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高相
評議工作,是地方人大依法行使監督權的重要形式。今年8月,紹興市柯橋區人大常委會將這一形式運用到單個法律法規貫徹執行監督上,首次對該區政府貫徹執行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和水資源保護條例的情況開展評議。
鑒于這兩個條例涉及多個行政執法部門,區人大將此次評議對象確定為區政府。其間,區人大常委會成立了兩個評議小組,通過專題調研、實地檢查、問卷調查等形式,對兩個條例的宣傳、體制機制建設及運行、綜合治理、總量控制、履行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等情況進行深入調研。同時,由政府組織相關執法部門開展自查自評、邊評邊改,由各鄉鎮(街道)組織人大代表集中視察和評議。最后,區人大常委會組織召開專題評議會,聽取政府報告專項執法和自評自改工作,常委會評議工作組報告執法工作調查報告,常委會組成人員進行專項評議,并將評議意見以書面形式交由區政府研究制定整改計劃。
與此同時,柯橋區人大常委會把評議“兩個條例”執行工作與配合省、紹興市人大統一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執法檢查和剿滅劣V類水專項監督等工作結合起來,綜合運用執法檢查和接受群眾舉報等手段,保證評議工作既具有全面性又突出針對性,增強了評議效果。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