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于財政年度終結時的數字。除特別注明外,財政年度是由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①處理中的個案包括新申請個案,正在復查中的個案,正領取援助款項的個案和已停止領取援助款項等待復查的個案。②2011/12至2014/15年度及2016/17年度的開支包括分別于該年度向綜援受助人及公共福利金受惠人額外發放的一個月標準金額及一個月福利金。而2015/16年度的開支包括分別于該年度向綜援受助人及公共福利金受惠人額外發放的兩個月標準金額及兩個月福利金。由于廣東計劃是由2013年10月起實施,2013/14年度廣東計劃所發放的款項并沒有包括在2013年7月時額外發放的一個月福利金。③長者生活津貼由2013年4月起實施。符合資格的65歲或以上高齡津貼受惠人及傷殘津貼受惠人,已由 2013年4月起陸續轉為領取長者生活津貼。④廣東計劃由2013年10月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