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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運輸企業會計委派制的改進

2017-03-08 03:23樊永明
現代經濟信息 2016年30期
關鍵詞:鐵路運輸企業改進

樊永明

摘要:本文從會計委派制的基本制度出發,結合鐵路運輸企業會計委派制實踐,小結了鐵路運輸企業實行會計委派制的積極作用,分析了鐵路運輸企業會計委派制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其改進會計委派制的針對性措施。

關鍵詞:鐵路運輸企業;會計委派;改進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30-000-02

會計委派制度(AAS,Accountant Assignment System)是一種外來制度,是西方國家的公司治理結構中所有者為了約束和監督經營者行為,保護自身利益而采取的一種內部管理方式。

我國在1998年引入這一制度,主要是通過政府機關或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對下屬的分支機構或公司委派會計人員,授權監督所派單位會計行為和其它經營活動。正式在這一目的下,上一世紀末本世紀之初,國有企業開始了會計委派制的實踐,作為國有大型企業的鐵路運輸企業也逐步試點實行了會計委派制。

從會計委派制的形式上來看,也是多種多樣的,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1)直接向行政事業單位委派會計,由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掛帥財政部門,負責具體實施,以加強預算外收入管理為目的;(2)對行政事業單位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即在財政部門設立行政事業的單位財務會計核算中心,在保持實行集中核算的單位資金使用權和財務自主權不變的前提下,由財政部門統管會計人員、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工作,實行“集中核算,分戶管理”,融會計服務與監督管理為一體;(3)向國有企業委派財務總監;(4)向中小型國有企業委派財務主管,實行集中統一管理;(5)鄉鎮企業和村級單位實行財務統管;(6)合資企業、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要通過立法形式推行會計代理制,由經營者自主選擇當地會計師事務所為其代理會計核算,提供會計核算資料;(7)實行單位(公司集團)內部會計委派制;(8)對財政撥款的基建項目實行項目會計委派。

經過多年的實踐,鐵路運輸企業特別是在鐵路局層面,會計委派制基本已全面實施,委派的形式主要是向所屬企業委派財務主管。從被委派人員的管理關系上看可分為兩種形式,一種是直接委派,另一種是間接委派。在直接委派方式下,被委派人員的人事關系屬于委派部門管理,其工資薪金由委派部門發放。在間接委派方式下,被委派人員的人事關系屬于被委派單位管理,其薪金發放、工作考核等日常管理均在被委派單位進行。目前,鐵路運輸企業絕大多數實行的是間接委派。

一、鐵路運輸企業會計委派的積極作用

經過長期的實踐證明,鐵路運輸企業實行會計委派制后,在促進基層單位的經營管理、加強會計監督、促進會計基礎工作等方面產生了積極的作用。

1.促進了基層單位的經營管理

在實行會計委派制之前的很長一段時期,鐵路運輸企業都是以運輸生產為導向,已完成生產任務為基本目標,運輸基層單位對經營成果大多不關心。隨著鐵路市場化運作不發的加快,長期以來受計劃經濟模式制約的鐵路運輸企業開始注重經營結果,鐵路局開始把經營成果與運輸基層單位的經營業績考核、職工收入等掛鉤,也促使了運輸基層單位逐步把會計工作放在了比較重要的位置,在這種情況下,加強會計部門的工作也成了基層單位管理者考慮的重要問題,各個單位對會計機構的負責人要求越來越高。隨著會計委派制的實行,作為上級部門的鐵路局陸續把一部分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和協調能力強的財會人員委派到運輸基層單位,逐步把企業的運輸生產和經營管理緊密聯系起來,開始形成了以運輸生產和經營結果并重的管理導向。委派到運輸基層單位的會計人員也逐漸融入到運輸基層單位的經營管理當中,以經營的理念和視角為單位的經營管理出謀劃策,促進了基層單位的經營管理,使得委派制逐步在運輸單位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2.加強了會計監督

實行會計委派制是改革和完善會計人員管理體制,加強會計監督職能,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重要措施之一。會計委派制實行之前,為了使企業利益最大化及自身的某些不正當利益,企業經營者往往指使會計制造假信息,造成會計信息失真。而會計監督作為一種內部約束機構,始終處于企業經營管理者領導之下,很難對企業經營管理者的違紀違規行為進行約束,從而使會計監督只是流于形式,不能發揮真正的作用。會計委派制使會計監督由內部監督成為一種外部監督,它較好地解決了會計信息失真的問題;有效防止了財產的損失和浪費;加強了財務管理,特別是全面預算管理;增強了企業領導和會計人員的法制觀念,使企業在經營機制、領導人員素質、財務監督及經濟效益等方面都發生了積極的變化,在一定程度上強化了會計基礎工作和服務監督,加強了會計服務功能和目標責任制管理。

3.促進了會計人員的交流

實行會計委派制有利選拔人才和提高整體素質,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引進競爭機制,選拔一些政治思想素質好、業務水平高的財務人員進行集中管理,為業務工作的開展提供強有力的保障。同時,通過競爭,也可以帶動財務人員整體素質的提高。

二、鐵路運輸企業會計委派制存在的不足

隨著時間的推移和鐵路運輸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化,特別是鐵路運輸企業現代企業制度的逐步建立,也對會計委派制提出了新的要求?,F行的會計委派制在實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也逐漸顯現出來,需要研究和解決。

1.從我國會計委派制的現狀來看,會計委派制與某些現行法律不協調、不配套

鐵路運輸企業的會計委派是在原鐵道部政企合一情況下開展的,在很大程度上帶有政府機構向企業委派會計人員的色彩。我們知道,公司、企業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經營主體,其會計機構的設置、會計人員的配備屬內部事務,是公司、企業的基本權利和職責,由政府機構向其委派會計人員,有侵犯公司、企業權益,干預其經營之嫌。雖然現在的鐵路經過改制,剝離了原先的政府職能,鐵路總公司同鐵路局一樣,都屬于企業法人,在企業集團內部實行會計委派是可以的,鐵路總公司自成立到現在,仍然沒有形成明確的、具體的關于會計委派制的辦法和制度,各個鐵路局都是自行推行,實行會計委派制的政策依據不是很充分。

2.認識不到位,被委派單位還有抵觸情緒

會計委派制在推行中有些基層單位領導不大積極,認為委派會計就是監督其工作,約束監督太嚴,是跟他們過不去,也有單位雖不抵觸,但要求委派自己相中的會計人員。由于會計委派制是對會計人員管理體制的一種深層次改革,牽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特別是委派會計人員進駐被委派單位后,上級監督力度加大了,單位小集體或個人私利的活動范圍受到遏制,因此,一此被委派單位領導對委派會計工作有消極應付的,認識不到這是為了促進規范管理和風險防范,甚至抱著抵觸情緒,從而影響了會計委派工作的深化。

3.委派會計的職責和權限不夠明確,影響作用發揮

盡管實行會計委派制時各鐵路局都不同程度的出臺了一系列相關文件,規定了委派會計的職權,但都過于原則不夠具體明確,在實際操作中難以把握。一般地,運輸基層單位會計機構中都設置有會計機構負責人、主管會計(總賬會計)、一般會計人員等職位,而鐵路運輸企業主要是委派的會計機構負責人,由于會計機構負責人不是單位領導人員,根本無法實質性影響企業的經營決策,往往形成了走形式、被架空的尷尬局面。雖然有的單位也配備了總會計師,但總會計師屬于單位領導人員,不是委派的,所以更多關注的是其所在單位的根本利益,大多不能和被委派的會計機構負責人一樣對鐵路局負責,有的甚至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成了對立面,更制約了被委派會計機構負責人職能的發揮。

4.委派會計人員存在后顧之憂,影響了工作積極性

由于鐵路運輸企業特別是鐵路局的機構仍在不斷的改革和調整之中,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等還存在不穩定的問題。雖然被委派會計人員的工資、福利、獎金目前大多由被委派單位承擔,但被委派會計人員的流動、提職、子女就業等涉及切身利益的問題卻是力不從心,尤其是邊遠地區和艱苦地區的被委派會計人員在生活、家庭等方面付出了巨大的代價,但對他們進行周期性的崗位調整卻比較滯后和緩慢,從而影響了委派會計人員工作的積極性,不利于會計委派制向縱深發展,不利于會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規范化。

三、鐵路運輸企業會計委派制改進的措施

針對鐵路運輸企業會計委派制存在的不足,作為主管部門的鐵路總公司以及具體實施的鐵路局應從制度層面、人員管理、職能界定等方面入手,總結實踐經驗,立足鐵路運輸企業的現行管理要求和發展愿景,進一步對會計委派制進行完善,不斷改進現行做法,推動會計委派制向縱深發展。

1.修訂和完善會計委派制的制度和辦法

現行的鐵路運輸企業會計委派制度自鐵路政企分開改革后沒有進行適應性的修訂和完善,原來的要求和規定已不能適應鐵路運輸企業不斷深化改革和加強經營管理的需要,迫切需要進行修訂和完善。在完善過程中要全面考慮鐵路運輸企業經營業績考核的需要、適應新的反腐倡廉形勢的需要,滿足加強會計監督、鐵路運輸企業參與市場經營和投融資體制改革、乃至鐵路運輸企業融入國家大政方針如一帶一路建設進行國際聯運與合作的需要。為此,鐵路運輸企業要站在這樣的高度,從加強企業經營管理,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角度出發,從會計工作的開展、會計信息質量的提高等進行全面的謀劃和考慮,即:既要有戰略層面的考慮,也要有具體操作層面的規定,才能使會計委派制真正體現初衷。

2.進一步深化鐵路運輸企業管理體制改革

鐵路政企分開改革后,鐵路局層面的改革一直沒有大的變化,條塊分割、各自為政的經營狀況一直沒有得到改觀,鐵路運輸基層單位的布局仍不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現有的會計人員資源,不利于集中優勢資源加強經營管理,特別是會計核算與財務管理的集中化程度不高,制約了以全面預算為主要手段的資源優化配置。要促進鐵路局的改革發展,就需要對鐵路局現有的布局以及鐵路局內部生產力布局進配套的調整,提高管理的集中度,促進集約化經營。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上推行集中模式,集中財會人員中的優勢分子實行委派,切實發揮委派制的作用,促進專業化管理和實時監督。

3.形成權責匹配的會計委派考核機制

就目前的情況看,無論是實行直接委派還是間接委派,對委派會計人員的考核大多是與會計年度相匹配的,而不是與日常的實際工作實時關聯,往往造成事過境遷無人追責,也使得制度規定的被委派會計人員責任不能得到很好的落實。對此,必須建立權責對等的考評機制,要變年度的集中考核為分散的日??己?,最好以月度或季度為期限,將期限內委派會計人員的履責情況及工作業績由被委派單位和作為委派部門的鐵路局共同進行考評,考評的指標、權重等可視具體情況而定,但一定要體現此權責利并重,使被委派會計人員能夠得到觸動,促進其時刻牢記其身份,積極主動的開展工作,做到眼系全局、上下協調、統等兼顧。

4.建立穩定性和流動性相結合的人員管理機制

由于鐵路運輸企業點多線長,運輸基層單位較為分散,不乏邊遠艱苦地區,一般情況下,與大中型城市相比,其生產生活條件要差一些。如何照顧到這些單位的委派會計人員的情緒和心理感受,除了提高經濟待遇和政治待遇外,在現有的委派方式下,尤其是在間接委派方式下,還要在用人機制方面第一步探索,一方面,要通過簽訂委托協議,明確被委派單位的職責和工作配合要求、被委派會計人員的服務期限及工作權責,列明違約責任等約束條件,確保委派會計人員隊伍的相對穩定。另一方面,要從關心職工和廉政風險防范角度考慮會計委派人員在一定的時間和空間范圍內的流動性,如規定在一個委派崗位上連續工作一定年限后必須實行輪崗交流,這樣既有利于促進會計工作的交流,也有利于加強廉政風險防范。

5.積極探索適應鐵路運輸企業會計委派的有效模式

自2008年以來,原鐵道部要求對鐵路局部分系統(機務、工務、車輛)的基層單位配備了總會計師,職列單位領導。這些總會計師,基本上都是會計人員出身,擁有會計從業資格和財會技術職稱,又參與單位的經營決策。如果將其作為高級財會管理人員,和會計機構負責人一并進行委派,把其工作目標、職責、利益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捆綁,將更有利于履行上級賦予的監督和管理職能,也更有利于在被委派單位將經營決策和財務管理緊密結合,從而全面促進鐵路基層單位的經營管理。另外,對基層單位重要的會計技術崗位如總賬會計、財會信息化崗位實施委派,也會促進單位會計基礎工作的不斷規范和會計信息質量的不斷提高。

總之,鐵路運輸企業實行會計委派制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在目前實踐中暴露出的不足,迫切需要鐵路運輸企業結合自身實際,不斷對其進行改進和完善,使會計委派制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

參考文獻:

[1]財政部監察部關于印發《關于試行會計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財會〔2000〕12號).

[2]何民.對完善企業集團內部會計委派制的探討[J].技術經濟與管理研究,2009(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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