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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治出發的質疑是一種進步

2015-09-10 07:22張曉東
方圓 2015年12期
關鍵詞:臥底暴雨公眾

張曉東

窗外下了整整兩天的暴雨終于開始收斂,政府解除暴雨橙色預警信號的短信也及時出現在手機屏幕上。疾駛而過的汽車發出車輪涉路上積水而過的嘩嘩聲,讓人能夠想象路上的積水會有多深。今夜又會有許多家庭將與漫到家中的雨水奮戰到深夜。

在暴雨中,高考似乎成了過去時,有關高考的種種話題漸漸歸于沉寂。不過今年高考中有一件事情應該不會讓人很快淡忘:一名記者臥底替考組織,在高考的第一天,在考場內當場揭露替考行為,使存在多年的高考替考問題浮出了水面。替考的流程和產業鏈暴露在公眾面前,一批人將面臨法律的追究,這其中,記者冒險臥底的行為無疑是起了相當大的作用。然而,記者的替考行為卻引起了公眾的質疑。人們質疑記者從局外走到了局內,從幕后走進了考場的臥底調查行為是不是具有合法性,程序是不是正當。有人發文認為公眾的質疑讓人寒心,但我認為,這樣基于法律思維的質疑是有積極意義的,我們不應該排斥這種質疑。

隨著互聯網日益成為人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人們了解各類社會資訊的途徑更加便捷豐富,社會生活中發生的各類事件也有更多的機會走進公眾的視野,媒體新聞的受眾呈幾何級數增加;互聯網媒體的交互性,特別是評論功能,讓更多人能夠方便地表達對于新聞事件的看法,而各類依托互聯網的新媒體、自媒體,也讓新聞受眾能夠更加方便地發表自己的意見。于是人們發現,不知從什么時候開始,我們的周圍開始充斥著質疑的聲音,新聞再也不是媒體發布、公眾接受的簡單模式,話語權正趨向于平衡。

在人們質疑的對象中,記者可能并不占優勢,人們質疑更多的無疑是官員、政府以及其他負責公共事務、提供公眾服務的組織。人們質疑的方式、質疑的角度千差萬別,一些可能只是“鍵盤俠”們對于政府、對于媒體習慣性不信任的吐槽與懷疑,但質疑中也不乏基于理性的思考和對社會的責任。比如在記者臥底替考事件中,記者行為合法性的質疑不僅富有理性,而且充滿了法律思維。說明公眾的思維方式已不再局限于道德與價值判斷的線性思維方式,而是將諸多利益包括顯性的與隱性的、普遍的與特定的放在一起考量,考量的依據也不再局限于道德和常識,而是更多地引入了法律分析。觀察這次公眾對記者臥底替考的質疑,學者主要從法律理論的角度來論述,而普通公眾則更多地從直覺來判斷,但這種直覺中包含了更多的法律思維成分,顯得難能可貴。

法律思維通常也被稱為“法律頭腦”,是一種將社會現象或社會問題納入法律框架內予以解決的思維過程。公眾具不具備法律思維的能力與習慣,是判斷一個社會法治水平的重要標準之一。由于我國缺乏現代法治的傳統,公眾更缺乏法律思維的習慣。我國正處于向現代法治社會過渡的時期,還需公眾法律思維的養成。

法律思維的養成需要多方面的條件,最重要的是兩個方面:一個是公眾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識,這種法律知識需要具備一定的準確性,即以現代法制為標準。我國缺乏現代法治傳統,但我們卻有豐富的古代法制文化,這些古代的法制文化包含了許多落后的道德、倫理價值觀念,以此為標準的法律思維顯然不能適應時代的要求。另一個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要樹立法律在社會生活中的權威,只有公眾能夠真正感受到合法權益得到了法律的良好保護,非法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懲處,人們才能習慣地用法律來思考問題,用法律來判斷自己和他人行為的法律后果。

當然包容、鼓勵公眾的質疑,特別是對于法律思維下的質疑,多作積極的回應,多開展有益的討論,而不是消極回避或者作簡單的是非判斷,也將有利于公眾法律思維的養成。理性的質疑是公眾民主監督意識的覺醒,是社會成熟的重要標志,也是社會發展的動力。

窗外天空下著的已是無聲的小雨,地方論壇上卻滿是公眾激烈的質疑之聲,人們質疑政府在公共設施的投入上是不是不足,質疑公共設施建設過程中是不是有腐敗行為,質疑政府所謂“百年一遇”的暴雨說辭是不是能夠推卸應該擔負的責任?;蛟S在這些質疑之下,政府終會下決心改善讓人詬病的城市排水系統,讓人們在暴雨如注的晚上睡個好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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