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對完善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度,實施企事業單位排污許可證管理作出部署。
編輯點評:當前,VOCs治理已成為包裝印刷業關注的重中之重。為免遭行業洗牌,大多數包裝印刷企業都在尋找適合企業自身的VOCs治理技術。但當企業還在為VOCs治理頭疼時,排污許可制度的完善和改革再次觸動了企業脆弱的神經。
排污許可制度一旦在包裝印刷業實施,就意味著企業要按證排污,也就是說,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企業不得排放污染物,新建項目必須在發生實際排污行為之前申領排污許可證。而且,排污許可證的持有者必須按照排污許可證核定的污染物種類、控制指標和規定方式排放污染物。需要說明的是,排污許可證核發的前提條件是達標排放,也就是說,企業在申領排污許可證前仍需采取VOCs治理措施,而且必須實現達標排放。
按照排污許可制度改革的整體部署,2016年底,率先完成火電、造紙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2017年完成《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重點行業及產能過剩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2020年全國基本完成排污許可證核發。包裝印刷業作為VOCs治理重點行業之一,從現在開始就要時刻關注國家政策動向,了解政策要求,做好申領排污許可證的準備。
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地方已在此前出臺相關政策,如2016年上海市出臺的《上海市固定污染源重點污染物許可排放量核定規則(試行)》已將VOCs列入排污許可,因此企業還要時刻關注當地政策,以便有的放矢,做出最完善、最有利的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