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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治理:林農合作組織生成與運行治理

2016-12-16 12:59
關鍵詞:林農社員信息

許 金 葉

(上海大學管理學院,上海 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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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治理:林農合作組織生成與運行治理

許 金 葉

(上海大學管理學院,上海 201208)

雖然林農合作組織正從傳統的合作組織向新型的合作組織轉變,但如何吸納更多的林農加入合作社,林農合作組織怎樣運行才能增加更多的績效,激勵機制如何更好地促進林農合作組織良性發展,仍是困擾林農合作組織發展的核心問題。針對簡單借鑒企業治理所采用的產權治理理論來分析合作社的合作問題與治理機制的現象,在指出當前關于林農合作組織及其治理的錯誤認識基礎上,構建分離均衡的林農合作組織治理的經濟學分析框架,論證信息治理有助于解決林農合作過程中的分離均衡問題,進而提出推進會計建設是林農合作組織生成與運行信息治理的務實道路。

林農合作組織;產權;信息治理;分離均衡

伴隨國家關于合作社的法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及其政策(如2013年中央一號文件“鼓勵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的頒布與實施,林農合作組織在我國得到迅速發展,并呈現出各種發展模式:在參與主體上,除了林農社員外,企業、科研院校等也開始參與到林農合作組織中;在組織類型上,不僅有涉林項目與合作社的合作,也有林業專業合作社聯社與林農合作組織的再合作;在合作取向上,從原來市場取向以服務為特征的林農合作社轉向生產取向以價值創造為特征的林農合作組織。但這幾年許多林農合作組織未能達到預期的發展目標,甚至出現退化或變質[1-3]。因此,有必要從理論上回答我國林農合作組織生成與發展過程中的3個核心問題:如何吸納更多的林農加入合作社;林農合作組織怎樣運行才能增加更多的績效(包括經濟績效、生態績效、社會績效);激勵機制如何更好地促進林農合作組織良性發展。圍繞對這些問題的探索產生了許多源于不同角度的研究成果,如林業經營周期長、林業經營比較效益低,等等。有學者經過調查研究認為,治理良好的合作社贏利能力和成長能力相對較強,社員滿意度也較高[4]。改善治理結構有助于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規范發展。林農合作組織的治理問題及其治理機制的建設逐漸得到各界的關注。

當前,關于合作社治理的研究主要關注合作社內部經理人的代理問題,合作社內部人控制問題,合作社內部中心社員對外圍社員的剝奪問題,合作社內的社員利益沖突問題,合作社的保護問題等;在合作社的治理機制方面,現有文獻主要探討了理事會與合作社治理,產權結構與合作社治理,社員退出權、投票、異議與合作社治理,社會因素與合作社治理[5]?,F有部分文獻簡單借鑒企業治理所采用的產權治理理論來分析合作社的合作問題與治理機制。如仿照公司治理機制將6個被普遍認可的關鍵機制(董事會結構、管理層薪酬、管理層持股、機構投資者、審計和財務信息披露、企業控制權市場)運用到合作社治理中,形成理事會結構、管理人員報酬、股權結構、內部監督機制和社員的退出權機制等[6]。實際上,合作社是有別于企業、市場組織的一種特殊經濟組織。企業組織的治理是要素之間的異質性治理,它需要分析不同要素之間剩余索取權與剩余控制權的分配;合作社治理是社員之間的同質性治理,它不能簡單地把剩余索取權與剩余控制權的分配歸結到林農合作組織中的社員權屬界定上。因此,林農合作組織治理應該基于合作社組織特質,探討除了產權治理之外的治理方法,運用信息治理來分析林農合作問題與治理機制,從而為林農合作組織的發展提供理論依據。

一、分離均衡:林農合作組織治理的經濟學分析框架

(一)林農合作組織治理的相關認識問題

1.林農合作組織的合作具有循環往復、連續博弈的特質。羅伯特·阿克塞爾羅德在《合作的進化》中提出,合作是一個過程,一般可以分成合作起始階段、合作中間階段、合作最后階段(進化階段)等3個階段。起始階段,是指合作的生成階段;中間階段,主要是指在一定的環境條件下合作各方為達到合作目標而進行的合作過程;最后階段,主要關注的是一個合作結束后是繼續合作還是結束合作。根據馬奔等的觀點[7],林業合作組織的合作過程是一個林農各方締約談判實現合作、林農合作各方合作運行過程、合作結束的合作清算退出或繼續合作等環節的循環過程。林農合作組織治理是對林農合作組織的生成、合作過程、合作進化等進行治理的過程。因此,林農合作組織治理不能簡單地運用囚徒困境來進行分析,以免導致不合作行為的產生。林農合作組織治理應該運用重復囚徒困境的博弈理論進行分析。重復囚徒困境博弈模型與囚徒困境博弈模型的最大區別是,前者的囚徒能夠根據另一個囚徒前一輪博弈的行為信息來選擇新的對策,而后者卻無法獲得這樣的信息。因此,重復囚徒困境博弈模型能從私利行為假設中得到合作的均衡,而簡單的囚徒困境是無法得到合作結果的。

當前,許多文獻主要關注如何促進林農合作組織的產生,而忽略了林農合作組織的合作與演化過程,更忽略了林農合作組織是一個不斷合作和發展的組織。在實務工作中,政府用許多政策來激勵林農合作組織的組建,許多林農合作組織為了獲取政府相關利益而迅速組建,但組建后的一些林農合作組織沒有運行多長時間就不得不解體或變質。因此,林農合作組織的運行過程及其效率、林農合作組織的退化與變質等問題,需要基于重復合作、連續博弈的治理。

2.林農合作組織治理應基于合作社組織這一前提。合作帶來剩余。合作自人類出現就不斷產生并帶給人類財富。合作所形成的組織也很多,典型的有市場組織、企業、合作社等3種。雖然合作社具有許多不同的組織形式,而且廣泛存在于社會經濟體中,但當前關于合作社研究的成果遠不如研究市場組織、企業的文獻多。因此,人們在觀察、分析、治理合作社時,經常不經意地套用企業組織的成果,從而得出許多關于合作社的似是而非的結論。

事物質的特征是認識、區別它與其他事物的前提。盡管合作社組織有許多存在形式,但它們都有區別于市場組織、企業等經濟組織的基本標準。當前,關于合作社公認的標準是羅虛代爾公平先鋒社所倡導的羅虛代爾原則和國際合作社聯盟公布的合作社標準。羅虛代爾原則的主要內容是:入社自愿;一人一票;現金交易;按市價銷售;如實介紹商品,不短斤少兩;按業務交易量分配盈利;重視對社員的教育;政治和宗教中立。當前,國際合作社聯盟公布的合作社標準主要是1995年國際合作社聯盟第31屆代表大會所公布的合作社標準,它的主要標準有:合作社是自治組織;合作社是“人的聯合”;合作社的聯合是“自愿的”;合作社是“滿足共同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方面的需求”;合作社是一個“共同所有和民主控制的企業”,合作社所有權是在民主的基礎上歸全體社員?!吨腥A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也采用了與上述兩種基本一致的合作社規定?!吨腥A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第一章第二條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了簡要的定義,包括以下兩方面的內容:一方面,從概念上規定了合作社的定義,即“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另一方面,從服務對象上規定了合作社的定義,即“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其成員為主要服務對象,提供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

從上面的羅虛代爾原則、國際合作社聯盟公布的合作社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可以看出,合作社作為一類經濟組織是同質性合作(社員合作)的經濟組織,而不是異質性合作(土地、勞動力、技術、資金等生產要素的合作)的經濟組織(企業)。企業組織是土地、勞動力、技術、資金等異質生產要素的合作,它們需要討論分析異質生產要素之間的控制權與剩余權的配置問題。如不同經濟環境下不同生產要素的特質與貢獻的差異,導致形成不同的企業控制權與剩余權的配置:資本雇傭勞動,勞動雇傭資本。企業作為異質性合作組織,必須在合作階段進行產權的初始條件界定,也就是需要明晰產權:界定合同收益、合同控制權、剩余收益、剩余控制權,而把未能界定的權限(剩余收益、剩余控制權)配置給生產要素中最能承擔風險的人。但合作社作為社員之間的同質性合作,不是企業組織內生產要素的合作。合作社是同質性要素形成的經濟組織,沒有必要研究剩余收益與剩余控制權在不同社員之間的歸屬與分配,只需要按“社員”來分配和歸屬。這也是羅虛代爾公平先鋒社、國際合作社聯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所規定的社員管理(一人一票)或叫社員自治和按業務交易量分配盈利。這里需要說明的是:社員之間的差異,只有量的差異,沒有質的差異。如果社員之間的差異形成了質的差異,而不是量的差異,那么,它們形成的合作就已經不是合作社,而是其他經濟組織,如企業。

總之,林農專業合作組織不是市場組織或者企業,而是特殊的符合合作社的經濟組織,不能生搬硬套企業組建與運行效率的理論來分析林業合作組織的生成與運行效率。

3.林農合作組織治理的目標是解決價值創造問題。由于林農合作組織是林農各方基于重復合作、連續博弈的經濟組織,林農合作組織的治理是可持續發展的林農組織的治理。而這個可持續必須是不斷創造價值(做大蛋糕)而不是公平分配收入(分蛋糕)。也就是說,林農合作組織必須能夠有效率地運行??上У氖?,當前關于林農合作組織治理的研究,在探討分析林農合作各方的博弈策略的合作均衡或不合作均衡時,往往是建立在合作收益的公平、平等的分配上。也就是說,林農合作的博弈者經常會認為自己是在與對手進行博弈,而忽略了其與對手一起在和“莊家”(社會)博弈。非“零和”博弈是林農合作組織治理分析的一個重要前提。林農合作組織治理的目標不僅是要解決收入分配(平等)問題,而且還要解決價值創造(效率)問題。

從這個角度看,林農合作組織治理不僅要符合制度(規矩),更重要的是要適應企業管理的需要。在林農合作組織治理中要建立有效的決策機制、監督機制、激勵機制。

(二)分離均衡:林農合作組織治理的經濟學分析框架

1.分離均衡的基本含義。分離本意為分開、離開、隔離、分別。在物理學領域,分離是利用混合物中各組分在物理性質或化學性質上的差異,通過適當的裝置或方法,使各組分分配至不同的空間區域或在不同的時間依次分配至同一空間區域的過程。在經濟學中,分離是指某種經濟現象中不同行為或不同狀態分離到不同領域的過程。

均衡原指平衡。均衡與對稱一樣,都不是平均的含意,而是一種合乎邏輯的比例關系。在經濟學領域,均衡是一個大家熟知的概念,是經濟學家從物理學中將之借鑒到經濟領域中的,被看成是“力量的平衡”,或經濟體系中經濟單位或經濟變量在經濟力量相互制約下所達到的沒有“變革動機”的一種狀態。均衡也是博弈論的核心概念,是指博弈達到沒有一方愿意單獨改變戰略的一種穩定狀態。一般均衡理論思想來源于古典學派的經濟均衡思想,并在19世紀70年代通過“邊際革命”把“邊際概念”的思想引入到經濟理論中,建立了以邊際分析為基礎的均衡經濟理論。在20世紀50年代后,一般均衡論經阿羅·德布魯嚴密的數學證明后變得更加完善精巧,并得到社會的廣泛應用。經濟均衡是西方經濟學的一個基本經濟理論,也是一個被普遍使用的分析工具,在經濟學研究中有獨特的地位。在眾多經濟命題中,有許多重大命題都與經濟均衡理論有關。從理論發展史看,經濟均衡理論從形成到發展貫穿了西方經濟學的整個發展過程。

分離均衡也是經濟學分析中常用的概念。分離均衡主要起源于信息經濟學中約瑟夫·斯蒂格利茨與邁克爾·斯賓塞的研究貢獻。約瑟夫·斯蒂格利茨的分離均衡主要是說明不擁有信息的人為甄別信息而設計一個機制,使具有不同信息的人不隱瞞信息和行為,或者說設計一個分離不同信息的人的機制來提高市場效率;而邁克爾·斯賓塞研究的是擁有不同信息的人如何通過信號傳遞把自己與同類分離出來。分離均衡是指某種經濟現象中不同行為或不同狀態通過信息機制(某種方法或工具)分離到不同領域,或者不同成分或不同狀態的現象通過信息機制(某種方法或工具)匯聚到同一領域的過程,從而在這個過程中達到均衡的狀態。這種均衡狀態是穩定狀態,沒有一方愿意單獨改變戰略。

2.林農合作組織生成與運行是解決分離均衡的過程。 林農合作組織生成與運行也是經歷合作起始、中間及最后的過程。圍繞林農合作組織的價值創造(效率)及其收入分配(公平)的目標,林農合作組織的生成及其運行過程必須是一個分離均衡的過程。在林農合作組織的生成階段,哪些林農有意愿、有能力參與林農合作組織,林農投入哪些要素,這些要素在合作組織中有哪些貢獻,都需要區分出來,這樣才能夠達到林農合作組織在合作起始階段的合作均衡,即沒有任何一個林農會選擇離開合作的穩定狀態。也就是說,林農合作組織的決策機制能夠利用信息來區分最優的資源配置。林農合作組織中間階段是林農投入要素相互作用產生林農合作組織業績的過程,這個階段也有必要區分出各個經濟要素在合作過程中如何產生績效,如何降低合作成本,如何產出合作成果。也就是說,林農合作組織能夠利用信息來建立促使各資源得到充分利用的監督機制。在林農合作組織最后階段,“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合作的林農獲得對應于各自投入的成果。這就需要區分出哪些林農“種瓜”,應相應地獲取哪些“瓜”;哪些林農“種豆”,應相應地獲取哪些“豆”。也就是說,林農合作組織能夠利用信息來建立促使社員有效合作的激勵機制??傊?,林農合作組織的生成與運行是一個分離均衡的過程 。

二、信息治理:治理林農合作組織生成與運行中的分離均衡

(一)產權治理是分離均衡的必要條件而不是充分條件

企業組織區分異質者在合作均衡中誰擁有剩余控制權與剩余收益權,主要是看誰擁有承擔不確定性風險的能力?!盁o恒產者無恒心,無恒心者無信譽?!碑a權制度的基本功能是給人們提供一個追求長期利益的穩定預期和重復博弈的規則。因此,產權治理成為治理企業合作的主要思路。然而,產權治理是分離均衡的必要條件而不是充分條件。以著名的寓言故事——濫竽充數來說明這個道理?!俄n非子·內儲說上》:“齊宣王使人吹竽,必三百人。南郭處士請為王吹竽,宣王悅之,廩食以數百人。宣王死,湣王立,好一一聽之,處士逃?!痹谶@個寓言故事中,齊宣王與湣王具有同樣的“產權”,吹竽者的“產權”也是前后一致的,但齊宣王導致資源配置無效率(南郭處士可以混在內而導致資源浪費),而湣王卻能夠讓無能者(南郭處士)自動離開,原因就在于齊宣王與湣王對吹竽者能否吹竽的評價機制不一致。

產權理論中有一個基本的原理:如果交易成本為零,產權界定是沒有必要的。也就是說,信息成本不為零時,產權界定是有必要與有價值的。這是當前產權理論所普遍認同的。但這個原理也說明:信息成本已經是產權改革的前提條件。實際上,信息成本是一個生產力與生產關系共同決定的產物,它不是可以假設的,但它是所有經濟行為必須重視的。西方經濟理論已經證明,信息完全或信息對稱下,組織資源會自動達到最優配置與充分利用。因此,信息透明是組織治理的基本前提;信息透明程度不同,則組織治理模式是有差別的。

因此,即使產權清晰,也可能如齊宣王那樣導致組織資源配置不合理。產權問題是分離均衡的必要條件而不是充分條件。

(二)信息治理驅動合作機制:打籃球案例的啟示

打籃球過程就是合作娛樂的過程。在平常打籃球的過程中,人們經常分成2個、3個或3個以上的團隊進行比賽。打過籃球的人都熟知下面的事實:當3個或3個以上的團隊按誰先入籃圈5個籃球進行淘汰賽時,各個團隊的球員都打得比較積極和投入;當只有2個團隊隨意打球時,球員都打得比較輕松、不盡力,但一般來說,這2個團隊會想出一個方法:按誰先入籃圈5或10個籃球來測算哪個球隊勝,這個時候,2個團隊的球員又都打得比較積極和投入。一般人都認為,這是因為引入了競爭機制。問題是競爭機制的核心是什么,用什么來維護這個競爭機制能夠起作用,并能夠不斷地進行下去。本文認為,打籃球得以順利并且有效開展的核心是用來核算、評價各個團隊勝負得以實現的信號機制。3個或3個以上的團隊比賽按誰先入籃圈5個籃球進行淘汰,而2個團隊則按誰先入籃圈5個或10個籃球來測算哪個球隊勝。因此,信號機制是團隊比賽中保證競爭機制得以實現的核心機制。

總之,打籃球過程就是各個球員合作打球娛樂的過程。打球過程是否有競爭、有激情,關鍵是有沒有引入一套信息機制使打球娛樂目標得以實現。

(三)信息治理:治理林農合作組織生成與運行中的分離均衡

林農合作組織不是企業,探討林農合作組織的經濟學理論不能建立在企業理論基礎上。雖然產權理論可以用來分析林農合作組織的經濟問題,但產權治理是分離均衡的必要條件而不是充分條件,用企業理論來探討林農合作組織中剩余索取權與剩余控制權的歸屬沒有堅實的經濟基礎。這里有必要強調的是,盡管當前新型林農合作組織中出現資本與勞動(社員)雙重合作的現象,但也應是以勞動(社員)合作為主、資本合作為輔的雙重合作;否則,便是林農合作組織的退化,或簡單地說是企業組織的出現。同時,這種雙重合作也是需要信息治理來實現分離均衡的。因此,可以運用信息治理理論來分析林農合作組織生成與運行中的治理問題。

當前,許多文獻認為,合作治理的內容是如何在合作中控制過度的貪婪和驚人的權力濫用。這種觀點是有偏見的。實際上,合作治理不應該只注重合作治理的法律層面,更應該關注合作過程中各方(社員)的管理角色,關注合作理事會的合作管理領導能力、合作社戰略方向、合作治理評價等方面內容。許多合作社治理的制度看起來是完美的治理體系,但它們仍然會走上歧途,或無效,其原因就是它們不是合作社治理的管理體系。共同承擔和控制風險是合作社成立的前提,因此合作治理必須對合作社的風險進行識別、度量、規避與控制。

當前,注意力應該從關注合作社治理的結構與趨向,轉向合作社的風險治理與決策制定、執行與評價的過程。在林農合作組織合作起步階段,存在合作事前信息不對稱的情況,需要設計一個信息機制,使有著不同性質、不同合作意愿、不同合作能力的林農分離出來,實現從混同均衡到分離均衡,從而解決如何吸納更多的林農加入合作社的問題;在林農合作組織合作中間階段,存在合作事后信息不對稱情況,需要設計一個信息機制,來區分不同投入的社員、勤勞社員和搭便車社員,實現從混同均衡到分離均衡,從而解決林農合作組織怎樣運行才能增加更多的績效(包括經濟績效、生態績效、社會績效)問題;在林農合作組織合作最后階段,貫徹執行前兩階段所設計的信息機制,實現社員投入與社員報酬的一致性,從而解決激勵機制如何更好地促進林農合作組織良性發展。

總之,信息經濟學是分離均衡理論的起源,也是它的源泉。信息經濟學在研究產品市場、勞動力市場、保險市場和信貸市場中通過設計不同信息機制來促進各種市場的成功合作得到世人的認同。信息經濟學理論也可以用于解決林農合作組織生成與運行過程中的各種問題。

三、推進會計建設:林農合作組織信息治理的務實道路

(一)會計是林農合作組織生成與運行的信息反映

會計作為經濟行為的集成信息反映系統,能夠集成反映林農合作組織生成與運行過程中合作各方的經濟行為及其結果。林農合作組織的經濟活動不僅包括過去的經濟活動,也包括未來的經濟活動。會計是反映林農合作組織經濟活動的信息系統,它不僅要反映林農合作組織過去的經濟活動,還應反映林農合作組織未來的經濟活動。會計分工為財務會計與管理會計。財務會計是面向過去的會計,反映林農合作組織過去的經濟活動,以歷史成本法為計量方法,以履行會計受托責任為目標;管理會計是面向未來的會計,反映林農合作組織未來的經濟活動,以公允價值為計量方法,以滿足會計決策相關性為目標[8]。隨著新型林農合作組織的到來,只有建立反映經濟組織內部資源有效配置與充分利用的價格信息機制(管理會計體系),才能夠實現均衡區分和協同管理,才能夠實現林農合作組織的目標。

(二)林農合作組織現實情況需要推進會計建設

會計在林農合作組織建設中的重要性已經受到研究人員的重視。朱乾宇等調研結果發現:林農合作組織尚未有完善、系統的財務會計信息系統,更不用說有完善的管理會計信息系統[9]。

1.林農合作組織財務會計尚未完善。朱乾宇等通過對140萬家合作社的調研發現:在140萬家合作社中,運行相對規范、能夠產生一定盈余、對社員有增收作用的合作社只有不足三分之一;即使是這類合作社,完全做到財務規范的也是少而又少。許多合作社未能依據 《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2008年1月1日實施)建立會計核算賬套;許多合作社雖然建立了賬套,但會計核算的會計賬目和會計科目設置不合理,會計憑證不規范;許多合作社的盈余核算不清,盈余分配機制不完善。

2.林農合作組織缺乏管理會計信息系統。林農合作組織在運行過程中經常面臨各種決策。決策需要對不同方案進行選擇,這就需要對不同方案進行經濟分析,包括對不同方案的機會成本的評判。這些都需要管理會計支持。決策者需要利用管理會計來區分不同方案的優劣,來實現最優的決策(達到決策方案的分離均衡)。

(三)互聯網+農業:助推林農合作組織的信息治理

時代在變,而在這個變化的浪潮中,最大的變化無疑是以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為主要內容的現代信息技術革命所帶來的變化。它們改變人們的生活方式,也改變著社會的生產方式。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首次提到 “制訂‘互聯網+’行動計劃”,目前該計劃已經上升至國家發展戰略的高度。因此,互聯網+農業、互聯網+會計等,必然助推林農合作組織的信息治理,助推林農合作模式創新,促進林業合作組織發展。

1.互聯網+農業,助推林農合作模式創新。從技術角度看,人類進化發展史,就是科學技術發展史。一般說來,人類進化發展經過“生物學意義進化”“文明進化”等階段。當前,現代信息技術發展使人類正在向“智能進化”階段發展。人類的“智能進化”階段特征是利用外部世界的信息及智能資源來增強自身的能力?,F代信息技術革命推動林農合作經濟模式不斷創新,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林農合作組織可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以實時方式來整合企業內部與外部資源;林農合作組織的業務鏈接是構建基于互聯網的生態系統;林農合作組織的業務模式、范圍、流程將實時靈活變化;林農合作組織的業務工具從機器向網絡化轉變,呈現終端化、輕便化、移動化等特點;林農合作組織的業務單元呈現組件化、彈性化、多樣化、交互與并行?;ヂ摼W+農業,將推進林農合作組織創新,使林農合作組織實現“加法效應”“乘法效應”,甚至冪級的“指數效應”。

2.互聯網+會計,助推林農合作組織的信息治理。會計作為信息系統,是通過處理各種類別的數字,以及各類數字間的邏輯關系來反映客觀經濟現實的。因此,會計在本質上是一種關于“數據分類”的學問。在大數據時代,數據蘊含著林農合作組織管理決策所需要的信息,從而為林農合作組織創造效益。隨著物聯網技術、大數據技術的應用,會計核算必須收集、處理數量巨大的、結構各異的大數據。這些會計大數據除了具有一般大數據所具有的數據規模(Volume)、數據類型(Variety)、處理速度(Velocity)、數據價值(Value)等“4V”特征外,還具有無形性與粘性的特征[10]。

“世界是數據豐富而信息貧乏的”。 會計大數據是需要在新處理模式下才能具有更強的決策力、洞察發現力和流程優化能力的信息資產。當前,會計數據處理技術正在從會計數據手工處理階段、會計數據機械處理階段、會計數據電子計算機處理階段、會計數據網絡化處理階段向物聯網下會計數據處理階段發展。當前,網絡會計自身核心技術、網絡會計賴以存在的移動互聯網技術、“按需即用,隨需應變”的會計云計算模式等都逐漸成熟,互聯網+會計模式的發展必然助推林農合作組織的信息治理。

[1]張穎,任大鵬.論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規范化——從合作社的真偽之辯談起[J].農業經濟問題,2010(4):40-47.

[2]熊萬勝.合作社:作為制度化進程的意外后果[J].社會學研究,2009(5):23-31.

[3]馮小.農民專業合作社制度異化的鄉土邏輯——以“合作社包裝下鄉資本”為例[J].中國農村觀察,2014(2):18-23.

[4]黃勝忠,林堅,徐旭初.農民專業合作社治理機制及其績效實證分析[J].中國農村經濟,2008(3):56-67.

[5]王軍.合作社治理文獻綜述[J].中國農村觀察,2010(2):71-77.

[6]應瑞瑤.論農業合作社的演進趨勢與現代合作社的制度內核[J].南京社會科學,2004(10):13-18.

[7]馬奔,溫亞利,薛永基,等.博弈視角下林業專業合作社利益最大化研究[J].廣東農業科學,2014(23):228-234.

[8]許金葉.財務會計與管理會計的邊界——基于社會時間觀的解釋[J].財務研究,2015(1):34-40.

[9]朱乾宇,張麗.合作社財務治理的緊迫性[J].農村金融,2015(24):73-74.

[9]許金葉.高級管理會計[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14:201-203.

(責任編輯: 莊藝真)

Information governance:governance on formation and operation of forest farmers′ cooperatives

XU Jin-ye

(SchoolofManagement,ShanghaiUniversity,Shanghai201208,China)

Although forest farmers cooperatives are changing from the traditional to a new type, how to absorb more farmers to join the cooperatives, how to run it to increase its performance, in what ways the incentive mechanism can better promote its benign development have been key problems in the forest farmers′ cooperatives development. There are some improper ideas now which take the property management as the foundation, and adopt the enterprise managemet analysis simply to analyze the forest farmers cooperatives. The current wrong ideas on forest farmers cooperatives and its governance are pointed out, and the economics analytical framework of separating equilibrium for forest farmers′ cooperatives is constructed, and it has been demonstrated that information governance will help to solve the separating equilibrium problem during forestry cooperation process. Finally, it is suggested that the construction of accounting system is the feasible way to form the forest farmers′ cooperatives and run the information governance.

forest farmers′ cooperative; property rights; information governance; separating equilibrium

2016-08-04

許金葉(1968-),男,副教授。研究方向:管理會計與信息化。

F306.4

A

1671-6922(2016)05-0062-06

10.13322/j.cnki.fjsk.2016.0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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