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國有糧食企業糧食購銷量初步統計
注:1.收購,是指為了銷售、加工或者作為飼料、工業原料等直接向種糧農民或者其他糧食生產者批量購買糧食的數量。收購還包括企業從農村從事糧食收購活動的個體工商戶和糧食經紀人購進的糧食數量及企業收回的災民借糧數量。2.銷售,指企業通過向其他單位和個人讓渡糧食的所有權,并獲取相應經濟收入的行為。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凡銷售行為成立的,無論糧食實物是否發生轉移,銷售貨款是否回籠,企業都要及時做銷售賬務處理。此外,企業借給受災居民的糧食,也視同銷售。
中央國家機關舉報網站網址:www.zygjjg.12388.gov.cn
國家糧食局舉報網站網址:www.chinagrain.gov.cn(首頁“互動交流”-“黨風黨紀舉報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