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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現象理解探究

2016-12-14 21:57王芊
藝術科技 2016年10期
關鍵詞:音樂美學理解方法

王芊

摘 要:本文通過對音樂現象理解的分析,從哲學層面出發挖掘音樂的美學思想,并以哲學思維探討音樂和人類的關系。

關鍵詞:音樂現象;音樂美學;理解;方法

1 音樂現象產生的原因及意義

音樂現象我們并不陌生,不論是西方古典音樂,還是中國民間音樂,從器樂作品至歌劇都是不同類型的音樂現象,有的氣氛精神感染人,有的以形式美打動人,不論是哪種情況,我們都能看到這些作品背后人的創作,人的主觀精神的呈現。

縱觀歷史,音樂誕生在中西方的緣由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對于人類心靈的凈化。古希臘時期,教會調式被賦予不同的性格,或平靜或喜悅。這一方面是因為音調本身與人情感的類同態運動,更重要的是宗教音樂用于禮化人們的言行,用以凈化心靈。同理,中國的古琴藝術是習琴者自己沐浴更衣后坐在琴前,撥琴吟詩,達到人琴合一以提高自己的修養。這說明在中西古代文化中,人們早已有意或無意地意識到音樂不僅具有單純的娛樂作用,更是上升到對于自我的映照,將“完善”與“和諧”這些對于人自身存在的美好愿望用音律表達出來。

同時,把音樂現象和人聯系在一起就不能忽視人的社會性本質。人是社會化的,社會的本質是歷史性,因此音樂現象也就帶有一定的歷史性本質。以歷史的角度看問題可以說是人文學科中最重要的考察角度之一,事物的本質發掘需要實踐的驗證,而歷史就是實踐活動踐行和檢驗方式的總和。不同時代、國家、文化背景的音樂現象從感性表象至內容精神差異巨大,以歷史的維度看待這是樂譜以外無形存在的文化背景,但這恰好是影響甚至決定一部音樂作品本質內容的東西。

2 音樂現象的理解

我們首先要分清音樂現象理解過程中的主體是人,對象是各種具體的音樂現象。對于普通理解過程來說,認識的過程包含了人先天的認識能力和后天的學習能力兩種認知能力,前者康德稱之為先驗,在邏輯學與美學中都作為人認知事物的最基本能力,這種能力包括先天地對時間、空間和簡單邏輯(低級因果論)的感知。需要注意的是,人理解音樂現象時,時間空間感是同時作用的。

音樂天然地包含兩部分,即自然的物理聲音和經過人主觀思維活動創造的通過物理聲音表現的精神內容,前者樂音的單純物理運動通過時間和人對于時間空間的感知被映入視界,后者作用于人的感性思維。音符的起落是時間的橫向進行,一個音起一個音落,即使是多個音齊奏其大致走向依然是一條豎線。音響的強弱緩急則通過人們對于空間感知的能力形成了虛擬空間,這里的虛擬是指這種空間感是由樂音的運動與人對于空間的經驗造成的同態反應所引起的。

美學觀念中,黑格爾提出“美是感性的科學”并且包含了“類似理性的認識方式”。由此人們的認識方式由感性發展到知性。知性是將感性認識中積累的信息做一定的整合,通過經驗(先天后天都有),將具體的音樂現象還原為具體的有一定理解后的知識,或者試圖抽象出音樂的一般本質,這完全由不同的認知水平決定,但這種趨勢將不同程度地顯現在每一個理解過程中。需要說明的是,在這過程中人的感性認識依然存在,所以用了“類似理性”的解釋,類似理性是在感性思維的基礎上適當加入抽象思維,對于事物特征的把握就需要抽象概括的能力。對于音樂現象來說,音樂的抽象思維在于對音樂文本的掌握(這個文本是既具體又抽象的概念,它是音樂現象的本質特征的一般概括,既是由“具體”的音樂現象而來,有需要跳脫具體而具備一般性,因此文本概念不同于具體的音樂現象本身,也不直接等同于音樂的本質,而是在這兩者之間游走),旨在指導人們對于音樂現象的認識,這里的認識也介于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之間。

3 音樂內容

音樂包含何種內容,一直是音樂學討論的核心話題,在美學方面有“情感美學”或者“自律他律”之爭,這在根本上是對于音樂內容的爭論,但在音樂內容進一步研究之前,我想先從音樂內容的基本元素——音樂的語言說起。

音樂語言的名詞始之與我們熟悉的文字語言作對比。語言是人的思維活動外化的產物,無論是記載于紙張還是口頭相傳,都是人們主動改造世界的一種方式。記錄在紙張上的文字,在聲、形上更多偏向義的表述,就是說被簡單當作某一事物的概念定義以外,還有本身獨立于字的含義,這就好比電報(信息類)與小說,詩歌(文學作品)的區別,后者人們在簡單“能指”的定義上又被賦予了豐富的“所指”含義。對于具體音樂現象來說,“能指”是指音樂的聲音,而“所指”是指音樂內容,但是對于音樂來說,它的“能指”與“所指”的區別度遠比文字語言小得多。

對于語言的其他特性,比如說可傳承性和“主體間性”,音樂現象的呈現就要稍稍復雜一些。對于文字語言,字形與字義是固定搭配性高并且具有絕大多數地區認同的(也就是主體間性基礎較廣),而音樂的傳承性在于人們以現在的眼光認可各種不同的音樂現象,并不是將其原封不動地繼承下來。雖然音樂技術性的內容不斷被打破,但這不妨礙我們欣賞不同于我們時代的音樂??蓚鞒行詫τ谝魳?,在于對不同時期音樂風格特征的保留,而不是指一成不變地接受,這種傳承對于音樂現象的理解至關重要。

主體間性,是在可傳承性的基礎上再加上人們的理解與不同審美中的同一點。主體間性這個詞首先是指一個時期人們對一事物共有的一種觀念,這種概念是概括性的,不是具體或個別,而是普遍一般概念。音樂的“主體間性”具有時效性,根據不同的時間、地區和人們在當時的審美情趣,這“主體間性”是不停變化著的。文本是事物的抽象特征,也是相對穩定的概念,因此“主體間性”也不直接等同于事物的文本。因此這些概念的關系應該是:在“主體間性”的大環境下,人們對事物抽象出文本性質進而探索事物的本質,理解順序依次為:“主體間性”——文本——本質。另一個需要注意的是,維特根斯坦提出的家族相似理論,他將語言的發展用家族成員的異同來比較,一個家庭中兄弟姐妹有相似的地方但又各自有不同的特點,以此發展,即使是不同年齡和性別,依然因為有一些特性而被歸為一家人。這種特性也適用于對于音樂現象的理解。

“情感美學”曾經在學術界風光一時,大多數人認為音樂的情感特征就是音樂的全部內容和音樂的作用方式。這個區別在于,人們認為情感是音樂的本質,這個情感是一個大概念,不包含具體內容而只有簡單的喜怒哀樂,這種觀念當然也是片面的。在音樂理解過程中,一方面是人的情感,一方面是客觀的音樂現象,由運動的同態性使得人們與音樂產生反應,音樂由人的情感映射出聽者想要理解或者能夠理解的內容,情感的發生是最初階段,最終上升到理性。在這個過程中,音樂本身不具有情感,這種情感從始至終都存在于人身上,情感是創作者和收聽者發布或接受信息的途徑,也就是黑格爾說的“飽含情感外衣的內容”,一方面沒有情感這種實體在現實生活中跑來跑去,另一方面很少有作曲家以情感為主要創作目的。事實上,真正偉大的作曲家不是拿情感消費的人,而專注于將更深層次時代精神注入作品中。

4 結語

音樂是藝術重要的組成部分,藝術凝結著人類最智慧的思想和對于美的崇高追求,處在音樂中的人,不論是音樂家還是平凡的音樂欣賞者,都是音樂現象理解的主體,音樂創生于人,最后也引導人如何生存。新的音樂現象在每個不同的時代都最先體現出當代的文化背景,在傳承的基礎上也體會著諸多先鋒的思想,引導人們思考與實踐。

參考文獻:

[1] 王次炤.音樂美學基本問題[M].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2001.

[2] 瓦西里·康定斯基.論藝術的精神[M].查立,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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