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民商法與經濟法的價值取向

2016-12-15 10:40周建平
法制與社會 2016年33期
關鍵詞:價值取向民商法經濟法

摘 要 隨著社會的發展與法律制度的完善,我國國民經濟的增長速度越來越快,人們的生活水平不斷地提升,我國正處于飛速發展的時期。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我國還存在著貧富差距較大的情況,加入無法把其合理的解決,會對我國社會經濟的進步與社會秩序的穩定有著很大的影響?!肮脚c效率”在我們的經濟生活中是一個廣泛具有的基礎問題。在一些特殊的社會經濟情況之下,法律對于加快經濟發展有著很大的作用,而民商法和經濟法能給其提供科學的理論基礎與實踐標準。經過對這兩者進行科學的設計,讓其有效地融合,對于促進我國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有著重大的意義。本文就在此背景下,從公平與效率視角對民商法與經濟法的價值取向進行研究,希望能提供相應的依據。

關鍵詞 民商法 經濟法 價值取向 公平 效率

作者簡介:周建平,浙江杭天信律師事務所,四級律師,研究方向:民商法。

中圖分類號:D920.4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1.298

從古到今,我們對于法律價值所具有的含義都具有著不同的看法,國內外的很多研究學者也在從不同領域進行探索。當前,公平、效率、安全以及正義這幾方面都是廣大學者統一關注熱點,它體現著法律的基本價值。在這些法律價值中,已經基本讓大部分學者對于法律價值的觀念得到了滿足,無論是哪個國家的法律,都是以體現法律的價值當作諸位主要的目標。價值取向對于所有的法律來講都有著不容忽視的重要作用。所有法律政策的主要目標都是為社會服務、為人民服務,保證社會的穩定與安康,促進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社會的進步需要法律的不斷完善,法律給予了自身的價值,同事,只有把法律的價值徹底的發揮出來,才能體現法律存在的意義。不同的法律有著不同的價值取向,而不同的價值取向,就會對公平與效率的影響出現區別。只有在公平與效率這兩點的科學結合之下,法律工作才能更加有效地進行,最終讓人們的利益不受損害,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因為每個部門的政策都是不一樣的,這也就造成了法律價值取向的不同,本文就對民商法與經濟法進行具體的探討。

一、 公平與效率在法律價值中的意義

(一)公平在法律價值中的意義

公平是法律追求的主要價值之一,因為每個人的差別,在社會中沒有絕對的公平之說,只能是相對的公平。通俗的說,公平就是責任與義務相結合,每個人都需要承擔其自己的責任,獲得應有的利益。在社會的角度上來看,公平應該是一種環境,社會的責任與義務表現在公平的競爭環境、利益分配以及其他方面的機會、過程與結果的公平中。公平這一法律價值的目的就是能為人們做出保障,幫助人們能夠培養公平公正的認識,讓人們能夠自覺地按照法律尋求公平與正義,建設一個公平的社會,需要法律的支持,另外也需要社會全體人員的長時間努力。

(二)效率在法律價值中的意義

社會的經濟發展與日常的生活中時刻存在著各種矛盾,人們的利益常常會產生沖突,在進行了雙方與多方的調解之下,還無法產生共同意見時,就需要使用法律來解決這一問題。在這時,法律的公平性就顯得十分關鍵。另外,在這過程中也需要有較高的效率,不然無法控制事態的發展。法律為社會和個人的行為都指定的原則,在相應的原則制約下,社會能夠穩定的運行,在社會的各個環節,不管是集體利益還是個人的利益,都需要有一定的制約,在這種有規則的環境中能夠讓法律的效率得到提升,進而讓每個社會活動都能和諧、穩定的進行。效率的法律價值不光能夠對法律的執行狀況產生影響,同時對于經濟也十分重要。對于經濟活動來說,對于資源的使用效率就是重點,法律的標準作用讓效率更進一步的體現。

二、民商法與經濟法之公平、效率的價值

(一)公平的法律價值

對于法律的公平價值,每位研究學者都有著不同的定義。比如很多學者認為政治,就是意味著公平;還有一部分學者認為每個人都平等即為公平;除此之外,還有一種說法就是認為公平是代表著科學的對正義進行分配。實際上,在不同的時間階段中,就算是一個人也會對其有著不同的體會。馬克思曾經就這樣說過:“古羅馬人與希臘人曾經覺得奴隸制就是一個公平的制度,但是在1789年,資產者覺得的公平是廢除這一制度,所以,公平永遠都會因為時間、地點的不同和人的不同而出現改變?!钡侥壳盀橹?,公平在大部分的情況之下是代表權利和義務在社會與主體這兩個方面的分配,從而讓社會的每個環節都能做到一個相對來說較為和諧的情況。在法律原則之中,公平價值獲得了徹底的展現,它不是作為一個系統的標準來讓人們運行,而是由于法律的改變而改變其自身的含義,是一個道德規范與行為標準的規范。

(二)效率的法律價值

法律是社會關系的主要表現之一,它可以更好的讓人們存在的矛盾沖突得到處理,通常的社會關系矛盾和沖突,就是人們的益處存在著沖突。法律的作用就是使用相應的方式與方法來把這些矛盾沖突更好的調節與平衡,它使用的主要方式就是經過調節彼此的矛盾沖突,讓各方益處得到平衡,進而表現出法律的作用。每個社會經濟關系最重要的都是益處,同時,只有益處才能把社會中的個體彼此結合起來,而法律就是使用這些不同益處,彼此的調節與控制來達到一個平衡。另外,法律也是保證社會的和諧與秩序的主要重點,它主要的方式就是讓全部的矛盾與沖突解決,讓彼此的益處達到平衡。在這些益處當中,主要包括了公共、社會與個人的益處。所以,把每個人所追求的益處行為使用科學的方式變得合理,符合社會的實際情況,就是法律所具備的最基本的功能,經過法律政策與制度的方式讓它變得標準,同時尊重并且追求效率的實質,進而達成把個體的活動上升到組織層面。通過法律的方式,不斷地把個體的努力,向社會努力的方向進展,讓個體的效率向社會效率所靠攏。

三、民商法與經濟法在公平、效率的價值取向上的比較

(一)兩者的相同價值取向

民商法與經濟法有著諸多的價值取向都是相似的。就像在公平價值的表現中,民商法與經濟法都是調節經濟關系密切相關的兩個部門,也是讓市場能夠進行公平的交易的重點。在這之中,民商法使用的是高的公平標準。把公平標準與誠實信用標準來相比,實質上,公平標準的內容的表現要大大超過誠實信用標準的。也就是代表,公平標準能夠體現出民商法的精髓。而在經濟法當中,還是具有許多把公平當成是經濟法價值標準的學術研究者。從效率的標準中,民商法與經濟法的主要目標是全部相同的,也就是代表兩者在每個制度的規劃上,直接或者間接把達成社會利益與個人的利益作為目標,進而促進社會生產力的提升,讓整個社會更好的發展與進步。民商法就是基于平等的角度,再科學的使用好個人財產的活動與公平的標準等來得多有關的毅力,在商事的法律當中,就更為重視效率為大這一標準。經濟法則是使用企業的微觀經濟利益和社會的宏觀經濟利益,進而讓整個社會與人們的利益獲得增加。因此,無論是經濟個體法,還是宏觀經濟法、社會保障法以及市場管理法,這兩點都是保證與推動社會整體利益的主要關鍵之處。

(二)兩者的不同價值取向

民商法和經濟法也有著不一樣的價值取向。從宏觀的方面來看,在系統的價值取向中,民商法是屬于私法的范圍,站在個體的角度;經濟法是公司結合的范圍,站在社會系統的角度。從圍觀的方面來看,在公平價值的取向上,這兩種法律就有著以下差別。

第一,民商法與經濟法在生產基礎上的不同,在民商法中公平生產代表的是生產經濟的成果,通過最初的自主交換交易中,就不斷確定了法律制度。所以,在這時的公平的重點是對人們個體權利的維護。而在經濟法的公平價值取向上,許多狀況都是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導致市場失去平衡,也就是造成了資本主義國家主動拋棄“守護人”的角色,之后政府主動運用公共權利到市場當中,進而維持社會相對上的公平。

第二,在公平原則上的區別。民商法的公平原則中具有了平等的氛圍,以及在統一的起跑線上,并且能夠在全部的法律中使用,而且獲得的結論也是相對的公正。

第三,在公平實現的方法上存在著不同。民商法主要是使用平等的原則,從而認為所有權的有關規定、私權保護與契約自由等私法的規定,另外,還有標準對操作規則的約束與公平交易的作用,最后建設好相對科學的公平保證與改正制度。但是經濟法與民商法就有很大的區別,由于經濟法是直接運用政府干預的方法來操作,它首先就是經過設定有關的標準原則、市場秩序與系統的調節等讓社會利益不斷地向公平發展。

第四,民商法與經濟法在公平中的區別。民商法的公平展現在方式、個體與起點等的公平上,但是經濟法主要是體現在社會系統與實際的公平。

(三)兩者在效率價值取向上的展現

民商法和經濟法在效率價值的取向上有著兩點不同之處。第一,民商法與經濟法在利益的重視方面中存在區別。民商法主要是重視單一的進記憶力,使用單一經濟利益的方式來促進整個經濟的發展。但是經濟法主要忠實的是系統的利益與社會的利益。第二,民商法與經濟法在效益與效率的關系中存在差別。因為大部分人都是把效益當成是效率的另一方面,效益和效率又是有系統和單一的不同。但是民商法保證的經紀人所具有的驅利性,就是另一方面效益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單一的效益與效率。但是,當中的單一效益和效率的追求卻和系統的追求并沒有很大的關聯,系統的效益與效率并不會由于單一的提升而產生改變,但是經濟法的效率價值取向就是直接追求系統的效益和效率。

四、結論

總而言之,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與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升,但是依然存在著很多問題,制約了社會的進一步發展,對經濟發展的效率及社會的和諧穩定產生了很大的影響。法律對于經濟發展有著推動功能,民商法和經濟法對于我們的社會發展又密不可分,只有正確的對民商法和經濟法在公平與效率的關聯之間做好處理,把這兩者有機的結合,才能推動我國社會經濟發展,保證社會的和諧穩定。公平和效率的價值在市場的調解中,可以算是無法分割的存在,彼此相連,無論是缺少任何一個都會變得不完整。民商法與經濟法的價值取向,只有融合來運用,而不是單一的發揮一種功能,只有這樣才可以讓民商法與經濟法的作用得到充分的體現。

參考文獻:

[1]戴霞.論民商法與經濟法的價值取向——從公平與效率之視角.暨南學報(人文科學與社會科學版).2004(3).

[2]劉紅.從公平與效率的角度分析民商法與經濟法的價值取向.科教文匯(中旬刊).2015(3).

[3]李光遠.基于公平與效率視角談民商法與經濟法的價值取向.法制博覽.2015(9).

[4]趙艷杰.論民商法與經濟法的價值取向——從公平與效率之視角.法制與社會.2015(24).

[5]李百泰.從公平與效率視角談民商法與經濟法的價值取向.法制博覽.2016(2).

[6]何霖.基于公平與效率視角談民商法與經濟法的價值取向.法制博覽.2016(2).

[7]張治水.論經濟法的公平與效率.河南大學.2010.

[8]馮靜.商法基本原則的選擇與司法運用.華東政法大學.2015.

[9]萬廣軍.基于法經濟學視角的商法價值取向研究.河南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0(1).

猜你喜歡
價值取向民商法經濟法
論經濟法的憲法性
經濟法在我國經濟轉型中的作用分析
民商法課程體系:經驗與改革方向
現代民商法文化的先進性與局限性解析
關于民商法的研究方法
公安高等院校經濟法課程教學改革研究
中小學美術教育的價值取向及教育策略探析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經濟法解讀
市場經濟視域下民商法承載的倫理內涵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