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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私害公

2015-09-10 07:22匡天龍
做人與處世 2015年14期
關鍵詞:公事私事蔡襄

匡天龍

宋朝,范景仁擔任諫官之職,趙汴擔任御史之職。一次,兩個人議論一件公事時,因觀點不一致發生爭執,從此便有了矛盾。此事被王安石看在眼里。到了熙寧年間,王安石因內心怨恨范景仁,便多次在皇上面前說范景仁的壞話。

有一天,他又對皇上講了范景仁的壞話,并且說:“只要問一問趙汴,就知道范景仁是什么樣的人了?!币惶?,皇上便問趙汴:“范景仁的為人怎么樣?”可趙汴卻說:“范景仁是個忠臣。嘉祐初年,仁宗身體不好。范景仁首先請求立皇嗣,以安社稷。難道這不是忠嗎?”退朝后,有人問趙汴:“你不是和范景仁有矛盾嗎?怎么還在皇上面前替他說話呢?”趙汴說:“我與范景仁有矛盾,但那是私事,皇上問我范景仁的人品是公事,我不能以私害公??!”

侍郎楊偕主持審官院的工作時,西夏王元昊請和而不稱臣。楊偕對皇上說:“我朝連年出師,國家財力緊張。不如去封信表示同意,慢慢地再想辦法消滅他?!敝G官蔡襄上奏章彈劾楊偕不考慮為國家討賊,該殺。楊偕深感不安,要求去做越州知州,皇上將他改為杭州知州。不久,蔡襄到杭州迎接雙親,卻在街市上游玩。有人便對楊偕說:“蔡襄現在欺騙皇上,你為什么不把他的行為上告朝廷呢?”楊偕說:“蔡襄當時是因公事攻擊我,他是正大光明地說事,我現在怎么可以因為私事而去報復他呢?”

不以私害公,是對人間正義的一種敬畏,也是對內心道德的一種堅守。

(編輯/張金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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