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 海 波
(河南省濮陽市范縣人民醫院 濮陽 457500)
高血壓性腦出血多發于中老年人群,具有極高的致殘率和致死率,影響生存質量。近年來有研究顯示,超早期采用手術治療可以有效降低高血壓性腦出血患者的死亡率,改善預后,但并未得到權威論證[1]。本研究探討不同手術時機腦血腫碎吸引流術治療高血壓性腦出血的效果,為今后相關研究提供參考。
選取河南省濮陽市范縣人民醫院2012年2月~2017年2月100例高血壓性腦出血患者作為研究對象,全組患者均診斷為原發性高血壓,經顱腦CT確診為自發性腦出血,出血量在20~60ml之間,且腦出血時間≤3d,根據TIA診斷標準,排除溶血性疾病及凝血障礙者、嚴重肝腎功能障礙者。隨機分為A組(觀察組)和B組(對照組):A組50例,男27例,女23例,患者年齡43~78(56.7±8.6)歲,出血量26~55(38.2±8.3)ml;B組50例,男26例,女24例,患者年齡45~77(57.7±9.7)歲,出血量23~57(39.1±9.5)ml。兩組患者一般資料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具有可比性,患者及其家屬均表示知情并簽署同意書。
兩組患者應用腦血腫碎吸引流術進行治療,采用CT檢查確定血腫位置,準確標記鉆顱部位,患者局麻后,運用顱鉆將攜帶引流管的腦針推入血腫的中心部位,反復抽吸血腫,并使用生理鹽水進行沖洗,直至沖洗液顏色變淺。注入尿激酶2萬U對引流管進行封閉,4 h后再重新開啟。第1次抽吸40%,之后重復操作,1次/d,實施腦血腫引流術后第4 d 復查CT,若血腫清除80%以上則可拔出腦針。A組在患者發病6~7h內即給予治療,B組作為對照組則在患者發病7~72h以后給予治療。
(1)治療1月后,采用格拉斯預后評分(GOS)評估預后情況;(2)隨訪半年,以日常生活能力量表(ADL)對評價日常生活活動能力;(3)評估并發癥情況。
采用SPSS13.0軟件處理,計量資料用均數±標準差表示,采用t檢驗;計數資料用%表示,采用χ2檢驗。P<0.05表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治療后A組患者術后并發癥發生率低于B組患者,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P<0.05),見表1。
表1 兩組患者并發癥發生情況比較[n(%)]
組別病例腦出血消化道出血感染死亡發生率A組50121110.0?B組50455334.0
注:*與B組比較,P<0.05。
治療1個月以后,A組患者格拉斯預后評分(GOS)優于B組患者,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P<0.05),見表2。
表2 兩組患者格拉斯預后評分(GOS)例數比較[n(%)]
組別病例優良中差死亡A組5013?18?8?10?1?B組508613203
注:*與B組比較,P<0.05。
兩組患者隨訪半年以后,A組患者日常生活能力量表(ADL)評分優于B組患者,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P<0.05),見表3。
表3 兩組患者日常生活能力量表(ADL)評級例數比較[n(%)]
組別病例ⅠⅡⅢⅣⅤA組5013?18?8?10?1?B組508613203
注:*與B組比較,P<0.05。
高血壓性腦出血屬于常見腦血管疾病,多發于40~70歲的中老年人群,其并發癥發生率高達30%~40%,具有極高的病死率和致殘率,多數患者在得到救治后仍遺留后遺癥,以腦神經功能障礙最為常見。目前針對高血壓腦出血患者,臨床上尚無統一治療標準,均以清除顱內血腫為治療原則,多根據患者實際病情采用手術進行治療。若顱內血腫<20mL時,血腫大多可以自行吸收,多給予藥物保守方法治療;患者血腫在20~60mL時多采用腦血腫碎吸引流術進行治療[2]。本研究結果顯示,采用超早期腦血腫碎吸引流術治療高血壓性腦出血可以顯著降低患者死亡率,其術后活動能力和預后質量均優于延期治療患者,證實對高血壓腦出血患者盡早采取救治,發病后6~7h內及時進行手術治療可以明顯改善患者預后,防止腦組織的損傷,治療效果顯著優于7~72h后進行救治的病例,這與王陽[3]的研究結果一致。同時術中通過血腫碎吸、尿激酶溶解以及引流管持續引流,可以更加徹底的清除血腫,減少了反復穿刺給腦組織帶來的傷害,降低血液成份所引起的繼發性損害可能性,進一步降低了術后并發癥發生率,加快患者神經功能康復速度,提高生存質量,值得推廣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