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仿制藥專利侵權風險防控

2017-01-21 18:25蔡振一
卷宗 2016年10期
關鍵詞:商業秘密知識產權

蔡振一

摘 要:禮來公司訴常州華生制藥有限公司侵害其奧氮平制備工藝專利權一案最終以常州華生制藥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勝訴告終。盡管此類糾紛多以仿制藥生產企業最終勝訴告終,但這些企業往往也在曠日持久的“ 拖延戰”中付出了很大的代價。而提出此類訴訟的跨國藥企則在其專利到期后,憑借這種“訴訟戰術”變相的將獨占期延長了十來年,獲取了高額利潤。本文就仿制藥企業專利侵權風險做出了分析,并針對如何規避此類風險提出了一些建議.

關鍵詞:仿制藥;專利侵權;商業秘密;知識產權

2016年6月16日,曠日持久的禮來公司訴常州華生制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生制藥)侵害發明專利權上訴案在最高人民法院宣判。 認定被訴侵權的華生制藥奧氮平制備工藝的反應路線未落入涉案專利權保護范圍,判決撤銷一審判決,駁回禮來公司訴訟請求。[1]

奧氮平是一種抗精神病藥,由禮來公司開發,于1996年在美國獲批上市,并于1998 年首次獲準進入我國市場[2]。華生制藥于2001年7月,向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奧氮平及其片劑的新藥證書,并于2003年5月9日,奧氮平原料藥和奧氮平片《新藥證書》和《藥品注冊批件》。2003年9月29日,禮來公司以華生制藥侵害其奧氮平的發明專利權(涉案專利CN91103346.7)為由,向南京中院提起訴訟。經鑒定華生制藥涉案工藝路線不能生成奧氮平,華生公司最終因舉證不能而被認定侵權,二審被判停止侵權并賠償50萬元。2013年7月15日,2013年7月15日,禮來公司以華生公司持續使用其擁有的91103346.7號方法發明專利生產藥物奧氮平,侵害了其專利權為由向江蘇高院提起訴,請求賠償額高達1.5億元以上。該案一審法院基于前案二審相同的理由認定華生制藥侵權并判令其賠償人民幣350萬元。兩公司均不服一審判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最終,因華生制藥二審提出新的關鍵性證據,即其2008年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備案并于2010年獲批的奧氮平制備工藝,并證明其于2003年至今持續使用該工藝,最終經技術調查官比對該工藝與禮來涉案專利(91103346.7),證明該工藝與涉案專利方法不同的,相應的技術特征也不屬于基本相同的技術手段,達到的技術效果存在較大差異,未構成等同特征。因此,華生制藥奧氮平制備工藝未落入涉案專利權保護范圍。[1]

近年來,我國醫藥工業水平雖然有了較大提高,但多數藥企仍然以仿制為主。隨著近兩年大批專利到期,有較多國內藥企提出了3.1類仿制藥申請。[3]與大量藥品專利到期帶來的“仿制潮”一同出現的是許多因仿制藥引發的專利侵權訴訟。其中較具有代表性的有法國賽諾菲安萬特訴江蘇恒瑞多西他賽專利侵權案,日本三共公司訴北京萬生藥業公司“奧美沙坦酯”專利侵權案,美國禮來公司訴江蘇豪森藥業公司“鹽酸吉西他濱”專利侵權案,美國禮來公司訴江蘇豪森藥業公司“奧氮平”專利侵權案以及本文提到的美國禮來公司訴華生制藥“奧氮平”專利侵權案。盡管此類糾紛最終多以仿制藥企勝訴告終,但這些案件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此類糾紛大多是持續數年甚至十多年“拖延戰“。雖然最終勝訴,但仿制藥企在這些漫長的訴訟中付出了很大的代價,而提出訴訟跨國藥企則在其專利到期后,憑借這種“訴訟戰術”變相的將獨占期延長了十來年,獲取了高額利潤。

因此,如何有效的規避專利侵權風險,是我國仿制藥生產企業面臨的一個重要課題。那么我國仿制藥企業應該采取哪些手段來防控侵權風險呢?

1 商業秘密和專利的有效結合

在研發過程中,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配合研發部門,對每一個關鍵環節進行評估,決定采用何種知識產權保護辦法。根據技術的特點和階段,將商業秘密和專利的保護有效結合。例如,在技術路線的知識產權保護方式選擇方面,因藥品研發的特殊性,最終的路線往往要經過不斷摸索和優化才能確定,即便確定了路線,進行了藥品注冊工作。為了增加競爭力,藥企仍然會對路線進行不斷的優化,從而提高純度和收率。因此,在前期可以考慮依靠商業秘密保護,等技術成熟,對某些環節申請專利。

這種做法是藥品的特殊性決定的,在電子產品領域,通過合法購買產品,拆解研究,通過反向工程破解產品商業秘密并不是什么難事,甚至這種方法常常成為一些廠商的研發捷徑。而對于藥品則很難通過產品本身去進行反向工程。因此,藥品研發過程中,在技術路線成熟之前,采取商業秘密進行保護有著其特殊優勢性。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采用這個方案進行保護,應做到幾點:一是企業需明確商業秘密范圍、涉密人員、保密期限、保密義務,并采取必要保密措施。二是人力資源部門和研發部門配合做好人員管理,包括保密方面的入職培訓、競業限制協議的簽訂、對涉密人員的工作記錄的保存、涉密人員離職后保密費的支付和去向的監控。

不得不提的是,因為仿制藥的特殊性且常見的化學合成方法往往都是公知的,大部分企業很少會去從頭摸索新的路線,而多半是在原研藥工藝專利的基礎上進行改變。這么操作有可能出現一種風險,那就是在企業選擇商業秘密進行保護而未申請專利的時候,其他企業已經對該技術申請了專利。在這種情況下,企業需做好迎接訴訟的準備,并盡可能在一定范圍內爭取先用權。

2 專利風險預警貫穿始終

此外,還應當注意防范一種情況。那就是一些企業為了某些目的,會利用法律規定來實施其專利戰略。比如,我國專利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后,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4]雖然專利法規定,發明專利如不請求提前公布,18個月自行公開。但本條有個前提,就是必須先通過初步審查才可以公開。個別企業會利用該點,在初次遞交申請文件的時候故意形成各種需要補正的缺陷,并多次利用審查員初步審查和補正,來實質上延長初審時間,從而實際上延后了公布時間。而在這種已申請非公開狀態下,這些“潛水艇專利”。[5]在公開前是不會被檢索到的。但因其申請日在先,不管后面的企業對相同技術申請專利與否,都于事無補。除了利用專利法的相關規定延后公開,有些企業會故意變換關鍵詞等方式來防止被檢索到。而其他企業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已經投入資金進行開發,甚至已經開拓好市場之后,在先申請的企業突然要求公開專利,然后通過提起訴訟等手段把后來者擠出局,從而搶占市場。

盡管醫藥領域比較特殊,并不像電子產品等領域同質化現象嚴重,“潛水艇專利”出現的可能性較低,但醫藥產品開發投入大,周期長,審批環節多而繁瑣,一旦這種情況發生,企業將遭受非常重大的損失。因此,在產品的整個研發過程中,除了注重自身知識產權的保護,仍應定期頻繁的檢索該產品的專利情況,做好專利風險防范工作,以防侵權情況的發生。但要做到這一點,對專利工作人員技術要求非常高,對此,建議企業可以在技術團隊中進行專門的專利檢索的培訓,直接由技術人員針對性更強的來完成這項工作。

3 主動采取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利益

主動提起專利不侵權確認之訴對于仿制藥企業是一個非常有效的武器。因知識產權權利人的侵權警告函,他與不特定的義務人之間,原本存在的正常法律關系,處于不明確狀態。在快速化、復雜化、高度化的現代社會中,法律關系的不明確,將導致經濟、社會的重大損害。所以企業在收到侵權警告函時,就應當靈活運用確認訴訟的預防性機能,先請求法院進行不侵權的確認,盡量減少損失。[6]對于仿制藥生產企業而言,原研藥企發起的動輒數年甚至十余年的漫長專利戰爭,會帶來難以負擔的損失。一旦收到停止侵權警告函或對方采取相應法律措施,那么仿制藥企業可以確切證明自身不侵權的前提下,主動提出確認不侵權之訴,化被動為主動,去減少專利訴訟帶來的損失。

無效宣告是仿制藥企業的又一利器。對于一些原研藥企業而言,核心專利到期后,制劑專利和晶型專利往往持續多年。而這些制劑專利常常屬于沒有技術含量的低質量專利。這些專利實質上阻礙了技術進步,行業的發展。對專利進行分析和研究,運用法律手段,通過無效宣告來掃除這些專利壁壘可以有效的加快注冊和上市進程。2015年5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北大醫療產業集團旗下方正醫藥研究院訴德國拜耳“莫西沙星氯化鈉注射液”專利無效一案,近日獲終審勝訴。拜耳公司莫西沙星氯化鈉注射液專利因此提前五年到期。方正醫藥不僅打破專利壁壘,掃清了發展障礙,這起無效宣告也成為了國內制藥企業挑戰跨國藥企專利并獲得成功的首例,具有標志性的意義。仿制藥企業不妨通過研究方正醫藥的無效宣告案例,來為自身應對專利侵權風險提供一些新的思路。

4 加強知識產權管理工作

企業可以根據自身需求,結合《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7]建立科學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在企業研發到最終上市銷售的各個環節,規范化的做好知識產權管理工作。企業應當根據自身情況去設計知識產權管理的相應規章制度,及時頒布實施和修改。在知識產權體系運行過程中,除了切實的按照體系運行要求去執行,還應該加強管理評審工作,對體系的運行情況進行評估和修正。

例如,知識產權管理體系中,建立《研發項目立項制度》,《專利檢索制度》明確立項程序,嚴格執行有效減少侵權風險??鐕幤鬄榱吮Wo自身利益,經常通過專利布局申請諸多晶型專利,工藝專利配方專利和新適應癥專利。對于仿制藥生產企業而言,在在項目立項初期,更應當做好擬立項產品的專利檢索工作。并與技術研發部門緊密結合,對專利進行分析,有效地規避,從項目立項初期就能有效防止字面侵權和等同侵權。[8]

不論是原研還是仿制,藥品研發是一個長期,艱苦的過程。對于開發過程中的知識產權風險防控就顯得尤為重要,既要保證自身的成果收到很好的保護,同時也要積防范任何侵權的風險。應建立一套全面覆蓋的知識產權體系,從研發到銷售全方位的進行監控和預警,及時發現被侵權并規避侵權。

參考文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三終字第1號民事判決書

[2] 余國漢,馬崔,丁國安等.奧氮平與氯氮平治療精神分裂癥的對照研究[J].中華精神科雜志,2001 ,2 : 125.

[3]《藥品注冊管理辦法》(局令第28號)

[4]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5]孫兆剛.潛水艇專利的規避對策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2 ,9.

[6]鄧宏光,唐文.論知識產權不侵權確認之訴[J].《法律適用》,2006, 1.

[7] GB/T 29490-2013,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S]

[8] 張衛平:《訴訟架構與程式――民事訴訟的法理分析》[M],清華大學出版,2000,242

猜你喜歡
商業秘密知識產權
Mesenchymal stromal cells as potential immunomodulatory players in 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 induced by SARS-CoV-2 infection
重慶五大舉措打造知識產權強市
美國《保護商業秘密法》的立法評價
關于知識產權損害賠償的幾點思考
侵犯商業秘密罪中“重大損失”的司法判定——以60個案例為樣本
知識產權為“互聯網+”護航
美國對涉華商業秘密的“337調查”及國內行業的應對做法
檢察官:四方面完善侵犯商業秘密罪立法
知識產權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