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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怎樣防治“公車”腐敗

2015-11-06 18:16王春南
讀書文摘 2015年11期
關鍵詞:巡按御史公車

王春南

明朝的官員,不是每個人都有資格、有條件乘坐公車、公轎的。明初就對官員乘坐車、轎制訂了條例。明太祖對大臣們說,古代帝王治理天下,都要制定禮制,以“定貴賤,明等威”。漢初對什么人不得穿錦繡衣服,不得持有兵器,不得騎馬,都有規定。元朝的弊政之一就是“貴賤無等,僭禮敗度”,即嚴重違反禮制。他下令中書省,就官員住房、服色等,制訂條例,頒布天下。于是中書省制定、頒布了關于一品至九品官員住房、車馬、用品、衣服,以及庶民住房、衣服、用品等的條例,規定對違反條例者將追究法律責任。按規定,官員乘坐的車子和轎子,不得雕飾龍鳳,不得漆成紅色。官員按品級的高低,乘一定等級的車子 (不同的篷蓋裝飾及帷幔顏色,表示不同的等級)。如四品、五品官只能乘坐“素獅頭繡帶青?!避?。

明朝嚴格管理官府的交通工具如車、轎、船、馬、驢等,其出發點除了“定貴賤,明等威”即體現封建等級觀念外,還有使官員養成節儉習慣,節省行政開支,減輕民眾負擔之意。明太祖曾說:“衣帛當思織女之勤,食粟當念耕夫之苦”;“必念農之勞,取之有制,用之有節”。對官員使用“公車”做出種種限制,正是體現了“取之有制,用之有節”的理念。

明孝宗弘治七年 (1494) 規定,有資格坐轎的文武官員所坐的轎,只能是四人抬的。五軍都督府的官員,內外鎮守、守備,以及公、侯、伯、都督等,均不得坐轎。官員沒有資格坐轎而擅自坐轎,或者有資格坐轎而擅自用八人抬大轎的,都是違規,知情者可以向朝廷舉報。

明朝還規定高級將領出行須騎馬,不得乘坐車、轎,為什么呢?《明史·輿服志》 的解釋是:“蓋自太祖,不欲勛臣廢騎射。雖上公出,必乘馬?!泵魈媸窍胱寣㈩I們保持尚武精神,不廢騎射。他在這方面做出了榜樣:一次到南京鐘山 (紫金山),回來時,從獨龍崗步行至淳化門,然后騎馬回到宮中。一次他到南京郊外“求雨”,穿草鞋前往。兒子們出南京城稍遠,他要求三分之二路程騎馬,三分之一路程步行。

據明朝余繼登 《典故紀聞》 一書,明初很多官員上任后,官府不給他們提供交通工具,他們不得不借馬騎,或者騎驢。官員們出行難的情況,明太祖清清楚楚。他對兵部的官員說:“今布政司、按察司皆方面重臣,府、州、縣官,民之師帥,聞多乘驢出入,甚乖治體?!币馑际钦f,省的行政長官及知府、知州、知縣,都是民眾的表率,很多人都騎驢,有失體統。他下令,官府買馬供官員騎,布政司(相當于省府)、按察司(主管一省司法、監察) 各買20匹,府買10匹,州、縣各買5匹。官馬一匹由10戶農民飼養,年終輪換。

據 《明史·輿服志》 記載,因違規坐轎受到處罰的事例,有以下兩件:

明成祖永樂元年 (1403),駙馬都尉胡觀乘坐晉王濟熺的“朱轑棕轎” (紅色篷蓋骨架的轎子)。駙馬怎能坐藩王的專用轎子呢?于是被給事中(負責“稽察違誤”的官員)周景彈劾。明成祖下令:對駙馬都尉胡觀免予追究;對晉王下文“切責之”。

明穆宗隆慶二年 (1568),給事中徐尚彈劾應城伯孫文棟等坐轎出入,違反規定。穆宗命罰扣孫文棟等俸祿,并下令:北京、南京的武官“非奉特恩”,不許坐轎。

明代監察御史權力很大,出行卻還得騎驢

當府、州、縣的長官出行有馬騎之時,被稱為“巡按大人”的監察御史,還在騎驢哩。

明代監察御史權力很大。最高監察機關都察院下分十三個監察區(明末增為十五個監察區),稱為道。每道派監察御史,巡按州縣,考察官吏,俗稱巡按。巡按雖然只是正七品,跟知縣平級,比正四品的知府級別低多了,但大權在握,令一些平日驕橫、貪暴的府、州官員側目。

古代民眾常常把巡按想像成手握“尚方寶劍”的“青天大老爺”。明朝的巡按有多大威權,從蘇州知府況鍾的敘述可見一斑。他對明宣宗說,御史(巡按) 與地方官見面,有一定的禮儀,但近來違反禮儀的事經常發生。各府的知府有的自知庸碌、低劣、貪暴,害怕被彈劾,在接見御史時,諂諛跪拜,甘受辱罵。而奉公守法的知府,不肯阿諛屈從御史,御史便作威作福,吹毛求疵,使得賢良不安于位。這么威風的巡按,出行卻還得騎驢。戲劇里的巡按,外出都坐轎,這不過是想像。

御史騎驢是明朝的“祖制”,到宣宗宣德(1426—1435) 年間,這一制度才被突破。御史胡智向明宣宗進言:御史是朝廷耳目,有“糾劾百僚,肅清庶政”之責。御史巡按地方,因為是朝廷所派,排序在省行政長官布政使、主管司法監察的按察使之前。御史同地方上的這些長官共同處理公務時,地方長官都騎馬,只有御史騎驛站的驢,頗失觀瞻。今后御史以騎驛站的馬為宜。明宣宗認為胡智講的有道理,采納了他的建議。

朝廷為官員上任提供路費,

但到外地出差,官員需自掏腰包

明朝官員到外地出差,往往不發差旅費。驛站也不為每個官員提供交通工具。

按老規矩,南京各衙門(明成祖遷都北京后,南京保留了中央六部建置) 的官員,因公赴北京,都得自己掏腰包乘船。宣德六年 (1431),明宣宗得知此事后,說:南京、北京的官員都是京官,而且南京的官員俸祿低,辦公事豈可自費乘船?于是下令,南京各衙門的“堂上官”(長官),凡因公事到北京,都由驛站派船。也就是說,南京的官員到北京辦公事,只有各衙門的“堂上官”才有資格坐官船,他們的下屬赴北京,還得自己掏錢乘船。

府、州、縣官員上任時的路費,朝廷是給予解決的。明太祖時,發給剛任命的府、州、縣官員的差旅費 (銀子)為:知府50兩,知州35兩,知縣30兩,縣丞、主簿均15兩。朝廷的考慮是:剛委任的官員,財力有限,不免借貸于人,或搜刮百姓,“欲其奉公,不得不先養其廉”,故發給盤纏。

有資格到京城參加定期選拔的官員,即所謂“常選官”,在他們被選拔、任命后,朝廷也發給他們上任的旅費。明太祖曾對中書省的官員說,官員在京城等候選拔,住在旅店,天天要花錢,有的沒有錢,不得不向人借貸 (高利貸)。從今以后,對“常選官”要盡早選拔、任用,根據品級發給差旅費,并由有關部門派車、船送他們上任,這要成為一項制度。明太祖還說,元代的弊政之一,便是官員在京城等候選拔時間過長,不免借貸于人。言下之意是,官員借了高利貸,就會盤剝百姓。

腐敗官員出行講排場、擺架子,

清官上任僅“以一柴車就道”

明朝的一些權臣,無視朝廷關于“公車”使用的規定,出行講排場,擺架子。鄢懋卿便是這樣的人。

鄢懋卿依附嚴嵩、嚴世蕃父子,得到重用,任左副都御史(最高監察機關副長官,正三品)。嚴嵩讓他總管“兩浙、兩淮、長蘆、河東鹽政”。全國六個產鹽區管理機構“都轉運鹽使司”,他管了四個。四處地方鹽政由一人掌管,明朝還從來沒有過,有也是從鄢懋卿開始。據 《明史·奸臣傳·嚴嵩傳》附 《鄢懋卿傳》,鄢一人“盡握天下利柄”,“倚嚴氏父子,所至市權納賄,監司、郡邑吏膝行蒲伏”。連一省主管司法、監察的按察使,及知府、知州、知縣等,都向其跪拜,足見此人八面威風,氣焰熏天。

鄢懋卿巡視部屬,常帶著妻子,“制五彩輿,令十二女子舁,道路傾駭”。他這個級別的官員,按規定,只能坐4人抬的轎子,他用12人抬大轎,抬轎的又是女子;在朝廷規定的各種等級的轎子中,沒有他坐的“五彩轎”。鄢懋卿嚴重違反禮制,故路人無不驚駭。嚴嵩倒臺后,鄢懋卿被革職。大理卿萬寀藏匿嚴嵩贓銀8萬兩,鄢懋卿騙得2萬兩,事情敗露后,兩人均被判充軍邊遠地區。

更有甚者,被世人視為“奸佞”的紀綱,竟搶奪公家的車船,據為己有。他本是一名諸生(已入學的生員),能騎馬射箭,還善于揣摩別人的心理。燕王朱棣起兵,路過其家鄉臨邑(在今山東),紀綱前來投奔。因一言之合,朱棣授予他忠義衛千戶。即位后,任命紀綱為都指揮僉事,掌管錦衣衛。紀綱摸準了明成祖的心理,派出很多校尉,到各處刺探官員和平民的隱私,然后向明成祖匯報。明成祖命紀綱處理,紀綱深文周納,誣害于人,“帝以為忠,親之若肺腑”。紀綱陷害富商大賈上百家,直到其破產為止。不僅如此,他還假傳圣旨,從各處鹽場奪走船2000艘,牛車400輛,不付分文,將車船運到其私第。他不是違規使用“公車”,而是搶奪大量公家車船。后來被人告發“圖謀不軌”,都察院查有實據,被處以磔刑(車裂)。

腐敗官員出行講排場,清正廉潔的官員又是如何使用“公車”呢?清官邱橓居官廉明,剛正不阿,曾任刑科給事中?!睹魇贰?將他的傳與海瑞等三人的傳編在同一卷。當時明世宗久不上朝,嚴嵩獨掌國柄。邱橓上書說:“權臣不宜獨任,朝綱不宜久弛?!睂γ魇雷陂L期不聽政及嚴嵩擅權,提出批評。后來,明世宗以邱橓不早劾總督楊選,將其打60棍,革職為民。邱橓從北京回原籍山東諸城,只帶小箱子一只,內裝破舊衣服幾件,另有書籍一捆。

隆慶 (1567—1572) 初,邱橓被起用,升至南京太常少卿。不久因病免職。萬歷十一年 (1583),邱橓被任命為左副都御史。如果他人擔任這個職務,也許就“抖”起來了。比如那個鄢懋卿擔任了左副都御史,便不可一世。但邱橓上任時,“以一柴車就道”,交通工具是一輛柴車。到了北京,上書要求革除八種吏治積弊。其中一種是,反貪抓小放大,“豺狼見遺,狐貍是問”。他提出:“昔齊威王烹一阿大夫,封一即墨大夫,而齊國大治?!本褪钦f,齊威王處死一人,提拔一人,一手抓懲罰,一手抓獎勵,就把齊國治理好了。他要求明神宗大張威權,痛革吏弊。他的意見被采納,當然能否實行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選自《人民論壇》2015年第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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