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娜
(遼寧省莊河市中心醫院二門診,遼寧 莊河 116400)
重型顱腦損傷(traumatic brain injury)是指因外界暴力造成的顱腦組織受損,患者昏迷6h以上的現象。近年以來,隨著我國經濟不斷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越來越多的人選擇駕車出行,車流量日益增多,導致車禍現象頻發,重型顱腦損傷損傷患者也逐年增長[1-2]。本研究旨在探討臨床護理路徑在重型顱腦損傷患者急救過程中的應用效果,報道如下。
1.1 一般資料:選取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我院收治的58例重型顱腦損傷患者,分為觀察組與對照組各29例,其中觀察組男16例,女13例,年齡19~59歲,平均年齡(39±20)歲;對照組男17例,女12例,年齡20~61歲,平均年齡(40.5±20.5)歲。所有患者均處于20 km急救半徑內,且對比一般資料無顯著差異,P>0.05,有可比性。
1.2 方法:對照組患者在急救階段給予常規護理,主要內容有:生理體征檢查、緊急輸氧、心電圖監測、建立麻醉通道等。觀察組患者在急救階段實施臨床護理路徑,臨床護理路徑(CNP)是由經驗豐富的醫師、護士組成的臨床路徑發展小組(CPDT)制定的針對性護理模式,其主要內容如下:①在急救現場對患者出血部位進行簡單的消毒、包扎處理,同時對受到損傷的部位進行固定,這一過程可以有效防止在搬運過程中對患者造成二次傷害。在進行包扎固定時對患者總體情況進行簡要評估并報回醫院,以做好相關急救準備,而后搬運至急救車;②在急救車將患者運送至醫院的過程中,需要對患者受損部位、受損組織進行保護,同時根據患者情況進行緊急輸氧,并建立靜脈注射通道;③在患者即將入院時,醫院應預先建立無障礙緊急通道,避免在運送至急救室時出現意外;④相關醫護人員在患者抵達后應立刻對患者生理指標進行評定搶救,相關辦公護士應做好記錄;⑤視患者具體情況而定,如患者不需要進行手術搶救,則應將患者送至護理病房,對其生命體征進行實時監控,并指定專人負責護理。如患者需要進行手術搶救,則應立刻送入手術室進行手術,手術室應提前備好與患者血型相符的血液;⑥辦公護士對整個急救的實施時間、患者生理指標變化情況及患者存活率進行記錄。
1.3 觀察指標:對兩組患者急救時間、存活率情況進行對比。
1.4 統計學方法:本次研究所有患者的資料均采用SPSS18.0軟件進行分析研究,計數資料采用χ2檢驗,以率(%)表示,計量資料采用t檢驗,以(±s)表示。若P<0.05,則表示差異顯著,具有統計學意義。
2.1 兩組患者急救時間對比:觀察組患者平均急救時間為(24.6±4.9)min,對照組患者平均急救時間為(41.9±5.2)min,對比發現觀察組患者平均急救時間顯著短于對照組(t=13.039,P<0.05),差異顯著,具有統計學意義。
2.2 兩組患者存活率對比:在急救后,觀察組患者存活27例,存活率為93.10%,對照組患者存活22例,存活率為75.86%,可見觀察組患者存活率顯著高于對照組患者(χ2=11.334,P<0.05),差異顯著,具有統計學意義。
臨床護理路徑可以使重型顱腦損傷患者在急救階段更好的接受護理,保證了急救護理程序的規范性,避免了在急救過程中的隨意性,可以極大避免在急救搬運、轉運過程中對患者的二次損傷[3]。同時護理路徑還可以為醫護人員提供指導作用,使一些經驗不足或在急救過程中緊張的護士能夠和急救護理路徑進行對照,極大減少急救工作中的被動性,縮短急救時間,提高患者生存概率[4]。
臨床護理路徑的開展,可以加強醫院急救護士的急救水平、應變能力,使護士從傳統的被動接受醫囑實施護理轉變為主動根據患者情況實施護理,提高了急救過程中護士的主觀能動性[5]。在本研究中,選取了58例重型顱腦損傷損傷患者實施常規急救護理和急救護理路徑兩種急救程序,通過研究中結果的數據發現,采用急救護理路徑的觀察組患者實施急救其急救時間顯著優于采用常規急救護理的對照組患者,P<0.05,且急救后患者生存率也得到了保證。
綜上所述,重型顱腦損傷患者在急救階段實施臨床護理路徑可以有效縮短急救時間,提高患者生存率,具有臨床推廣應用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