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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校園犯罪案例談當代大學生刑事犯罪的預防與矯治

2017-03-12 17:17申少林劉海濤王濟陽
漯河職業技術學院學報 2017年2期
關鍵詞:犯罪行為犯罪校園

申少林, 劉海濤, 王濟陽

(1.漯河市人民檢察院, 河南 漯河 462000; 2.漯河市源匯區人民檢察院, 河南 漯河 462000)

由校園犯罪案例談當代大學生刑事犯罪的預防與矯治

申少林1, 劉海濤1, 王濟陽2

(1.漯河市人民檢察院, 河南 漯河 462000; 2.漯河市源匯區人民檢察院, 河南 漯河 462000)

剖析大學生犯罪的深層次原因,積極尋求預防犯罪的途徑,在構建法治社會、和諧社會的形勢下,顯得十分迫切。本文從分析近年來發生的大學生犯罪案例入手,在總結大學生犯罪特征的基礎之上,從宏觀、微觀兩個層面分析大學生犯罪的成因,并有針對性地提出預防對策。

校園犯罪;犯罪特征;犯罪成因;預防矯治

21世紀以來,我國高等教育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然而,隨著國內高校招生規模的不斷擴大,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學生數量大幅上升,這在一定程度上給高校的教育管理水平帶來了挑戰,隨之而來的就是校園犯罪案件的頻頻發生。從2004年震驚全國的馬加爵宿舍殺害多名室友案,到2010年藥家鑫殘忍殺死素昧平生的被害人,再到2013年眾所周知的黃洋被投毒案,愈演愈烈的高校在校生犯罪令人震驚。從長遠來看,如果不對校園犯罪問題予以預防,對大學生犯罪行為予以矯治,不僅會對在校大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埋下隱患,給造就高素質人才的高校蒙上陰影,更會為社會的健康發展增加阻力。

1 當代大學生校園犯罪的概念及特征

1.1 大學生校園犯罪的概念

本文所探討的“大學生校園犯罪”是指犯罪地在高校校園內,犯罪主體是在校大學生,實施的違反了刑事法律對校園內教師、學生的人身或者財產權造成損害,或者對社會管理秩序造成侵害的犯罪行為。結合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發布的67起校園刑事犯罪典型案例來看,該類犯罪主要是含有一定暴力因素的故意傷害、強奸、聚眾斗毆、尋釁滋事、搶劫和強制猥褻婦女等罪名。

1.2 當代大學生校園犯罪的特征

1.2.1 引發犯罪的誘因簡單,但后果嚴重

通過對引發校園犯罪誘因的總結來看,當事雙方在案發前并沒有什么不可化解的矛盾,通常都是因為在學習和生活中偶發的一些矛盾沖突,諸如碰撞、口角、玩笑等日?,嵤轮?。這些偶發的沖突沒有被及時調和,再加上部分大學生自身易沖動,解決矛盾的能力較差,引發了一些校園犯罪行為。

但是,偶發的校園暴力犯罪行為,因為缺乏對行為危害結果的認知,卻更容易給被害人帶來不同程度的身體傷害,甚至是持續性的心理傷害。據2016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通報的2011年以來北京市發生的校園暴力犯罪案件中,約有14%的犯罪大學生對被侵害的學生實施了扇耳光、拍裸照、煙頭燙等較為惡劣的侮辱手段,致使受傷的學生在案件發生過后一段時期內仍持續伴有恐慌、焦慮等不良情緒反應。更嚴重者擔心自身權益再次受到侵害,甚至休學、轉學。

1.2.2 在校生團伙犯罪的比例增加

綜合我國高校在校生犯罪中團伙犯罪的比例來看,在校生校園團伙犯罪的比例達30%,且呈逐年增多的趨勢。在校生之間因共同課程、社團活動、老鄉會等緣由相互接觸較為頻繁,如果其中一名學生計劃實施犯罪,也極易糾集、利用周圍同學結成團伙。在犯罪之前參與謀劃、犯罪過程中彼此給對方壯膽,形成幫助心理,使犯罪更加有計劃性和系統性。這種現狀尤其是在大學生結伙實施的盜竊、搶劫、強奸、聚眾斗毆等共同犯罪行為中表現得更為明顯。

1.2.3 大學生犯罪手段有智能化趨勢

大學生通過多年的學習經歷普遍掌握了較高層次、較全面的知識,再加之互聯網技術、金融支付渠道的日新月異,導致部分大學生在實施犯罪行為的同時,便不自覺地運用自己所學的專業知識,其實施犯罪的手段和逃避偵查的手段也更加“專業化”。這點在新類型的網絡犯罪中表現得尤為明顯。據公安部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局的數據表明,2008年我國立案偵查利用計算機網絡實施的犯罪案件已超過10萬件,其中大學生犯罪約占12%,且呈上升趨勢[1]。

譬如2014年發生在中南大學的一個真實案例,軟件系大一新生李某突發奇想,利用計算機制作了一款木馬病毒,而后從其手機上開始向外傳播。粗略統計,當天該手機向外發送的詐騙短信呈爆發式傳播態勢,一天之內就達500多萬條,感染用戶達50萬人,遍布全國[2]。

2 當代大學生校園犯罪的成因

當代大學生犯罪的成因,可以從宏觀、微觀兩個層面,社會、學校、家庭、個人四個角度進行分析。

2.1 宏觀層面

2.1.1 社會經濟轉型帶來的不利影響

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我國逐漸加大了對外開放的力度,人們思想活動的獨立性、選擇性、多變性和差異性日益增強。這有利于開闊大學生的眼界,幫助其樹立自主、自強和創新的意識,也有利于大學生群體多元化價值觀的形成。但在此過程中,一些個人主義、享樂主義和拜金主義的腐朽文化趁虛而入,受此影響一些大學生心理欲望開始膨脹,逐漸失去了理想,形成了錯誤的人生觀、世界觀。這些拋棄道德規范約束、喪失理想信念、藐視國家法律權威的大學生,最終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

2.1.2 學校教育中“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律宣傳教育”不到位

面對全球化信息流、物流、人流的開放,以及各種文化思潮的沖擊,有些高校在教學和課程設置方面進行了一定程度的調整,開設了一些心理學、傳統文化、法制教育的課程,以期適應時代的變化。但仍然有許多高校只注重在校生的專業知識的傳授,以分看德、唯分是舉的錯誤傾向普遍存在。正是由于高校在品德教育、法制教育方面存在教育缺失或滯后的缺陷,導致我國相當一部分高校在校生人情關系相對冷漠、法律意識相對淡薄、法制觀念相對欠缺,成為了我國在校大學生實施犯罪行為的普遍原因之一。

2.1.3 網絡空間監管的缺位

目前我國網絡空間內充斥著大量不適合未成年人以及大學生瀏覽的社會不良信息,這反映出我國網絡立法及監管體制方面存在嚴重不足[3]。

與此同時,部分網吧經營者利字當頭,明目張膽地將網吧開設在高校附近,吸引大學生去上網,并且違規經營,在電腦上下載帶有色情、暴力等不良內容的影片或圖片,引誘大學生觀看。此外,網吧作為社會閑散人員的經常聚集地,如果不對其進行監管,也極易導致沉迷于網絡的大學生沾染社會不良風氣,亦或是與這些人員發生沖突。社會層面對這些網絡服務機構和網絡從業人員的監管不力,不僅為其提供了非法營利的可乘之機,也給大學生網絡犯罪提供了溫床。

2.2 微觀層面

2.2.1 家庭教育失當

一個人性格的形成,家庭必然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我國實行多年的計劃生育政策,當下的大學生多為獨生子女,父母對其物質需求多是百依百順。這種缺乏心理溝通交流的關愛容易造就孩子自私、驕縱的性格,不懂得換位思考,缺乏獨立自主的生活能力以及對環境的適應能力。一旦他們離開父母走入校園,現實的需求不被滿足,便極易以偏執的眼光去看待事物,極端的思維方式投射到行為中就會產生違法行為甚至導致犯罪行為的發生。比如,曾經引發社會廣泛大討論的“ 機場刺母案”。2011年4月1日晚留學生汪某搭乘航班從日本返回家鄉上海,到達不久就因學費問題不被滿足,與前去接機的母親發生爭執。而后汪某竟從托運的行李中取出一把水果刀對著母親連刺9刀,導致母親當場失血昏迷,被送進重癥監護室。

另一方面,隨著社會的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單親家庭的比例和留守家庭的數量急劇增加。一些單親家庭中陪伴孩子成長的父母對子女的期望往往更高,對孩子的管教會更加嚴苛;而留守家庭的父母卻為了給子女提供更好的生活條件,而疏于對子女的心靈關愛,孩子的心理需求被忽視,逐漸形成了冷漠孤僻的性格。若父母未能及時發現并正確疏導,這類學生在一定情境的刺激下較一般人更容易觸犯法律而引發犯罪。比如2001年被母親寄予厚望、管教嚴厲的清華大學在校大學生劉海洋為“考證嗅覺是否靈敏”,先后數次在北京動物園用硫酸潑向黑熊,最終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引發劇烈的社會反響。

因此,家庭教育的失當,成為部分大學生走向犯罪道路的誘因。美國著名犯罪學家赫希認為,“任何人都是一個潛在的犯罪個體,個人與社會的緊密聯系可以增加犯罪成本,從而阻止個人進行違反社會準則的越軌與犯罪行為。一旦這種聯系薄弱到一定程度,個體就會無負擔地隨意進行犯罪行為。這完全可以對應在青少年犯罪問題上,他們在面臨犯罪的誘惑時,無視父母對他們即將實施行為的態度和反應,那么他們就很可能做出犯罪行為。這與父母的階級地位或家庭條件無關,而取決于青少年與其所在家庭的親密程度?!盵4]

2.2.2 大學生個人心理調節失當

大學生處于身體機能迅速發育但心理發展相對滯后的青春期,普遍缺乏情緒調控的能力,一旦產生消極心理而又缺乏疏導通道,負能量長期堆積便很難依靠內心約束其個人行為,最終實施犯罪行為。根據教育部一項對全國22個省市大學生心理狀況調查的結果顯示,在校大學生中存在基礎心理問題的比例占16%~25.4%,其中有抑郁、焦慮、強迫、神經衰弱、自虐等嚴重心理障礙的大學生占學生總數的16%以上,而且隨著就業壓力的逐漸增大,這種比例還有逐年上升的趨勢[5]。 面對學習就業壓力、情感糾葛沖突、人際交往障礙等困境,如果大學生忽視對心理狀態的適時調節,便極易產生消極心理而發展為抵觸社會的心理,最終在一定的情境刺激下外化為犯罪行為。

3 有效預防和矯治大學生犯罪的路徑

懲罰犯罪不如預防犯罪。要想讓大學生成為一個自主獨立、有擔當的個體,既要從社會、高校、家庭等外因方面給大學生創造良好的環境,也要從個人心理、思想道德建設方面提高大學生情商水平。

3.1 健全法律體制,凈化社會環境

其一,需要在立法層面上做到有法可依。通過及時出臺《校園安全法》以及相關法律,為校園環境安全提供法律保障。與此同時,司法機關在處理大學生案件的過程中,尤其應該突出刑法的矯治功能,貫徹懲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嚴重的校園犯罪既要嚴厲打擊,又要充分考慮到大學生的心理特征與矯治需要,彰顯刑法的教育功能和司法機關的社會管理創新職能。河南省檢察院于2016年5月在全省檢察系統范圍內發布了《督辦“校園暴力”犯罪典型案件的通知》,提出了針對大學生犯罪案件,檢察機關可以發出檢察建議,建議教育系統做好校園周邊的環境安全保衛工作;將《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知識融入到典型案件中進行講解等幾項舉措。

其二,要重視對學生的道德建設,從各個方面采取措施凈化社會環境,抵制、消除可能引發犯罪的不良氛圍。就如學者所述,“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浮躁、淫亂等消極思想的傳播,消除其一切可能存在的載體形式,包括錄音錄像、書籍網絡等都要嚴厲打擊,大力宣揚社會主義價值觀”[6]。工商部門、公安機關應聯合采取監督防范舉措凈化學生成長環境,不僅要審查學校周邊環境,而且要重點監控網絡環境,從而減少學生犯罪機會。

3.2 注重對大學生心理疏導能力和法律意識的培養

高校作為大學生融入社會之前最重要的基地,既要學習知識,也要形成健全的人格,為融入社會做好充分的準備。

3.2.1 學校應形成健康全面的教育模式

學校作為大學生進入社會之前最重要的場所,不僅要承擔傳道授業的責任,而且更應該加強對學生的心理健康輔導。通過開展心靈交流的座談會、利用現有教育資源開設心理教育的選修課程或者聘請有經驗的心理咨詢老師開展心理治療等,以多種形式提高大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及時排解學生心中的負面情緒。要引導大學生形成正確的價值觀取向,培養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不能讓大學生“帶病”進入社會。

3.2.2 學校應培養學生的法律意識

高??梢酝ㄟ^聘請一些有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經驗、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特征的司法工作人員或者是律師到高校舉辦法律知識講座或真實案例講評,讓高校在校生在更生動的實踐活動中去了解、掌握法律基礎知識。也可以通過模擬法庭的形式,模擬對犯罪分子的審判過程,一些有條件的高校還可以聯系當地監獄部門,邀請一些真誠悔罪的青少年犯罪分子現身說法,目的就是讓每一個高校在校生都成為知法、守法的公民。

3.2.3 學校應建立預防監控機制

對一些經常無故曠課逃學、參與打架斗毆等不良行為的學生進行重點監控,并給予及時有效的心理輔導。盡早鑒別問題學生,發現和預測其犯罪動機,防止犯罪行為的發生,則犯罪預防效果會更加顯著。

3.2.4 學校應重視對問題學生的矯治工作

在實踐中,高校對于已經發生越軌行為或犯罪行為的學生,一般情況下都偏向于采取開除或者勸退的處理方式。這種處理方式雖然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警示作用,遏制校內的不良風氣,但是懲戒作用卻十分有限。并且對于犯罪的大學生而言,可能會使其喪失重新融入社會的信心,繼續投入犯罪群體的“懷抱”。為此,學校應協助公檢法司及教育部門積極開展大學生犯罪的社會矯治工作,尤其是對于被相對不起訴、判處緩刑或者管制的大學生,允許其復學,幫助其回歸社會而不再犯罪。

3.3 注重形成良好的家庭環境

人的社會化起步于家庭,大學生進入高校之后,雖然與家庭聯系減少,但和諧融洽的家庭關系與大學生成長過程中健康心理的形成是密不可分的。為此,預防大學生犯罪,不僅需要優化家庭教育環境,避免家長將孩子發展的重點集中在智力開發、文化知識等方面,而忽視對社會責任感、心理健康、人際關系和個人情感等非智力因素的培養。這就要求父母在未成年人成長過程中應特別注意同孩子的日常溝通與交流理解、彼此信任與相互鼓勵,為未來的大學生創造一個在關愛中成長、在快樂中學習、在幸福中生活的成長環境。只有這樣,才能使大學生對家庭懷有歸屬感和依戀感,促使家庭成為大學生觸碰道德和法律邊緣時的“最后防線”。

3.4 加強自我調控,提高自我防范意識

作為即將步入社會的一個群體,大學生必須學會管理自己的情緒,增強自我疏導和抗挫折的能力。進入社會之后,大學生必將遇到更多始料未及的困難。在種種壓力下,大學生更應該學會在關鍵時刻調節自己的情緒,學會排減自己的壓力,利用在校期間的人生經歷,迎難而上,勇于面對生活中的各種挑戰。

大學生也要增加自我防范的意識,避免自身權益受到損害。如離開寢室后關好門窗,防止貴重物品的被盜;在離開校園后與陌生人、可疑人員打交道時提高警惕,避免被騙入傳銷組織,避免與有劣跡的閑散人員產生聯系;在面臨犯罪分子時要機智勇敢,根據具體情況隨機應變,擇機向學校保衛或生活老師求助,切勿意氣用事,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傷害。

4 結語

預防和矯治大學生犯罪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我們也必須為之堅持不懈地努力,因為大學生是中國的未來與希望。就如日本學者所言:“雖然說只要有社會、有人的地方就不可能沒有犯罪,我們也永遠不可能消除犯罪,但是為了控制犯罪積極地采取預防措施,也是毋庸置疑的事實”[7]。

[1] 法律圖書館.大學生網絡犯罪的現狀及特點[EB/OL].http:/ /www. law - lib.com/lw/lw_view.asp? no = 21458,2015-06-08.

[2] 王楊.大一學生造只“蝗蟲”一天 50 萬人手機“中毒”[N].http://news.sina.com.cn/o/2014-08-04/065930625151.shtml,2015-06-08.

[3] 趙運鋒,周靜.未成年人網絡犯罪原因探析與治理對策[J].青少年犯罪問題,2014(4):15-22.

[4] [美]特維拉斯·赫希.少年犯罪原因探討[M].吳宗憲,譯.北京:中國國際廣播出版社,1997.

[5] 李儒彬,閆映紅.檢察機關預防和處理大學生刑事犯罪問題研究[J].大慶社會科學,2010(12).

[6] 李陽.當代大學生犯罪原因及預防對策分析[J].阜陽師范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1).

[7] [日]藤本哲也.刑事政策概論[M].東京:青林書, 2008.

[責任編輯 孟蘊華]

On the Prevention and Correction of Contemporary College Students′Criminal Crimes based on Campus Crime Cases

SHEN Shao-lin1, LIU Hai-tao1, WANG Ji-yang2

(1.People’s Procuratorate of Luohe City, Luohe 462000, China;2.People’s Procuratorate of Yuanhui District, Luohe 462000, China)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building a society ruled by law, building a harmonious society, it is very urgent to analyze the deep causes of college students’ crime, and actively seek ways to prevent crime.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college students’ crime cases occurred in recent years, on the basis of summarizing the characteristic of the crime of college students, from the macro and micro two aspects, the causes of the crime of college students are analyzed, and the preventive countermeasures put forward.

campus crime; crime characteristic; cause; prevention and correction

2017-01-09

申少林(1960-),男,河南許昌人,四級高級檢察官,研究方向:職務犯罪;劉海濤(1974-),男,河南漯河人,一級檢察官,研究方向:刑法,行政法;王濟陽(1988-),女,河南漯河人,法律碩士,研究方向:青少年犯罪。

10.3969/j.issn.1671-7864.2017.02.016

D917.6

A

1671-7864(2017)02-005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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