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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太狀告親兒:忘本的人沒有未來

2017-11-22 02:40葉青
戀愛婚姻家庭 2017年12期
關鍵詞:立遺囑志強遺囑

葉青

受“養兒防老”觀念的影響,廣西柳州的魏桂芳老人,在老伴去世后,立下遺囑,將自己與老伴房產的繼承權交給了兒子。沒想到,這份遺囑卻使得老人之后無法安生,兒媳不孝,兒子繼而也“變臉”……

被迫離家,在外租房住的老人,最終選擇撤銷遺囑,收回房產,并和兩個女兒一起拿起法律武器維權。親人對簿公堂,這起特殊的遺囑案最終會有怎樣的走向?

老婦立遺囑,不料卻遭親兒“變臉”

尚未到開庭時間,一位八旬老太便在兩個中年婦女的攙扶下走入法庭。這時,被告席上一名神情沮喪的中年男子,立馬起身迎上去,想攙扶一下老太,卻被老太憤然推開:“你還是省點力氣去扶你媳婦吧!”“媽……難道我不是您親生的嗎?您為何要把我逼到這一步?”中年男子沮喪地說。

這是怎么回事?莫非這位老太把兒子給告了?沒錯,她的確是把長子潘曉明推上了被告席……

家住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的潘志強與魏桂芳是一對夫妻,兩人育有一子二女。上世紀90年代中期,一股經商的浪潮席卷柳州,頗有經濟頭腦的潘志強便在柳北區廣雅路建了一幢占地面積148.87平方米的平房。一家人搬了進去,日子過得平靜而幸福。

光陰似箭,日月如梭。兩個女兒相繼出嫁后,潘志強夫婦與兒子兒媳住在這幢平房里。然而,天有不測風云,2009年8月3日,潘志強因病去世。由于其生前沒有對房產作出任何交代,所以,屬于他的那一部分產權就得由第一順序繼承人按比例來分割??煞课莶荒芟竦案怆S意切分,因此家人就沒有進行析產。潘志強的父母早已過世,兩個女兒在外也有居所,該房屋自然就由魏桂芳和兒子潘曉明夫婦及孫輩繼續居住。

時間一天天過去,魏桂芳的身體每況愈下。想著自己晚年要靠兒子贍養,送終,加上兒子對她也很孝順,為了避免自己百年之后兒女們因這套房發生糾紛,魏桂芳于2010年4月5日寫了一份遺囑,指定該房產由潘曉明一人繼承。

拿到遺囑后,潘曉明對母親呵護依舊,孝敬有加。但是,其妻子藍欣菊卻漸漸變臉,對婆婆冷言冷語,甚至惡言相向。婆婆若是說她幾句,爭吵就會升級。這時,夾在中間的潘曉明就做起了和事佬。婆婆考慮到兒子為難,總是息事寧人。

2013年,廣雅路的房價及租金開始狂飆,于是,藍欣菊叫丈夫去做母親工作,在平房上面再加建一兩層,一樓拿來出租,二三樓住人。

潘曉明沉思片刻:“這樣不妥當吧?我媽年事已高,腿腳又不方便,我怎么忍心讓她上樓住呢?”

藍欣菊有些不耐煩:“我們的兒女都大了,應該分房居住才是。再說,孩子將來用錢的地方多著呢,何不趁早騰出一樓拿去出租,這樣還可以收租金,有什么不好的?”

潘曉明反問:“那加建樓層的錢誰出?”

藍欣菊一時語塞。停頓良久,她說:“由你媽媽出吧,她有退休金,加上你爸爸生前肯定留了不少錢……”見潘曉明面露難色,藍欣菊還是鼓動他去跟母親商量。

憤然收回房產,將親兒告上法庭

潘曉明怕老婆,對藍欣菊向來言聽計從。這次藍欣菊的提議,他明知行不通,因為婆媳之間已經鬧得很僵了,但擔心老婆不高興,他不得不硬著頭皮去找母親。

結果可想而知,母親以身體欠佳需要過清靜日子為由拒絕了。母親還央求兒子轉告媳婦,別再折騰她了,讓她多活幾年行不行……

面對無功而返的潘曉明,藍欣菊不停抱怨。氣頭上的潘曉明第一次反唇相譏:“誰叫你平時對我媽媽像仇敵一樣?你住她的房子,還對她這么兇,現在知道錯了吧!”

藍欣菊不僅不知錯,反而恨得咬牙切齒,開始尋思著讓婆婆主動離開這個家。

藍欣菊知道婆婆喜歡清靜,且有早睡早起的習慣。于是,她在婆婆進入臥室就寢后,便特意把電視機的音量調高,讓婆婆睡不安寧;每日拂曉,她比婆婆起得更早,然后把鍋碗瓢盆弄得哐當響。婆婆若是出來指責兩句,那么口水戰就會瞬間爆發……

這種不和諧的家庭氛圍勉強維持了兩年。隨著時間推移,潘曉明不堪其擾,內心的天平竟漸漸傾向妻子這邊,有時還和妻子一起指責母親。魏桂芳傷心不已,自己當初立下遺囑,簡直大錯特錯。

越想越氣的魏桂芳,為了給兒子兒媳一點教訓,決定撤銷遺囑,收回房產。2016年4月13日,年過八旬的魏桂芳以書面形式申明自己所立的遺囑作廢!

從此,婆媳關系愈發緊張,兒子和兒媳開始對魏桂芳不理不睬。五一節過后,魏桂芳不得已由兩個女兒安排到外面租房子居住。

其間,兩個女兒細心照顧魏桂芳的生活,讓魏桂芳備感欣慰。她漸漸覺得,女兒才是她的貼身小棉襖,比兒子靠譜多了。

自己有家難回,年老體弱還得外出租房,魏桂芳經常神傷,兩個女兒對哥嫂的行為也看不下去了。2017年3月,魏桂芳與女兒潘曉蓮、潘曉琴聯手將潘曉明告上柳北區人民法院,請求法院確認房屋為魏桂芳夫婦共有財產,并依法進行析產:魏桂芳享有八分之五的所有權;3個子女各自分別享有八分之一的繼承權;房屋歸魏桂芳所有,由其按份額補償給其他繼承人;同時要求判令潘曉明立即搬出該房屋。

本應和睦相處的一家人,如今卻勢不兩立,對簿公堂,讓眾人唏噓不已。

5月下旬,柳北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于是便出現了本文開頭的一幕……

親人對簿公堂,幾多辛酸與苦澀

庭審中,小妹潘曉琴黯然神傷:“我母親為子女辛苦操勞了大半生,對我們沒有什么奢求,只愿我們平安幸福,她可以安度晚年。但令母親萬萬沒想到的是,立下遺囑后,家里就鬧得雞犬不寧,甚至自己有家都不能回。因而,為了維護母親和我們姐妹倆的合法權益,特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對訴爭房屋進行析產。由于我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均已去世,所以房屋應歸我母親所有,由我母親按份額補償給其他繼承人。除此之外,還請求法院判決潘曉明立即搬出其占用的房屋,并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p>

落到這一步,是潘曉明不愿看到的,但他依然辯稱:母親所立遺囑有效,潘曉蓮和潘曉琴不是本案的適格主體。理由是:首先,母親是具有完全行事行為能力的人,在沒有他人脅迫的情況下,其所立遺囑內容真實、有效?!爱敃r在遺囑上簽字的不僅有我母親,也有潘曉蓮和潘曉琴,還有兩名證人?,F在,她們反悔遺產分配方案,怎么可以呢?”endprint

潘曉明認為,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弊罡呷嗣穹ㄔ宏P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十條:“遺產處理后,繼承人對放棄繼承翻悔的,不予承認?!币虼?,不論依據上述兩條法律中的哪一條,潘曉蓮和潘曉琴都無權向他提起訴訟,主張重新分配遺產……

庭審期間,雙方均認可訴爭房屋價值120萬元整。由于雙方各執己見,故主審法官試圖組織調解,便征求原告和被告的意見。

畢竟是一家人,雙方也希望以和為貴,達成共識。被告潘曉明主動提議休庭幾分鐘,讓他們溝通一下,審判長同意了。

于是,潘曉琴跟著潘曉明走出法庭。潘曉琴提出:希望潘曉明仍像過去(母親立遺囑之前)一樣孝敬母親,管住自己的妻子,不能再允許她欺負母親。否則,一切都免談。

潘曉明承諾自己可以善待母親,但不能保證妻子也如此?!拔蚁M赣H和你們能夠體諒我。你們也看得出,我和媳婦的條件有一定差距,我工資比她低,身體又差,我只能忍氣吞聲……”

“既然如此,那就算了。你們自己拿著這15萬元,也夠在外租房住好多年了!”潘曉琴起身欲返回法庭,潘曉明趕緊拉住她的手,但被甩開了。潘曉明知道妹妹的倔脾氣,只得悻悻地回到法庭。

主審法官問他們有沒有達成一致意見,潘曉琴快人快語:“談不攏,您直接判吧!”

潘曉明用乞求的眼神望著母親,但此時的母親只是默默地坐在原告席上傷感。

由于雙方達不成共識,調解工作無法進行,法官只得宣布休庭,擇日判決。

柳北區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本案屬繼承糾紛。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條規定,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魏桂芳立下的遺囑,是其當時真實意思的表示,但其遺囑的內容,處分了丈夫潘志強的遺產,違反了法律的規定。2016年4月13日,魏桂芳作出廢除自己所立遺囑的申明,也是其真實意思的表示,且立遺囑人在死亡前均有權撤銷、變更自己立下的遺囑。因而,魏桂芳撤銷遺囑的行為符合法律規定。

訴爭的房產,系魏桂芳與潘志強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關于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之規定,本案訴爭房屋應分出一半,為魏桂芳所有,其余為潘志強的遺產。

依照法律規定的繼承順序,魏桂芳、潘曉明、潘曉蓮、潘曉琴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故本案訴爭房屋,由魏桂芳母子4人平均分割。也就是說,魏桂芳占八分之五的份額,潘曉明、潘曉蓮、潘曉琴各占八分之一的份額。魏桂芳既然主張房屋歸她所有,那么她就應該按照比例向3個子女補償相應的價款。

針對潘曉明在庭審中的辯稱,柳北區人民法院認為與法無據,故不予支持。

綜上所述,柳北區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等相關條款規定,于2017年7月下旬作出判決:房屋歸魏桂芳所有;魏桂芳向潘曉明、潘曉蓮、潘曉琴各補償15萬元;潘曉明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內搬離房屋。

收到判決書后,潘曉蓮和潘曉琴表示放棄母親補償給她們的15萬元。原告和被告雙方在法定時限內均未上訴,一審判決發生法律效力。

點評

這起家庭糾紛引發的案件,案情再清楚不過:惡媳婦加上窩囊兒子,傷了老太太的心。父母當年的良苦用心,現在倒成了媳婦處心積慮的由頭,成了老太太欲哭無淚的痛處。面對這樣的難題,老人只有拿起法律武器,讓法律來替自己管教不孝之子,替國家處罰無良公民,替社會曝光反面典型。

關于孝道的話題,中國人講了幾千年,卻屢屢有這樣的無奈故事上演。孝道,究竟只是口頭上的一句“爸媽好”,還是行動上的尊敬,還是思想上的至孝至仁?孝道,說到底是回答“我們從哪里來”的話題。忘本的人沒有未來,我們必須時刻警惕。

(文中人物為化名)

(責編/鄧琳琳)

E-mail:dllabc@sina.com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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