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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革命時期中國共產黨對股票發行的探索

2018-04-17 06:15
蘇區研究 2018年2期
關鍵詞:股金工農根據地

股份制經濟是以投資入股的方式把分散的生產要素集為一體,統一經營、自負盈虧、按股分利的經濟組織形式。投資入股是實現股份制經濟的基本途徑,按股分利是股份制經濟的基本分配原則。股份制經濟能改變生產要素分散使用的格局,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土地革命戰爭時期,尤其是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成立后,為發展經濟,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根據地政府較為普遍性地探索采用股份制,發行股票,充分集中和利用群眾手里的資金。已有研究鮮有專門的探討,本文試對此進行深入考察和分析。

一、早期嘗試及土地革命時期股票發行政策的陸續制定

早在大革命時期,中共領導創辦的消費合作社或平民銀行等機構就開始嘗試發行股票。根據筆者掌握的資料,安源路礦工人消費合作社于1922年發行的股票是中國共產黨領導創辦的組織最早發行的股票。1922年7月,安源路礦工人俱樂部集資百余元,創辦了工人消費合作社(被譽為中國工人階級最早的經濟組織*謝夢生、劉?。骸赌募液献魃绫蛔u為中國第一家“紅色店鋪”》,《黨史天地》2013年第10期,第38頁。)。9月大罷工勝利后,俱樂部提議增加股本,擴大合作社。安源工人踴躍認股投資。*黃細嘉等:《江西紅色旅游資源及其開發述論》,江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04頁。1923年2月7日,安源路礦工人消費合作社開始正式營業。隨著該合作社規模和經營范圍進一步擴大,“缺少股本已成為合作社的大問題”。為了彌補資金不足,路礦工人俱樂部最高代表會議決定,在俱樂部部員中招股,并制定了招股簡章:“凡本部部員,每月薪金在9元以下者,勸認一股,9元以上者勸認二股,多認者聽便,每股為5角,分為2萬股,定股額光洋2萬元,連同俱樂部基金收足1萬元,每年紅利平均分成10份,以4份攤分于各股,3份留為擴充社務之基金,2份為俱樂部基金,1份為社內辦事員酬勞金?!痹诮洕掷щy的情況下,工人為消費合作社籌集股金7800余元。*李建軍編:《喚起工農千百萬:安源路礦工人運動紀念館》,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8年版,第59頁。消費合作社給每位認股者發了自行設計的股票作為憑證。該股票上持股人的姓名、股金數額和日期,臨時用毛筆填寫,并蓋著消費合作社印章以及總經理易禮容的私章(詳見圖1)。1927年1月,在湖南瀏陽東六區建立了瀏東平民銀行,其章程中明確規定該行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總額為6萬元,10元為整股,1元為零股,六團(相當于區)平均各認1000整股。自行訂章分配于農工商學各信用團體或合作社,但私人投資應以一整股為限。*《瀏東平民銀行章程摘錄》(1927年3月),中國人民銀行湖南省分行金融研究所編:《湖南省老革命根據地金融史料匯編》,1981年版,第2/24頁。因此,大革命時期安源路礦工人消費合作社股票和瀏東平民銀行股票是中國共產黨發行股票的最初嘗試,也為后來股票發行工作提供了經驗,具有重要的開創意義。

1930年春,閩西永定縣第一區信用合作社發行的股票是土地革命時期根據地較早發行的信用合作社股票。1929年9月,中共閩西特委發出第7號《通告》,要求各區著手發動群眾“招集私人股金創辦信用合作社”,以便做到“農民賣米買貨不為商人所剝削,而農村貯藏資本得以收集,使金融流通”。在黨的領導下,閩西根據地各區、鄉都開始籌辦信用合作社。1930年3月召開的閩西第一次工農兵代表大會做出決定,要“普遍發展信用合作社組織”,同時制定了《合作社條例》。信用社的資金主要靠群眾集股,明確規定信用社“為群眾所組織的經濟團體,不是政府所辦的便利或救濟人民的機關”。一般每股股金為大洋1元至5元,以家為單位,一家愿入數股者聽便。交足股金的社員發給股票,社員均有選舉權、被選舉權、表決權,但每一社員(代表一家)不論入股多少,以一權為限。股權可轉讓與繼承。*孔永松、邱松慶:《閩粵贛邊區財政經濟簡史》,廈門大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240頁。1930年春,閩西永定縣第一區信用合作社成立,總共募集股金3000余元,每股1元,群眾募集了40%,商店認了60%。*馬鳴家等編:《信用形式及管理》,四川辭書出版社1992年版,第137頁。上述條例是中國共產黨較早出臺的有關合作社股票發行的辦法。

為了發展經濟,在1930年9月召開的閩西第二次工農兵代表大會上決定建立閩西工農銀行。閩西工農銀行的開辦基金是募股而來的。根據代表大會決定,銀行資金為20萬元,由工農群眾入股集資。20萬元分為20萬股,每股1元。募股委員會由各級政府、各級工會和部隊有關人員組成,負責募集股金,銀行委員會委員督促檢查。*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編:《曹菊如文稿》,中國金融出版社1983年版,第2頁。閩西工農銀行股票最大的特色是圖案中使用馬克思、列寧頭像,右邊框內書“一、本股票不得在市面流通買賣,二、憑票向本銀行支領應得紅利”,并用毛筆填寫股票持有人:(福建省)汀連縣一區芷溪鄉黃國璋(見圖2)。*洪榮昌:《紅色收藏:中華蘇維埃共和國革命文物探尋》,解放軍出版社2014年版,第97頁。閩西工農銀行是土地革命時期中國共產黨最早建立的股份制銀行之一,該行對銀行股票的發行政策做了最初的探索。

1931年12月,湘贛省工農銀行籌備委員會所擬訂的銀行暫行簡章中提出,由省蘇維埃政府撥出銀洋4萬元,向社會集股6萬元作為資本金。在省工農銀行籌備期間,即開始對社會集股,但入股的不多,大量的集股工作還是在工農銀行開幕之后進行的。1932年1月間,湘贛省委指示各地要號召群眾到銀行來入股,各地也相應做出決定。為嚴密集股手續,省工農銀行印制了三聯股票(股票聯、股金收據聯、存根聯)分發各縣,以縣為單位編號發出,并規定:每股金1元折為1股。*姜宏業主編:《中國地方銀行史》,湖南出版社1991年版,第705頁。1933年3月,閩浙贛省第二次工農兵代表大會提出,要鼓勵群眾向銀行入股或儲蓄,擴充銀行基金,以保障和提高銀行的信用。省蘇維埃通令各縣財政機關立即向群眾發出9、10、11三個月積極向銀行入股的號召。發股票,每張一股,每股1元(詳見圖3),股票放在銀行,數量不定,自由入股。規定股金按周年6厘計算利息,年終結賬。盈余除開支費用及支付股息外,純利照股分紅,于次年1月憑股票領取。*《江西省金融志》編纂委員會編:《江西省金融志》,黃山書社1999年版,第443頁??梢?,根據地的銀行較早探索了股票發行的辦法,基本都制定了各自的股票發行政策。

對于合作社股票的發行,則制定了統一的條例或章程。1932年10月12日,中華蘇維埃臨時中央政府頒布《關于合作社暫行組織條例的決議》,把合作社分為消費合作社、生產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規定:消費、生產、信用合作社之社員不僅兼股東,并且是該社的直接消費者、生產者、借貸者,對于社員除享受紅利外還應享有抵借低利之特別權利;凡工農勞動群眾所組織之合作社,須先將章程、股本、社員人數、營業項(目),向當地蘇維埃政府報告,經審查登記后,領取合作社證書,才能開始營業。*江西省檔案館、中共江西省委黨校黨史教研室編:《中央革命根據地史料選編》下,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573頁。合作社經濟是中共領導下革命根據地的一種集體制經濟形式,條例明確提出采用民眾集股合作經營的股份制形式,對蘇區的經濟社會發展起了重要作用。

此后,根據《關于合作社暫行組織條例的決議》,中華蘇維埃臨時中央政府相繼頒布了各種專門的合作社章程。1933年3月19日,中華蘇維埃臨時中央政府財政部制定了《消費合作社簡章》,規定消費合作社的“資本由群眾投資集股或由群眾有組織的計劃的向工農銀行借貸若干為基本開辦之。合作社為便于工農貧民投資入股起見,每股以大洋五[伍]角為標準”。*中共江西省委黨史研究室等編:《中央革命根據地歷史資料文庫·政權系統(7)》,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2013年版,第652頁。7月4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人民委員會發出由毛澤東簽發的《關于倡辦糧食合作社問題》布告,號召“勞苦工農群眾自己集股”,合作社“不斷的糴進糶出,不但可以擴大資本,而且可以使社員得到很多的盈余”。*《中央革命根據地歷史資料文庫·政權系統(7)》,第805頁。9月10日,中華蘇維埃臨時中央政府頒布《消費合作社標準章程》,明確規定采用股份制的形式,其中規定:股金定每股大洋壹元,以家為單位,其一家領入數股者聽(便);凡交足股金之社員,均有選舉權、被選舉權、表決權,但每一社員(代表一家)不論入股多少,均以一權為限;凡交足股金之社員,由該社發給股票及購買證;該社股票及購買證概用記名式蓋以本社圖記,由管理委員會主任及副主任簽名蓋章。股票及購買證如有遺失情事,應先報知管理委員會掛失,一面登報聲明作廢后再向本社請求補發新股票;購買證只限該社員一家使用,不得借給非社員,并不得將證代非社員向該社購物,如發覺上項情事,應給該社員以停止分紅一期之處分。*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中國現代經濟史組編著:《革命根據地經濟史料選編》上,江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37頁。9月10日頒布的《生產合作社標準章程》規定:股金定每股大洋1元。以勞動力為單位,其一個參加生產的勞動力愿入數股者聽便。凡繳足股金參加生產之社員,均有選舉權、被選舉權、表決權。但每一社員不論入股多少均以一權為限。凡繳足股金之社員,由該社發給股票。股票概用記名式,蓋以圖記由管理委員會主任簽名蓋章。股票如有遺失情事,應先報告管理委員會掛失號,一面登報聲明作廢后,再向該社請求補發新股票。*湖南省總工會、湖南省社科院歷史所、湖南省檔案館編:《湖南工運史料選編》第3冊,1985年版,第691頁。因此,蘇區政府對消費、生產等合作社股票的每股股金、持股數額、持股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股票的形式等都做了詳盡的規定。

二、土地革命時期股票的發行機構及股票管理

土地革命時期,革命根據地股票的發行機構主要有三大類:一是銀行,二是各類合作社,包括生產合作社、糧食合作社、消費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三是股份企業。

革命根據地的銀行一般采用股份制,因而發行了大量的股票。除了前文提到的閩西工農銀行外,還有閩浙贛省蘇維埃銀行、湘贛省工農銀行、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銀行湘贛省分行、蘇維埃國家銀行湘鄂贛省分行(見圖4)等均發行了股票。另外,贛東北特區貧民銀行開創期間,采取招股集資辦法,先后由工農群眾集股1萬元左右。1931年底改稱贛東北省蘇維埃銀行后,即退還了群眾的股金,成為蘇維埃政府開辦的銀行。

隨后合作社也發行了大量的股票。其中中央蘇區生產合作社發行的股票種類比較多,如紙業生產合作社股票,刨煙生產合作社股票,鐵業生產合作社股票,列寧書局(印刷業)股票(見圖5),苦力運輸合作社股票,耕牛合作社股票,染布合作社股票,石灰生產合作社股票,磚瓦生產合作社股票,織布生產合作社股票,硝鹽生產合作社股票,煤炭、竹木、造船、雨傘、縫紉等二三十種生產合作社股票。糧食合作社(或糧食調劑局)發行了大量的股票,如汀州市調劑糧食合作社股票。*洪榮昌:《紅色收藏:中華蘇維埃共和國革命文物探尋》,第349頁。

蘇區各級消費合作社也發行過一定數量的股票、入股證。1933年2月間,蘇維埃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成立了中國工農紅軍消費合作總社,紅軍中的消費分社以軍部為單位,發動紅軍入股(每股1、2元)。各分社組織商品物資供應社員,價格優惠,實行分紅。*嚴帆:《中國工農紅軍消費合作社略史》,王金山主編:《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消費合作社史料選編》,江西省供銷合作社2001年版,第130頁。中國工農紅軍消費合作總社提出發展5萬社員、4萬股金的口號,普遍的建立紅軍合作社及支社,每個社員發展3個新社員。*《中國工農紅軍消費合作總社管理委員會通知》,《紅色中華》1933年10月27日,第3版。1933年12月5日,中央蘇區消費合作總社(也稱為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消費合作社總社或聯合消費合作總社)正式宣告成立,這是勞動群眾集股創辦的一種集體經濟組織。聯合消費合作總社第二期股票是目前發現的蘇維埃股票中級別最高、設計最精美的股票。正面有馬克思和列寧的肖像,有編碼,有管委會印章,有負責人簽字。背面印有合作社條例(詳見圖6),石印雙面印刷。*洪榮昌:《紅色票證: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票證文物收藏集錦》,解放軍出版社2009年版,第140頁。

蘇區政府還鼓勵利用私人資本和合作社資本成立進行商業活動的股份企業,發行了一定數量的企業股票。當時,蘇區有兩類商業公司實行了股份制:一類是產銷結合工商統一的公司,如1933年12月江西省蘇維埃政府設立的博生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興國樟腦股份有限公司;一類是以采購業務為主的商業公司,如1934年1月臨時中央政府開設的中華商業股份有限公司。這些股份公司吸收大批社會資金以后,增強了發展后勁。*蘇俊才:《紅土溯源》,北京廣播學院出版社1999年版,第129頁。盡管蘇區興辦的這類企業為數不多,但是,它利用股份的形式吸收社會資金發展公有經濟,這種早期的嘗試有著非常積極的意義。

對于根據地股票的管理,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分期發行股票、擴股,并采用競賽等辦法積極動員群眾入股。由于根據地經濟發展相對落后,因而股票的發行任務一般是分幾期來完成的。1932年8月30日,時任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臨時政府財政人民委員的鄧子恢就明確提出:“可以從長遠一點來計劃,不要一下子就要集中很多資本,而可以采取分期的辦法,假如我們規定每股股金為大洋1元,第一期招募100股,收款100元,太少了不夠,那么我們再計劃第二期,不夠又計劃第三期,如此一直到四五期六七期以至十幾期,假定每期相隔二個月,那么一年之間我們可以招募到六期,兩年可以招募到十二期,把這十幾期合算起來,資本就不少了?!?鄧子恢:《發展糧食合作社運動來鞏固蘇區經濟發展》(1932年8月30日),楊德壽主編:《中國供銷合作社史料選編》第2輯,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0年版,第155頁。

股票發行后,很多蘇區根據實際需要進行了必要的擴股。例如,1931年6月23日,閩西蘇維埃政府發出通知,提出擴大工農銀行股金,是目前沖破敵人圍攻及經濟封鎖,發展社會經濟,爭取社會主義前途的主要任務之一。要求由各鄉再募股2萬元,分6月到7月間每月募足1萬元。6月份的1萬元擴股任務的分配:在整理糧食調劑局中,永定1500元,杭武1500元,龍巖200元,汀連200元,直屬區200元;向群眾募股的,永定1400元,杭武2000元,龍巖700元,汀連1500元,直屬區1000元。對于7月份1萬元,仍照6月份一樣的數目分配各縣負責募集。各縣蘇接此通知后,必須積極進行,用各種方法向群眾募集足數(可向富農、商家募股),匯繳銀行,以擴充銀行股金。*《關于擴大工農銀行股金》(1931年6月23日),《革命根據地經濟史料選編》上,第364頁。然而,擴股卻沒有多大成績。6月28日,閩西蘇維埃政府分析原因后,決定由各縣蘇及各直屬區政府在最短期間,設法讓每縣及每個直屬區各選一個忠實可靠且有普遍商業常識能力的人,再由政府遴選三人至五人,出發至各縣及直屬區負責銀行的工作,督促各縣屬區用盡各種方法照數募集足。*《關于工農銀行股金的擴大問題》(1931年6月28日),《革命根據地經濟史料選編》上,第365頁。又如,1933年9月,閩浙贛省蘇維埃接受全省黨支書聯席會議及第一次貧農團代表大會提出添招10萬元銀行股金的要求,成立了招股委員會,開展招股工作,印制了定額股票(每票1股,每股1元,股息年利率6厘)。從9月至11月短短的3個月時間內,工農群眾踴躍認購集股達10余萬元,蘇區財政入股10萬元,從而使銀行基金得到相當的充實。*《上饒地區金融志》編纂領導小組編:《上饒地區金融志》,上饒地區金融志編纂領導小組1991年版,第60頁。

根據地積極動員群眾去購買發行的股票,甚至采用競賽等辦法勸購。1932年1月間,湘贛省安??h委規定支部拿出1元、區委5元、縣委10元向工農銀行入股,同時要求各級黨應鼓勵黨員個人、群眾團體、群眾個人把自己的金銀和銀元送到銀行去入股。在廣泛的宣傳鼓動下,工農銀行集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永新集有2000股上下,茶陵也有800多股。到7月間,收到群眾的集股款2萬元上下。雖然這個集股數還遠遠沒有達到原定6萬元的目標,但在當時戰爭環境中,群眾生產比較困難的情況下,能取得這樣的成績,表明了蘇區群眾擁護舉辦工農銀行的熱情。*姜宏業主編:《中國地方銀行史》,第705頁。湘贛省國民經濟部合作社指導委員會1932年11月《關于成立縣消費合作總社與對消費合作社的指示》提出每個社員發展一個社員的口號,并分配湊集股金的任務(其中茶陵縣800元)。*湖南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湖南省志第十三卷貿易志·供銷合作社》,中國文史出版社1991年版,第22頁。1933年11月30日,《中共湘贛省第三次黨代表大會政治決議案》提出:黨必須經過充分的群眾動員,完成省委10萬元糧食合作社股金與發展10萬元消費合作社股金的號召。*《中共湘贛省第三次黨代表大會政治決議案(草案)》(1933年11月30日),《中國供銷合作社史料選編》第2輯,第49頁。11月底,湘鄂贛全省積極分子大會上,各縣區提出了發展社員和擴大股金的競賽目標:瀏陽發展社員1000人,擴大股金600元;平江發展社員1500人,擴大股金600元;平瀏長發展社員300人,擴大股金200元。*《湖南省志第十三卷貿易志·供銷合作社》,第22頁。12月10日,湘贛省制定了各級蘇維埃政府第一次合作社擴股競賽條約(詳見下表)。競賽從1933年12月20日起,至1934年2月30日止,70天為限,至期由省蘇召集總結評判會議。完成各項數目的由省蘇發獎。*《湘贛省各級蘇維埃政府第一次合作社競賽條約》(1933年12月10日),《中國供銷合作社史料選編》第2輯,第169頁。

表1 湘贛省各級蘇維埃政府第一次合作社擴股競賽條約(1933年12月10日)

第二組:擴大合作社股金數(每股1元)萍鄉20070002000寧岡2001083000酃縣20010003000攸縣60010003000遂川60010003000萬太60020003000

資料來源:楊德壽主編:《中國供銷合作社史料選編》第2輯,第169頁。

上表顯示,湘贛省按照地區分成兩大組,根據當地實際分配了不同的擴股任務,其中永新分配的所有任務都是最高的。當地只要完成任務即可得到相應獎勵,這有利于擴股工作的完成。

第二,對持股數有嚴格限制,股票不能當作現金在市面流通,股票買賣、轉讓也有相應規定。首先,對個人持股數進行了嚴格限制?!蛾P于合作社暫行組織條例的決議》就明確規定:“每個社員其入股之數目不能超過十股,每股金額不能超過五元,以防止少數人之操縱?!?《中華蘇維埃臨時中央政府關于合作社暫行組織條例的決議》(1932年4月12日),《中央革命根據地史料選編》下,第573頁。1934年4月,古田鄉《消費合作社簡章》同樣要求社員入股數目限于10股以下,以防少數人操縱合作社。*洪榮昌:《紅色票證: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票證文物收藏集錦》,第151頁。其次,股票嚴禁當作現金流通,買賣和轉讓也有限定。閩西工農銀行股票上明確規定不得在市面流通買賣。湘贛省工農銀行股票規定,不準典當賣出,或作貨幣通用。如有未遵守者,即剝奪其股員的一切權利,準票幣收回之。*朱蔭貴:《近代中國:金融與證券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21頁。聯合消費合作總社第二期股票條例中明確提出,股票不能當作現金在市面流通,股票允許買賣,但須經管委會許可?!断M合作社標準章程》中明確規定社員有轉讓其股權于繼承人之權,但須得管理委員會之可決。*《消費合作社標準章程》(1933年9月10日),《革命根據地經濟史料選編》上,第337頁?!渡a合作社標準章程》則要求,社員如欲轉讓其股于繼承人時,須該繼承人仍愿參加本社生產者方能許可。*《生產合作社標準章程》(1933年9月10日),《湖南工運史料選編》第3冊,第691頁??梢?,銀行股票禁止買賣,合作社股票可以買賣或轉讓給繼承人,但有一定的限制條件。

第三,股金可以分期繳納,且不限于現金,可以退股,還有專門的紅利發放辦法。在特定歷史條件下產生的股票,管理非常靈活,股金可以分期繳納,大多數都可以用實物或其他有價票證折抵認股。古田鄉《消費合作社簡章》指出,社員入股時,不能馬上完全繳納股金的,可分為兩期繳納,一期為4個月。股金不限于現金,如米谷雜糧、公債票也可以。*洪榮昌:《紅色票證: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票證文物收藏集錦》,第151頁?!蛾P于倡辦糧食合作社問題》的布告中提出,股金可用錢繳也可用谷繳(扣成錢數)。*《關于倡辦糧食合作社問題》(1933年7月4日),《中央革命根據地歷史資料文庫·政權系統(7)》,第805頁。據當年搞過工會工作的余金如同志回憶:“銀行招過股,沒有錢,可以出谷子,當時谷子很多吃不完,群眾便一擔二擔三擔挑谷子來折成錢認股。群眾認股出錢,建立群眾自己的銀行?!睋芜^弋陽縣工農民主政府主席的江樹元老人回憶:“1933年銀行招股我知道,50斤谷一股,那時我家有二畝半地,我認了5股?!?《省政衛局政衛隊,熱烈推銷銀行股票》(1933年9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江西省分行金融研究所編:《土地革命時期閩浙贛革命根據地金融史資料摘編(修改稿)》,中國人民銀行江西省分行金融研究所1981年版,第50頁。在籌建閩浙贛省蘇維埃銀行時,弋陽群眾踴躍入股,買股票多者達二三十股。有的群眾沒有現洋,用谷子折算,50斤谷一股。*江西省弋陽縣縣志編纂委員會編:《弋陽蘇區志》,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89年版,第96頁。然而,由于銀行需要現金增加流動性,因而要求股金必須是現金。例如,《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湘贛省工農銀行簡章》就規定股金不得以貨物抵折。

當時還有一個極為特殊的規定,即可以退股。1931年12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湘贛省工農銀行簡章》提出:股員入股在一年以上的,如有特殊事故必須退股時,準其退股,但須在兩星期以前報告本銀行。股員退股非在每滿一年的結算時,只按月算股本息金,不給贏余金。*《湘贛革命根據地》黨史資料征集協作小組編:《湘贛革命根據地》上,中共黨史資料出版社1990年版,第152頁。1933年春成立的聯合消費合作社提出,入股、退股自由,每股為蘇維埃幣5元,發給票面金額為5元的股票一張,如欲退股,持此股票退還蘇維埃幣5元。*黨德信:《劉琦——一位出生入死奮斗不息的老紅軍》,政協天津市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天津文史資料選輯》1999年第1輯(總第81輯),天津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2頁。甚至還有革命群眾不要本利,退還股票。在敵人五次“圍剿”戰爭劇烈和紅軍猛烈擴大的階段,革命群眾自動退還銀行股票,以充裕戰費,奪取戰爭勝利。據1934年3月20日出版的《紅色東北》報道:省政衛分局購買銀行股票392張,及各縣分局工作人員節省和自動購買銀行股票254張?,F在省分局一聲動員下,已將購買銀行股票646元全部都不要本利歸還蘇維埃。*左瑋編著:《左進亮紅色收藏》,中國國際文化出版社2009年版,第74頁。此后,《紅色東北》又報道:“我地雷部部長張朝甫同志去年在兵工廠工作時從積極生產中購買了四張銀行股票,現在不要本利的全部退還蘇維埃政府?!?《省政衛局政衛隊,熱烈推銷銀行股票》(1933年9月18日),《土地革命時期閩浙贛革命根據地金融史資料摘編(修改稿)》,第51頁。

根據地同時還制定了專門的紅利發放辦法?!断M合作社標準章程》規定:每期純利以50%為公積金,10%為管理委員及職員獎勵金,10%為社會公共事業,30%照購買額為標準比例分還社員之消費者。分紅給購買者之辦法,如因有登記計算之困難,可按照社員人數平均分配。*《消費合作社標準章程》(1933年9月10日),《革命根據地經濟史料選編》上,第337頁。聯合消費合作社總社在瑞金開設了一個門市部,年終結算時,除將大部分所得利潤留作公積金外,社員每股分得百分之百的紅利,受到大家的普遍稱贊。合作社于1934年1月又吸收了第二期社員入股。由于第一期社員入股后年終分得百分之百的紅利,第二期股票購買者更加踴躍。*黨德信:《劉琦——一位出生入死奮斗不息的老紅軍》,《天津文史資料選輯》1999年第1輯(總第81輯),第12頁。湘贛省工農銀行股票規定,股本息金得照本銀行簡章的規定,每年扣算給發一次,如果銀行獲得贏利時,股員得依照銀行簡章得受贏余金。*朱蔭貴:《近代中國:金融與證券研究》,第421頁。瑞金壬田區的消費合作社一元的股金每年能得七毛多的盈余,以至壬田區的群眾說:“寧愿當了自己的衫服來加入合作社?!蔽潢枀^的合作社,一元股金分了十五毛紅利,云集區分了一元半大洋。*亮平:《經濟建設的初步總結(節錄)》(1933年9月30日),《中國供銷合作社史料選編》第2輯,第190頁。因此,蘇區各種股票都能分得豐厚的紅利,這大大增強了蘇區群眾投資入股的積極性。

三、土地革命時期根據地股票發行數量的統計分析

由于資料的限制,難以對當時根據地股票發行數量做一個準確而全面的統計,只能根據筆者掌握的現有資料進行粗略分析。

首先,合作社股票的發行數量方面,以中央蘇區為例,詳見下表:

表2 1933年8月與1934年2月中央蘇區合作社發展比較表

附記:合計數為筆者統計而成。資料來源:《吳亮平文集》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2009年版,第96頁。

從上表來看,1933年8月中央蘇區經濟建設大會時,各種合作社只有950家,到1934年2月,僅僅半年就突增到12028家,社員數也隨之大幅增加。1934年2月的股金數量和此前相比,增長了1.9倍,達到623156元,其中消費合作社股金數量增長最快,增長了2.5倍。

從單個合作社來看,中央政府機關消費合作社規模較大,該社于1934年5月遷至瑞金沙洲壩重新開業。全社有社員1200余人,股份3000股,股金總額6000余元。*《江西省供銷合作業志》編纂委員會編:《江西省供銷合作業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9頁。聯合消費合作總社第二期伍角股票的背面明確注明股金定為2500元,再加上其他面額的和第一期發行的,其股票發行總量也不少。從地區來看,除中央蘇區外,閩浙贛蘇區的合作社股票發行量也較大。1934年1月,閩浙贛蘇區有“消費合作社共計83000股,每股1元,現在共有60多萬元現洋在活動”?!百A糧合作社吸收了很廣大的群眾,共有20余萬股,年年分紅利給社員?!?《閩浙贛蘇區的近況》(1934年1月1日),《革命根據地財政經濟斗爭史》編寫組編:《土地革命時期革命根據地財政經濟斗爭史資料摘編(5)》,1978年內部資料,第129頁。這有賴于閩浙贛蘇區的積極動員和幾次擴股。另外,至1934年上半年,紅軍共有消費合作社分社30余個,社員23萬余人,股金30萬元以上。*《江西省供銷合作業志》,第19頁。

其次,對根據地銀行和信用合作社股票的發行也進行了粗略統計,詳見下表:

表3 革命根據地銀行和信用合作社股票的發行統計

資料來源:①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中國現代經濟史組編:《革命根據地經濟史料選編》上,第360頁;②上饒地區金融志編纂領導小組編:《上饒地區金融志》,第60頁;③姜宏業主編:《中國地方銀行史》,第705頁;④姜宏業:《中國金融通史》第5卷,中國金融出版社2008年版,第49頁;⑤岳志:《現代合作金融制度研究》,中國金融出版社2002年版,第339頁。

從上表統計來看,閩西工農銀行股票發行數額最大,成立時股金就達到20萬元,之后又擴股2萬元。贛東北特區貧民銀行成立時股金僅有1萬元,但其改名為閩浙贛省蘇維埃銀行后即招股20萬元。信用合作社股票發行時間雖早,但發行數額則相對較小。

相對來說,中央蘇區的股票發行不僅種類多,而且數量大。另外,閩浙贛省的發行規模也較大。據統計,1933年,在3個月內,群眾節省經濟集股的十幾萬元,有每家30股至50股者(每股1元)。省蘇出錢集股的10萬元。*《閩浙贛省的經濟建設——閩浙贛省代表在下洲區歡迎會上演講》,《紅色中華》1934年1月19日,第2版。盡管中共領導下的根據地股票發行總量相對數額較低,但是這種集資方式,對于合作社經濟的發展、銀行機構的創辦和運轉等都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四、結語

中國共產黨在大革命時期就嘗試發行股票,土地革命時期則較為普遍地發行了股票。對于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股票發行的相關問題,還可以進一步從以下幾方面進行評析。

第一,股票種類豐富,發行管理嚴格,既有統一規定,又有各具特點的發行辦法。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根據地發行過各類合作社股票,包括生產合作社、糧食合作社、消費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股票等。其次是銀行類股票。商業性企業也發行過一定數量的股票。合作社類股票有統一的規定,頒布了相關的章程,而銀行類股票則是各銀行在自己的章程中,制定了關于集股辦法、股員資格及股員權利的規定。股票的形式以記名股票為主,一旦股票遺失,記名股東的資格和權利并不消失,申請掛失后可補發新的股票。因此,記名股票的安全性較高。其中對持股數量有嚴格限制,以防止出現被操控的現象。所有類型的股票嚴禁充當現金流通,銀行股票禁止買賣,其他股票買賣、轉讓也有一定限制。

第二,股票只是當時重要的融資手段,尚不具備交易功能。中共領導下的根據地相對比較落后,創辦各種合作社及銀行缺乏必要的資金,因而發行一定數量的股票成為籌集資金的重要手段。例如,閩西工農銀行成立時的資金就是募集的20萬元股金,之后又招股2萬元。鑒于當時特定的歷史環境,根據地發行的股票沒有完成它特定的交易功能,大部分股票都是限制買賣和轉讓的,但不排除根據地的群眾之間私下進行股票交易的可能。廣大根據地的軍民購股票,并不是把其作為一種投資工具,他們也并非真正懂股票,甚至在購買股票后,又全部將股票退還蘇維埃政府,不要本利,無償捐獻,真正體現了蘇區群眾對蘇維埃政府竭盡全力的支持。

第三,股票具有明顯的債券性特征。蘇區發行的股票都有固定的紅利,而且可以申請退股,因而體現出明顯的債券性特征。前文提到,不論是銀行還是合作社,股員都可以按章享受股本的息金,還可按照每年的贏利享受贏余金。在實際當中,很多持股人獲得了每股百分之百甚至更高的紅利。因而有學者提出,紅軍股票有固定的利息并可分割紅利,因此,這種股票只具有債券化股票和保息分紅股票的特征,從嚴格意義上講它非真正意義上的股票,而是保息分紅兩者兼得的安全性股票。*左瑋編著:《左進亮紅色收藏》,第74頁。

第四,股票發行辦法因地制宜,靈活多變。股票的面額以小額為主,一般為0.5元或1元,認購的股金可以分期繳納,群眾還可以將實物折款認購股票,適應了根據地民眾購買能力和特點。同時,根據實際需要進行必要的擴股,以擴大資本額。各級政府積極進行宣傳鼓動,并采用革命競賽的辦法動員群眾認股,這是中共領導下的根據地常用的一種動員方式和手段,發揮了積極的效果。

總之,土地革命時期,中國共產黨成功地將股票這種資本組織形式應用于新民主主義政權性質下的根據地,對當時根據地的政權鞏固和經濟建設給予了有力支持,成為中國共產黨領導金融建設方面的一次創新,在中國共產黨的歷史上寫下了光輝的一頁。正如有學者指出的,“股份制這種對經濟發展有巨大推動作用的資本組織形式,在近代中國的根據地經濟發展中,同樣展示了它的威力和魅力”。*朱蔭貴:《近代中國:金融與證券研究》,第424頁。

附圖:

圖1安源路礦工人消費合作社股票

圖2閩西工農銀行股票

圖3閩浙贛省蘇維埃銀行股票

圖4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銀行湘鄂贛省分行伍角股票

圖5閩西列寧書局一元股票

圖6聯合消費合作總社第二期伍角股票正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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