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凈化公職人員從政環境的單位機制研究

2016-02-12 02:16
治理研究 2016年4期
關鍵詞:從政公職人員腐敗

□ 袁 峰

?

凈化公職人員從政環境的單位機制研究

□袁峰

國有單位在我國政治生活中占據重要地位,是公職人員從政的直接載體。當前一部分公職人員在特定單位從政環境中出現了背離規范行為模式的趨向,在單位層面凈化公職人員的從政環境應當成為我國政治生態治理的重要目標。當前要以公共部門治理的一般規律及公共部門治理理論為指導,通過政治生態監測把握公職人員單位從政環境中存在的共性問題,依據內部控制的基本原則明確治理的關鍵點,針對問題滋生及蔓延的主客觀原因明確治理要求,在此基礎上,遵循積極治理的理念,研究構建公職人員單位凈化從政環境的實施機制。

凈化;公職人員;從政環境;單位機制

根據《聯合國反腐敗公約》中對公職人員的定義,公職人員即為公共機構或公營企業履行公共職能或提供公共服務的人員。國家和地方的公職人員擁有不同于普通公民的特殊政治地位及公共職責,他們對規范行為模式的背離,可視為一種廣義上的腐敗行為,這嚴重阻礙了各種國家機器的正常運轉,妨礙了國家治理的現代化,引起社會公眾對國家制度的不信任。任何腐敗都是在特定的政治生態中產生的,公職人員所處的從政環境對于其保持廉潔或導致腐敗產生了直接的影響。從嚴治黨是全黨的共同任務,需要大氣候,也需要小氣候。各級黨組織要主動作為,通過營造良好小氣候促進大氣候進一步形成。①中共中央紀檢查委員會、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習近平關于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論述摘編》,中央文獻出版社、中國方正出版社2016年版,第121頁。公職人員從政環境治理,既需要宏觀規劃,也需要微觀調控。立足單位,研究公職人員從政環境治理問題,實質是追溯問題源頭的研究,也是關系到源頭治理的研究,對于宏觀政治生態的治理,也具有解剖麻雀的典型意義。

一、基于公共部門治理理論的單位環境凈化及其思路

對于抑制國家體制內公職人員腐敗活動最佳方案的探索,無論是政府還是學界都已付出諸多努力,也形成了多種腐敗治理理論。概括總結學術界涉及公共部門與公職人員治理的有關理論,可以為研究中國公職人員從政環境的治理問題提供有參考價值的分析思路。

(一)注重政治生態環境監測的理論

優化自然生態環境需要對生態狀況進行監測,優化政治生態環境也同樣離不開監測。為了對特定政治生態中腐敗活動的實際狀況做出評價,需要運用統計學、社會學等手段對不斷變化著的政治生態環境下花樣翻新的腐敗活動進行跟蹤監測,只有監測到政治生態中實際存在的問題才能尋找出有效對策。國外反腐敗研究機構通常利用民意調查作為腐敗狀況的監測工具。始于1999年、由世界銀行研究院(WBI)主持的治理與反腐敗診斷調查項目(簡稱GAC),致力于提高公共部門治理水平和效率,為杜絕腐敗的制度改革計劃提供支持。該項目包括了三個民意調查,分別是公職人員調查、普通家庭調查和企業調查。其中針對公職人員的調查,通過問卷調查形式了解受訪者對過去一年人事方面的看法、對自己所在部門履行服務職能的看法、對所在機構在使用預算資金違規現象發生的頻率的看法、對公職人員知道腐敗事件但并不報告動因的看法等,進而了解公共機構具體的腐敗行為(包括政治干預、裙帶關系、賄賂、挪用公款等)、自由裁量權、績效和治理等情況。*參見俞可平主編:《國家治理評估——中國與世界》,中央編譯出版社2009年版,第168、169、170、176-180頁。新西蘭反腐學者波普指出:“經歷和主觀感受對于嚴格的分析來說都是有用的數據。不管是關于現在還是過去的議題的具體數據,對于反腐敗戰略來說,都是一件有力的武器?!?[新西蘭]杰瑞米·波普:《制約腐敗——建構國家廉政體系》,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廉政研究室譯,中國方正出版社2003年版,第400頁。因此,對政治生態環境進行監測,尤其是對公職人員進行調查診斷,是腐敗治理的有效方式之一。

(二)注重內部控制的理論

1949年美國會計師協會的審計程序委員會在《內部控制:一種協調制度要素及其對管理當局和獨立注冊會計師的重要性》的報告中,對內部控制首次作了權威性定義,即內部控制是在一定的環境下,內部控制主體為了達到其特定目標所采用的一系列管理程序和方法。內部控制的基本原則是:重要性(要求內部控制應當區別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控制程序和方法);程序定位(根據各崗位性質和人員要求,賦予任務和職責權限,規定操作規程,明確紀律規則和檢查標準,以使職、責、權相結合);合法性(內部管理行為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章程紀律的規定);系統全面(內部控制的內容應當全面,協調,相互配合,形成有機系統);相互牽制(職責權限應當明確,并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等。國際反腐敗研究機構“透明國際”將內部控制原則應用于公共機構的內部管理,在提出國家廉政體系的制度支柱時,強調將服務大眾的公務員系統作為“廉政支柱”之一,應當具有依法履職、權力監督、任人唯賢、公正公平公開等一系列內部控制要求,要將是否具有服務提供者責任界定、職位輪換、決定說明義務、禮物及款待登記、政務公開、管理層廉政建設責任、服務滿意度民意調查、舉報人保護等作為公務員系統的能力評估指標。

(三)強調積極治理的理論

積極治理理論早期對腐敗治理的觀點是,積極有效的反腐措施不僅是同腐敗的外在表現、同現有的腐敗現象作斗爭的措施,也包括同造成腐敗的制度根源、潛在的貪腐行為作斗爭的措施。近年來隨著對非正式制度研究的深入,從文化的維度探討腐敗成因已成為西方腐敗問題研究的新趨勢,改變了長久以來把腐敗產生和蔓延主要歸因為制度不完善的觀點。這些研究以跨國回歸分析、實驗分析、委托-代理模型分析和動態傳播分析為主要范式,分別從不同的側重點解釋了腐敗產生和蔓延的文化根源。例如,俄羅斯學者莫洛特尼科夫·A.E.指出,文化是反公務腐敗或縱容公務腐敗問題的一個根本性因素,既包括整體上的文化,也包括某具體機構的公司文化。*參見[俄]哈布里耶娃主編:《腐?。盒再|、表現與應對》,李鐵軍等譯,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第351頁。由于一些人是因為受到強制才遵守原則,另一些人則是因為理解、接受原則而講原則。因此,不僅在組織機構內部要有監督、調查和及時制止腐敗行為的部門和規則,而且有必要在機構中形成一種對腐敗不容忍的文化?!堵摵蠂锤瘮」s》(以下簡稱《公約》)為國際社會治理腐敗提供了具有指導意義的原則與標準。在《公約》第二章“預防措施”中提出了公共部門及其公職人員預防腐敗的基本原則及措施。一方面,在制度防范層面,《公約》規定對于擔任特別容易發生腐敗的公共職位人員要實行輪崗;采用、維持和加強促進透明度和防止利益沖突的制度;建立公職人員申報可能與其職能發生利益沖突的有關事項的制度等。另一方面,在文化預防層面,《公約》要求預防性反腐機構積累和傳播預防腐敗的知識,要求公共部門促進對人員的教育和培訓方案,以使其能夠達到正確、誠實和妥善履行公務的要求,提高其對履行職能過程中所隱含的腐敗風險的認識。

有關公共部門治理的理論,只有轉化為適應特定主體特點的一整套以降低腐敗水平、減少腐敗危險為目標的起直接作用的行動機制,才能成為推進腐敗治理改革的動力。以公共部門治理的一般規律及公共部門治理理論為指導,凈化公職人員從政環境的單位機制,應當遵循這樣的邏輯思路:首先,通過對公職人員單位的跟蹤監測,發現特定環境中產生的帶有共性的治理問題。其次,依據內部控制的基本原則,把握問題治理的關鍵點;同時,針對問題滋生及蔓延的主客觀原因,明確對癥治理要求;最后,在明確治理問題、治理關鍵及治理要求的基礎上,遵循積極治理的理念,研究設計凈化公職人員從政環境的一系列單位機制。

二、當前公職人員單位從政環境的問題及其成因

只有通過對公職人員從政環境的實地監測,才能發現公職人員單位存在的問題,并了解其具體表現形態,為進一步分析與研究奠定基礎。2015年第四季度中央巡視組開展了第三輪專項巡視,完成了對31家中央部門單位及中管金融單位的巡視工作。這31家單位為:中央黨史研究室、中國社會科學院、共青團中央、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國家統計局、教育部、國家林業局、中國氣象局、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從2016年2月4日中紀委監察部公布的反饋情況來看,不同程度上存在著一些共性問題: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31家單位均存在此問題);全面從嚴治黨不力、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到位(31家單位均存在此問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到位(除共青團中央、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外,其余29家單位均存在此問題);選人用人不規范(31家單位均存在此問題);重點領域或崗位存在廉潔風險(除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股份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統計局、中國文學界藝術聯合會、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家林業局9家單位外,其余22家單位均存在此問題)。

(一)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問題

這類問題的具體表現是:一些黨組織領導意識淡薄,履行主責主業的政治擔當不強,政策性職能履行不全面,貫徹中央方針政策不到位、不堅決,完成中央交辦的重大任務滯后;重業務、輕黨建,黨委作用發揮不夠,基層組織渙散,黨員管理松散,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研究、不部署。

根據內部控制的“重要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區別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控制程序和方法。在公職人員從政環境中,單位黨組織是內部控制的樞紐環節,它的功能發揮及實際運行狀態會對從政環境本身產生至關重要的影響。如果黨的意識淡化、黨的組織渙散、黨的紀律松弛,必然導致單位內部正氣不彰、邪氣不祛。

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是受憲法保護的,但在一些地方和單位,黨組織的領導作用卻未能有效發揮。一些黨組織之所以黨的意識淡薄,履行職責擔當不強,關鍵是在主觀上對黨的宗旨與使命認識不清,對不斷提高黨在領導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執政水平與執政能力理解不深;一些黨組織之所以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重視不夠,也是因為沒有在主觀上認識到腐敗問題是對我們黨傷害最大的問題。黨內決不允許存在腐敗,是保持黨同人民群眾血肉聯系的必然要求,也是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必然要求。一些單位黨組織主觀認識上的缺陷會導致其客觀上放棄管黨治黨的責任,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監督功能長期處于弱化狀態。當然,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與一些單位“一把手”沒有切實履行黨組織賦予的職責、在其位不謀其政也有直接關系。所以習近平總書記才指出:“我們必須用剛性制度把一把手管住?!?中共中央紀檢查委員會、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習近平關于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論述摘編》,中央文獻出版社、中國方正出版社2016年版,第100頁。

(二)全面從嚴治黨不力、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到位問題

這類問題的具體表現是:一些領導干部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不講政治規矩現象時有發生;黨風廉政建設體制長期不健全,缺乏問題意識和風險意識,傳導責任壓力遞減;紀檢監察基礎比較薄弱,追責問責偏于寬松,存在以行政處理代替黨紀處分、以經濟處罰代替組織處理等現象;執行民主集中制重形式、輕實質,“三重一大”(重大決策、重要工程、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額資金安排)決策制度執行不力,投資和資金使用管理制度不健全,招投標制度執行不嚴格;堅持黨管干部原則不力,干部管理監督不嚴,回避、輪崗等制度未有效執行,因私出國管理不嚴,執行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不嚴格,“裸官”清理不到位;權力監督約束不嚴,濫用自由裁量權,向所屬企事業單位轉移行政監管權,利用單位資源優勢謀取私利問題突出。

根據內部控制的“程序定位”原則,應該根據各崗位性質和人員要求,賦予職責權限,安排工作任務,規定操作規程,明確紀律規則和檢查標準,以使職、責、權相結合。健康的單位政治生態需要依靠每一個單位人的自覺維護,從制度上明確責任、落實責任、追究責任是加快形成對違紀違法行為零容忍的單位氛圍的重要手段。環境能影響人,人也能改變環境,人人參與才能共同構建一個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不講責任,不追究責任,再好的制度也難以有效執行。

一些單位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難以落實,主要原因有:有的黨委在主觀認識上沒有把黨風廉政建設當作分內之事,認為只要程序上簽個責任書就萬事大吉了;有的黨委對錯誤思想和作風疏于教育、管理和監督,不制止、不查處、不報告,無原則一團和氣已經成為一些單位的組織氛圍,導致不正之風長期滋長蔓延;有的領導干部表里不一,自己帶頭搞腐敗,帶壞了風氣;一些單位黨委、部門及紀委之間沒有明確的責任分工,難以倒查追究。對于國有單位來說,由于其具有內部性特征,缺乏來自外部社會力量的監督問責而導致單位治理不力。因此,當前“要建立有利于干部敢抓敢管、有利于黨委擔負主體責任的制度?!?中共中央紀檢查委員會、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習近平關于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論述摘編》,中央文獻出版社、中國方正出版社2016年版,第123頁。

(三)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到位問題分析

這類問題的具體表現是:“四風”整治不力,自查自糾走過場,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有禁不止,一些單位仍然存在變相違規公款吃喝、違規高消費、超標準接待和購車、違規接受宴請、違規報銷費用、公款旅游、辦公用房超標、違規購買禮品、公車私用、違規發放補貼、違規列支福利費和招待費等現象。

根據內部控制的“合法性”原則,內部管理行為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章程紀律的規定。領導干部守紀律、講規矩是營造單位尊紀崇法氛圍的前提,因為群眾對領導干部總是聽其言,觀其行的。領導干部應當自覺成為凈化單位政治生態的“關鍵少數”,如果自身不能嚴以律己,勢必會帶壞風氣。

一些單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抓四風”不到位,主要原因是:一些單位領導不重視紀律與規矩,卻容易受到一些錯誤思想和價值觀及不良習俗的影響?!八娘L”根源于一些干部錯誤的思想和價值觀念,不是輕而易舉就可以消除的。形式主義的實質是主觀主義、功利主義;官僚主義的實質是官本位等封建殘余思想作祟;享樂主義是革命意志衰退、奮斗精神消減、貪圖安逸的表現;奢靡之風是剝削階級思想和腐敗生活方式的反映?!八娘L”也與一些不良習俗有關,尤其是人情關系網,這些不良習俗根深蒂固、無孔不入,容易給黨員、干部帶來一些不良影響。一些領導干部沒有充分認識到作風問題具有頑固性和反復性,只是形式上抓一抓,沒有抓常抓細抓長,沒有采取標本兼治的方式,也就不可能用紀律與規矩管住大多數人,也不可能產生持久的效果。一些黨員干部之所以開始由作風問題最后陷入腐敗泥坑,與黨組織沒有抓早抓小、提醒不及時、批評教育不力甚至網開一面、法外施恩有關。

(四)選人用人不規范問題

這類問題的具體表現是:單位選人用人制度建設滯后,干部任用資格和程序把關不嚴,因人設崗、用人不公、違規提拔調整干部、“近親繁殖”、“帶病提拔”、“突擊提拔”、“帶病辭職”、照顧性安排、搞“小圈子”等問題比較突出。

根據內部控制的“系統全面”原則,內部控制的內容應當全面協調、相互配合,形成有機系統。公職人員單位選人用人容易受到本國傳統、領導者個人價值偏好、人際氛圍、官場文化等非正式規則的影響,如果黨和國家有關選人用人的正式規則推行不力,不能形成正式規則與非正式規則相輔相成的正常狀況,就可能出現非正式規則與正式規則相沖突的局面,甚至以非正式規則取代正式規則。

任人唯親、賣官鬻爵等違規違法用人問題在一些地方、部門、單位十分嚴重,干部制度形同虛設,根本原因在于封建主義殘余仍然影響著我國公職人員的從政環境。1980年李維漢曾向鄧小平建議“要補上反封建主義思想這一課”。*李維漢:《在政治局擴大會議上的講話》,《李維漢選集》,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579頁。李維漢說:“在我們掌握政權以后,這種封建主義傳統就以另一種形態日益發展起來了?!?李維漢:《在政治局擴大會議上的講話》,《李維漢選集》,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578頁?!拔幕蟾锩背浞值乇┞读诉@個問題。在新的歷史時期,習近平總書記在關于治國理政的重要論述中,對黨內存在的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現象進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嚴厲的抨擊,強調“黨內決不能搞封建依附那一套”。*中共中央紀檢查委員會、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習近平關于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論述摘編》,中央文獻出版社、中國方正出版社2016年版,第19頁。鄧小平曾經指出:“肅清封建主義殘余影響,重點是切實改革并完善黨和國家的制度,從制度上保證黨和國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經濟管理的民主化、整個社會生活的民主化,促進現代化建設事業的順利發展?!?鄧小平:《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鄧小平文選》(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6頁。

(五)重點領域或崗位存在廉潔風險問題

當前這類問題的具體表現是:基建工程等重點領域、投資采購等重點業務存在腐敗風險;重點崗位不交流,管權管錢管物的重要崗位腐敗頻發。

根據內部控制的“相互牽制”原則,職責權限應當明確,并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由于一些腐敗易發多發的部門、機構、崗位尚未形成有效的監管,不能迅速地反制腐敗,以至于腐敗現象得以滋生與蔓延。腐敗的生成來自于腐敗分子獲得了非法謀利的渠道與機會,只有進行系統性的體制機制改革,才能消除一切支撐和加劇腐敗的制度性渠道及其相關的社會實踐活動,才能真正實現“不能腐”的治理目標。

當前要“深化腐敗問題多發領域和環節的改革,最大限度減少體制障礙和制度漏洞”,*習近平:《依紀依法嚴懲腐敗,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135-136頁。這樣的腐敗治理改革能夠成為改變整個國家機器運作機制的基礎。然而,這樣的改革所要面對的是造成腐敗的制度性缺陷,具有一定的系統性,勢必會受到來自官僚機構的既得利益或既有制度慣性的影響而形成種種阻礙。這也是一些國有單位制度漏洞長期存在的重要原因。由于來自上層和社會的壓力,一些實權部門或機構可能會表面化、形式化地構建起一些預防腐敗的制度性機制,但距離“不能腐”的治理目標相距甚遠,實際防腐效果也談不上常態化、長效化。例如,為了防范專斷集權引發的腐敗現象,盡管一些部門、機構、崗位也建立了一些相關的監管措施,但真正實施的不多。更為重要的是來自單位內部的監督力量不足,在一些單位,普通黨員群眾形式上有權、實際上無權的現象是較為普遍存在的。如果缺乏相關機制的支撐,黨員群眾實際上就處于無權或無力制衡與監督實權部門及人員的狀況。

綜上所述,單位黨組織的功能發揮、治理責任的落實、領導者個人行為的規范性及引領作用、選人用人的導向性以及制度設計的嚴密程度是公職人員單位從政環境能否得到凈化治理的關鍵。同時,導致公職人員單位從政環境出現問題的主客觀因素是復雜多樣的。因此,要在把握上述五類共性問題及其具體表現的基礎上,依據內部控制的基本原則(重要性、程序定位、合法性、系統全面、相互牽制等),明確治理的關鍵點;針對導致問題滋生及蔓延的主觀(黨性意識、價值觀、道德情操等)、客觀(單位人員生態、黨組織生態、制度生態等)原因,明確對應的治理要求。既需要有制度規范,也需要有文化治理;既需要有行為懲戒,也需要有思想引導;既需要有組織規范,也需要有行為示范;既需要有干部擔當,也需要有群眾參與;既需要有內部防控,也需要有外部監督。

三、構建凈化公職人員從政環境的單位機制

積極治理的理念,倡導治理不能僅僅滿足于表面現象的處置,而是要追究問題發生及發展的制度、文化根源,是一種治本治根的治理理念。當前應當在把握公職人員單位從政環境治理的關鍵點及要求的基礎上,以積極治理理念為指導,通過單位的機制改革和創新促進公職人員單位從政環境不斷得到凈化。作為在腐敗治理方面積極治理理念的重要體現,《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從懲治與預防腐敗的角度,對有關公共部門及公職人員治理提出了原則性要求。*《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參見陳正云、李翔、陳鵬展著:《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全球反腐敗的法律基石》(附錄),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第212-251頁。我國是《公約》的締約國,《公約》中的一些原則要求可以為研究我國公職人員從政環境的凈化治理機制提供重要參照。

(一)加強黨的領導與建設的單位機制

《公約》主張,預防是有效遏止腐敗的基礎。文化預防不同于強調權力制約的制度性預防,它能夠發揮心靈制約的功能。為了加強黨員、干部的理想信念與宗旨意識,防止入黨后政黨信仰逐步淡化,當前要在公職人員單位積極開展黨的優良傳統的體驗式教育,用歷史與傳統的營養資政育人,尤其要在單位內部形成繼承發揚實事求是傳統、群眾路線傳統、民主集中制傳統的實踐機制,使對黨的優良傳統的“學習-重溫-體驗-喚醒(強化)-內化-轉化”過程具有吸引力。為了及時防止及清除思想灰塵,幫助黨員正確處理公與私、廉與腐、儉與奢、苦與樂的關系,解決精神及思想上困惑,要結合公職人員單位歷史傳統及職業道德特點確立經常性的廉潔教育機制。為了使領導干部在思想上始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成為單位嚴守黨紀、踐行黨的方針路線政策的模范,具有堅定的政治立場及優良的工作作風必不可少,同時也要形成單位領導干部的思想“保鮮”機制。

中國共產黨黨內民主生活具有阻隔不良風氣侵蝕的作用,而批評與自我批評作為一種自我預防的機制,具有自我凈化、自我警醒的功能。為了使公職人員單位黨組織能夠克服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的內部障礙(自由主義、好人主義等),及時發現黨員中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使“拉衣扯袖、紅臉出汗”能夠到位,要建立紀委在民主生活會上發揮監督作用的機制;為了引導廣大黨員盡快進入黨內政治生活的“角色”,在黨內形成良性的政治生態,要推動建立單位“一把手”率先在民主生活會、干部述職會上揭“短”亮“丑”的機制;為了消除班子成員在黨內民主生活中批評同事,尤其是主要負責人的顧慮,形成健康的黨內政治生態,單位應當建立相應的組織紀律保障機制?!吨袊伯a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對批評、檢舉、控告進行阻撓、壓制,給予警告直至開除處分;對批評人、檢舉人、控告人、證人及其他人員打擊報復的,依照前款規定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單位機制

《公約》要求各締約國制訂和執行有效而協調的反腐敗政策,其中問責制是這些政策要體現的重要原則之一。為了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必須健全自上而下的監督制度。當前要建立自上而下的監督清單管理機制,即上級主管部門年初開列“廉政風險清單”,單位對照“風險清單”梳理出“任務清單”,上級紀委則專門列出“監督清單”,年中開展“原生態”跟蹤調研,年終聚焦問題述責。為了推進單位黨組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一崗雙責”干部領導責任得以落實,要改進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機制,要將單位內部是否仍然還有腐敗存量、重要部門及崗位的制度漏洞是否已經徹底封堵、新增腐敗現象是否得到抑制等作為衡量相關責任是否落實的重要依據。通過述責、考核為強化問責機制奠定基礎。

不僅要采取措施促使國有單位領導干部承擔其治理職責,國有單位中的普通黨員群眾作為公職人員在從政環境治理中的責任與作用也是不能忽視的。當前,要依據《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健全黨體黨員權力的單位保障機制,切實防止出現黨員在組織內形式上有權、實質上卻無權的狀況;要落實國有單位職工群眾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的相關機制,給群眾監督創造條件,做到群眾關心的重大事項和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敏感問題及時公開到位;要在客觀分析目前公職人員隊伍中容忍度高的腐敗現象的基礎上,建立降低國有單位內部腐敗容忍度的相關機制,使單位內那些心存僥幸、想搞腐敗的人在群眾的有效監督下心存畏懼,切實解決目前單位群眾對全面從嚴治黨抽象性認同、選擇性支持的問題;要借鑒新加坡公職部門內部控制人人有責的制度設計(即新加坡公職人員只要知道同事違法而不舉報也以違法論處),研究建立我國公職人員如果知道同事違紀違法而不舉報也以違紀違法行為論處機制。

腐敗治理是一項綜合性的工作,不僅要建立公職人員在履行公務過程中監督不法行為的責任機制,還要推動公共部門以外的個人和團體積極參與預防和打擊腐敗,這是《公約》社會化治理原則的重要體現。當前要發揮社會力量在單位從政環境治理中的作用。要針對國有單位內部的政治生態問題具有系統性、內部操作性和不易被發現的特點,建立社會公眾對國有單位在社會道德領域的問責機制,克服單純從政績清單評價國有單位實際狀況的局限,增強社會公眾對國有單位的信任。在推動國有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方面,一是要引入社會第三方評價機制,例如,為了規避以往考核中的隨意性,中共青海省紀委在制定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方案時,委托省統計局社情民意調查中心采用計算機輔助電話調查方法完成測評,測評范圍、對象涵蓋所有被檢查考核地區、部門、單位及黨員干部;二是要建立集中通報黨風廉政建設社會評價結果的機制,例如,針對社會評價排名靠后、基層干部違紀違法現象較嚴重和省委巡視組反饋問題的單位,四川省廣安市將一把手召集起來,當場亮家丑、紅紅臉、出出汗,傳遞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壓力和動力。

(三)建立糾正不良作風的單位機制

從積極預防腐敗的角度,《公約》要求各締約國建立對違反公職人員行為守則或標準的公職人員采用紀律措施的機制。為扭轉領導班子帶頭不講規矩問題,要依據有關規定,推動建立單位負責人履職負面清單評價管理機制,發揮負面清單底線限定、事前提醒、事后追責的功能,力圖使負責人在負面清單事前提醒和黨紀黨規事后追責雙重壓力之下端正作風。為了把作風領域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要建立黨員干部廉政約談機制。如果相關人員被首次約談后,限期整改不力或整改進程緩慢的,可以進行再次約談;對連續被約談、限期整改效果仍不顯著的,應當給予誡勉談話;誡勉談話后一定期限內作風問題仍得不到糾正的,應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為了防止一些單位以“地方特點”、“單位特色”的幌子對紀律執行做選擇、搞變通,形成以正壓邪的單位氛圍,要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的六類紀律規定,在單位內部建立執行檢查常態化機制,進一步提升批評、約談、問責、查處、通報等方法在提高紀律規矩嚴肅性、權威性中的作用。為了震懾問題干部及時收手及向單位職工釋放執紀必嚴的強烈信號,要建立單位“微腐敗”違紀案例一律公開點名批評機制,以身邊案例教育身邊人,糾正一些單位搞無原則一團和氣,將通報批評淪為形式的問題。

(四)端正選人用人導向的單位機制

《公約》第二章“預防措施”中要求公共部門依據本國法律的基本原則努力采用、維持和加強公職人員的招聘、雇用、留用、晉升制度,這種制度要以效率原則、透明度原則和特長、公正及才能等客觀標準原則為基礎。選人用人導向及標準上的錯誤是影響公職人員單位政治生態的源頭性污染,對政治生態的破壞具有系統性、長期性,對單位職工的思想、作風和行為具有直接的導向性。 “選什么人就是風向標,就有什么樣的干部作風,乃至就有什么樣的黨風?!?習近平:《著力培養選拔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參見《習近平談治國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418頁。為了抑制選人用人中的封建主義殘余影響,切實防止干部任用中的逆淘汱現象,需要在選人用人上形成正式規則與非正式規則相互結合的選優驅劣機制。為了避免單位干部提名權異化為決定權以及民主推薦民意測評中的盲評濫選,要健全綜合研判機制,細化對動議、推薦、考察、討論、任用、公示等關鍵性環節的制度性規定,積極探索既充分發揮黨組織在干部任用中的主導作用,又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建議的有效實現方式,從“入口”上防止帶病提拔、帶病上崗。為了推進單位干部能進能出、能上能下,有些省份已經出臺了《關于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領導干部暫行辦法》,效果如何還有待觀察。對于干部流動的整體機制來說,當前要結合單位實際在實施層面通過查檔案、查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業績、查線索,同時結合調研、暗訪、隨機走訪等體驗式考察,形成甄別有作為的干部、不作為的干部、失職瀆職干部的機制,研究從“出口”上淘汱不適宜干部的政策方案。此外,紀檢機關、組織人事部門應當把上級黨委的巡視巡查結果和巡視巡查整改情況作為干部考核評價、選拔任用、獎勵懲處和對干部進行調整、免職、降職等組織處理的重要依據。

(五)構建防范制度漏洞的單位機制

《公約》強調各締約國要在公共采購、公共財政管理等重點領域建立預防腐敗的制度。一些國有單位重要領域、關鍵崗位制度性防范機制之所以形同虛設,與單位內部實際存在的潛規則有著密切的關聯,為了及時清理與紀法不符的內部制度,需要構建單位內部規章制度定期清理機制。為了抑制權力不斷膨脹的慣性,需要按照專門的方法診斷權力運行狀況,對重要領域、關鍵崗位的權力運作功能進行分析,對可能導致機能失調的弊端進行重點剖析。制度防范的機制不是一旦設計完畢就一勞永逸了,為了提高制度防范的適應性,應當對國有單位進行定期體驗,及時跟蹤發現制度漏洞,調整相應的制度設計。當前要盡快形成單位業務流程中制度漏洞、腐敗機會的定期診斷機制,重點診斷國有單位是否存在部分“三重一大”事項未經黨委研究的問題、是否存在從事行政審批、項目和資金管理、執法督察、干部人事等工作的領導干部交流不夠的問題、是否存在決策權力過于集中、領導干部獨斷專行、家長制作風問題、是否存在領導干部在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兼職獲利問題、是否存在政府采購、人事招聘仍然由相關部門和相關負責人內定的情況等。

全面從嚴治黨不是在短時間內可以一蹴而就的,而是一個循序漸進的治理過程,是一個治理者與治理對象之間不斷提升博弈層次的過程,表現在相關治理體制與機制設計上,是一個需要以不斷從嚴為導向、不斷增強實施力為目標持續創新完善的過程。因此,持續創新治理機制是凈化公職人員單位從政環境的關鍵環節。從研究的角度,有關凈化公職人員單位從政環境創新機制的研究是一個可以不斷拓展的研究領域?!?/p>

(責任編輯:熊覺)

2016-03-06

袁峰,中共上海市委黨??粕缯螌W教研部副主任、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中國政治、治理研究。

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以互聯網為工具的反腐敗模式研究”(編號:09BZZ014)。

D630.9

A

1007-9092(2016)04-0031-008

猜你喜歡
從政公職人員腐敗
“群體失語”需要警惕——“為官不言”也是腐敗
張懷芝減薪有高招
安徽一公職人員成“黑老大”獲刑20年
尊崇法治,從國家公職人員做起
腐敗,往往由細微處開始……
第一章 在腐敗火上烤的三大運營商
以民為本 以廉為首——淺談蘇東坡從政操守的現實意義
有必要制定從政道德法
普羅霍羅夫的從政歷程
腐敗至死怎么死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