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學年第一學期選修課調查
請你對學校選修課的開設作出評價。
公共選修課是必要的嗎?
公共選修課的制度是合理的嗎?
請你對學校在選修課方面的總體情況作出評價。
總體情況如何?
師資配備怎么樣?
對老師的管理要求如何?課程設置合理嗎?
請你對選各門選修課的總體情況作出評價。
老師上課認真嗎?
教學內容有趣嗎?
教材與參考書搭配嗎?
教學方法與手段合理嗎?
考試及考核內容客觀嗎?
老師的知識水平怎么樣?
老師與學生互動情況如何?
影響你選修公共選修課的最大的因素是什么?
根據個人的興趣/根據前輩的指點,只要好通過就行/根據時間安排/拿到足夠的學分/其他
你缺過選修課么,如果有,那是幾次?
你不去上選修課的原因是什么?
我從來都去/老師上課應付,學不到東西/不是自己喜歡的選修課/有時沖突/老師宣布不點名/其他
選修課的實際內容與你的預期相比有多大不同呢?
完全不同/有些不同/清楚/大體相同/完全相同
你會為了學分而選擇自己不喜歡的課程么?
會/看情況/不會
你更喜歡哪類選修課?
藝術類/經管類/自然科學類/人文類/心理類/理科競賽類
一學期基本結束,你上選修課有何感受?
收獲很多/收獲一點/不清楚/基本沒收獲
你認為公共選修課學生數目多少為宜?
15~20/20~25/25~35/35~45
你是否認真做好筆記或者課后復習?
會/看情況/不會
你是否按時完成老師布置的作業?
會/看情況/不會
4建平詞典
學分制
建平中學特色學習管理制度。建平中學學分由學科課程學分、德育課程學分、選修課程學分、4S課程學分以及特長學分構成,學分采取“基礎學分+特長學分”的計分方式,學期總評學分不合格者要參加學年補考,直接決定升留級,同時,學分是決定學校推優、推薦、保送、高校自主招生等入圍的必要條件。特點是將學校倡導的教育教學活動內容與學生績效考核相結合,通過評價機制體現學校育人目標和辦學模式。
建平中學實施學分制管理,是在先進的教育理念指導下,充分體現以學生發展為本的教育價值觀、注重學生特長發展的教育過程觀和以社會與學生的實際需要為導向的教育質量觀。它最大限度地將學習的主動權交給學生,鼓勵學生通過學分的獲取,將德、智、體、美、勞等諸方面應達到的課程目標作為自己主動學習的目標,并倡導學生追求更高層次的發展,因而具有更強的靈活性和機動性,有助于使建平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都有所提高。
建平中學在長期的教育教學實踐過程中所形成的“合格+特長”的培養目標和“規范+選擇”的辦學模式是為了張楊個性,發揮潛能的。它著眼于學生選擇能力和創造能力的提高,而建平的育人模式只有通過課程體系的改革才能得到落實,與這一改革相配套的學分制管理的應運而生亦在情理之中了。
學分制管理的功能定位
學分制管理的根本目的在于充分發揮評價制度的功能,促進學生全面素質的形成。其具體功能有:導向功能、激勵功能、管理功能、制約功能。
導向與激勵功能表現在:學生具有在某一方面的特殊才能或突出成績,即可在這一方面獲取較高學分,而較高的總學分又是推薦升學或保送、獲得獎學金、評選三好生等的重要條件。通過學分制管理激勵學生發揮潛能,發展特長。而學生為了獲得盡可能高的學分,就必須在已經定為考評內容的板塊中選擇適合自己的學習內容和實踐活動,從而引導學生合理選擇,發展自己。
管理與制約功能表現在:通過學分制實現完整課程結構的科學管理,使評價更加科學化,增加可比性,融過程管理與目標管理于一體,有效促進全面教育質量的提高。合格學分不僅包括文化素質合格,還包括思想素質、身體心理素質、藝術素養以及勞動技能等全面的合格;不僅包括總學時、活動總量合格、還包括學習結果要達到一定的要求。而合格學分的取得是學生畢業、升學的基本條件,這就制約著學生必須認真參加一定的學習活動并達到一定的水平。
學分構成
建平中學的學分是涵蓋德、智、體、美、勞的全面學分,包括基礎學分和特長學分。
基礎學分:是對學生規范要求的學分。它包括考試科目的學時學分與績效學分,考查科目的學時學分與合格學分,實踐活動的學時學分。
學時學分以學生應參加某門學科學習的周課時數作為學時學分數,根據學生參與學習實際總課時數占應學習總課時數的比例折合學時學分。
考查科目合格學分指考查成績合格即可獲得與該學科學時學分等值的學分。
特長學分:基礎學分是保證學生合格的要求學分,是實現人的社會化的保障機制,突出基礎教育共性化的要求。而特長學分著重評價學生個性特長,突出學生間的差異性,而個性的充分發展是作為個體的人的本質屬性。特長學分包括學科競賽獲獎、文體比賽獲獎、德育和社會實踐活動方面的先進個人、各級三好學生、學生(團)干部、利用校內外資源自主拓展的課程、得到學生和社會認可的個性特長等方面的學分。
學分制管理實施方案
學分認定程序:
①基礎學分認定程序:
a任課教師或班主任在網上登錄學科考查或考試成績以及校(班)會、社會實踐活動成績。
b課程教學中心根據有關學分計算細則,計算出相關學分(此項工作由計算機自動處理)
②特長學分認定程序:
a學生申報(提交有關獲獎證書等證明材料)。
b班主任或相關教師初審(班主任或相關教師根據有關規定每學期審核一次所帶班級學生的特長學分,并登錄到校園網上)。
c課程教學中心審核(根據班主任或相關教師初審情況,課程教學中心進行復審存檔)。
學分評定細則:
①基礎學分由基礎型課程中的學科學分、拓展型課程中的必修學科學分和限定性選修學科學分、研究型課程學分、社會實踐學分、校班會學分構成??倢W分包括基礎學分與特長學分。高一年級每學期基礎學分必須達到39學分,或者總學分達到45學分;高二年級每學期基礎學分必須達到38學分,或者總學分達到43學分;高三年級每學期基礎學分必須達到37學分,或者總學分達到40學分,學生才能升級或畢業,如果上述學分均未達到,學生可申請補考,補考科目補考后的績效學分按相應級別減半計算。
②研究型課程學分和社會實踐學分記入基礎學分,且上述兩種課程必須合格,才具備畢業或升級條件。
③基礎學分與特長學分總和作為向高校推薦、保送或評選三好學生、獲得獎學金等的依據。
④特長學分評定細則:
⑤基礎型課程學時學分參照學校課程計劃中規定的周課時認定,績效學分單獨計算。
⑥拓展型課程學分認定細則:
⑦研究型課程學分認定辦法:
“項目設計”經評定分為三個等級:不合格、合格、優秀,不合格認定為0學分;合格認定為1學分;優秀認定為2學分。(其中,項目設計被評為“優秀”的組長認定為4分)
表1:特長學分評定細則
表2:基礎型課程周課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