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力工程建設項目總承包模式的探討

2017-03-08 05:05王耀文
現代經濟信息 2016年30期
關鍵詞:分包

王耀文

摘要:由于電力行業的特殊性系統和電力建設項目本身的一些特點,電力建設項目合同模式一直存在著紛繁雜亂的情況。各種承包模式并存于電力建設工程市場,其中也不乏違規甚至違法的現象。隨著近年來電力體制改革的完成,電力建設工程承包模式中的矛盾越發得體現出來,轉包、不規范分包乃至掛靠承包已經給電力建設工程市場帶來了極大的管理問題和質量安全隱患。 本文旨在通過對電力行業現有的承包模式的分析并結合電力行業體制結構的特點,介紹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的模式解決電力建設工程合同承包模式中的問題。

關鍵詞:電力建設工程合同;轉包;分包;專業分包;勞務分包

中圖分類號:TV51;C931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30-000-02

引言

電力行業每年都承接大量的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和其他各項電力配套工程,電力企業在與發包人簽訂建設工程合同以后,按照合同要求及有關國家規定完成建設工程。由于近幾年進行的電力體制改革,作為電力施工型企業從電力運行企業中分離并成立獨立法人以后,工程的實施從原先的企業內部分配工作的流程轉變成電力運行企業在與發包人簽訂了建設工程合同之后再將工程部分或全部交給電力施工企業完成并與之簽訂建設工程合同,由此而產生了建設工程合同在施工中的轉包與分包問題。由于電力行業內部目前存在著大量的工程轉包分包的情況,且電力企業所承接的多數為大型的工程,在工程竣工后面臨著國家相關部門的審計,同時為了避免因轉包和分包可能引起的糾紛,所以電力企業本身也在調整合同形式、承包的方式等多方面尋求著目前工程合同轉包與分包模式的合法性與合理性。

一、總承包的概念

工程總承包是指建筑工程總承包的企業受業主委托,按照建設工程合同項目的設計、調查、設備采購、施工、調試及驗收程序,或一個數字收縮階段,根據建設工程合同的規定項目的時間限制,安全、質量和成本等各方面對業主負責。項目總承包的所有者是一個套接字為項目目標的實現包裝方式,具體是指從事項目建設單位授權的所有者,從決策,按照合同約定計實現建設項目開發周期的整個過程或合同的幾個階段。工程總承包國內外建筑活動更頻繁地使用承包商的方式,它有利于充分發揮一些工程建設擁有強大的技術力量,豐富的經驗和專業優勢的組織和管理能力的承包商,宗慶后嗎和協調工程建設各方之間的關系,加強統一指揮和組織的建設和管理,確保工人處理質量和進度,提高效率。建筑工程總承包的基本出發點是為工業生產組織參考經驗,施工組織一體化的生產流程,為了克服設計與施工分離的投資增加,克服由于設計和施工的影響不協調施工進度。建設項目總承包的意義是通過組織的設計和工過程中集成,促進設計與施工的緊密結合,從而實現建設工程價值的目標。

二、轉包的概念

承包單位對建設工程進行承包后,將該工程的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稱為轉包。轉包行為發生后,受讓人即轉承包人成為了該建設工程合同中另外一方的當事人,而原承包人退出了該承包關系,因此,原承包人對轉承包人的履行行為不承擔相應的責任。從理論上看,轉包即為合同轉讓,而且是對合同權利義務的一個概括轉移。當建設工程合同經過轉讓后,可以認為轉讓人退出了原有的合同關系,而受讓人隨之取得了轉讓人相應的法律地位。從轉包行為的法律特征分析,我們認為具有以下特點:第一,轉包人不履行原合同規定的相應義務,也不承擔項目管理、技術指導、建設施工等責任。在進行工程承包后,轉包人不成立建設工程項目經理部,也不安排管理者和技術人員對該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和技術指導,但對一個建設項目總包管理費的形式,把該項目的全部工程進行轉讓,且不履行合同中規定的應當由承包人來履行的相應義務。第二,轉包人把建設工程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轉承包人后,轉承包人即與原建設工程合同的發包人之間形成了新的事實上的合同關系。當工程進行轉包后,轉包人不再承擔原建設工程合同約定的全部任務,這些任務交由轉承包人完成,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轉承包人和原建設工程合同的發包人形成了新的事實上的合同關系。第三,轉包人需對轉承包人的履行行為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因為當工程轉包后,轉包人事實上沒有退出原有的合同關系,但轉承包人和原建設工程合同的發包人之間形成了新的事實上的合同關系,因此,轉承包人應當對該建設工程的工期、安全以及質量等對原合同的發包人承擔責任,但轉包人也應當根據原合同的約定,對該建設工程的工期、安全、質量等對原合同的發包人承擔責任。需進一步指出的是,承擔連帶責任應當要有法律方面的規定或者合同方面的約定,而《建筑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對此有明確的規定:“承包單位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的,對因轉包工程或者違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與接受轉包或者分包的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睆纳鲜鲆幎梢钥闯?,轉包人和轉承包人應當對建設工程的工期、安全、質量等對原合同的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三、電力工程總承包的特點

1.全生命期管理

傳統建設模式下,承包商管理只參與了項目階段,設計承包商管理等工程設計階段,只有在工程施工階段不再涉及。而電力工程總承包商根據合同參與電力項目的整個生命周期管理,要求承包商系統考慮整個項目,而不是當地的項目。的結果,就是給項目的建設帶來極大的好處。

承包商要考慮整個項目從電力建設專業的角度,解決許多承包商之間最初的問題的邊緣??偝邪虒栏窆芾碓O計,降低成本,為施工創造條件;嚴格的采購管理,確保準時到貨;嚴格的管理建設,確保根據設計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為整個項目生命周期管理,縮短項目建設周期,降低總承包的成本。

2.合同復雜

總承包商的合同,是至關重要的?!?,承包合同涉及到設計、采購、施工等各階段,這要求承包商有足夠的專業支持。與相對簡單(例如:設計階段)在某一特定階段的合同,總承包商需要更多的復合型人才??偝邪滩粦撝豢紤]階段合同的嚴密性本身,并考慮凝聚力之間的階段,要考慮整個合同的影響。

合同是復雜,但要求承包商高度重視合同,合同簽訂,將形成未來指導工程建設的基礎,承包商應適時執行合同和協議的承諾。在國內建設,由于傳統的建設模式在電力工業五十多年來,無論是在設計、采購、施工和開車,已經形成了一套形成系統和習慣,因此,在電力建設項目合同執行,大多數業主和承包商承認原系統和習慣,合同條款相對不是很好。作為總承包商,尤其是對杰里米之外的工業建設項目,業主和總承包商的情況不是很熟悉對方,雙方只能對合同條款和國家代碼的學科為基礎,作為約束對方的法寶,所以作為總承包商,必須嚴格仔細審查合同,業主不符合實際,提出黨的標準規則之外的行業(或國家),不可能在未來的合同中要求被排除在外,否則這將是一個危險的先例的執行工程建設合同,或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3.工程估價較難

電力工程總承包投標期間,通用工程可行性研究階段或剛剛完成初步設計、工程設計在未來,有很多變量,項目評估很難做到準確。電力工程材料、設備占項目總成本的比例非常大,和材料和設備的價格根據市場波動變化,它應該是總承包商的合理市場價格是正確的判斷。補償,另一方面,永久征地和建設綠色作物屬于彈性項目,每個項目現場情況是不同的,每個不同的成本,不能作出準確的評估項目,成功總承包和估值的關鍵環節。

4.違法電力建設工程合同的法律后果

當電力建設工程合同在發生轉包、肢解分包、非法分包等情況時,應當認定合同無效?!爱敽贤瑹o效或撤銷的財產,應當返還;不能返回或者不需要回報,它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方應當賠償另一方因此收到了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爱斒氯伺c拍賣人之間損害國家利益,集體或者第三方的財產國有化或者回到集體或者第三人。當然,人們盡可能多的電力建設工程合同,合同無效的處理方式除了應遵循的一般原則的規定“合同法”,也有其自身的特點,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分析。

四、結束語

電力體制改革使得原本的內部承包制度無法再適用于電力建設工程之中,而電力建設工程作為國家的重要基礎建設工程,其對質量、安全等各方面的要求之嚴格是不言而喻的。正因為如此,對于電力建設工程承包模式中的一些混亂甚至違法的情況更應該進行改進和治理,如果能夠有效的利用好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這兩種承包模式,配合電力企業內部自身管理的加強,一定能夠使電力建設工程合同的承包模式進入到一個合法、規范、高效的運行模式中,從而減少工程各方糾紛,控制法律風險,保質保量的完成電力建設工程。

參考文獻:

[1]韓國平.建筑施工組織與管理.清華大學出版社,2007.

[2]王文杰.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3]蔡新華.非法轉包與違法分包辨析.學理論,2009(30).

猜你喜歡
分包
海洋石油陸地工程建造的分包管理
如何加強施工分包安全管理
淺析建設工程分包合同在工程審計中的分類、地位及作用
工程項目分包方與非合同方的沖突來源、分類及管理
建筑業勞務分包制研究:現狀及其展望
網站前臺設計分包合同中應注意的問題
論施工企業分包管理
國際EPC工程項目專業采購分包體系分析
建設工程指定分包法律風險防范及立法建議
水利工程分包問題淺析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