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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群眾文化與非物質文化的保護與利用

2017-01-21 16:59朱萬景
卷宗 2016年10期
關鍵詞:保護與利用群眾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

朱萬景

摘 要: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必然帶來對精神生活的追求,群眾文化活動的廣泛參與性正迎合了人們的這種需求。正確認識和發揮群眾文化工作的特征、功能和優勢作用,對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我國古老的民族民間文化具有重要意義。本文在群眾文化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之間的關系、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利用方面進行粗淺的探討。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群眾文化;保護與利用

群眾文化的發展直接關系到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目標的實現。當前群眾文化活動普遍存在內容、形式單一,群眾參與面不廣,多集中于節慶期間等問題,將群眾文化的發展納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視野中來,是為當前群眾文化事業可持續發展的必經之道。群眾文化活動在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中離不開非物質文化遺產。群眾文化是發揮文化藝術的社會作用的綜合平臺,非物質文化遺產在這綜合平臺中占有主要位置。在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中,無論是德、智、體、美的培養,還是“愛國敬業”活動以及小康示范村,文明村的創建,群眾文化在這些活動的創建過程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而這些作用的發揮有許多需要借助非物質文化遺產這一平臺,達到“富教于樂”的目的,以樹立新的家風、村風、黨風和整個社會新風。

1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群眾文化發展的重要土壤

按照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第二條,國際通用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定義為: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按上述定義,“非物質文化遺產”涵蓋的范圍非常廣泛,在民間流傳的語言、文學、音樂、舞蹈、游戲、神話、禮儀、習慣、手工藝、建筑術及其他藝術均可納入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范疇中。優秀的中華民族文化尤其是民間文化藝術,以深厚的東方文化底蘊、鮮明的民族風俗、絢麗多彩的文化藝術屹立于民族文化之林,深深植根于華夏沃土。許多民間文化藝術在群眾心中已形成一種文化自覺,“活”在廣大群眾的日常生活中,大的如廟會、節慶,小的如婚嫁喪娶、拜祖等,滲透于每一個家庭,它群眾生活的真實反映,是生活在特定區域內的人們獨特的精神創造和審美創造,具有很強的吸引力、凝聚力和生命力。挖掘和傳承傳統民間文化藝術中優秀的、積極的部分,利用豐富群眾文化資源,對推動群眾文化事業建設是必要和現實的。

2 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是發展群眾文化的內在要求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目的是為了延續生命,現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辦法中,采取博博物館式、檔案式或者是數字化式的辦法將非物質文化遺產通過錄音、錄像、文字記載等加以保護,或者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持有者進行保護并鼓勵其傳承等辦法,只能治標,不能治本。要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延續其生命力,應注重非物質文化遺產本身的生存環境和發展動態,堅持用發展的動態眼光審視與保護,只有這樣才能使非物質文化遺產文化魅力得以傳承。

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本身的生存環境和發展動態,就是不僅要把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本身所呈現的文化形態,還要將目光投向非物質文化遺產本身所生存的環境之中,注重對其文化發生、發展的環境進行研究,在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同時,加強對其生存環境、生長土壤進行保護和培養,決不能單純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本身采取切斷環境,“斷根取木”式的保護。堅持用發展的動態眼光審視與保護,就是要把發展、運動的馬克思主義哲學觀貫穿保護工作始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發生、發展和生存需要特定的環境和背景,隨著環境和時代的改變,非物質文化遺產也要有順應時代改變自身的能力,吸收有利于自身發展的因素,適應社會時代和環境的變化。如果非物質文化遺產不具有順應時代的發展變化,對社會的變化置之不理,因循守舊,那么終將被社會所淘汰。所以,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應當遵循這一發展運動觀,用運動的觀點審視全局,杜絕生硬的絕對式的、強制性的保護行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其生命力的體現即為其傳承性。所謂傳承性是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形態與內涵經由傳承人并以一定的傳承制度和傳承方式獲得保存和延續,世代相傳。近幾十年來,隨著社會結構轉型,產業分化加劇,就業方式發生變革,許多罕見珍貴的文化藝術遺產瀕危,其傳承受到威脅,許多傳統行業后繼乏人,一些民間絕活隨著藝人年事的增長變成“古稀”之物,甚至出現人亡藝蕩的遺憾局面。群眾文化本身就具有傳承、發展各種文化藝術遺產的社會功能,許多傳統性的群眾文化活動,自其產生以后,便以某種固定的格局世代相傳,諸如各種地方戲劇、舞蹈、風俗習慣等。我們要傳承優秀的民族民間民俗文化藝術就必然要積極發展群眾文化事業,群眾文化的這種自發的傳承功能正好符合文化藝術遺產保護的內在要求,只有將各種文化藝術遺產作為群眾文化的重要載體,使之成為符合群眾口味的藝術形式,才能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中促進群眾文化繁榮,在群眾文化的發展中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

3 確立傳統文化藝術在群眾文化發展中的主體地位

1、保護優秀的傳統民間文化,做好傳承和創新工作。要充分發掘本地的傳統文化資源,逐步建立科學有效的民間文化遺產傳承機制。充分利用民族民間傳統節日,不斷推陳出新,使其既適宜本地“土壤”又有鮮明的時代性,煥發民間文化藝術的青春。創新是讓民俗文化更好的傳承,即要將有本地特色的文化更好地原汁原味地保留下來,又要創新那些群眾普及性較強的民俗表演,使更多的人參與、欣賞,讓優秀的傳統民俗文化繼承發揚下去。

2、加強群眾文化基礎設施建設,搭建傳統民間文化展示和傳承的平臺。修建以民俗、民間文化、藝術為主題的博物館或景點是傳承的一個相對穩定的好辦法。如杭州的宋城景區就是一座大型宋代民俗風情游樂園。宋城是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集聚地,園中現可輪流展演100多個以宋代文化為主的活動項目。在這里,游客每天可以輪流欣賞到大宋科舉、皇帝祭祀大禮、宋代雜耍、氣功、鞠球、舞獅等文藝表演,還有糖人、剪紙、風箏、泥人等民間工藝表演穿插其間。景區內可以讓游客親身體驗中國古代民俗文化,在無形之中讓其溶入現代生活,起到傳承作用。

3、立足實際,創新群眾文化活動的形式和內容。要充分利用和發揮傳統民俗文化的親和力、凝聚力來繁榮當地群眾文化,人民群眾不僅需要新型的文化,但是更需要土生土長的文化。圍繞群眾文化生活多樣化、多層次的需求,將文化下基層與當地特色文化結合起來,以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展現,開展有助于提高人民群眾身心健康的各項活動以及針對不同人群的各類健身活動;圍繞節慶日大力開展文化活動;圍繞地方特色開展民間民俗活動,充分調動群眾自辦文化的積極性,鼓勵文化能人、藝人、熱心人等各種文化活動主體積極投身于群眾文化事業,使人民群眾真正成為文化活動的參與主體;圍繞當地群眾的喜好,有選擇地吸納和引進一系列文明健康的文化娛樂項目,把群眾文化建設與宣傳黨的方針政策、思想道德建設結合起來,增強文化的凝聚力。

總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保護和群眾文化的發展繁榮是當前我國文化建設的兩項重要工作。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關鍵是要讓其“活態傳承”,即要讓其一直為人民群眾所掌握,對一些群眾比較熟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性質的傳統群眾文化藝術形式進行適度創新,并加強對之的普及,成為一種為當下群眾所喜歡的文化藝術形式,這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活態傳承問題就會迎刃而解,同時,群眾文化的發展也有了肥沃的現實土壤。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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