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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鴉片與救災
——以清末“丁戊奇荒”為中心

2016-01-08 06:56張繼瑩
社會史研究 2016年0期
關鍵詞:曾國荃罌粟光緒

張繼瑩

一、前言

丁戊奇荒(或稱華北大旱災、晉豫奇荒)是晚清相當重大的災害事件,其影響范圍之廣,在時人眼中以“奇災”稱之。何漢威先生曾有專著廣泛討論丁戊奇荒對中央與地方的影響,是第一位討論此問題的學者。①何漢威:《光緒初年(1876—1879)華北的大旱災》,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1980年。丁戊奇荒影響范圍包括華北五省,但最嚴重的區域是山西。因此,從事山西地方史研究的學者,對于丁戊奇荒向來多有關注。②例如山西學者郝平、郭春梅都投入相當的研究在丁戊奇荒之上。郝平:《山西“丁戊奇荒”的人口亡失情況》,《山西大學學報》2001年第6 期;郝平:《淺析山西“丁戊奇荒”的受災強度及社會反映》,《中國經濟史學通訊》2002年第2 期;郝平:《山西“丁戊奇荒”的時限和地域》,《中國農史》2003年第2 期;郝平:《丁戊奇荒—光緒初年旱災與救濟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12年。郭春梅:《光緒年間河東“丁戊奇荒”及啟示》,《中共山西省委黨校省直分校學報》2004年第3 期。作者蒙郝平先生致贈博士論文,特此致謝。因為對地方史的重視,地方文獻的發掘與運用近來有相當進展,對于災害史以及地方史研究都有所幫助。在地方文獻的運用上,又以方志與地方碑文最多。丁戊奇荒后,山西有一連串的編修方志的工作,山西不少地方幾乎都集中在這個時期進行清代最后一次的編寫。同時,也出現不少專門記載丁戊奇荒的碑文。更有甚者,許多經歷過災害或者這些經歷者的下一代還能夠提供口述的第一手資料。①Kathryn Edgerton-Tarley, Tears From Iron: Cultural Responses to Famine in Nineteenth-century China, Californi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2008.中譯本見艾志端:《鐵淚圖》,江蘇人民出版社,2011年。此作品除了使用方志、碑刻、歌謠等地方文獻外,最重要的就是采訪不少經歷者下一代的回憶口述。但該書誤解許多災荒、救災的觀念,并且牽強附會與愛爾蘭大饑荒比較,對于理解事件在中國歷史上之意義反而顯得薄弱,也沒能討論到饑荒在世界歷史中的真正位置。因為地方資料豐富,能夠討論的主題比起過去專以檔案資料所進行的討論,也更為多元而深入。

災害發生后,理論上必須先平息災害所帶來的影響,再處理一般日常的各種勤務。因此朝廷對于災區蠲免賦稅,提供糧食金錢讓災民延續生命,以及創造各種有利條件讓災民恢復生產。然而在丁戊奇荒的實例中,這個邏輯卻被打破。過去認為丁戊奇荒的賑濟工作是由山西巡撫曾國荃主辦,且朝廷僉派欽差閻敬銘協助事務,以應付此次嚴重的災情。災害期間,為了保證民食生產,對有礙生產的罌粟也下達強力禁令。但是整體的災情并不如預期中受到控制,因饑荒而死亡的災民,數量越來越多。對丁戊奇荒的印象就是政府效能的低落以及罌粟妨害民食的嚴重性。然而需要多加思考的是,災害發生時期,政府對于地方事務的介入都比平時要強烈,舉凡糧食流通、價格高低以及地方秩序,政府都必須有相應的政策加以控制。在這個情形下,政府的政策對于地方的影響應該更容易看出其痕跡。本文即在這樣的認識下,以山西巡撫曾國荃為中心討論他蒞任山西,作為山西巡撫這樣的角色,如何在同一個旱災事件中處理中央與地方之間不同的聲音,特別是對鴉片的核心問題。最后討論地方文獻所反映的內容不止包含地方獨特的情況,又包含了對政府政策的響應。

二、旱災中的財政爭議

丁戊奇荒發生的期間,山西正面臨著一連串的人事調動。首先,是山西布政使去職,由陜西布政使林壽圖調任。接著,是山西巡撫鮑源深,因病懇請開缺。在這樣的情況下,山西暫時沒有龍頭,由布政使林壽圖代理職務。朝廷雖然僉選曾國荃為新任巡撫,然而曾國荃以生病為由,不準備接任。但最后朝廷卻只準他休假,因此,曾國荃遲遲未上任。在此時,左宗棠為催促遲不就任的曾國荃上疏朝廷,左的理由很簡單:一來山西、陜西兩地連成一氣,正可查察走私茶葉;且曾、左二人是舊識,應可以互相配合支持。①左宗棠:《請飭曾國荃速赴晉撫新任片》,《左文襄公奏疏續編》卷64,《中國西北文獻叢書》第3 輯,蘭州古籍書店,1990年,第285 頁。且當時西北戰事正處膠著,需要山西協濟,左宗棠才會要求曾國荃速速上任。

雖然左宗棠在上疏中強調,這是為了實務著想,但對當時山西最嚴重的災歉問題,從頭到尾都一語未提。不多久清廷催促曾國荃上任,上諭當中只提到了“山西地方緊要”,②光緒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上諭,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光緒宣統兩朝上諭檔》第2 冊,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1996年,第404 頁。對于地方上最應該先解決的旱災問題也沒有特別的提示。山西省自從同治年間以來,一直都必須擔負協餉的工作,左宗棠雖然沒有明言,但催促曾國荃趕緊上任的真正理由,可能是餉銀的問題。

曾國荃到任以后,應該立即受到來自左宗棠方面催餉的壓力。不過此時山西的旱情不但沒有減緩,反而有越演越烈的趨勢。曾國荃此時只能寫信老實告訴左宗棠,他殷殷企盼的軍餉可能無法送到。③曾國荃:《致左季高宮?!?,《曾國荃全集》第3 冊,岳麓書社,2006年,第490 頁。只是信才送出,催餉之信又來,讓山西官員有些不知所措。從曾國荃與陜西巡撫譚鐘麟的往來信件中可以看到曾國荃看左宗棠信件時的心情,曾國荃說:“所幸棠疆近接,夙叨愛注,諒必有以教我。捧誦另箋并示疏稿,令人不敢卒讀?!雹茉鴩酰骸稄妥T文帥》,《曾國荃全集》第3 冊,第492 頁。

“令人不敢卒讀”的主要原因,就是協餉的問題。曾國荃覺得左宗棠進軍的速度雖然快,但是也必須顧慮到整體的財政狀況,才不至于發生后方供應,前線無糧餉的情況。曾國荃考慮到山西省因為要解送的項目過于龐大,而且正值旱災,因此他表示一點把握也沒有,也希望陜西巡撫能夠為大局著想。另外一個“不敢卒讀”的原因,就是左宗棠所示的疏稿中,有一份六月底發出,參劾山西布政使林壽圖的奏疏,這無疑將平日因協餉的財政爭議推向了高峰。

左宗棠奏疏中,對布政使在地方經費上的運作可能造成不良的成例而表示憂心。左宗棠認為山西省“協西征餉”總數是五萬兩,早在同治八年就已經建立成案。而林壽圖卻要引用同治六年兩萬兩的成案,導致山西與左宗棠所依憑的成案出現爭議。再者,左宗棠認為林壽圖在運用經費上的表現過于取巧。左宗棠指出,當時廣東、浙江與福建三省將解送協晉款項的消息一傳到山西,林壽圖即思考把這些協款先撥給左宗棠軍需之用,并上奏此一構想。這一點讓左宗棠相當不能接受,他認為這筆協賑的款項到底是有是無都還不確定。如果有這一筆款項,那么協餉可以轉解到左軍,表示山西不需要這一筆錢。另一方面也顯示山西自己催收正項有著落。果真如此,山西就不需要用協餉來抵軍餉,只要用正規稅收來支付即可;假如這筆款項只是捕風捉影,那么林壽圖上奏只是讓朝廷幫助他畫餅給左宗棠。左宗棠雖然沒有把事情說明,卻暗示朝廷林壽圖的奏疏其實包藏禍心,企圖紊亂章法。①左宗棠:《奏參山西藩司紊亂餉章折》,《左文襄公奏疏續編》卷67,《中國西北文獻叢書》第3 輯,第393 頁。

左宗棠的這份奏疏,最后不但成功地使山西布政使林壽圖受到處分,更讓朝廷進一步徹查山西省到底每一年要有多少銀餉需要解送到左宗棠處。光緒三年八月,林壽圖的行為被認為不單只是貽誤軍情,更有紊亂成章的過錯,因此受到革職處分。②光緒三年八月五日上諭,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光緒宣統兩朝上諭檔》第3 冊,第232 頁。曾國荃心生感慨說道:“至應協西路餉項,日事追呼,穎叔方伯竟因此被劾去官,事均出人意外。晉藩一席,后來者更視為畏途矣?!雹墼鴩酰骸稄秃涡∷巍?,《曾國荃全集》第3 冊,第496 頁。左宗棠原本準備以違反成例的方式,把拖欠餉銀問題的層次推高到中央的層次,然而清廷所做的決定,也讓山西救災工作受到更堅固的限制與監督,因此才有“視為畏途”之說。

然而旱災之中用人孔急,曾國荃似乎也開始察覺到左宗棠上奏的策略,其實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因此立刻上疏解釋此事,一一反駁左宗棠所指的錯誤,并將案卷呈上以為佐證。另外附加一片,說明左宗棠所參劾的數點都是自己做的決定,如果要有錯,自己也是難辭其咎。而林壽圖在處理災荒上的用心,多方設法拯救災黎,并且向中央表示自己還需要多倚仗林壽圖的幫忙。希望中央可以網開一面,讓他留下來繼續辦理賑務,不要撤除他山西布政使的職務。然而,第一時間的批文卻是不愿意接受改變革職的決定。①曾國荃:《陳藩司無蒙混取巧疏》,《曾國荃全集》第1 冊,第206—207 頁??梢娗逋τ谇擅畈僮鞒衫墓賳T甚是不悅,也不希望任何新的決定影響到未來協濟軍餉。然而曾國荃所上呈的案卷,終究讓中央產生了懷疑—是否行政過程中弄錯了部分的程序?因此再一次要求戶部加以清查。②光緒三年九月二日上諭,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光緒宣統兩朝上諭檔》第3 冊,第286 頁。清查的結果出現以前,曾國荃對于頓時少了一員辦事者甚感困擾,更覺得林壽圖所犯的過錯都是很小的事情,本來不至于到革職的地步,總是受到“浮夸者”不斷加油添醋,因此才使得山西的局面更加艱困。③曾國荃:《復李中堂》,《曾國荃全集》第3 冊,第503 頁。不過曾國荃還是努力想以辦賑需人的理由把林壽圖留下來,所以他又給山西籍在京官員寫密信,希望能夠得到支持,把林壽圖留在山西。④曾國荃信上說信上說:“弟為穎叔之去晉也,既格于例而愛莫能留;而晉民之請留穎叔也,又出于誠而情不忍拂。輾轉思維,與其契置而聽輿情之壅,熟若宛轉而伸將伯之呼……敝處礙于成例,不敢代奏?!煞裼勺鹛幟苌套雍淌汤杉氨娢痪┲戎T賢,另行設法達宸聰之處?出自鴻裁?;蜃嗔舴f叔辦理晉中賑務,于部議似無大礙,而在晉民得遂遮道請留之私?!痹鴩酰骸吨聹匚肚铩?,《曾國荃全集》第3 冊,第504 頁。

丁戊奇荒時,清廷特派當時的工部大臣閻敬銘以欽差身份前往山西查賑。據有關荒政的手冊記載,在災荒辦理賑務時,地方官最怕的就是朝廷派欽差前來,一來要耗費相當的精力于繁文縟節之上,再者欽差不見得能了解當地的情況,反而往往會造成地方官員辦賑的困擾。清廷甘冒此險派員親駐,可能也是別有用心。閻敬銘曾經擔任過胡林翼帳下“東征糧臺”,辦理糧餉相當有經驗。在丁戊奇荒過后,他轉任戶部尚書,從當時留下關于他行事的傳聞可以看出,閻敬銘的理財能力,除了對財政的天分之外,更有做事的謹慎與勤勞。⑤“敬銘為戶部尚書時,每晨起入署,日晡而散,司員上堂取諾,窮詰再三,必盡其底蘊乃已。隨身自備一冊,視文牘要語伏案手自抄之。腹饑,市燒餅二枚,且啖且抄。勤劬耐勞苦,雖鄉村老學究不逮?!币姾季矗骸秶剛涑恕?,《中國野史集成》第50 冊,巴蜀書社,1993年,第444 頁。因此,當曾國荃設法要將林壽圖留下的同時,朝廷受到山西缺解餉銀,甚至紊亂章法一事的影響,于是派遣當時任工部侍郎的閻敬銘前來查賑。曾國荃對于派遣欽差的感覺,在其文稿書牘中似乎找不到相關的文字,所以很難確定這位欽差到臨的時候到底是什么樣的狀況。只是從李鴻章在丁戊奇荒期間與曾國荃的書信中,有一段自問自答的文字卻饒負趣味。這是李鴻章回復曾國荃,告知他戶部撥給他二十萬兩的賑銀已經上路的消息,文末有著一段對閻敬銘此行的評價:

閻丹初侍郞避地蒲州,奉特派查察賑務,能否岀預是役?此公淸介絕倫,各牧令聞風當更警動。①李鴻章:《朋僚函稿》卷19,光緒三年九月十七日,《李鴻章全集》第5 冊,第2716 頁。

此段文字與前文后文都無連貫,看起來像是自問自答,但其實可能代表了曾國荃對派任欽差的疑慮,只不過對欽差大臣的派任,地方官員難有置喙之處,因此后來《曾集》收編時,可能刻意地把某些內容刪去,因此找不到曾國荃寫給李鴻章的原信。但他的基本態度可能是傾向,賑務忙亂之中還來個欽差,恐怕多少在心中也會浮出如荒政書籍中對欽差的負面評價。因此在迎接閻敬銘時,他盡可能地減低排場,以顯示災荒這個非常時期,無法以一般迎接欽差的狀況來處理。②曾國荃:《復蕭杞山》,《曾國荃全集》第3 冊,第505 頁。有沒有給欽差難看的下馬威,這一點無從由文字推知。最主要問題還是因為閻敬銘本身并沒有留下文集、公牘,而在辦賑過程中閻敬銘多與曾國荃聯名上奏,也沒有看到臺面上的沖突。雖然私底下往來公牘可以看到,曾國荃似乎必須跟閻敬銘解釋許多實務上的問題,但似乎也沒有看到任何的沖突。也許閻敬銘真的就是“清介絕倫”,因此實際上解決相當多的賑務問題,也使官風為之一振。③《春冰室野乘》中談到閻敬銘督辦賑務情況:“光緒元年,秦晉大饑,奉命偕曾忠襄公督辦晉賑。吉州牧段鼎耀,冒侵賑款,奏斬以徇。諸官吏皆惕息,莫敢骫法。晉人歌詠其事,至以比包孝肅?!崩钤廊穑骸洞罕乙俺恕?,《中國野史集成》第50 冊,第145 頁。

不管閻敬銘的任務是督辦賑務,還是暗中訪查當地官風,在災荒稍微穩定之后,地方上又回到了解送餉銀的“常軌”上。即使才剛經過旱災,還沒有從災害中復原,地方官員即忙著處理與思考籌餉之事,雖然最后得到中央緩征的命令,但在這之前官員恐怕仍然預設必須征集足夠餉銀。①曾國荃:《致江蓉舫》,《曾國荃全集》第4 冊,第43 頁。這里有一個相當吊詭的現象:一個極日常的財政爭議,卻是在旱災這種特殊的場合當中爆發爭執。對于地方巡撫來說,處理旱災是最緊要的一件事,然而他卻必須同時關注平時所累積下來的財政問題。而能夠做最后決策的中央,也同時陷入了日常與變異的苦思,到底是要維持過去的行政成例,或者依照現實的情況進行調整?旱災與兵餉的問題,造成財政問題的急速尖銳化,在這個契機之下,旱災過后由閻敬銘與曾國荃提出差徭改革。②山本進:《清代財政史研究》,東京汲古書院,2002年,第117—121 頁??雌饋硎且粍谟酪鄣貫榈胤桨傩涨蟾@?,然而在欽差大臣之外的人看來,這一次改革的重點,還是讓過去所累積下來財政壓力與欠數,能夠在改革過程中消除。曾國荃自己提及改革時,就尖銳指出各州縣仍以既往不咎的想法來辦理。但是他并不是站在指責者的角度來看待這些抱持既往不咎想法的屬下,他倒是為這些下屬想了“寬其既往”的理由:

從前之員類因事故而去,新任接手后,清查交代,難保無順情牽就者。年來迭遭大祲,各州縣籌解現年款項尚形竭蹶,前任積欠,在無力補解,似亦勢所當有。即令咨追,亦屬徒勞罔濟。如以數任所欠歸咎一人,恐向隅者多,不足以昭平允。且內有實系民欠,恩詔災荒之免,錯雜其間,諸多窒礙。躊躇再四,是以有寬其既往之議。③曾國荃:《復瑞睦庵》,《曾國荃全集》第4 冊,第109 頁。

從短短的一段話中,可見曾國荃完全說出了到任以來所遇到的情況與困境。而且,他還提到,經過了災荒的恤政以后,要清理過去的欠額,恐怕有更多執行上的困難,因此采取“寬其既往”的處理原則?!绊樓闋烤汀被蛟S可以看作地方上實際處理財政的一種態度,左宗棠利用了災害的特殊情況,讓“成規、事例”與地方的習慣兩不相協的情況暴露出來,造成原本應該以各種方式實行恤政的中央,對于地方產生了不信任感,因此必須派出善于理財的欽差大臣協助辦理。在災害當中,無論是中央政府或是地方政府,兩者對人民的作用,都比平時要大得多,再經過有心人士鼓動,中央的介入在此時更為明顯而直接。

三、禁鴉片的辯論

丁戊奇荒時另外一個造成災害不可收拾的原因,就是種植鴉片的問題。晚清對鴉片的查禁與開放,原本就存在著爭論。主張查禁者的理由之一,就是種植罌粟會造成對糧食作物的排擠。因為罌粟收成與農作收成的時序往往重疊,因此農民在趨利心態影響之下,必定會因為采收罌粟制作鴉片,而耽誤正常的農作收成。此外,種植罌粟的背后,更顯現出消費鴉片的市場,吸食者受毒戕害更是主禁者所關注的議題。吸食鴉片戕害民生的思想,在承平之時已經相當盛行,更何況是在地方發生饑荒的非常時刻,自然而然許多處理荒政的人,會在“興利除弊”的想法下,把矛頭指向種植罌粟之上。光緒三年九月,山西旱災已顯得完全無法收拾,有御史就指出山西地方私種罌粟的問題。當時中央朝廷完全接受御史的意見,要求曾國荃努力查緝。①《德宗景皇帝實錄》卷57,光緒三年九月上己未條,第786b 頁。就這一點而言,研究丁戊奇荒的學者很容易就認為罌粟的種植確實是影響災害的重要因素。

討論山西私種罌粟的聲音早已存在,②在鮑源深擔任巡撫的時代,就已注意到私種的問題?!兜伦诰盎实蹖嶄洝肪?8,光緒二年八月上丙申條, 第545a—b 頁。但是到了光緒四年正月,山西巡撫曾國荃與辦理賑務的欽差大臣閻敬銘,共同上奏說明“重申舊禁”,再次強調種植罌粟的害處以及必須禁止的原因。在奏疏當中提到:“伏查晉省地畝五十三萬余頃,地利本屬有限,多種一畝罌粟即少收一畝五谷。小民因獲利較重,往往以膏腴水田遍種罌粟,而五谷反置諸磽瘠之區,此地利之所以日窮也?!雹墼鴩酰骸渡昝鞑梅N罌粟舊禁疏》,《曾國荃全集》第1 冊,第282 頁。很自然地,透過檔案可以理解罌粟種植對山西農業的危害程度。曾國荃的奏疏不僅分析了對農業的危害,更注意到種植罌粟的同時,也使得吸食更加容易,因此開始了農人紛紛吸食的現象,導致耕作能力下降。所以在地利與人力條件轉變的情況下,原本可以豐收的土地也只能得個“中稔”,原本不到災歉程度的災害也可能變為荒歉。①曾國荃:《申明裁種罌粟舊禁疏》,《曾國荃全集》第1 冊,第282—283 頁。只是影響農業甚巨的鴉片,并不容易立即禁絕,曾國荃認為最好是靠著民間宗族、鄉約以及里社自行約束,一來免除胥吏的干擾,一來可以清楚查訪土地種植的狀況,從禁絕罌粟達到充裕民食的目的。②曾國荃:《申明裁種罌粟舊禁疏》,《曾國荃全集》第1 冊,第284 頁。

曾國荃正月里的奏疏,主要以勸誡的方式處理鴉片問題,讓民間自我管理農作種植。到了同年七月,旱象似乎有稍微紓解時,曾國荃又上一折向皇帝報告在賑災中執行禁鴉片的狀況。他說道經過各州縣勸禁以后,各地的鄉民都能知道悔改,因此大大減低了種植罌粟的數量,可以說有相當成果。但該奏疏也認為,一般老百姓種植罌粟,已經是根深蒂固的陋習,若要禁止光靠規勸是沒有用的,因此向皇帝提議,未來如果在山西又發現民眾種植罌粟,應把種植罌粟的土地充公,作為各村的公地,交由地方耆老及社首管理。并將查禁作為官員參核與獎賞的成績標準,透過懲罰的方式來推動禁令,以防止未來再次受災,又發生種植罌粟妨礙民食的情況。這份文件得到皇帝的認可,而且諭令曾國荃嚴飭當地官紳徹底執行。③曾國荃:《請將種罌粟地充公片》,《曾國荃全集》第1 冊,第343—344 頁。

曾國荃提出七月奏疏的原因,其實有一部分是受到左宗棠在陜西嚴禁的影響。因為左宗棠已經先行開例,他才敢跟進實行。而沒收土地作為懲罰一議,也是仿效其他已施行查禁的省份。④曾國荃:《致閻丹初》,《曾國荃全集》第3 冊,第588 頁。仔細分析曾國荃七月的奏疏可以發現,之所以能夠順利地查禁罌粟的種植,都是因為協助辦賑的御史李用清,利用到各地稽查賑務機會,查核各地種植罌粟的情況,而曾國荃奏章中提到的查禁成果,最主要的信息來源就是李用清的報告。從這些記載看來,李用清這號人物,似乎在推動與執行查禁罌粟中有關鍵的地位。李用清,字澄齋,號菊圃。山西省樂平人。同治四年中舉,任翰林院編修,記名御史。光緒三年回鄉協助辦理賑務,其后人為他修編的年譜稱:“公騎一驢,一仆隨從,遍歷全省各府州縣,勘查災情而外,必考其利弊,及糧路原委,日必馳函當事者,備述其詳。凡災情輕重,食糧轉運要道,都有簿冊記載?!雹倮钣癍t編:《清李菊圃先生用清年譜》,光緒四年條,《新編中國名人年譜集成》第19 輯第3 冊,臺灣商務印書館,1980年,第11 頁。李用清的著作包括了日記、公牘等等,其中丁戊奇荒期間的公牘亦收有成冊。若照年譜所言,該冊公牘對丁戊奇荒的研究當有相當的貢獻,然而李用清的文稿在他生前并不輕易示人,過世以后家人仍保留文稿,可惜在抗戰時散軼不存。唯今可見的,只有一部講學時學生所記的語錄《課士語錄》而已。②李用清講述、王登俊記錄:《課士語錄》,《山西文獻叢書》第11 冊,臺北山西文獻出版社,1983年,第1—3 頁。然而他與曾國荃往返的書信,雖不見原稿,尚可從曾國荃的回信查知一二。

也正是曾國荃與相關人員往返的信件,透露出重新認識“禁止種植罌粟”的新訊息。光緒四年一月曾國荃上奏聲明重禁罌粟的奏疏,看起來是說得有頭有尾,然而,曾國荃在私底下卻表示禁煙對荒政沒有多大的幫助,在他寫給欽差閻敬銘的信中就說道:“禁煙疏稿,昨已抄咨。當積重難返之秋,只好如此施行,徐徐收效?!雹墼鴩酰汗饩w四年二月《覆閻丹初》,《曾國荃全集》第3 冊,第531 頁。若要解釋曾國荃為何一方面覺得查禁罌粟沒有實效,卻又必須上奏重申罌粟舊禁,大概與御史在朝中對山西私種罌粟大聲撻伐有關,而清廷方面,又表現出大災中接受建言的寬大雅量,因此曾國荃受到督責,必然做出重申的反應。他對這種御史在朝中大放厥詞的情況,也顯得有些無奈,在一封寫給李鴻章的信中表現無疑。他說:

近日,臺諫諸公紛紛以災務陳奏,兼歸咎政府。兩宮言無不聽,以期上下交修。盛德如公,猶自省思。如荃之目睹災黎流亡,而一無補救,其負罪更為何如耶?、茉鴩酰汗饩w四年三月《覆李中堂》,《曾國荃全集》第3 冊,第542 頁。因此,四年一月的查禁奏疏,可以視為在臺諫輿論壓力,以及清廷查納雅言的姿態下,曾國荃順應言論與天心的必然政策。很顯然,曾國荃禁罌粟的初衷,可能只是為了讓朝中的御史與皇帝滿意,使地方荒政可以順利辦理下去的權宜之計。不過,一紙文書對曾國荃的意義,可能是堵住與荒政無關人士的悠悠之口,但對于志在禁絕罌粟的人眼中卻是一大振奮。李用清周歷各縣查核災務時,即將查察罌粟作為其中一項重要的內容,他勤用書信報告情況的態度,在曾國荃的信件中可略見一二,李用清發現了不少賑務中的弊端,以及不積極查禁鴉片的官員。①曾國荃寫給閻敬銘、李鴻章的信中即說到地方查禁的情況多是來自李用清的訊息。曾國荃:光緒四年三月《致閻丹初》、光緒四年十一月《致李中堂》,《曾國荃全集》第3 冊,第547、620 頁。約莫在三月之時,李用清與曾國荃會晤,提出了廢除“藥厘”的建議,并且幫曾國荃寫了兩篇稿子,希望他能夠上奏中央?,F在已經沒有李用清的公牘可以參考,無法理解他如何從禁罌粟到裁撤藥厘的思考過程。然而從曾國荃的回信與欽差閻敬銘討論的記載中卻可以稍稍看出,為何李用清會主張裁撤的想法。

菊圃太史現已到省,屢次接晤,交來兩稿,囑裁藥厘。藥厘為數本屬無多,每年不過五六萬金,亦何所吝惜,但此不過鄉民借口之一端。去此而為罌粟即可禁絕,恐亦無此速效。②曾國荃:光緒四年三月《致閻丹初》,《曾國荃全集》第3 冊,第549 頁。

李用清認為現在通省把種植罌粟當成理所當然的事情,主要是因為地方上收取“藥厘”的關系,因為當非法的罌粟具有合法的稅收價值時,官員自然而然就不會去禁止,只有去除藥厘才能夠真正使官員查禁。只是曾國荃并沒有順著李用清的提議進一步上奏禁令。相反地,他以反駁的態度,不愿意照稿上疏。值得注意的是,曾國荃不是反駁李用清一個人,而是反駁了山西籍的在京官員。顯然,李用清的意見不僅是個人的想法,背后更代表了某個群體的公意。曾國荃在《覆山西各京官公函》中說道:

前因晉省栽種罌粟,有妨五谷,是以會同丹初先生聯銜具奏,奉旨允行,刊示頒發;又恐各州縣辦理不力,復經嚴札通行,以不止僅伸令甲矣。茲李菊圃太史創為裁藥厘之議,交來兩稿,囑即疏陳?!粽账h陳奏,恐有妨礙京城洋藥稅大局,且以后無以搪塞大部索餉之文,為患太切,不得不深思熟計也。①曾國荃:光緒四年三月《覆山西各京官公函》,《曾國荃全集》第3 冊,第542 頁。

從這段覆文當中可以清楚看到,禁止罌粟的施行應該與當時輿論有關,而不見得是地方上真正的情況。曾國荃的考慮帶有相當政治意涵,他認為取消藥厘牽動的層面過廣,甚至可能成為一個成例,影響到未來對外國藥品收稅的可能。再者,藥厘的收入的確能夠應急,以便應付如左宗棠索餉一事,若是貿然裁撤,必然會引發料想不到的后果。只不過李用清(或者說李用清背后所代表的公意)并不能站在曾國荃的角度來思考,反而以詰難的方式來指責曾國荃。李用清的年譜上記載了這段故事:李用清“曾上書曾國荃,詳論其利害,歷陳可為垂涕者十,使人讀之不覺淚下”。②李玉璽編:《清李菊圃先生用清年譜》,光緒四年條,《新編中國名人年譜集成》第19 輯第3 冊,第11 頁。

曾國荃接到這封上書時,對于“可為垂涕者”的十項意見感到十分惱火,他立刻寫了一封信給欽差大臣表達不滿,他認為禁鴉片的事情已經開始推動,李用清卻還用“十不解”來指責他的行為。讓他覺得辦理荒政這種非常時期,還要浪費時間在筆墨官司上,實在不是務實的態度。他也強調自己從來沒有抗拒嚴禁罌粟,但是李用清卻硬是要說官員不肯嚴禁,實在讓他不解其意。③信件原文:“李菊圃太史禁種罌粟之議,以詳前函,茲于接晤后復上‘十不解’諸說。我輩辦事,但能于事有濟,無不可以和衷商榷,務使義氣胥平,而筆墨爭辯尤可不必。細思此事既經奏明在前,復經屢次通飭于后,而菊翁必欲以一手遮天,其意謂官不肯嚴禁,此又弟之所不可解也。原說抄呈,以備省覽?!币娫鴩酰骸吨麻惖こ酢?,《曾國荃全集》第3 冊,第552 頁。就這樣,山西的救荒過程中,意外地扯出了罌粟禁與不禁的爭議。這個爭議也代表了荒政實務與吏治理想的沖突,更有著地方大員與在京官員之間的不協。循著這個脈絡來看,四年七月的查禁奏疏,也許就蘊含了更嚴格的查緝規則,以及不愿意提案廢除藥厘的意向。

不過在李用清眼中,曾國荃就是禁制鴉片的大敵?,F在無法得知李用清到底寫了多少信件給曾國荃或是其他人,但是從曾國荃的信札中到了同年七、八月都還見到與他人論及不可廢除藥厘一事看來,或許可推知此事并沒有平息,反倒有越演越烈的趨勢。最直接的證據,在四年十二月間曾國荃回復李用清的一封信,該信不但篇幅相當長,而且近于說理,文體夾敘夾議,就是為了說服李用清。曾國荃說自己的所作所為不但符合養與教的原則,而且避免了擾民,使民眾自理生計。當荒歉發生時,民眾因為短視而出現饑荒,地方大員的責任就是幫助民眾籌備度荒的糧食。做了這些事情怎么還能說是“因循不為”?①信件原文:“罌粟之禁,屢辱凈言。鄙人雖愚,亦萬不肯犯此不韙,苦于既乏治人,又乏治法??v或嚴申禁令,所慮徒益紛擾,反使閭閻雞犬不寧,終無以善其后也。就令淘汰玩吏,而接手不得其人,亦屬因仍故我。天下安得如公百十數輩,落落然參布列郡?!c其如黑棋致至而自危,曷若冬夏迭代聽其物極而思返也。晉省藥厘所入,計數原微。所以用是斤斤者,非為國家惜此小利,蓋人心陷溺已深,既不能保遍天下之不種,又不能進舉世人之吸食。獨晉中冒昧奏裁,轉使當軸為難,是徒為奸民富商之利,而國度用支反受其害。萬一西人要挾,請將洋稅借此求免,豈非以中國目下歲入之財,悉歸外洋呼!……假令出示嚴禁煙館,非重用酷吏不可,非縱使胥役不可。官吏之魚肉百姓非一日矣,良民之畏苛政甚于猛虎,蓋又有年矣。今乃亟謀此不能凈絕根株之件,譬諸操網罟以入深淵,而約不擾于魚;驅鷹犬于林藪,而曰無驚于獸,無不敢信也?!苤镧驵l也,豈樂于傾各省無量之費,以贍吃食鴉片之類哉?又豈嘗教民不種五谷哉?不過民之所得自為主張者,聽民自謀之;民之所不能遠致者,毋為之呼吁于朝、乞貸于鄰,多方以徠之。去歲出示二十余條,養與教粗備梗概,而我公乃曰因循不為,是殆未即前后以合觀之耳?!痹鴩酰骸稄屠罹掌浴?,《曾國荃全集》第3 冊,第632—633 頁。

這封信并沒有得到李用清的諒解,之后李用清回了什么內容并不清楚,只知道他寄了一套《曾國藩全集》給曾國荃,想必是譏 曾國荃不如父兄云云。因此,曾國荃回復李用清時口氣也就顯得相當不悅。而且有點意氣用事地言及廢止山西藥厘,認為這樣子就可以符合李用清“篤信純儒之道”的想法。當然,曾國荃也不免在文字上譏笑李用清不切實際的作為,對于李用清一直要他上奏全國廢除藥厘一事,希望欽差閻敬銘能夠代為上奏。曾國荃說:“來示欲請星使(按:閻敬銘)代為發之,弟不敢勸,亦不敢阻。星使道有本末,學有淵源,實有昭代識實務之第一流俊杰,恐亦未忍以空言垂諸世宙,己搏美名,而不肖視中朝之彥也?!雹谠鴩酰骸稄屠罹掌浴?,《曾國荃全集》第3 冊,第636 頁。言下之意,曾國荃不愿意做這些博取美名的事情。①曾國荃在寫給李鴻章的信里頭,特別提到此事:“李菊圃迭次來函,總以嚴禁罌粟為題,以為目下救荒之策,無出于此。其意誠善,而遍禁煙館必涉騷擾,其勢似不可行。蓋托諸空言則易,見諸實效則難也?!币娫鴩酰骸稄屠钪刑谩?,《曾國荃全集》第4 冊,第2 頁。

禁絕罌粟的爭論一如一場意氣之爭的鬧劇,然而曾國荃與李用清的行為都是可以理解的。李用清著重的是理想的層次,雖然他留下的著作只有《課士語錄》,從中卻不乏理解他堅持將“藥厘”廢除的邏輯。他認為理財雖然重要,但是更重要的是財源必須名正言順,假如沒有名正言順的前提,容易養成邪僻之風,人民為非作歹也就沒有辦法禁絕,這些都是亂象的源頭。②李用清講述、王登俊記錄:《課士語錄》,《山西文獻叢書》第11 冊,第111—112 頁。因此,以正本清源為己任的士大夫,很自然地注意到了罌粟與罌粟所代表的地方財源,因而利用災荒的場域,推動督撫陳奏禁絕鴉片的意見。

反觀曾國荃一直不愿意在筆墨上多做文章,主要是他認為舉辦荒政最重要的是實務,而不是這些觀念性的救荒。③曾國荃寫給翁同龢的信上說:“菊圃太史前年初來,欲弟出示:如有種煙、吃煙者,則以大兵臨壓其境。弟未敢從,良以疆吏只可守法,法所不得加諸民者,則不能以空相恫嚇。頻年因罌粟一節,屢屢富書弟處,幾于涕泣而道,辭意均甚激烈。弟因其至誠血性,遂亦直書肝膈,具述時局之機宜,自有大體。疆吏之力量,亦有干格。所稱亟應嚴禁罌粟之理甚明,而果能凈絕根株之方難得。且查禁而不涉擾累,與饑饉之后不擾不壘之可期凈絕,其方猶不可得,否則畝稅之抽收、膏館之貼厘,凡有妨于罌粟之禁者,無不悉于菊圃之請而立見施行,出示停止。獨至坐賈藥厘一項,難以措辭陳奏?!虻胤绞粌H種煙一端,州縣所司不獨種煙一事?!蝗?,弟亦知政在養民,安忍不竭力嚴禁,而與菊圃一若斷斷不合者哉?……既無可籌之款,更無告急之區,而迫近種谷之期,滴雨未沾,農田龜坼。端居憂念,真有百感交集之隱。不卜知愛何以策之?外附菊圃太史信抄呈鈞閱?!币娫鴩酰骸稄臀淌迤健?,《曾國荃全集》第4 冊,第26 頁。更重要的是,他看出了地方上農業的邏輯。曾國荃在光緒五年春天時,再次回復李用清的來信,信中已無意氣之詞,當然他承認罌粟害于農桑的可能性,但他更重視自然環境以及農民趨利的抉擇,將使罌粟的種植自然消失。他在信上說:

覆幬之下,群生并育而不相悖,天之生五谷、罌粟,與地之種五谷、罌粟一也。果其風雨和會,則大田多稼,罌粟未必即奪五谷之利。如其煉石流金,則五谷之苗亦既悉付枯槁,彼罌粟者又獨能欣欣向榮耶?是有以知其不然矣。年來谷價翔貴,為數百年所未有,民間水田井地,計煙花所獲,亦難逾于五谷,小民晰利秋毫,當已籌箸及此。蓋不待我輩為之抉擇利害,應亦翻然改圖矣。①曾國荃:光緒五年春《復李菊圃》,《曾國荃全集》第4 冊,第42 頁。本段文字中部分在何漢威所著《光緒初年(1876—1879)華北的大旱災》一書中征引,然何先生以此段文字說明曾國荃禁絕鴉片的決心不足,所以出現自相矛盾的談話。在此不能否認何先生的看法,曾國荃在論述確實存在矛盾之處。然此矛盾透露了相當多的訊息,包括曾國荃面對不同人物與議題時,有不同的論述方式。再者也顯現出曾國荃特殊的觀察視角,站在地方與實務的立場上所作的發言。因此本文特別以此段文字詮釋曾國荃矛盾以外的觀察。何漢威先生的觀點可見何漢威:《光緒初年(1876—1879)華北的大旱災》,第87—120 頁,該條史料見第105 頁。

從曾國荃的文字中可以看到,鴉片在天旱之時恐怕也難逃旱魃,而在平常豐收之年,少種一些稻谷轉種罌粟也不見得會有互相排擠的效應。更重要的是,農地在短時間內都會經歷農作的循環,農人自己會判斷利益來選擇種植的作物,與其害怕農人種植罌粟而設禁,不如讓農人依照市場的狀況決定。鴉片之爭到此也隨著李用清回朝而暫時告一段落。

從檔案上來看,可能會以為禁止的命令是曾國荃權衡地方情況之后,所思索出來的救荒之策。于是他分別在光緒四年一月與七月間各上一疏,代表了從規勸到懲戒的執行步驟與過程。但是,如果忽略了檔案形成的脈絡,往往也就把丁戊奇荒中的曾國荃當成禁絕鴉片的人物。②外國學者Kathryn Edgerton-Tarley 對于曾國荃的理解似乎在丁戊奇荒中是擔任禁絕鴉片的一方,因此與李鴻章等贊成種植鴉片者形成對比。Kathryn Edgerton-Tarley, Tears From Iron: Cultural Responses to Famine in Nineteenth-century China, 2008, pp.109—111.更因為這兩份奏疏中的描述,鴉片問題也就被認為是這場災害中十分關鍵的改革對象。③李文海:《中國近代十大災害》,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09—110 頁。然而,經過檔案形成流程的復原,可以發現禁絕罌粟的議題最初來自輿論的壓力,進而成為京官與地方大員之間認知不同的沖突點。從這個例子當中可以發現,災害發生后,由于地方情況進入了不同以往的特殊況態,于是一群如李用清一般的山西學者與官員,就企圖實踐某些理念,推動過去可能無法嚴格執行的事情。災害所帶來的特殊情境,反而成為絕佳的發揮場所,以至于其他官員或者民眾幾乎沒有辦法拒絕。

四、善后與地方文獻的產生

在丁戊奇荒之際,除了在社會物資上進行復原以外,還有一項值得注意的就是對舊有文獻的整理。整理的內容包括兩個部分,一個是刊刻《四書》、《五經》的善本,再者是重修《山西通志》。整理《四書》、《五經》是根據同治六年振興地方文教的上諭,編修地方通志則是利用成立書局的機會進行。①曾國荃于光緒五年三月九日上疏奏請成立書局刊刻善本以及重修方志。其中刊刻善本的想法源于同治六年的上諭,可以說有行動的依據,在此成例之下又另外懇請重修《山西通志》。曾國荃:《設立書局疏》,《曾國荃全集》第1 冊,第446—448 頁。為何利用振興文教的名義,進行地方通志的編纂?光緒年間編成的《山西通志》序言中,只簡短說道:“巡撫曾國荃以大災之后,恐文獻無征,始有重修通志之請?!雹诠饩w《山西通志》第1 冊,《總序》,中華書局,1990年,第32 頁。擔心“文獻無征”的真正意義,其實與地方行政有著很大的關系,曾國荃的奏疏上清楚寫道:

三年大祲,戶口則流亡過半,賦稅則蠲緩頻頻,倉谷則悉數皆空,善后則百廢未舉。正宜登諸記載,昭示后來。庶幾賢明之吏上下皆有稽考,相與力圖補苴,經理彌二十年方可望漸復元氣,此志書所亟宜重修者也。③曾國荃:《設立書局疏》,《曾國荃全集》第1 冊,第447 頁。

如果單獨來看段文字或許看不出什么端倪,但是,如果放在曾國荃蒞任以來所面臨財政問題的脈絡中則可以發現,他相當害怕在面對已經發生轉變地方狀況時,中央政府還是依著舊有事務的成案,難免又要發生像是類似林壽圖去職的事件,因此趁著重整之時,把實際的狀況以及災害時所做的調整記錄下來,以供后人參考。

當然在編修的過程,曾國荃除了振興文風這個理由以外,也有意重新統合地方讀書人以及富紳。因此他在尋求方志總纂時,特意致書山西名儒王軒,希望他能夠出掌主筆,并且由他號召士人合力編修。更進一步,希望王軒能夠兼掌書院,使得文風士氣得以稍微振興。①曾國荃:《致王霞舉》,《曾國荃全集》第4 冊,第56 頁。王軒在丁戊奇荒期間,主要是協助欽差大臣閻敬銘撥劃賑務,并主講于山西晉陽書院,可以說是當時相當隆重的禮遇。②王軒:《顧齋遺集》,《山右叢書初編》第12 輯,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8a 頁。而副總纂張于鑄同樣也是在閻敬銘麾下辦理賑濟事務。③王軒:《張鐵生先生墓志銘》,《顧齋遺集》,《山右叢書初編》第12 輯,第59b 頁。安排王軒、張于鑄擔任正副總纂,一來他們素有厚望,可以擔負重任,另一個原因推測與曾國荃在災荒時不愿意進一步執行禁煙政策有關,曾國荃可能意識到曾與李用清發生摩擦,又向山西籍的在京官員宣示過不愿意禁藥厘的事情會影響到官紳之間的關系,因此特意安排此舉來緩和關系。鴉片問題是否有影響到官紳的關系,抑或只是李用清等一部分人的執著而已,目前并沒有更多的數據可以推測。值得注意的是,編輯方志工作的主要人物,都與晉南或活動于此的讀書人有關系,王軒是平陽府洪洞人,張于鑄是平陽府趙城人,都在省垣以南。在方志局中另外兩人楊篤與楊深秀,一人籍在平陽府鄉寧縣、一人籍在絳州聞喜。他們除了與《山西通志》有關以外,更是許多山西州縣志的編纂者。由此可以看到方志局的重要成員,不只是編輯通志,更有實際編輯方志的情況。因此,透過編地方通志的政策,確實讓山西州縣在編纂通志的同時,也有機會重修或補輯州縣的地方志。

這里就以籍在絳州聞喜的楊深秀,他所編輯的《聞喜縣志斠》、《聞喜縣志補》、《聞喜縣志續》作為實例來探討。在該志的序中提到,光緒五年賑濟即將結束,知縣收到巡撫的公文,要為重修山西通志搜集文獻,因此他召集了當地名儒,用不到半年的時間輯成了十二卷資料。④陳作哲:《聞喜縣志序》,光緒《聞喜縣志斠》,《中國方志集成·山西府縣志輯》第60 冊,鳳凰出版社,2005年,總第239 頁。從知縣征集資料的告示中,可以看到在編修的過程,幾乎網羅了當地的耆紳名士,特別是資料采集者皆為地方上的貢生、生員。而編修諭旨更特別強調,為節省經費,因此采取續修的形式。過去自乾隆年間開始編修,在光緒五年結束。收集資料凡例中,特別提到兩項關于丁戊奇荒材料的收集,一個是收集災荒中餓死而可以作為楷模的高士貞婦,一則是樂善好施而已故之人。①陳作哲:《聞喜縣志序》,光緒《聞喜縣志斠》,《中國方志集成·山西府縣志輯》第60 冊,總第240—244 頁。類似的內容可以在其他志書中發現,由此可推知當時地方上為了延續前志而收集相關的資料,且對于丁戊奇荒的人物傳聞與行誼進行采訪?;蚩烧f此時期出現一系列的災害書寫,其實是通過通志局的活動所促成的。

在這個認識之下,或許可以說明近年來相當受學者重視的碑刻資料的意義。山西的碑刻資料近年來受到相當關注,許多碑刻的出版品也相繼出現。在這些碑刻資料中,關于丁戊奇荒的記載更是備受注目。因為歷來山西經歷過的災害相當多,但是以災害為主題的碑文又以丁戊奇荒尤多。目前學者的解釋是,此次災害的災情是前所未有的,讓地方上的人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因此紛紛立石昭示后人。因此,這些碑文所透露的訊息都是地方上最詳實的記載,代表了地方上的聲音。仔細分析學者經常使用的十多通丁戊奇荒碑文,從中可以發現幾個值得注意的現象。其一,從這些碑文寫成的時間來看,從光緒三年一直到光緒二十年都有,是在不同時段共同書寫同一主題的情況下完成,又有部分集中在光緒四至十年。其二,這些碑文分布的地區幾乎都在山西省南部平、浦、解、絳等地。②十多通碑文分別收入于張正明、科大衛編:《明清山西碑刻資料選》,山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661—669 頁;張正明、科大衛編:《明清山西碑刻資料選(續編)》,山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685—689頁。這兩個碑文所顯示的共通點,將碑文與方志編纂聯系起來,可以發現,方志編纂者們的經歷,與欽差閻敬銘當時在山西南部的辦賑有關。這層關系促使思考一種可能,碑文的出現可能不只代表了地方自己的看法,同時也反映了對中央與地方政府政策的記錄與響應。

碑文當中除了一通光緒三年立掩埋無親死者的碑文,是在災情嚴重的情況下留下的,因此文字相當簡約,僅約略提到地方餓死的人,只要無親無故就由全村出資購買棺材掩埋,③《災年義埋餓殍碑》,光緒三年立,現存山西萬榮縣小淮村。收入張正明、科大衛編:《明清山西碑刻資料選》,第661 頁。除此之外,其余的碑文都是在災情逐漸減緩的背景下刻石立碑的。這些碑文當中描述地方災情的狀況已受到學者重視,特別是慘絕人寰的人吃人現象,也證明了當時確實災情慘重而非博取同情的虛構描述。①Kathryn Edgerton-Tarley, Tears From Iron: Cultural Responses to Famine in Nineteenth-century China, pp.222—227.這顯示在共同經歷災害的洗禮之后,凝聚成一種對災情的集體記憶,并透過刻石這個載體傳遞下去。除了災情以外,還留下了不少物價的信息。例如《紀荒警示碑》、《歷年遭劫記》、《南火上荒年碑記》記載了相當多物品的價格狀況,對于理解災害中的價格波動問題有很大的幫助。②郭春梅:《河東碑刻中的光緒旱災》,《文獻》2005年第4 期, 第66—82 頁。

然而要進一步提出的問題是,類似碑刻這一類地方文獻的內容,是否有其獨特的存在脈絡?從上述的簡介可以得知,有關旱災的碑文,就是受到旱災影響因而出現的文獻。然而,如果仔細對照當時山西省南部以及災后的狀況就可以發現,碑文所顯示出的訊息不單只是災害這條線。碑文當中有著“人相食”的共同主題,無疑是感受災害慘狀的直接沖擊,那么其他的共同主題,是否也就意味著有其他的線索與脈絡呢?碑文當中幾乎都出現“耕三余一、耕九余三”的呼吁,這個呼吁也可以說是刻石最主要的目的。以下把這些相關的文字與段落輯錄下來再進一步分析。

表一 碑文中“耕三余一、耕九余三”資料表

續表

目前對于“耕三余一、耕九余三”的解釋,多是認為這些碑刻反映的是地方上過渡奢侈的風氣,造成沒有糧食的余存。因此,對于碑文中出現這種“共同主題”現象,一般都認為是在地方受災之后,地方居民為了警示后人所以才出現這樣子的說法。①郭春梅:《河東碑刻中的光緒旱災》,《文獻》2005年第4 期, 第66—82 頁。這些碑文確實存在著警示后人的作用,碑文中也或多或少思考了奢侈與丁戊奇荒的關系,然而,從上列表中所示可見,僅有資料(A)及(F)在談“耕三于一、耕九余三”時連帶談到奢侈的問題,其余幾則碑文所談的“耕三余一、耕九余三”,其實都另有脈絡。

“耕三余一、耕九余三”的思想是來自于《禮記》,其文為:

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雖有兇旱水溢,民無菜色,然后天子食,日舉以樂。

在清代后期,汪志伊曾經編輯過一部《荒政輯要》,這部書可以說是繼《康濟錄》、《籌濟編》之后,最為實用的荒政參考書籍。該書不但有觀念的辯證,更有實際操作的方法與步驟。是清中葉以后頗具影響力的一部荒政著作。②道光二十七年的一份奏折:“伏思救荒之法如《康濟錄》、《籌濟編》等書,博引繁征非不詳備,然卷秩浩繁,一時難于審擇,且空言較多,有僅宜于古而不宜于今之處。惟查有原任閩浙總督汪志伊所纂《荒政輯要》一書最為簡易可行。緣該由牧令瀝任封疆,辦賑多次,于成編中則其實實可行者,著有成效,然后筆之于書?!钡拦舛吣臧嗽戮湃绽艨平o事中福珠隆阿上奏,故宮博物院藏軍機處檔案,No.078391。該書也同樣節錄了上述的這一段話語,是在災害善后工作時提倡“裕倉儲”的項目之下。①汪志伊:《荒政輯要》,李文海、夏明方主編 :《中國荒政全書》第2 輯第2 卷,北京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603 頁。因此,“耕三余一、耕九余三”在災荒的語言當中所指示的,應是充裕倉儲與民食的想法。

若在此意義下比對資料(A)至(G),它們存在的時間都在災害結束之后,正好就是在進行善后工作之時。如果暫不討論(A)(F),那么可以很清楚看到資料(B)表示災害發生以后靠的是人力的補救,而能夠不畏懼災荒的條件,是因為地方有儲藏。資料(C)雖然不敢說可以達到耕三余一的理想,但總是希望農家可以積粟,才能度過災荒時期。資料(D)更清楚地說到余一余三的目的在于備患。資料(E)當中同樣也是在積粟備患的脈絡下,更重要的是從(E)立碑的時機點看來,是在地方已經恢復元氣、豐收的時候才想到要積極積粟的層次。資料(G)的訊息也同樣是恢復積粟的想法,并且認為積粟多就不會遭受到物價的波及。最后,再把資料(A)(F)放進來看,即使兩則資料都涉及了改善奢侈風氣的內容,但是仍然是為了強調積粟有余以備患的觀念。所以,“耕三余一、耕九余三”基本上并不是單純的禁奢思想。如由丁戊奇荒發生的時間點出發,將時限往前往后尋找相關的文件可以發現,“耕三余一、耕九余三”與禁奢的語匯,基本上是沒有關系的。②在光緒時編《垣曲縣志》中記錄嘉慶時期一封《上縣令陳公停征書》當中可以清楚看到:“古者耕三使民有一年之積,耕九年使民有三年之余,亦欲閭閻皆有儲蓄,以備不虞?!闭Z意之中似乎指責縣令在歉收時還繼續征稅是違背古意的。另外,民國十年立的《救荒記》碑文也寫道:“救濟事畢,痛定思痛。望鄉人知古人耕三余一、耕九余三,同講備荒之法,以免翌日拮據之艱?!币姽饩w《垣曲縣志》卷12, 《中國方志集成·山西府縣志輯》第61 冊,第19a—b 頁。

“耕三余一、耕九余三”的想法之所以會在碑刻中普遍出現,必然也有原因。光緒五年六月時,曾國荃致書閻敬銘向他報告買補還倉的工作,他說:

辦理還倉一事,乃備水旱不時之需,而在晉省產谷無多,猶為切要。今既以朝廷特賞之項,專辦省南勸墾,則儲谷經費急切難籌。然不為之略舉端緒,則恐永無填還之日??虜M就賑捐尾款及鹽課項下,先提銀二三十萬兩,即便撥給各府州發商生息,俟豐稔之年,由各屬分成買補,一則逐漸歸還,弗至谷價翔貴;則生息之款仍可規入本地善后之用。其余缺額谷價,或奏明截留厘金十年,或無論地丁征收多寡,每年截留十萬兩,專做填倉之費。多以十年為率,少以五年為率……五年以后,規復可望就緒。①曾國荃:《復閻丹初》,《曾國荃全集》第4 冊, 第71—72 頁。

接著又向山西省各府廳州縣,針對災荒的善后做了非常多的指示,特別提到倉儲的問題:“通省倉儲告竭,水旱難保必無,故還倉一事,刻亦急欲舉辦。應請閣下將各屬額設若干、動用若干、現在有無存鼓開折呈送,以便通盤籌計,酌定歸補成數,用戒不虞?!雹谠鴩酰骸吨赂鞲畯d州公函》,《曾國荃全集》第4 冊,第79 頁。

從這里可以看到,山西在災后有一次全省性的“還倉”工作。從曾國荃的信中還可以看到“還倉”的工作沒有特別的款項可以動用,但曾國荃與閻敬銘持續籌商,總是希望在善后工作中積極推行填實倉儲的政策。而且在他的規劃之中只需要五年就可以略有成效。從這個“還倉”的規劃來看資料(E)中提到的“大荒至今已六年矣,比歲豐登,人少蘇”的情況,以及余一余三的積儲呼吁,就可以理解數據中的“耕三余一、耕九余三”,其實是與山西地方政府災后善后工作是具有一致性的。這些碑文不僅反映了地方上的災情狀況,同時也反映了官府與民間所進行的善后工作。

五、結論

災害的事件里,理論上必須先平息災害所帶來的影響,再處理一般日常的各種勤務。因此朝廷對于災區蠲免賦稅,提供糧食金錢讓災民延續生命,并提供各種有利條件讓災民恢復生產是一般印象中的既有程序。然而在對丁戊奇荒的進一步探討中,卻打破了這個邏輯,它所顯現的是在日常作業中,財政以及禁罌粟的問題并沒有因為災害的問題而稍微緩解,相反地,處于特殊情況的災區反而成為爭執的戰場。這里凸顯了一個問題:朝廷的成例、平常的行政以及平時的道德觀念到了災害發生時,是否能有變通的彈性?左宗棠的一紙奏疏,使得山西布政使去職,讓管理一省錢糧的重要官員職位頓時空缺,此時曾國荃也剛剛到任而已。朝廷的決定雖然顯現出維護成例的至高性,卻留給初到山西的官員一個棘手的問題。曾國荃只能借助山西本地士紳之手來推動賑務,然而源于日常中禁種罌粟的道德呼聲,借著督賑與查賑的程序,壓迫著巡撫與州縣官員遵守。最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重申禁令,并在陜西提出對付種植罌粟者的懲罰后,再發一道懲罰的命令。只是曾國荃甚為小心,他所提出的懲處建議,都是其他省已經實行的內容,并沒有意圖開創新的成例。也正因如此,最后與李用清在禁止征收藥厘的事件上鬧得不歡而散。

對于山西災民來說,左宗棠與李用清大放厥詞之時,老百姓正過著碑文上所寫“人吃人”、“十室九空”的悲慘生活,因此這些記載丁戊奇荒的碑文中,只是偶爾輕描淡寫“蠲免”、“賑濟”的事跡,而對地方的慘狀記憶特別深刻。在災后善后的問題上,逐漸回到正軌的生活的同時,也重新回到始終存在的財政問題與協餉的壓力中。此時雖然有各種善后措施,然而這些復原地方的政策中,或許與民眾生活最為同步的,就僅是借著豐收之際政府進行買補還倉的行動。所以這些碑文中存在著生活中悲與喜的情緒,對賑濟過程的失望以及災情的不忍,同時記錄了地方復原的痕跡。雖然沒有看到批評政府或是朝廷的言論,但對朝廷在災害中難以發揮作用的碑文記載,也許可以看作是民間對此次荒政的冷眼觀察。

從本文中或許也能夠更清楚理解,荒政手冊中一直強調荒政無善法,要把荒政執行好最重要的就是“得人”。因為成規與事例并不能適應每次災害的狀況,墨守成規與事例往往對紓解災情沒有幫助,唯有“得人”,不以規范為束縛,又能在規范中臨機應變,這種人才能在危急的旱災中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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