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 1.本表中各指標的統計數據均為由地方組織實施的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產業化經營項目、現代農業園區試點項目、科技示范項目和農業綜合開發利用外資項目以及由部門組織實施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統計數據的合計數。2.“部門項目”欄只含由國土資源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等部門組織實施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銀行貸款和自籌資金統計數、據,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資金數據含在各?。▍^、市)的數據中。3.“國家辦”欄指農業綜合開發利用外資項目中,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用于機構支持與發展的資金。4.“廣東農墾”欄為 2006 年新增加欄,統計廣東農墾總局實施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數據。5.“銀行貸款”欄不含產業化經營項目中央財政貼息資金“撬動”的銀行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