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訊(記者 劉俊起)5月2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發布《關于下達2017年審核增列的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及其學位授權點名單的通知》(學位〔2018〕19號)。根據該通知,北京工商大學、北京建筑大學、常州大學、浙江農林大學、西安石油大學、浙江財經大學、南方科技大學等7所高校成為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北京石油化工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湖州師范學院、重慶科技學院等4所高校成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自批準之日起,可開展招生、培養、學位授予工作。
同時,通知還公布了2017年審核增列且需要加強建設的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及其學位授權點名單。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決議,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強化質量意識,實現研究生教育內涵發展,中國民航大學等 21個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山西大同大學等25個碩士學位授予單位,需進一步加強建設,補短板強弱項,待其辦學水平和研究生培養能力達到相應要求,并通過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核查后,再開展招生、培養、授予學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