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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接一切”:論互聯網帝國意識形態與實踐

2016-02-26 10:21胡凌
文化縱橫 2016年1期
關鍵詞:傳統信息

這是一個摧毀你,卻與你無關的時代;這是一個跨界打劫你,你卻無力反擊的時代;這是一個你醒來太慢,干脆就不用醒來的時代;這是一個不是對手比你強,而是你根本連對手是誰都不知道的時代。

——馬云在第二屆世界互聯網大會上的講話

“連接一切”是“全球化”趨勢的一個技術上的微觀版本,它試圖通過信息技術的廣泛擴散,將世界萬物連在一起。無論是否公開宣稱,[1]大型互聯網公司不約而同希望成為“連接器”,掌控連接一切的技術標準和數據。這一連接器不僅連接計算機、用戶,也連接人和各種服務,甚至物與物。設計互聯網的原初目的之一就是將不同的計算機及其使用者連在一起,但晚近發展出來的以平臺為代表的互聯網形態卻十分不同,平臺在一定程度上加速和便利了萬物的聯系,同時卻背離互聯網的初衷,成為一個更加中心化的商業帝國。在這類帝國的形成過程中,“連接一切”也被塑造成顛撲不破的真理,和其他相伴隨的意識形態一樣,成為維系帝國合法性的基礎。

本文將從意識形態入手,第一部分分析這類話語如何在新型生產資料的發現與再利用的過程中出現,并為信息資本主義的生產過程服務;第二部分綜述作為這一意識形態基礎的平臺實踐與行動;在意識形態與實踐的擴展過程中,也遇到相當的制度障礙、利益沖突與抵抗;第三部分簡要分析這類障礙產生的原因與過程;第四部分著重指出,受商業邏輯驅使,“連接一切”的實質不是一個更加開放的、分布式的平臺,而是更加封閉的中心化平臺;本文最后指出,有必要歷史地看待互聯網的興起過程及其商業實質,才能使我們在技術不斷變化的全球化進程中理解新經濟及其上層建筑的關系。

“連接一切”話語的發生與演化

互聯網的誕生固然有其冷戰背景,但也孕育了將不同的計算機網絡連接在一起的夢想。[2]若想將更多具有不同傳輸協議的網絡統合在一起,相互溝通,就需要一個更加簡潔、低成本的自下而上的協議。最終TCP/IP協議超越了像國際標準化組織提出的OSI模型等自上而下的設想,為分布式互聯網奠定基礎。隨后,以非營利目的出現的萬維網,進一步將散落在不同計算機中的文檔資料連接在一起,并通過web瀏覽器推廣。然而在過去二十多年中,在這兩項基本的非商業化發明基礎上,商業化實踐開始拓展疆域,更加有動力不斷將互聯網推廣到全世界。正是由于商業力量對互聯網功能的發掘,希望通過商業和技術的結合改變世界,一個所謂的“信息資本主義”發展起來。[3]一方面幫助傳統企業組織改造信息技術,一方面經由“免費+增值+廣告”的商業模式,逐漸把傳統的生產要素吸引到新的更大范圍的平臺組織上來。傳統生產性企業組織仍然存在,但必須依賴信息平臺才能更加有效地接觸市場和消費者,從這個意義上講,互聯網新經濟是傳統工業經濟的新階段,為傳統經濟提供了更強有力的信息基礎設施,加速了生產資料的流動增值。

伴隨互聯網興起的意識形態從“信息想要自由”、“信息自由流通”到晚近的“分享經濟”、“連接器”,其實質沒有明顯變化,都反映出互聯網企業不斷發現信息作為重要生產資料的秘密,并從比特擴展到人、財、物等其他生產資料。[4]這些原本沒有商業背景的話語逐漸轉變成帶有濃重商業氣息和訴求的意識形態?!斑B接”是指數據背后的精確匹配和推薦,“自由流通”和“分享”則指生產資料的產生與使用方式需要打破傳統經濟組織和規則的藩籬,成為平臺上不斷流動的有價值資產?!斑B接一切”建立在早期“自由流通”和“分享”基礎上,因為后兩者鼓勵大眾生產,為前者提供了無限的消費者和生產者,并表現得更像是一種道德話語而非商業話語。

通過大眾媒體的宣傳轟炸,“連接一切”、“公開”、“免費”、“分享”被包裝成無可置疑的真理:如果不能聯網,不和他人分享私人生活和經歷,缺乏和他人的線上聯系,生活和社會本身就失去了意義;如果不能量化個人,把各類個人數據打通,按照算法分析科學地安排工作和生活,就不能真的知道“我是誰”;如果不按照某種“互聯網思維”經營和運作,企業和政府就失去了正當性;如果和互聯網商業模式發生沖突,阻止生產性資源自由流動向平臺,就被認為是阻礙“不可避免的”先進生產力的潮流。[5]此類話語沒有說明的是,連接的實質仍然是生產,囊括了虛擬生產和實體生產。而一旦萬物聯網,受益最大的將是平臺企業,它們通過各種方式搜集到更多的數據,通過精妙的算法預測和塑造經濟消費習慣,提供精準的個人化服務,控制交易和生產渠道,捕獲更多的消費者剩余和生產者剩余。[6]

由此,這些話語針對的對象至少有兩類,一是大眾消費者,他們受到免費服務的吸引,甘愿成為生產數據和信息的數字勞工;一是傳統組織,它們遭遇到更多顛覆性創新的沖擊,越來越多的生產資料也從傳統組織流失到新平臺上,新舊利益沖突就不可避免地發生。同時,這些話語也將既有法律與社會價值重新包裝,支持言論自由、隱私、財產和版權保護,但實際上要求成為這些傳統價值的例外,例如,網絡言論自由值得追求,但影響言論的架構卻被塑造成有利于信息的加倍增值和大眾為平臺免費貢獻; [7]用戶的隱私權需要保護,但前提是平臺通過用戶協議獲準使用一切個人信息;[8]數字版權十分重要,但授權使用的方式應當改變; [9]數字時代的財產更重要的是使用權而非所有權。[10]正是在這些例外中,我們可以發現所謂網絡法的核心:新經濟要求新的法律規則承認新經濟的特殊性,將其特殊性包裝成普遍性,并要求法律解決新舊經濟體之間的利益沖突。[11]

中心化的“連接一切”

傳播學研究發現,至少在大眾傳播領域,互聯網已不是理想中的分布式網絡,而是具有少數核心節點的貴族式網絡。[12]類似地,在一個更寬泛的意義上,少數互聯網巨頭充當了這類核心節點,它們不僅在網絡空間中吸引用戶,也在物理空間中通過信息連接萬物。和TCP/IP與萬維網協議不同,這類平臺基礎設施不僅搭建賴以交流溝通的接口與標準,也試圖成為中心化的信息中介。它們希望一切生產性資源都在其掌控范圍內流動,從而精確搭配交易,按需定制,并提供完美的金融和物流服務。換句話說,“連接一切”反過來的意思是首先盡可能將萬物納入其體系,以便打造平臺和入口,吸引資本,其本身承擔著通過信息進行中心控制的功能。在這個平臺上,萬物確實能夠相互連接,但它們之間的聯系無一不在平臺的監控之下,相關信息也盡數被平臺加以搜集與分析。為實現這一中心化目標,大型互聯網企業進行了一系列基礎性實踐。

首先,打造獨立于傳統組織的信息基礎設施,為流動的生產資料提供各類從內容層到物理層的免費服務,包括身份認證與識別、物流、金融支付體系、信用體系、硬件終端設備、安全性、數據傳輸等。這一整套基礎設施是在政府或現有工業組織無法提供有效服務的情況下發生的,首先有利于線上信息服務,但也能夠迅速擴展到線下。

其次,在商業模式上不斷擴張。不僅在縱向上通過垂直整合打通上下游產業鏈和互聯網不同層面,形成終端入口;也通過早期的模仿和晚近的并購,盡可能將觸角伸向各行各業。這種雙邊市場模式十分有效,通過免費市場吸引用戶,廣泛搜集各類信息,并在收費市場上用于提供精準服務。同時,如本文題記中馬云所說,中小第三方開發者和賣家無法在傳統行業中獨立生存,不停受到“創造性破壞”,一是傳統的用戶大量流失,二是生產組織結構發生深刻變化,只能依附于平臺提供的新生產鏈條,降低成本,接受調度分配。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們才能理解“互聯網+”和“+互聯網”的分別,重要的并不在于究竟是誰率先采用了互聯網商業模式成為顛覆者,而是最終誰能成為唯一的入口,控制整個網絡平臺。

第三,加強數據分析能力。大數據是平臺企業的優勢,通過數據分析得到的精確預測和私人定制實際上將擠壓自由市場空間,將傳統看不見的手變成黑箱算法中看不見的手——同時也是看得見的手,因為自由經濟在一個更大范圍內將會成為更加有效率的計劃經濟,使生產性資源能夠跨越時空界限進行分配和調度。早期互聯網經濟主張資源更加自由的流動,打造信息更加對稱的市場,然而悖論在于,平臺經濟從表面上看是一種遵循報酬遞增規律自然發生的“基礎平臺壟斷,增值服務競爭”的局面,[13]但平臺已經深深介入每一筆看似隨機的交易當中,這將擠壓生產和消費剩余,使自由市場名存實亡,加劇平臺與用戶之間的信息不對稱。

最后,不斷要求法律框架根據新經濟特性發生改變,主張不同于傳統執法過程的自我規制,并保護其新商業模式。這涉及從財產法到反壟斷法的一系列變革。[14]如果按照Lawrence Lessig在《代碼》一書中展示的框架,法律、組織規范、市場和技術架構都能夠影響生產性資料的自由流通,[15]那么在新經濟看來,傳統法律和現有高強度的組織規范不利于萬物流動起來,因此需要不斷革命打破各種約束,開拓新市場,并通過設計有利于“連接一切”的新渠道(代碼)建立新帝國。

“連接一切”的過程與阻礙

發現和追求“連接一切”的過程伴隨著大量違法侵權和利益沖突。這種沖突與其說是單純違法意義上的,不如說是生產方式的差異帶來的必然結果。[16]互聯網中心主義者像當年的福山一樣樂觀,充滿期待地認為這種沖突是暫時的,甚至可以無視,因為互聯網必將取代傳統經濟和組織,創造新世界,歷史將就此終結。[17]在中國,互聯網在連接萬物之時也遇到多重阻礙,如果我們不帶先入之見地審視這一歷程,就會發現某些阻礙尚未被克服,反而愈加牢固。甚至可以說,利益沖突和抵抗內生于新經濟本身,埋下自我顛覆與革新的種子。

以下簡要羅列在計算機通過TCP/IP和萬維網更加便利地連在一起之后,萬物如何被商業資本帶動相連,成為更大范圍平臺的勞動力和生產資料。

連接人與比特。通過免費網絡內容吸引用戶,進而顛覆傳統媒體和文化工業是互聯網興起的第一步。盜版和免費模式混雜在一起,平臺優勢建立起之后再與正版權利人合作?!巴ㄖ?-刪除”制度保護了依靠用戶上傳盜版內容獲利的實踐,消除了互聯網商業模式勝出的最大障礙。但在國家牢牢控制的廣電領域,互聯網很難進入。

連接人與貨物。電商的蓬勃發展影響了全國范圍內的線下賣家,將他們逐漸轉化為線上的貨物提供者。阿里甚至深入廣大農村,建立淘寶村淘寶縣,直接將農民“組織起來”為資本服務。阿里還不斷依靠大數據打造各個領域的生產線,整合從生產到消費的新渠道。

連接人與人。各類社交網站使人的關系更加緊密,也鼓勵更多的人不斷加入,“分享”隱私,成為為互聯網24小時免費工作的勞動力。因為任何注意力和個人信息都能馬上變現,并反過來成為追蹤用戶的工具。

連接私人數據和公共數據。隨著云儲存的發展,用戶和企業的所有數字材料被鼓勵不斷上傳到一個看不到的“云端”,從而可以隨時讀取使用,加劇了云服務商對用戶的控制。這一趨勢最近擴展到公共機構,要求以數據公開的名義獲得更多的免費公共資源,方便最有能力的平臺企業將整個社會連在一起,以便獲利。

連接人與金融?;ヂ摼W金融不僅在清算支付環節確立了自主性,還可以通過數據分析更加精確地為個人和企業提供金融服務。但同時也招致了傳統金融機構的反彈,盡管它們沒有能力吸收和管理游離于銀行業以外的資本。

連接人與物。以網絡專車和房屋短租為代表的分享經濟試圖進一步調動物理物品,特別是當傳統生產組織無法充分調動和利用這些資源的時候。新舊利益群體圍繞如何規制像專車平臺這樣的經濟形態展開激烈爭論,目前專車的地位仍然模糊不清。

連接物與物。物聯網是平臺企業進軍的下一個廣闊市場,從智能家居開始,中心化的平臺可以進一步搜集所有用戶的生活信息加以整合??赡艿臎_突將發生在傳統制造企業和平臺企業之間。智能設備制造本身不是問題,誰能將這些智能設備連在一塊加以系統性的控制才是問題。

連接人與服務。在線醫療、教育、法律咨詢服務也試圖將醫生、教師、律師、咨詢師從醫院、學校、律所等組織體中抽取出來,打破地域限制和中間人限制,重新組織包裝,盡管現在仍無法取代傳統組織,未來可能的沖突也有待觀察。

不難看出,“連接一切”的成功與否取決于上述生產性資源在線下的整合程度,有些受到組織和規范的約束力和黏合力較強,并得到充分使用,從而不容易受到互聯網的沖擊;但有些資源則處于閑置和剩余狀態,容易受到影響。法律和監管就變成了新舊經濟體爭相游說的重要對象。

國內互聯網平臺也有持續動力向外擴展,例如借助國家“數字絲綢之路”政策,以貨物貿易為主要形態將不同國家的生產者連在一起。[18]這類意識形態終將“跨越長城,走向世界”,提供中國版本的信息資本主義研究的例子。

“連接一切”以后

借助零邊際成本的信息技術,平臺企業越來越發展成為一個準公共服務提供者,這和其資本的逐利本性不符。表面上看,人們仍然可以平等地享用免費服務,然而實質是一旦進入某一平臺帝國,他享用的是依托其個人信息預測和推薦的個人化服務,逐漸被鎖定,轉移到其他平臺的成本十分高昂。同時,大量不正當競爭案件表明,“連接一切”的另一面是,平臺企業采取了技術上更加嚴格的控制手段防止免費資源被競爭對手獲取使用,例如封殺對手的服務,從而建立起高度垂直整合的“護城河”。[19]從3Q大戰以來的中國互聯網發展史表明,在不斷從傳統組織中獲取資源的同時,平臺之間爭奪資源也愈演愈烈。它們似乎全然忘記自己從傳統組織中獲取資源時要求證明“非法行為”合法的歷史,一旦將用戶和正版資源吸收到平臺上,就繼續維護各類法律權利,因為這些權利已經通過協議排他地為平臺所用。

估值已達20億美元的美圖公司是一家以自拍軟件為主打的創業公司

從這個意義上說,“連接一切”發生在新經濟對抗傳統工業與金融資本主義、將大眾納入新體系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帶有歷史局限。我們已經看到,信息技術擴大了用戶的自由度,享受到更多的免費服務,帶來了社會生活的深刻變革;但另一方面,和它的對手一樣,新經濟在意識形態上支持一種超越歷史時代的普適性價值,一旦這類價值和自身利益發生沖突的時候就會被拋棄,或者聲稱自己是這類價值的例外。

也正因為如此,歷史并不會終結,新的權利訴求和反抗依然存在。圍繞“連接一切”,還有相當多的議題值得深入探討,例如平臺的公共性,平臺上各類組織的重建,作為財產權利的公共資源的合理利用,如何彌合數字鴻溝讓被拉進平臺的人公平地獲取社會資源,等等。本文僅就這一意識形態產生過程做一梳理,這一過程盡管十分短暫,卻仍然展示了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之間復雜微妙的關系。

平臺企業將在技術上更加嚴格地防止免費資源被競爭對手使用

1.例如,騰訊和Facebook都宣稱自己要成為互聯網的連接器,而其他互聯網巨頭也在紛紛打造互聯網入口。

2.這一夢想的初衷首先是科學家共享學術研究資料,以及共享大型主機的計算能力冗余;其次是符合早期黑客倫理關于互聯網開放自由共享的理想。

3.這種狂熱的進步主義在硅谷被稱為“加州意識形態”,參見Richard Barbrook and Andy Cameron, “The Californian Ideology,”Science as Culture 6.1 (1996)。和硅谷相比,互聯網在中國發展早期商業氣息更加濃厚,互聯網倡導者與實踐者往往和自由主義經濟思潮結合起來,反對政府管制。

4.有關分享經濟的分析,胡凌:《分享經濟的法律規制》,《文化縱橫》2015年第4期。

5.借用中國互聯網業界推崇備至的Kevin Kelly的一本新書的名字:《必然》(Inevitable)。

6.利求同:《交出了隱私,再掏空錢袋》,《東方早報/上海書評》2016年1月3日;Anna Bernasek and D. T. Mongan, All You Can Pay: How Companies Use Our Data to Empty Our Wallets, Nation Books, 2015.

7.胡凌:《新媒體的暗面》,《文化縱橫》2013年第6期。

8.胡凌:《中國數字版權的商業起源》,《中國知識產權保護前沿文集》,香港大學出版社,2016年即出。

9.胡凌:《數字時代隱私的終結》,《文化縱橫》2014年第2期。

10.胡凌:《虛擬財產到底屬于誰》,《文化縱橫》2014年第4期。

11.這和工業資本主義仰賴的資產階級法權體系如出一轍,參見黑格爾:《法哲學原理》,張企泰、范揚譯,商務印書館1961年版。

12.巴拉巴西:《鏈接:商業、科學與生活的新思維》,沈華偉譯,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

13.姜奇平:《互聯網真的存在壟斷嗎?》,《光明日報》2013年12月6日。

14.我在其他地方多次討論過新經濟的法律基礎,不再贅述。參見胡凌:《大數據革命的商業與法律起源》,《文化縱橫》2013年第3期;胡凌:《誰擁有互聯網信息?從百度文庫說起》,《北大法律評論》2013年第2期。

15.Lawrence Lessig, Code version 2, Basic Books, 2006.

16.我稱之為互聯網的“非法興起”,見胡凌:《誰擁有互聯網信息?從百度文庫說起》,同注14。

17.Morozov從政治角度對這種技術樂觀主義進行了反思,見EvgenyMorozov, The Net Delusion: The Dark Side of Internet Freedom, Public Affairs, 2011?!盎ヂ摼W中心主義”取自他的另一本書To Save Everything, Click Here, Penguin, 2014。

18.我稱之為“數字絲路2.0”,有別于美國互聯網公司20年前鋪設的“數字絲路1.0”。參見胡凌:《中國數字絲綢之路的興起》(未刊稿)。

19.尹生:《BAT終極之爭:連接權與護城河》,《商業周刊/中文版》2015年第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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