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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缺失對大學生科技創新與創業實踐的影響分析

2017-03-12 17:05李麗萍
漯河職業技術學院學報 2017年1期
關鍵詞:創業者法律國家

李麗萍

(順德職業技術學院, 廣東 佛山 528300)

法律缺失對大學生科技創新與創業實踐的影響分析

李麗萍

(順德職業技術學院, 廣東 佛山 528300)

大學生是未來知識創造與科技創新的主體。扶持大學生創業,國家必須給予相關法律和政策支持。文章首先分析了法律支持大學生創業的實際意義,重點探討了大學生在創業中法律缺失存在的問題及成因,最后探索了大學生在創業中如何應對法律缺失的問題,藉以提高大學生的創業法律知識和意識,加快創新型國家建設。

大學生創業;法律缺失;創業企業

國家雖然在近年來大力扶持大學生自主創業,但是由于大學生創業的法律知識和意識相對缺乏[1],創業自身存在的缺點,規模小,缺乏信用,沒有資金與相關經驗,國家支持很難給予這些方面的幫助。國家要幫助大學生真正實現自主創業,法律上的支持是不可缺少的。

一、支持大學生創業的實際意義與必要性

(一)大學生創業的實際意義

創業的主要意義就是為了改善大學生的就業情況。隨著高校招生的數量逐年遞增,精英化教育轉變為現在的大眾化教育,畢業生的人數也相應增加,就業問題越發嚴重。例如:畢業生大規模就業導致就業市場結構性失衡、就業率下降、人才浪費日益嚴重等,大學生就業已經演變為一種社會性的問題。

大學生創業成功不僅僅會吸引更多的人前去自主創業,更可解決大量畢業生就業問題,成功的創業更可以成為國家的財富。1999年美國機構曾經做出一項調查,僅麻省理工學院的大學生就成功創辦4000家公司。也就是說,自1999年以來,該校大學生每年平均創業150個新公司, “雅虎”公司就是其一,他們靠著400萬美元的投資,用了數年創造出了70億美元的市場,回報的不僅僅是金錢,而且是更多人的自主創業選擇,達到良性循環。

創業的基礎就是創新。20世紀90年代以來,可以稱為美國科技發展的黃金時期。大量白手起家的創業者獲得了巨大的成功,無數科技推陳出新,美國整體經濟也在創業者手里轉型成功,十數年的高速發展更是令其成為世界學習的模范榜樣。70%以上的就業機會與70%以上的新產品都來自1980年以來新誕生出的中小企業。每一家知名企業,都可以說是創業的成功典范。每一家成功的創業,都可以稱之為國家的財富?,F在國家大力扶持的大學生自主創業,必然會在不久的將來回報社會,回報國家,并且成為整個國家不可或缺的中堅力量。

(二)大學生創業的必要性

在我國,中小企業占絕大多數,提供著超過75%的就業機會。大學生自主創業不僅能解決自身就業問題,更能創造出就業機會。創業的過程十分艱難,會遇到各種問題與挫折,獲取勝利的果實更需要大量的磨礪,這是一種對人磨練的過程。創業是夢想,也是實現夢想的過程,成功的創業更是對社會、對自己最成功的回報。

大學生是人力資源中的中堅力量。他們掌握著大量專業知識與專業技能,具有研發創新的能力,隨著就業壓力的增大,大學生創業更會成為一種趨勢。21世紀是一個注重個人能力的時代,它是屬于敢于挑戰的年輕人的時代,對于勇于創業的年輕人,這個時代會給予你前所未有的挑戰,也會在你成功時給你最甘甜的果實。

二、法律支持大學生創業的必要性與實際意義

(一)法律支持大學生創業的必要性

大學生創業對于國家經濟發展有著長遠的利益,不僅促進國家的經濟增長,更是作為綜合國力與國家經濟轉型的重要標志。自主創業不僅僅可以解決大學生的就業壓力,更可舒緩就業矛盾。但我國相關的鼓勵與保護政策依然存在許多問題,難以提升大學生創業熱情,從事相關行業的人數相對大學生而言也只是很小一部分?,F階段創業對經濟的支持并不顯著,研究成果轉變為生產力方面也十分困難,每年我國都有3萬多項創新技術成果通過國家科學技術鑒定,但是其中真正轉化為產業的,不到20%,大量可以被轉換成產業的科技被閑置。如果法律對其進行支持,可以讓更多的創業人出現,大量的閑置成果就會被轉變為真正存在的產能。支持創業是一項推動整個社會的巨大事業,新型企業的誕生不僅僅是個人的成功,更是國家的財富。創業是個人行為,也是社會行為。社會與國家應該給予創業者以必要的鼓勵和扶持,而法律的支持更是創業者不可缺少的先天條件,成為鼓勵更多人走向自主創業的強有力后盾。

(二)法律支持大學生創業的實際意義

大學生可以稱得上是高層次人才,具有比一般勞動者更豐富更專業的知識,他們也具備創業的熱情與技術,還擁有擅長捕捉商機與潛在機會的慧眼,他們擁有創業的一切先天條件。對處于黃金發展時期的祖國來說,給予創業者機會與條件,使之成為延續自身可持續發展的組成部分才是重中之重。

作為有理想,也愿意為理想而奮斗努力的大學生創業者,法律不應該去限制他們,而應成為他們勇往直前的結實后盾?,F實里,創業者因為資金、經驗與法律方面的欠缺,導致他們需要克服更大的難處,面臨更艱難的挑戰。國家需要用相關法律來規定各個方面的細節,對大學生的直接支持,就像是博登海默所說的“為了實現人所具有的建設性和創造性的能力,就必須采取一切可能的合理手段激勵其在發展和奮斗方面的欲求”。對于我國來說,國家政策與法律就是合理的手段,現階段的問題在于國家并沒有明確的法律支持大學生創業。對此,財稅法律、勞動就業法律、企業法律、科技創新法律等方面的完善必不可少,為大學生創業提供明確的法律支持。

通過法律法規的逐步完善,使鼓勵大學生創業的政策與法律逐步出臺,這些政策法律為大學生創業者提供明確的保障,讓國家的創業者們沒有后顧之憂,可以全力為夢想努力,大學生創業才能真正得以實現其重要意義。

三、法律缺失的表現以及研究的必要性

(一)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不明確

國家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均沒有對大學生科技創新創業方面的問題做出明確規定;《企業法》中企業注冊登記的程序還有經營范圍的規定限制非常多,繁瑣的程序對大學生創業造成很大的麻煩,快速的商機也因此難以捕捉;《公司法》中對以知識產權入股的方式規定有著很大的弊端。工商總部門出臺相關政策,也只是確定原則與方向,落實在全國的各個地區,出臺的政策不盡相同,當地的政府會按照當地的實情來執行政策。比如在向銀行貸款的時候,銀行會考慮貸款出現的風險,不可能只憑一張大學證書就借出錢,必須走正規的申請程序。

(二)相關法律教育不足與相關意識的薄弱

學校會對自主創業進行各方面的授課,而其中對法律方面的課程可以說幾乎沒有,只是很簡單地介紹一下企業法中有關創業方面的相關內容,更多的是有關企業管理、金融、市場營銷等方面的課程,導致創業時對法律的不了解,使得創業者遇到法律問題而不知道如何解決。

(三)科技創新法律法規及其不足

知識產權的目的在于保護與鼓勵其擁有者。大學生科技創業的核心就是高新技術產業。高新技術本身具有投資高、風險大、產出高的特點。其中,最主要的問題在于技術本身易于模仿。如果沒有知識產權的保護,很容易就會被他人仿造。我國現有的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包括著作權、商標權與專利權,法律的缺失導致其很難完全保護產權擁有者,比如大學生創業需要資金,在向投資方交出創業計劃書后,根據合同,很容易就被投資方完全掌握。

在美國,更加重視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并有獨自的法律法規保護其合法利益,而我國此方面仍處于起步階段。多年來,雖然頒布了《公司法》《合伙企業法》《中外合資企業法》《鄉鎮企業法》《中小企業促進法》《個人獨資企業法》《中外合作企業法》等法律,但是依舊沒有直接法律支持。雖然出臺了相關政策,但因沒有法律保護,使得新型企業仍處于不利的競爭地位[2]。

四、相關法律缺失的原因分析

(一)國家與社會

首先,我們要明白,大學生創業與創新離不開國家相關法律政策的保護與社會的廣泛支持。國家現有的對大學生創業的相關政策,缺少法律的直接保護。其次,國家針對大學生創業者的相關服務還很落后,并沒有直接可以用于法律咨詢的機構,這就導致創業者一旦碰到跟法律有關的問題時,就會非常被動,而這幾乎是大部分創業者都需要面臨的問題。這也使得大學生創業更加艱難,失敗的可能性也更高。

(二)學校創業法律教育

目前我國的科技創新與法律教育相關課程總的來說十分匱乏。高校對大學生創業者的培養主要集中在創業的意識、能力、品質與精神等方面,增加創業者的創業知識與相關技能,又著重于創業計劃、營銷、融資等方面。對相當方面的法律法規則幾乎沒有涉及,各個高校都沒有關于創業者法律的專業課程。國家沒有直接關聯的法律,導致高校對其漠不關心。

(三)大學生個人法律知識的不足

國家雖然不斷推出融資、稅收、創業指導、創業培訓等方面一系列優惠政策,但是懂得利用政策的大學生數量著實不多。了解出臺的政策,并充分利用其對自身有幫助的條款,才是創業的真正開端,其中的問題就是創業者不知也不懂如何去了解利用相關政策[3]。

創業的風險與利益相互對應,其中,法律風險就是其一。大學生創業者利用相關政策與法律來抵御防范風險的能力相對而言很差,很少會有人在創業前去認真熟悉相關條款,導致創業的開端與過程中,忽視相關法律,遇到困難與問題束手無策,使得創業失敗。

五、大學生創業如何應對相關法律的缺失

(一)相關法律的完善

完善對科技創新與創業方面的法律法規,改善其中的法律障礙。比如教育法方面,對大學生創業法律條款細節不明確之處,進行細致的規定,并利用法律對創業進行正面意義上的肯定與支持。民法方面,少年奇才數量并不在少數,渴望創業的年輕人因為年齡限制無可奈何。所以降低創業者的年齡限制,為其營造一個適合的創業環境。企業法方面,對新型企業的建立與范圍的限制都可以稱得上反面意義,減化新企業建立的程序,對新企業創建范圍的適當拓寬,都可以令創業者更好地進行初始創業。對投資創業企業方面作出明確的規定,尤其是投資少、收益大的產業與非專利項目的限制,保證創業者的合法權益,支持新型產業的發展。

(二)創業咨詢與交流平臺的創立

制定出對大學生自主創業與創新有利的法律法規,營造出適合創業的外部環境。建立咨詢與交流平臺,營造出適合創業的內部環境。建立一個綜合性平臺,它可以對創業者進行法律方面的咨詢,可以提供創業的建議,可以實現創業者們業務、經驗交流與資源共享;在外可進行國際交流,獲取相關的最新經驗與技術。打造出一個真正適合創業者的平臺,用于推動創業、保護創業與成功創業。

(三)增加高??萍紕撔屡c創業的法律教育

高校本身要制定出完善的科技與創業方面的法律教育課程,擁有了解相關方面法律法規的教師隊伍。大學生創業者最關心的就是創業方面相關的信息,教師不僅可以教授學生們相關的法律信息,更可以幫助創業者在出現法律問題時加以解決。教育方面可以從學生方面出發,注重法律課程的實用性與創新性;要從學校出發,建立擁有自身特色的教育體系。學校不僅僅是授課,更應該在學生創業之前,給予更好的實踐體驗。與企業合作,增強自身創業實踐基地的建設,通過種種方式,讓學生們在創業前就有足夠的實踐與理論相結合的經驗。

[1] 潘忠文,孫浩波,侯利軍. 大學生科技創新與創業實踐的法律缺失研究[J]. 經濟研究導刊,2012(22):116-118.

[2] 彭博. 大學生創業支持法律問題的分析與對策[J]. 法制與社會,2015(10):175-177.

[3] 林雪治,黃巧榮. 關于大學生自主創業問題的法律思考[J]. 思想理論教育,2012(13):69-72.

[責任編輯 宋占業]

2016-08-22

1.2015年度順德職業技術學院教研教學項目:高職院校創新創業人才培養教育平臺的構建研究(項目編號2015-SZJGXM52)2.廣東省教育科學“十二五”規劃2015年度項目(德育專項):高職院校大學生公共精神培育(項目編號2015-KJZX074)3.順德職業技術學院創新創業教育改革項目:高職學生創新創業素質教育理論與實踐研究,項目編號:2016CXCY015.

李麗萍(1981-),女,廣東開平人,順德職業技術學院助理研究員,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創新創業教育。

10.3969/j.issn.1671-7864.2017.01.026

G647

A

1671-7864(2017)01-008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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