕地經營者必須憑農耕地產證注冊企業,領取經營執照及相關作物的生產許可證。實行企業化經營許可證制度,便于其后跟進的初級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管理與監督、初級農產品質量標簽化管理與監督。只有實現初級農產品標簽化后,關于食品質量的追蹤追訴才成為可能,我們的食品安全才真正有了保障。

3農業生產企業化——實現農業現代化的標志

簡單地理解農業現代化,就是學習現代工業的規?;?、標準化生產。企業化的農業就是工業化的農業。隨著第4次土改的推進,農耕地產資本和農宅地產資本與城市工商資本的融合,農業作為獨立的產業體系不復存在,一個經濟一體化的工商產業體系宣告產生。今后的農業,如同重工業、輕工業、交通運輸業、商業、旅游業等一樣,將成為一體化工商產業系統的一個分支領域存在于市場。

農業產業按照生物鏈分成種植業、養殖業和加工業3個層次。種植業為其他2個層次提供初級農產品,是最重要的農業基礎產業。目前在我國,這3個層次哪個離傳統概念的工業越近,則企業化經營水平越高。我國的副食品加工業、酒業、奶業和肉食品加工業等加工類產業已經有較大的企業規模;我國的養殖業也有現代化的百萬只養雞場、萬頭養豬場;唯獨最重要的種植業還在農耕地承包經營的分散模式下運作。作為基礎產業,落后的種植業,不僅拖了“四個現代化”的后腿,也在本產業領域內影響了養殖業和加工業的企業化發展。近10年,一些大型奶業企業、肉食品加工企業頻出食品質量事故的癥結之一就在于種植業的不規范生產上。因此,本文后面討論的農業企業化經營,主要是指經過農耕地集約化后,種植業的企業化經營。

3.1種植業企業的規?;洜I

3.1.1設定最小工商注冊面積的政策設定最小注冊面積,目的是為了發展機械化栽培——快速有效地降低生產成本。最低面積的定額應根據所在行政區域的土壤生態條件如平原、丘陵、山地等,作物類型如糧作、經作、林業等,和本區域經濟發展水平如沿海、內陸、邊區等分別確定。例如江蘇的兩湖(太湖和洪澤湖)平原、沿海平原,為大宗糧食作物稻麥輪作區,已有較好的機械化栽培基礎,可建設適合中大型機械作業的、面積在333.33 hm2以上的中大型農場。再例如河南的信陽丘陵地區,也為稻麥輪作區,有一定機械化栽培基礎,可建設適合中小型機械作業的、面積在33.33 hm2以上的小型農場。設定最小注冊面積的做法是荷蘭農業的成功秘決之一。荷蘭糧食作物(馬鈴薯)種植農場的最小注冊面積為100 hm2。

3.1.2繼續實行生產設施現代化的農補政策在種植業企業發展的初期,農場的規模還普遍較小,資本實力有限,國家應在農田配套設施(農機、農水、農電、道路、曬場、倉儲等)和農資(種子、化肥、農藥等)上予以政府補貼,以期在人力成本大幅度下降的同時,降低農資成本,爭取在短期內使我國的農產品生產成本接近到國際平均水平。關于農田配套設施的政府資助最好以項目名義下達,而且隨著種植業企業的發展,政府資助側重于大型企業的重點項目如農用水庫(河渠)、智能灌溉系統、大型糧倉等。荷蘭的農產品為什么在歐共體乃至世界上有很強的競爭力,是因為荷蘭政府對種植業企業有強有力(法定的)的農補,而且這種農補多以項目名義(暗補)下達,有效回避了關于“不正當競爭”的國際法規。荷蘭農補的經驗值得我們借鑒。

3.1.3支持種養加資本聯姻的超大型產業集團建設的政策在農耕地資本化的條件下,作為二、三層次的養殖業和加工業必然會投資種植業,建設自己的種植基地,以確保原材料供應的數量和質量,進而確保產品質量、提高產品競爭力與信譽度。政府對超大型產業集團的支持除了上述生產設施內容外,更重要的是信貸政策的傾斜。種養加的聯動規模發展,其意義不僅在于降低種植成本,更重要的是在于培育企業品牌。在商品經濟高度發達的工業化時代,企業應追求品牌競爭力。在農耕地分散經營的情況下,不用說種植業自身難以形成企業品牌,就連企業化程度相對較高的養殖業和加工業也很難培育企業品牌。說到這里,我們應敬重一個人——褚時健,他從農耕地集約化種植開始,抓住煙葉生產質量,神話般地創立了“紅塔”品牌。類似的例子還有“青島”啤酒,擁有長期固定的專用品種啤酒大麥生產基地??上?,類似的例子不僅少、而且沒有涉及大宗糧食作物水稻、小麥、玉米。筆者相信,隨著農耕地私有化改革的推進,將涌現一大批“種養加”“種加商”等集團企業與品牌。

3.2種植業企業的標準化栽培

所謂標準化栽培就是在流程管理模式下,對栽培全流程投入的農資要素如土壤、種子、灌溉水、農藥、化肥等進行定時定量并機械化實施。流程管理模式[3],即計算機輔助的程序化管理模式。今后的農業與現代工業一樣,員工可坐在計算機房內,對諸如灌水、噴藥、施肥等栽培環節進行自動化作業。企業依據所要生產的作物種類及品種不同、所要生產的產品質量等級不同,分別制定標準化栽培執行標準(相當于工業企業的工藝流程)。等級不同,如水稻栽培的普通栽培、綠色栽培和有機栽培,技術相距甚遠,應分別確定標準化栽培指標。今后,不僅要有標準化栽培的企業標準,還要有國家標準。對國民經濟影響大的大宗作物,尤其是糧食作物,國家要出臺強制性的標準化栽培國家標準,從而從生產源頭上保證食品的生物學質量和安全質量,尤其是保證食品的安全質量。

3.3種植業企業的產品標簽化制度

3.3.1產品標簽化的意義產品標簽,或稱商品標簽,是生產者與消費者關于商品特性、質量和價值的契約。在商品化高度發達的今天,我們每天涉及的無數商品,絕大多數是標簽化的產品(工業的三無產品已幾乎絕跡),而恰恰是最重要的一日三餐的主食還沒有標簽。主食產品無標簽化是我國14億人民每日面臨的、真實的食品安全問題。隨著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眾對食品的安全意識越來越強。近年來,蔬菜、牛奶、肉食品等質量事故頻發,每次事故都會引起很大的社會反應。試想一下,你每天所食用的主食可能有質量問題,你可以通過市場檢測——技術上完全能用儀器快速檢測,來證實這種可能——如江蘇的粳稻栽培,一季用農藥 8~10次,政府職能部門和稻米經銷商誰能、誰敢擔保農民不用違禁藥,但你無法憑檢測結果對問題食品進行追蹤追訴,因為我們的主食是由千家萬戶農民生產的,你找哪個索賠?即便是找到事主,農民也沒有能力給你賠錢。因此,主食產品無標簽化是我國農業落后局面的真實寫照。在土地分散經營的狀況下,根本無法做到主食產品的標簽化。只有在種植業進行企業化改造后,才能強制企業進行標準化、標簽化生產,才能對食品質量進行追蹤追訴,食品的安全才有保障。

3.3.2產品質量標簽化的內容種植業產品質量指標分為生物學質量指標和安全性質量指標。生物學質量指標如糧食作物,主要指營養成分等;安全性指標如糧食作物,主要指農藥殘留等。同類、不同品種食品之間的商品價值依據營養成分和安全性等級有較大的差異。如大米,有檽米、粳米、秈米之分,因營養成分不同而價格不同;有普通、綠色、有機之分,因安全等級(允許的農藥留指標)不同而價值相去甚遠。

4推進農業現代化的教育、科研改革

農業現代化建設離不開科學技術,科學技術的進步離不開教育與科學研究。目前我國教育與科研體系還有較深的計劃經濟模式痕跡,尤其農業科研還是以事業性研究為主,顯然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如果上述農耕地改革得以實施,那么,目前的農業教育與科研勢必隨之改革,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模式下農業現代化建設的需要。

4.1適應現代化農業建設需要的教育改革

4.1.1提倡農業素質教育筆者希望在中小學課程中,融入農業素質教育內容,以增進學生對現代化農業的認識,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包括體質)。所謂融入農業素質教育,內容不僅限于將素質教育融入現有的生物學專門課程,還要融入語文、數學等課程。筆者至今記得20世紀70年代語文課本中《江都抽水站》一文,那 “使3 000萬畝糧田旱澇保收”的磅礴語句讓人終生難忘。

農業素質教育重在開放性教育,要在大型農業企業建立中小學農業素質教育實習基地,讓學生從實踐中認識到:現代的農業莊園(農業企業)已不是父輩們概念中的農村,現代的農業產業工人與城市的產業工人一樣,是操作電腦和機械的知識型人才,而不是簡單田間勞作的農民。

對學生的農業素質教育,目的不僅僅是為了培養學生投身農業的思想,更重要的是要轉變全社會“農業低人一等”的觀念,使我們的新人在今后職業生涯或投資理財中,不至于因觀念落后而放棄農業,從而保證農業現代化建設后繼有人。

對學生的農業素質教育,也是學生生活能力的培養教育?,F在,我們的學生,知識水平是一代比一代高,生活能力是一代比一代低。許多學生離開學校、家庭后,飯不知道怎么燒,菜不知道怎么炒,只好熱衷于洋快餐。實際上,我國農產品地大物博,飲食文化博大精深,我們的飲食質量豈是洋快餐能比?培養學生飲食上的自理能力,僅需幾次開放式的生活體驗課教育,對學生考分不會有太大的影響,但對提高學生綜合素質有較大的幫助。

對學生的農業素質教育,也是全民健康修養培養提高的基礎教育。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國人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關心自己的健康。周圍的中青年朋友經常向我這個學農的請教,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吃什么對自己身體有益?吃什么對自己身體不利?這些再簡單不過的問題,我這個學農的說不清楚,但我知道,老祖宗給我們留下的中醫學能回答這些問題。事實上,中醫和中草藥是中華民族悠久農耕文化的一部分,是中華民族從農耕實踐中積累起來的強身健體之道。知道了這一點,我們就沒有必要再去理會中醫、西醫孰重孰輕的爭論,要強身健體還是要學習掌握一些中醫學的基本原理。那么,中醫學以及相關的農業(食品)基礎知識完全可以作為素質教育內容融入到中小學的教育課程中。

筆者認為,目前關于轉基因食品的全民熱議與全民科學知識、農業知識的普遍貧乏不無關系。轉基因本是個高科技的議題,普通百姓之所以加入這場熱議是因為擔心轉基因食品的安全。實際上轉基因熱議中包含2個層次不同的食品安全概念:其一是糧食供應安全,其二是食品質量安全。這也就是吃飽與吃好孰重孰輕的問題,我們當然首先要保證吃飽,才有資格去追求吃好。轉基因品種或將在降低農本的前提下大幅度提高糧食作物產量,因此從糧食供應安全的角度出發,中國必須重視轉基因研究,培育自己的轉基因品種,一方面滿足耕地日益減少、人口日益增長情形下的口糧需要;另一方面防止他日轉基因品種受控于他人而威脅糧食供應安全。當然,在食品質量安全上,轉基因品種及產品必須經過更為嚴格的、如上所述的經營許可和標簽化審核。今后,作為普通百姓如要真正關心自己的食品安全,只需選擇標簽化食品。只要是標簽化的食品,不管是轉基因還是非轉基因,是安全(有法律保障)的;反過來說,無標簽化食品即使是非轉基因的也不見得安全。

4.1.2加強農業職業高等教育農耕地集約化將催生無數個私有農場,將需要大批既有專業技能又懂市場營銷的種植業經理人才,因此,我們的農業高等教育需要改革:以職業教育為主要辦學方向,調整招生方案、調整專業設置及課程設置,培養市場急需的技術經營綜合性經理人才。

4.2農業科學研究體制的改革

4.2.1應用性研究從事業到企業的轉變我國自新中國成立以來的農業科研體制一直以事業體制為主。這種事業性的科研體制為我國前3次土改時期農業生產的發展起到了應有的作用。也就是說,從新中國建立到現在的農業科研體制適應這段時間農業生產發展的需要,為我國農業生產力的提高作出了應有的貢獻。農業事業性研究體制,存在研究經費少而分散、課題設置滯后且重復、科技人才非知識資本化待遇、易滋生學術腐敗等問題,這些問題致使研究效率低下,已難以適應市場經濟形勢下對實用性科技成果“短、平、快”的需要。企業研究與事業研究至少有以下3點不同[4]:(1)研究立項。企業研究以市場為導向,事業研究以政策為導向。雖然政策亦源于市場,但至少在立項的時間上,企業研究比事業研究領先一步。由于企業研究立項緊貼市場需要,研究成果應用率較高;反之,事業研究立項落后甚至脫離市場需要,研究成果應用率低。(2)研究目標。企業研究以產品(銷售)為目標,事業研究以成果(審定)為目標。事業研究成果不一定與產品等同。在一般情況下,事業研究成果從審定到產品定型,還須經過產品的工藝流程設計和市場營銷設計,即所謂的 “成果轉化”程序。企業研究目標就是產品,不存在“成果轉化”之說,所以企業研究成果應用效率遠高于事業研究。(3)激勵機制。企業視研究成果為知識資本,一般會采用獎金或股權激勵的方法直接兌現研發人員的成果價值。事業視研究成果為職務發明,一般采用精神獎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的辦法,對研發人員進行政府獎勵。顯然,股權激勵更能激發研發人員的原創力,這是企業研究與事業研究的本質區別。依據上述企業研究與事業研究的3點不同,建議國家在支持企業

研究方面作如下政策性調整:(1)應用性農業研究政府項目一律在企業立項;(2)應用性農業研究成果的申報一律以產品的市場效益為主要指標;(3)出臺與新產品市場效益掛鉤的企業科研成果獎勵政策。

4.2.2基礎性研究從分散到集中的調整在推進應用性研究從事業到企業轉變的同時,仍然要保留并強化國家級事業性的基礎研究項目,如種質資源庫、轉基因研究等項目。國家級事業性研究項目分為2種情況,一種是國家資源性項目,如種質資源研究等,涉及國家(對外)利益、社會公眾(對內)利益,不可為企業行為,以免失控于企業壟斷而損害國家及公眾利益;二是涉及重大生物學安全性的項目,如轉基因研究等。農業研究的生物學安全性有2層含義,一是研究過程及產物是否構成生物學環境污染;二是研究產品是否危及食品安全。從生物學安全性上理解轉基因研究,其轉基因食品是安全的,但其研究過程中的中間材料在田間試驗時有發生異源基因外逸、構成生物學污染(可能產生無法估量的危害)的風險。因此先進國家,如美國對農作物轉基因研究有幾近苛刻的條件限制(如小麥轉基因材料田間試驗隔離標準為 30 km),只有像孟山都那樣的極少數大公司能從事作物轉基因研究。反觀我國的農作物轉基因研究,存在政府立項過多、過散的問題。如在雜交水稻育種方面,國家發展后改革委員會、農業部、科學技術部分別有轉基因立項。立項過多過散的轉基因研究,難以形成高質量的成果,就連基本的生物學安全也難以保證,所以像水稻轉基因這樣涉及重大生物學安全風險的研究項目,國家應集中人、財資源,支持1~2個重點實驗室(田間試驗點)。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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