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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井氏采邑看西周世卿制度的尊賢功能

2018-12-10 09:06杜勇
古代文明 2018年4期

提 要:關于西周井氏家族,過去有學者認為是商代井方之后,姜姓,居于關中西部鳳翔一帶。實際上,井氏當為邢侯子裔,姬姓,采邑在扶風周原一帶。畿內井氏從畿外邢侯公室中分化而出,是西周中期執掌王室大政的一個顯赫世族。其分支井伯氏、井叔氏有幾代人先后擔任王朝卿士,成為周天子的肱股之臣。從井氏采邑看西周世卿制度,并非如通常所說世族政治完全與建官用賢絕緣。世卿制度以采邑制為基礎,固然使王室任官范圍受到嚴重局限,致使只有少數姬姓貴族子弟可以入為王朝卿士,但就姬姓貴族內部來說,世卿世祿并不是絕對的。世卿制度本身亦有尊賢的機制,是一個“親親”與“尊賢”相輔為用的矛盾統一體,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保持王室官員的精英化和朝廷的政治活力。

關鍵詞:井氏;采邑;世卿制度;尊賢功能

DOI: 10.16758/j.cnki.1004-9371.2018.04.006

從西周金文資料看,畿外有井侯之國,畿內有井氏采邑,是兩個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的政治實體。井侯之“井”,后世寫作“邢”。井邑之“井”,穆共時代以前金文寫作“井”,其后多作“”,后世文獻寫作“井”。如《穆天子傳》有“邢侯”,亦有“井公”,即其例?!熬迸c“邢”為古今字,本質無異。為了行文中便于區分,茲稱井侯之井為“邢”,稱井()氏采邑為“井”。井氏家族的形成及其采邑的封立,與西周世卿制度密切相關,是研究上古制度文明的重要內容。本文擬就井氏家族研究中一些頗有爭議的問題,如其族源姓氏、居邑地望、政治走向等略加考索,并以井氏采邑個案研究作為基礎,進而對西周世卿制度的功能問題提出新的看法。

一、井氏家族的姓氏

或謂姜姓,意見頗有分歧。雖然過去大多相信姬姓說,但因缺乏有力證據,不足以駁倒姜姓說。故有必要對井氏家族的姓氏問題重新加以考察。

1,井氏非姜姓

井為姜姓說的文獻依據來自《廣韻》:“井……又姓,姜子牙之后?!蹲髠鳌酚芯??!?《左傳》僖公五年所見“井伯”為虞國大夫,2是否姜姓,無從察考。陳夢家謂“姜姓之鄭井的井叔、井季”,3即本《廣韻》。后有學者證之金文,亦屬誤解。井氏姜姓說的主要依據是夨王簋蓋銘,其云:“夨王作奠(鄭)姜尊簋,子子孫孫其萬年永保用?!保ā都伞?871)1

有的學者認為,簋銘中的“奠”是“鄭井”的單稱,鄭姜是鄭井之女嫁于夨王為婦者,由此確定井為姜姓。2“鄭姜”為夨王之妻是可能的,但“鄭姜”之“鄭”是否為鄭井(即井)的簡稱,則大有疑問。一則,以銅器銘文中的“鄭井叔父”和“鄭叔父”為一人,以證“鄭井”可簡稱為“鄭”,實際并無說服力。金文中同名異人的情況很常見,這里涉及的“叔父”也不好說就是同一人。觀鄭叔父鬲銘文,字體略顯清廋,與鄭井叔父鬲銘文的肥筆字體有所差異,尤其是“奠”字下部所從之丌,橫筆之下前者是兩條短線并列,后者則為八字形,結體有別。就時代而言,《集成》以前者為春秋早期,后者為西周晚期。這都說明器非一人所作,故鄭(叔父)不宜視為鄭井(叔父)的簡稱。二則,若“鄭井”可簡稱為鄭,則西周金文中的“鄭虢”亦可簡稱為鄭,那么,井與虢就成了同一個畿內封國。同時,“豐井”亦可簡稱為豐,井氏家族在邏輯上就不該稱“井”,而應稱作“鄭”或“豐”,可事實并非如此。例如,作為族氏銘文置于西周金文之末者多稱“井”(如伯父鼎、伯夌父甗、叔男父匜),有的稱“豐井”(屖甗)或“鄭井”(康鼎),從未見到井氏家族中人單以“鄭”或“豐”作為族氏銘文者。因此,把夨王簋蓋銘文的“鄭姜”之“鄭”說成是“鄭井”的簡稱,無疑是不成立的。

那么,此“鄭姜”之鄭應如何解釋呢?依照文獻和金文之例,當是指與女性有關的國族名。周代有“婦人稱國及姓”的禮規,3以示同姓不婚?!抖Y記》卷三十三《喪服小記》云:“男子稱名,婦人書姓與伯仲?!?這里的“姓”是父家之姓,“國”指父家之國族,如稱“齊姜”、“魯姬”者是。但據金文資料顯示,實際情況要復雜得多。因為婦人作為受器者,有時是父母為女兒出嫁作器,有時是兄弟為姊妹出嫁作器,有時是丈夫為妻子作器,情況各有不同。故“姓”指父家之姓是通則,“國”則有時指父家國(氏)名,有時卻指夫家國(氏)名,須視具體情況而定。因此,夨王簋到底是父家為女兒作器,還是夫家為妻子作器,尚需仔細研究。

有學者認為,“夨王簋蓋應為夨王所作以媵夨女之適于奠者,無論如何,夨王姓姜當無問題?!?其實,簋銘未曾明言屬于媵器,不好斷言必是夨王嫁女之物。據王尊銘“王作夨姬寶尊彝”(《銘圖》11684),散伯簋銘“散伯作夨姬寶簋”(《集成》3777),銘文中的“”和“散”是兩個國族,其國君之女不可能都稱“夨姬”,故可判斷“夨姬”是王、散伯之妻,是娶自夨國族的女子,說明“夨王”實為姬姓。由此可知夨王簋蓋銘所謂“鄭姜”因非姬姓,只能是夨王之妻,即鄭國的姜姓女子嫁入夨國者。那么,西周時期除宣王冊封桓公友建立的姬姓鄭國外,是否還有一個姜姓鄭國呢?

姜姓鄭國雖不見于文獻記載,但在西周金文中還是斑斑可考的。有的學者根據鄭姜伯鼎認為,鄭姜伯自稱其族姓“姜”,“很可能是為了與此時已經存在的姬姓鄭伯相區別”。6由于周代男子不稱姓,以此論證鄭為姜姓之國是不可取的。鄭姜伯的“姜”與“羌”音同字通,學者以為是他器所見“鄭羌伯”,7是可信的。此“鄭”為姜姓國,下列金文材料可資證明:

(1)鄭鑄友父鬲:“鄭鑄友父作幾(季)姜旅鬲?!保ā都伞?84)

(2)鄭義伯匜:“鄭義伯作季姜寶匜用?!保ā都伞?0204)

(3)鄭義伯:“鄭義伯作季姜,余以行以

川,我鄭即(造)?!保ā都伞?973)1

(4)鄭羌伯鬲:“鄭羌伯作季姜尊鬲?!保ā都伞?60)

上引諸器的時代為西周晚期,作器者鄭鑄友父、鄭義伯、鄭羌伯等人,當然不是宣幽時期的鄭桓公友。但銘文中的“季姜”是作器者之妻還是作器者之女,因器銘無“媵”字不易確定。郭沫若曾推斷鄭義伯“蓋鄭之大夫,娶姜姓女而為作御器也?!?如是諸器“季姜”則為作器者之妻。但金文資料顯示,同樣的文例亦有父親為女兒出嫁(或出嫁后)制作的銅器,故無法排除“季姜”為鄭氏家族之女。例如:

(1)王鼎:“王作仲姬寶彝?!保ā都伞?147)

(2)魯侯鬲:“魯侯作姬番鬲?!保ā都伞?45)

(3)燕侯簋:“匽(燕)侯作姬承尊彝?!保ā都伞?614)

(4)應侯簋:“應侯作姬原母尊簋?!保ā都伞?860)

(5)虢季匜:“虢季作中(仲)姬寶匜?!保ā都伞?0192)

(6)己侯簋:“己(紀)侯作姜縈簋?!保ā都伞?772)

上引六器中的王為周王,魯、燕、應、虢為姬姓國,受器者為姬姓,是知諸姬為作器者之女,不排除個別為其姊妹;紀為異姓諸侯,姜姓,受器者“姜縈”與“姬番”、“姬承”、“姬原母”一樣,均為姓加女字,亦即紀侯之女。以此例之,鄭氏諸器中的“季姜”如同“仲姬”等稱,未必是作器者之妻,也有可能是鄭氏家族之女。就一般情況而論,丈夫為妻子作器多稱“父家族姓”和“父家氏名”,如“夨姬”、“齊姜”、“魯姬”等,而鄭氏諸器并非如此。尤其是鄭氏三人同娶某姜姓之女為妻,都是小女“季姜”的機率太小,只有她們都是鄭氏家族之女,才可能在制作媵器(但不一定使用媵字)時出現如此高的頻度。這些情況表明,說西周時期有一個姜姓鄭國的存在是有根據的。

明確西周還有一個姜姓鄭國的存在,對于正確理解夨王簋蓋銘中的“鄭姜”是有意義的。由于夨王屬于姬姓,由此可知受器者“鄭姜”不是他的女兒而是妻子,即來自姜姓鄭國的女子。這個“鄭”與“鄭井”即井氏家族無論如何是不能混為一談的??梢娨詨魍躞w銘中的“鄭姜”來論證“鄭”即“鄭井”,進而認定井為姜姓,不足憑信。

2,井為姬姓說新證

20世紀70年代,在寶雞茹家莊發現伯墓地,出土了一批西周昭穆之際的青銅器。其中多件鑄有“伯作井姬用鼎”(《集成》2277)之類的銘文。單從銘文看,由于未標明是否媵器,“井姬”的身份也有兩種可能性,或為伯之妻,或為伯之女。若為前者,“井姬”之“井”代表其父家族氏,則井為姬姓;若為后者,“井”則代表夫家族氏,姬為伯之姓。由于學者視角不同,極易見仁見智。然據考古發掘可知,這個伯墓為夫妻合葬墓,凡伯為井姬所作青銅器全都出現在M2,而M1只有伯自作器的出土。加之M2的埋葬規格低于M1,因而發掘者推斷M2為伯之妻的墓葬,墓中銅器銘文中的“井姬”是伯之妻。3這樣,“井姬”之井就代表父家氏名,“井”為姬姓由此得到可靠證明。又如伯狺父鬲銘云:“白狺父作井姬、季姜尊鬲”(《集成》615),這里的“井姬”、“季姜”不可能都是伯狺父之女,因為兩個女兒不可能一為姬姓,一為姜姓,故知“井姬”、“季姜”當為伯狺父的妻妾。其中“井姬”稱名與夨王簋蓋銘同例,也是父家氏名加父家族姓,亦是井為姬姓的力證。

上述伯鼎、白狺父鬲過去曾為學者多次引證,但持井為姜姓說者不予置信。這里還可以增加一條新的材料作為堅證。此即近年發現的井公簋銘。此簋共有二器,一直未見著錄,待吳鎮烽編《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始公諸于世。器為直口鼓腹,腹部一對獸首耳,下有垂珥。蓋面隆起,上有圈狀捉手,蓋沿下折。圈足,足下又連鑄三小足。蓋面及腹部均飾瓦溝紋。其總體風格與鄭虢仲簋接近,1專家斷為西周晚期器應屬可信。井公簋銘云:井公作仲姊(婁)姬尊簋,其萬年子子孫孫永寶用。(《銘圖》4874)2西周懿孝以后,井氏家族在朝廷當權用事的是井叔,此“井公”或與曶壺蓋銘中的“井公”一樣,亦指井叔。3銘文中的“婁姬”,姬為姓,婁為私名或女字,而“仲姊”就是二姐的意思。其文例略同于季宮父簠銘“季宮父作仲姊姬媵簠”(《集成》4572),說明井公簋的受器者是“仲姊婁姬”,亦當為媵姊之器。退一步講,即使井公簋不是媵器,也無關緊要,因為“仲姊婁姬”與井公為姐弟關系是十分清楚的,故井氏家族是為姬姓斷無疑問。

不過以井為姬姓,似與叔男父匜有關銘文內容相沖突,需要有所說明。該銘云:“叔男父作為霍姬媵旅匜,其子子孫孫其萬年永寶用,井?!保ā都伞?0270)由于銘末有一“井”字,可知叔男父是井氏家族中人。此為叔男父嫁女的媵器,其女稱“霍姬”則井為姬姓自無可疑。但霍姬夫家若為霍氏,則為同姓相婚。據《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富辰所言,“霍”是文王之子霍叔的封國,4必是姬姓。陳夢家以為,“井、霍通婚乃是同姓為婚”。5同姓為婚在春秋時期每每見諸文獻,且被視為一種不合禮制的行為。但西周時期恐不至于“禮崩樂壞”如此,所以這個“霍”未必是晉南霍叔的封國,而有可能是另一邦族?!兑葜軙な婪份d,武王伐商,“告禽(擒)霍侯”。6《世本》云:“霍國,真姓后?!?或此霍侯有后裔自成族氏,與井氏發生婚媾關系亦未可知。西周晚期霍鼎銘云:“霍作己公寶鼎,其萬年用?!保ā都伞?413)銘中霍氏習用日名,亦非姬姓周人常見的習俗。這也說明叔男父之女“霍姬”所適霍氏家族很可能不是霍叔之國,而是真姓的霍氏家族,不能以此否定井為姬姓。

以往對井氏家族的姓氏研究大都失之簡略,乃至各執一端,互不相讓?,F在補充一些新發現的金文資料,對井氏家族的姓氏問題詳加考析,可以肯定井為姬姓,決無可疑。

二、井氏居邑的地望

井氏家族的居邑何在?以往的爭論很激烈。由于井既有單稱,又有鄭井、豐井等復稱,而與井氏復稱相關的鄭地亦多歧說,更增加了井氏居邑問題的復雜性。下面對有關說法先作剖析,再陳己見。

1,關于井氏居邑的幾種說法

(1)散北說

此說最早為王國維提出,其主要依據來自散氏盤和大克鼎有關銘文。王氏認為,“散氏者,即《水經·渭水注》之‘大散關、‘大散嶺之散”,“井在夨、散二國間,而少居其北?!庇终f“克器出于寶雞縣南之渭水南岸,殆克之所都,其地南臨散氏,蓋古之井地也?!?譚其驤主編《中國歷史地圖集》采用此說,影響甚巨。

散氏盤提到“井邑”,其銘有云:“用夨散邑,乃即散用田……履井邑田,自桹木道左至井邑,封,道以東一封,還以西一封?!保ā都伞?0176)銘文中的“履”字,舊釋眉,實即履,意即勘踏田界。9本銘是說由于夨國侵占了散國田邑,遂以本國田邑來賠償。所賠付的當非先前侵占之田,故須重新勘踏田界。所謂“履井邑田”不是分割井國的田給散國,而是說夨國用來賠付的田有一區靠近井邑之田,故在勘踏田界時,從桹木道向左至井邑的田土須設封為界。與井邑田相連的田界,亦設封于桹木道東西兩側,是知井在夨、散之北。由于此事與井國無關,故無相關人員參予田土交割事宜,王國維說此時已無井國是對銘文的誤讀。

大克鼎提到“井家”,亦是考訂井氏居邑的重要線索。器主“克”言其文祖師華父“恭保厥辟恭王”(《集成》2836),是知克為夷厲時人。1克時任膳夫之職,出納王命,權勢顯赫。器銘言及重申王命,并對膳夫克有衣物、田土、臣妾等賞賜。其田土涉及埜、渒、、康、匽、?原、寒山等地,多不可考。但“”地與井家有關,如謂“錫汝井家田于(峻),以厥臣妾”,2是說賜給膳夫克在井家峻地由人耕種的田和人臣妾;并謂“錫汝井人,錫汝井人奔于量”,大意是賜予克井地的人、人,讓克管理這些奔走到量地的井人。井家田土被分割,依附于田土的民人、臣妾亦易其主,不知事出何因。地名中的“?原”,王國維以為即《詩·大雅·公劉》所見豳地“溥原”。3若然,井在渭水南岸,溥原北至涇水,克受田的地域跨度未免過大,有悖常理,故“?原”仍有可能是井家鄰近之地。大克鼎出土于陜西扶風縣,王國維誤為渭水南岸,并據以確定井地在渭水之南,是不恰當的。

但是,王國維通過分析散氏盤銘文,把井國的相對位置確定在夨散之北,有其開創之功,且為后來的考古發現所證實。1974年,在陜西隴縣南坡和寶雞縣賈村先后發現西周墓地和遺址,出土大量夨國青銅器。學者據以認為,散氏盤銘中的“瀗水”與散、夨二國的邊界有關,當為今之汧水。并結合新出的考古資料推測說:“夨國在汧水流域的今千陽、隴縣、寶雞縣一帶,而散居其東,在今寶雞縣、鳳翔縣二水相會之地,井可能在散、夨之東北”。4此說比王國維的考證更具體,也更有科學依據,因而得到普遍認同。

(2)鳳翔說

此說為陳夢家所倡,多為學者所遵信。陳夢家認為,井為鄭井,棫林乃是鄭井的封地,“最早的奠(鄭)井在雍,其后徙于京兆鄭縣”。5唐蘭、尹盛平等續加論證,認為井氏居邑在今鳳翔縣城以南秦雍城遺址一帶,6尚志儒則認為在鳳翔縣田家莊鄉的西勸村遺址一帶。7

此說的關鍵點是認為古地名多沿襲相傳,從而把鄭、棫林、鄭井(井)視為一地以言其地望?!妒辣尽吩疲骸埃ㄠ崳┗腹訔Я?,徙拾?!?據此可知,鄭與棫林當是同一個地方,即國名為鄭,建都棫林。舊說棫林在今陜西華縣,受到陳夢家、唐蘭等學者的堅決否定。據《左傳》襄公十四年記晉國伐秦,“濟涇而次……至于棫林”,9

此“棫林”無疑在涇水之西,但并非唐氏所說即簋銘文中的“林”。伯攻伐淮戎之役,10戰事不可在關中發生。裘錫圭考證此“林”當是《左傳》襄公十六年所記諸侯之師的駐扎地,為另一“棫林”,其地在今河南葉縣東北,11是很正確的。因此,簋銘文作為出土文獻雖很珍貴,但不能支持棫林在雍的結論。襄公十四年,伐秦之師渡過涇水,逡巡不前,最后朝秦都雍城方向進發,也只行至棫林,無功而返,故被稱為“遷延之役”。李學勤說:“秦地棫林離有棫陽宮的鳳翔還遠得很,后者絕非當時諸侯之師所能到”,1可謂切中肯綮。這里必須確定一個基本事實,即棫林與雍城一定是兩個地方,不可相提并論。散氏盤中的“棫”與長甶盉銘中的“下淢”,均與井氏居邑相近(說詳后),可能與棫林有關。由于棫林不在雍,與下淢或棫林相近的井氏居邑亦不可能在雍。盡管雍城有過“棫陽宮”、“大鄭宮”等舊宮之名,亦無助于證成井在鳳翔說。

(3)扶風說

此說為朱鳳瀚所主張,主要是依據禹鼎、鐘的出土地及銘文所言“井邦”來立論的。禹鼎為厲世之器,其銘有云:

禹曰:“丕顯桓桓皇祖穆公,克夾召先王,奠四方,肆武公亦弗遐望(忘)朕圣祖考幽大叔、懿叔,命禹仦(肖)朕圣祖考,政于井邦。肆禹亦弗敢惷,睗(惕)共朕辟之命?!保ā都伞?833)

銘文中的“武公”是禹的上司,曾任本銘所言伐鄂之役和多友鼎伐戎之役的主帥,是當時朝中重臣?!坝怼睘槲涔繉?,直接指揮王室軍隊討伐鄂侯馭方,一舉滅鄂,平淮靖亂,榮立戰功。禹又稱叔向父禹,自云“奠保我邦我家,作朕皇祖幽大叔尊簋”(叔向父禹簋,《集成》4242),是知“幽大叔”為其祖,“懿叔”為其父。其祖與父均以“叔”稱,說明“政于井邦”的禹家族,當為井氏小宗,即井叔氏后裔。但這個“井邦”位居何地,單從本銘是看不出就里的。朱鳳潮根據禹鼎出土于陜西扶風法門鎮任家村銅器窖藏,結合井人鐘出自扶風齊鎮村,推測扶風縣任家、齊鎮一帶“于西周晚期有畿內井氏之居處”。2

西周晚期王室多故,厲王流彘,周室東遷,使不少貴族家族面臨跌宕起伏的政治命運。為了避免珍藏的青銅禮器落入他人之手,他們在遭逢政治變故之時,不得不把這些器物加以窖藏。出于保密和安全的需要,當初窖藏這些銅器一般都會埋在自己家族的土地上。之后或因逃亡未歸,或因家道中落,乃至一直無法起窖。這便成為保留至今并得以出土的珍貴文物。由于各窖藏地點距離其家族居址不會太遠,所以朱氏根據禹鼎、鐘的出土地,把井氏家的居邑確定扶風任家村、齊鎮村一帶。此說甚有理致,只因未能詳加論證,不為學者所重。

2,井氏居邑考議

井氏家族有井伯、井叔、井季三個分支,其中井叔又分為豐井叔和鄭井叔兩支。豐井叔氏一支的居邑是明確的。1983-1986年,陜西長安灃西張家坡村井叔家族墓地的發現,表明其居邑即在附近。在井叔家族墓地中,規模最大、規格最高的是墓地西邊的M157,是有南北兩個墓道的“中”字形大墓。根據旁邊的M163出土2件“井叔采鐘”及墓主人為女性來推測,M157的主人可能是其夫君,也就是墓地最早的一代井叔,其名曰“采”。此外,還有三座東西并列的“甲”字形墓葬,亦有井叔所作彝器,當各為一代井叔。3張家坡墓地的時代約當西周中期后段的懿孝時期,與銅器銘文反映的井叔在懿王以后掌權用事,為朝中重臣的情況相契合。

井叔家族另一支是鄭井叔氏。在相關彝銘中,常見“井叔”之前冠有“鄭”字,如鄭井叔鐘、鄭井叔甗、鄭井叔康盨、鄭井叔父鬲等,故可稱鄭井叔氏。與“豐井叔”之豐同例,“鄭井叔”之鄭也應該是地區名稱,意味著此一井叔分支的居邑當在鄭地。不僅如此,此支井叔家族與井氏大宗的居邑應在一地。據近年新發現的西周晚期鄭井伯父甗銘云:“鄭井伯父作寶甗,其子子孫孫永寶用?!保ā躲憟D》3333)說明井氏家族大宗“井伯”的政治地位雖有稍降,但其家族仍存立于世,且與鄭井叔氏同居鄭地?!墩f文·邑部》:“,鄭地有亭?!?井、“”、邢三字為古今字,此亦說明井與鄭地有關??梢娒鞔_“鄭”的地理方位,無疑有助于考察井氏家族本家的居邑所在。

從西周金文的情況看,“鄭”似有大名、小名之別。小名指一個具體的地理位置,如“王在鄭”、“鄭羌伯”、“鄭姜”之鄭;大名則指區域名稱,如“鄭虢仲”、“鄭井”、“鄭登(鄧)伯”之鄭。鄭作為區域名,似乎還有東西之別。陳夢家認為,“據金文西周二鄭,奠井在陜西省,奠虢在河南省?!?不管怎樣,作為區域名稱之下的虢、井等地,只是“鄭”這個大地名中的一個具體地點,是不能直接與區域之名的“鄭”劃等號的。否則就會出現“鄭虢”、“鄭井”、“鄭姜”所代表的三個小國與一個“王在鄭”的行宮,同處一地,并世而存,這顯然是不合邏輯的。但在“鄭”這個大區域內,同時并存虢國、井邦和“王在鄭”的行宮,卻是合理的。三年壺銘云:“王在鄭,饗醴,呼虢叔召,錫羔俎?!保ā都伞?726)此器出于扶風縣莊白村銅器窖藏,是知所在的微氏家族世居于此。受召前來參加“饗醴”,其居邑與王的行宮“鄭”必相鄰近,始便于事?!赌绿熳觽鳌肪砦澹骸案?,天子西游,乃宿于祭。壬辰,祭公飲天子酒?!?是說穆王西游到了祭公封地就宿,隨后舉行飲酒禮,祭公也受召參加,其情狀適與相類。這說明“王在鄭”之鄭作為具體地名有可能就在扶風縣境內。

又據長甶盉銘云:“穆王在下淢?,穆王饗禮,即井伯、太祝射,穆王蔑長甶以逨即井伯”(《集成》9455)。此先燕后射之禮,亦見于鄂侯馭方鼎銘:“(王)在坯,鄂侯馭方內醴于王,乃祼之,馭方侑王,王休宴,乃射?!保ā都伞?810)穆王在“下淢?”舉行饗禮,井伯受召前來參加,其居邑當與“下淢”相近,故禮畢穆王可以至其居邑游走一遭。陳夢家認為,“作器者乃隨穆王至于井伯所在之地,于王之行屋行饗射之禮,并至于井伯之所,是下淢當是井伯所在之地?!?此言不夠確切,“下淢”既是穆王的行宮,就不可能是井伯所在之地,但井伯的居所與“下淢”相距不遠,應該是符合事實的。長甶盉銘中的“下淢?”與蔡簋、元年師簋所言“淢?”,都是周天子的行宮,同以“淢”名,理當同地,即使稍有距離也可忽略不計。此“淢”與散氏盤之“棫”以及文獻中地處涇西的“棫林”,都應該是同一個地方。從水與從木的字可相通假,古籍習見,如注與柱、漂與標、涿與椓,即是?!蹲髠鳌废骞哪晁姟皸Я帧?,清高士奇《春秋地名考略》以為在涇陽之境,4楊柏峻定在涇陽縣涇水西南,5都

是不正確的。是役諸侯之師渡過涇水扎營,因飲用有毒的涇水,士卒多死。隨后鄭國司馬率先向雍都進軍,即使行軍一日,所至棫林也與涇陽相距數十公里。從文獻上看,在涇陽與雍都之間,只有扶風縣存在與棫林相關的線索。如《三輔黃圖》:“棫楊宮,秦昭王所作,在今岐州扶風縣東北?!?《括地志》:棫陽宮“在岐州扶風縣東北”。7《關中勝跡圖志》:棫陽宮“在扶風縣東北三十里,秦穆公建,遺址尚存?!?《大清一統志》卷

一百八十四除列扶風說外,又載《漢書·地理志》雍縣有“棫陽宮,昭王起?!?扶風、雍縣均有棫陽宮,可能為秦國先后所建,不足為異。扶風境內有棫陽宮,其得名應與棫林有關。故可把晉師伐秦所至棫林的地望確定在扶風縣東北。這樣,金文所見“王在淢?”與“王在鄭”的所在地,以及鄭桓公最初在棫林的封國,都可以定位在扶風縣東北一帶。

不寧唯是,還有地下出土資料同樣可以支持這樣的推斷。1979-1980年,陜西周原考古隊在岐山鳳雛村和扶風召陳村清理西周建筑基址時,發現一批陶文,其中一條為“”,由六七六井四字組成;另一條為“井丅”,可能是井示二字的合文。1與青銅器相比,陶器的流動性較差,具有較強的地點指示性。扶風周原一帶有“井”字陶文出土,是井氏家族在此活動的重要物證。井氏家族可以確定出土地的青銅器,也都集中在扶風縣城以北十四公里左右的任家村、齊鎮村一帶。如禹鼎,今所知見者有兩器,宋代出土并見于著錄的穆公鼎(又稱成鼎),銘文與禹鼎全同。1942年9月,禹鼎在扶風法門鎮任家村出土,同出器物一百余件,后僅存此鼎,余皆散失。這兩件鼎是列鼎,列鼎應為奇數,故不排除當時還有別的禹鼎共出。此批銅器有禹鼎這樣的重器,極有可能屬于井氏家族的青銅器窖藏。又如井人鐘,今存四件,其中三件為傳世品。只有鐘四于1966年在扶風縣法門鎮齊鎮村東出土,2其銘文與鐘三的銘文先后相接,正好配成一組。鐘銘文稱“作龢父大林鐘,用追孝孝侃前文人”(《集成》112),郭沫若以為“龢父”即共伯和,“井人”為共伯和子,3非是。井人當為井氏家族成員,因追孝先祖考而作此鐘。禹鼎與井人鐘分出二地,其窖藏情況不明,但有扶風任家村大克鼎的出土,可證井氏居邑大體就在這一帶。據《陜西金石志》、《貞松堂集古遺文》載,光緒十六年(1890),陜西扶風縣任家村發現青銅器窖藏,出土一百二十余器,克鐘、克鼎及中義父鼎并出窖中。1940年在這里又發現一處青銅器窖藏,傳出梁其諸器六十余件。凡此皆屬克之家族所制之器。4大克鼎言及克受田土有原屬“井家”者,是知井邑與之相近。此外,西周晚期的屖甗,1960年出土于扶風法門鎮齊家村,銘末有“豐井”二字(《集成》919)。同一時期的豐井叔簋,1978年也出土于扶風縣法門鎮齊村一個灰窖中,5有“豐井叔作伯姬尊簋”(《集成》3923)等銘文。這兩件銅器或為贈品,或為媵器,具體流動原因不明,但它們在扶風法門鎮出土,多少與井氏家族的居邑在此有關。

關于井氏家族的居邑問題,涉及面廣,糾葛甚多,迷障重重,不易廓清。但從各種資料的綜合分析來看,還是以扶風縣任家村、齊鎮村一帶為井氏家族居邑的說法富有理據,遠較他說為可信。

三、井氏采邑與世卿制度

上文所論井氏家族的姓氏與居邑,是從井氏家族本身的角度考察有待解決的一些問題。但這個家族形成與發展的情況很特殊,與西周王朝實行的采邑制和世卿制大有關聯。因此,深入分析井氏采邑的封立情況,對于全面認識西周世卿制度是大有裨益的。

1,井氏及其采邑的來歷

關于井氏家族的來歷,或謂商代井方之后,或謂周代邢侯之裔。前者信從者微,后者雖為主流意見,然周公之子既已封為畿外邢侯,其后大宗承其爵位,何以小宗又再封于畿內之井?仍是值得思考和探討的重要問題。

西周井氏家族是商代井方后裔的說法,應與王國維、郭沫若相關見解的影響有關。郭氏認為,井方為周人所滅,其遺民遺地被周人瓜分,并依王國維對散氏盤、大克鼎的分析,推斷“井方當在散關之東、岐山之南、渭水南岸”。6有的學者對井方居于關中西部深以為然,只是不認為井方入周以后被周人所滅,而是作為炎帝之后重新受到周王的封建,繼續存立于世。周初井伯甗中的“井伯”,就是井方的方伯。7此說把周代的井氏家族與商代的井方混為一談,是很不可取的。一方面,從考古學文化看,西安以西在殷商后期完全是周人的勢力范圍,商王朝根本不可能與寶雞一帶的土著發生關系。1故商王以“婦井”為妃或發兵“征井方”,當為河北邢臺一帶的方國。2另一方面,周人代殷而為天下共主之后,有的異姓方國改旗易幟,愿意效忠周王朝,因而仍可作為獨立的政治實體加盟新的貴族統治國家。但是,他們要在西周國家中央政府中占有一席之位,這種可能性不大。周禮崇尚“親親”,“以親屏周”,3異姓貴族除為甥舅關系且伐商有功的姜尚能在周初一度成為王室重臣外,幾乎再也無人可以入掌機樞。所以井氏家族為井方后裔的說法,與西周基本史實相違異,不可信從。

以井氏家族為邢侯裔氏,最早為徐中舒提出,廣為學者所宗。徐氏說:“邢侯大宗出坯就封于邢,其次子當仍留居王朝,食采于畿內的邑?!?這個論斷主要是根據畿內井邦與畿外邢侯均為姬姓,并類比魯、燕兩國的分封情況得出的。關于周公封魯、召公封燕,鄭玄曾謂“元子世之,其次子亦世守采地,在王官?!?《史記》索隱言及魯、燕分封,其說略同。今以克罍克盉驗之,可謂其言有征。但也有學者稍異其說,認為邢侯初封在鄭,康王時改封于邢,后以次子襲位,原封地則由長子所繼承,此即井邑和鄭井的由來。6此說存在的問題很多,如邢侯初封于鄭,當稱鄭侯,然周公之子絕無此稱者。比較起來,仍以徐說為合理。一則,周初封君以國為氏,國名亦即地名。商代井方活動于河北邢臺一帶,是一個較有實力和影響的方國,滅國后成為邢侯的封國。邢侯始封平皋(今河南溫縣),繼遷襄國(今河北邢臺),7國名一仍其舊。除此之外,周初不可能再有第二個邢國。二則,關中雖有井地,然其名后起。目前所能見到的畿內井邦之器多屬西周中晚期,沒有一件可以像邢侯簋、麥方尊那樣可以早到成康時代。這正符合畿內井氏從邢侯家族分化而出的時間序列。三則,從后來發現的邢臺邢國墓地和灃西井叔墓地看,“兩處墓地具有明顯的相似性和可比性,如墓地的構成、墓葬規模、墓道的有無及多少、隨葬車馬、青銅器、玉器等均具有很大的相似性,顯示出雙方在西周統治階層中地位近似”。8這也是畿外邢侯與畿內井氏共出一脈而地位相近的歷史淵源在考古文化上的反映??梢娦熘惺骊P于畿內井氏來歷的見解,起初雖未系統論證,但事實證明當為不刊之論。

邢侯為周公之子,其封建當在成王之世?!蹲髠鳌焚夜哪旮怀皆唬骸拔糁芄醵逯幌?,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酆、郇,文之昭也。邗、晉、應、韓,武之穆也。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周公元子伯禽,始封于魯在成王即政元年。10從“武王年五十四”崩逝來推算,11此時周公可能年近六十,伯禽及諸弟大約三十多歲,其次第受封亦當在成王時期。新出公簋多以為是成王時器,銘文稱“唯王廿又八祀”(《銘圖》4954),說明漢儒以為成王在位三十年或有所據。以此觀之,第一任邢侯其元子繼位為侯,以及次子畿內受采,有可能在成末康初。畿內井邦首任封君因非邢侯長子不可稱“井伯”,只有首任封君的嫡長子繼別為宗之后,始可以伯相稱。如公簋銘反映的唐叔封晉,其子燮父繼侯于晉,始稱“唐伯”。1

這就意味著只有到了康昭之時,畿內井氏才會出現“井伯”字樣的青銅器。今所知見的井氏家族銅器以井伯甗為早。此器為鬲甑連體,侈口束腰,立耳,鬲作分襠鼓腹,三足中空,下端呈圓柱狀。頸飾顧龍紋,鬲腹飾獸面紋。其時代《集成》斷為西周早期,也有人定為共王、穆共時代。2觀其腹部獸面紋,角為牛角狀,是西周早期銅甗足部常見的紋飾。3銘文“井伯”之“井”內無一點,也是穆王之前的寫法。故井伯甗可定為康昭時器。此與上文推算井邦首任封君的嫡長子可稱“井伯”的時間正相吻合。這也從一個側面說明,畿內井邦為第一任邢侯之子的封國應該是符合事實的。

邢侯大宗小宗一脈所系,別為二國,職爵亦異。在《穆天子傳》中,有井公(井利)任六師統帥,為天子重臣,也有邢侯受天子倚重,為一方諸侯。前者封國名“井”,爵稱為伯,后者封國名“邢”,爵稱為侯,區別是明顯的。在西周特殊的政治體制下,畿內封國是采邑,畿外封國是諸侯,各自肩負著不同的政治使命。采邑主主要在中央政府任職,執掌國家大政;諸侯則為地方行政區首腦,主持地方政務。第一任邢侯其次子分封畿內,性質與母國有別,實際是新建一個采邑。對畿內井邦這個具有代表性的典型采邑詳加剖析,可以對西周以采邑為基礎的世卿制度形成一些新的認識。

2,井邦的性質與世卿制度的雙重功能

邢侯之子本應隨父離京,置身邢國,做一個養尊處優的貴族公子,為什么周天子要將其分封畿內呢?畿內封國對西周王朝的統治到底發揮何種作用呢?

井氏家族可稱為“井邦”或“井家”。稱“邦”重其政治屬性,稱“家”重其宗法屬性,都說明井是一個政治共同體,體現了西周王朝以封君治天下的政治體制。在史墻盤和逨盤銘文中,“周邦”與“萬邦”對舉,形成政治上的主從關系?!爸馨睢敝浮皠苋f邦”(鐘,《集成》251)的周王朝,有時也指周王朝直轄的王畿地區。而“萬邦”則把畿內畿外的封國乃至所謂蠻夷之邦均已涵括其中。在春秋金文中,畿外諸侯稱“某邦”者已很常見,如晉邦、齊邦、鄭邦、邾邦、黃邦、楚邦者皆是。對于畿內畿外不同的“邦”,春秋時人并不加以區分,認為都有“以蕃屏周”的作用。如《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富辰所言文之昭、武之穆、周公之胤凡二十六國,即是如此。但在這二十六國中,實際有一部分只是采邑。正如鄭玄所說:“公卿大夫之采邑,王子弟所食邑,周、召、毛、聃、畢、原之屬在畿內者?!?對于畿內采邑主,鄭玄又稱畿內諸侯,如謂:“芮伯,畿內諸侯,王卿士也?!?這是相對于畿外諸侯而言的。畿外諸侯可以發揮“以蕃屏周”的作用易于理解,對作為采邑主的畿內諸侯來說則有人不以為然。如唐代孔穎達以春秋時代的“原伯、毛伯”為例,認為“蓋是文王之子原、毛之后,世為王臣,仍為伯爵,或本封滅絕,食采畿內?!?此以畿內諸侯因本封滅絕,始食采畿內,受到清人閻若璩的嚴厲批駁,以為是泥看“蕃屏”二字,畿內、畿外諸侯都有蕃屏周室的作用。7這是有一定道理的。但從政治體制上看,畿內采邑與畿外封國的性質還是判然有別的。

畿內封國被稱為“采邑”,是東漢今古文經學家都曾使用的概念。如鄭玄注《周禮·夏官司馬·司勛》即引及鄭司農云:“不以美田為采邑?!?說明東漢之初“采邑”一詞已很流行。但從戰國到西漢的文獻中則多稱為“采地”。如《世本》謂“梁丘、虞丘,皆齊采地”。2《韓詩外傳》卷八:“古者,天子為諸侯受封,謂之采地?!?《說苑》卷十四《至公》:“賜虞子采地三百”。4戰國之前則多稱“采”。如《左傳》襄公十五年:“王及公、侯、伯、子、男、甸、采、衛大夫,各居其列?!?《尚書·康誥》:“侯、甸、男邦,采、衛?!?西周金文亦只稱“采”:

(1)中鼎:“今貺畀汝?土,作乃采?!保ā都伞?785)

(2)遣尊:“王在,錫遣采曰?!保ā都伞?993)

(3)卌二年逨鼎:“余肈建長父,侯于(與)采?!保ā躲憟D》2501)

文獻和金文所見西周春秋時期的“采”,可能涵義比較寬泛,但有一部分是指采邑應無問題。采邑制是西周分封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又是世卿制度賴以存在的經濟和政治基礎,其作用不可小覷。下面即以井氏采邑為著眼點,把采邑制與世卿制結合起來加以研究,著重談三個問題。

(1)封建采邑是西周任官制度的產物

周、召二公食采周原,最初可能是對他們有功于王室的獎賞,同時也作為身任王朝執政大臣的俸祿。隨后逐漸形成制度,王室重臣均以采邑封授,視同諸侯?!抖Y記》卷十一《王制》云:“天子之縣內諸侯,祿也?!编嵭ⅲ骸斑x賢置之于位,其國之祿如諸侯,不得世?!?這是說采邑是畿內諸侯的俸祿,其數量與畿外諸侯相同,但其朝中職位須任之以賢,不能像畿外諸侯一樣世襲。由于職爵高低的不同,采邑有大小之別?!栋谆⑼āた槛怼吩疲骸按蠓蛴泄Τ煞馕迨?,卿有功成封七十里,公有功成封百里?!?《孟子·萬章下》云“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也許畿內、畿外諸侯始封之時作為俸祿的采地面積大體相近,只是到了春秋以后由于不斷擴張和兼并,諸侯國領地的面積才大為增加。畿外諸侯是一方大員和行政首腦,位高權重,但采邑主出任王官其政治地位似乎更高。在康王即位大典上,“太保率西方諸侯入應門左,畢公率東方諸侯入應門右”,10即可概見。周初周公、召公、畢公、毛公、祭公等執政大臣均有畿內采邑的封建,11應緣于此。

隨著老一輩朝中重臣的謝世,固然其子嗣有條件襲其父爵,但若非賢者亦難上位。昭穆時期未見周召二公的裔氏出任王朝卿士,應與此有關。為了使更多姬姓貴族中的精英人物可以出任王朝要職,根據實際需要從畿外諸侯的子嗣中選用少量賢能之士,授予采邑,委以重任,蔭其子嗣,便成為侯補王朝卿士的重要渠道。邢侯之子、周公之孫作為井氏采邑的首任封君,應該就是通過此一途徑從邢國來到王室任職而受采周原的。

據康世臣諫簋銘:“唯戎大出于軝,邢侯搏戎?!保ā都伞?237)此次搏戎之戰,當有輝煌戰績,故臣諫鑄器以言其功?;蛟S邢侯父子均有參戰,表現出卓越的軍事才干,被當時朝廷看重,故將其次子分封畿內,以示嘉獎。當然不僅僅是嘉獎,同時也是朝廷選任賢能之臣的需要。第一代井氏采邑主到王室擔任何職不得而知,但自昭穆時代起,井氏家族卻不斷有人出任朝廷要職。如《穆天子傳》和清華簡《祭公》中的井利,已高居三公之位。西周中期金文中的“井伯”,除每每擔任冊命官員的儐右外,本身也職任司馬。這些情況表明,邢侯之子授采畿內,可能與朝廷選任軍事高官有關。所以即使大分封的時代已然過去,采邑的封授仍可隨時進行。周宣王二十二年,桓公友封于鄭,幽王時擔任司徒,亦屬此類情況。只不過東遷以后,鄭武公通過兼并鄶、虢領地,職權范圍隨之擴大,最后由畿內采邑主進一步轉化為畿外諸侯,并得以參與諸侯會盟與爭霸。此與西周授采任官制度有所區別,是一特例。

(2)世卿制度的“尊賢”機制

西周實行世卿制度,在文獻和金文中多有反映。所謂世卿指王朝卿士多由畿內封授采邑的大貴族世襲擔任,執掌政權。周公、召公的情況人所熟知,他如畢公、祭公、毛公、虢公、榮公這些頗有聲名的姬姓貴族家族,也都有好幾代人擔任過王朝卿士。王朝卿士的候選人基本由畿內采邑主家族所壟斷,成為世卿制度的基本特征。這種世族貴族統治體制,以“親親”為準則,與“尊賢”相對立,不利于國家優選人才,歷來都是被抨擊的對象。但實際上,世卿制度也有“尊賢”因素,只是未能被人們清楚地認知而已。

《禮記·中庸》說:“仁者人也,親親為大;義

者宜也,尊賢為大?!?這是強調為政在于得人,“親親”與“尊賢”不可偏廢。過去人們對世卿制度的理解過于偏重于世卿世祿的一面,對其本身所具有的“尊賢”功能漠然無視。這是不全面的,也不利于發掘傳統制度文明中的積極因素。就世卿制度“尊賢”功能來說,其表現是多方面的。其一,采邑作為王朝卿士的俸祿,并不是隨意封授的。鄭玄說是“選賢置之于位”是有事實根據的。西周早期,周、召、畢、祭、毛幾大世族家族,相繼成為天子的輔弼大臣,對于穩定政局、開疆拓土、制禮作樂都發揮了重要作用,這是人所共知的。井氏采邑的封建,很可能也是出于選用帥才、加強武備的政治需要??梢姴梢胤馐谥?,本身就帶有“尊賢”的用意。其二,采邑封授之后,首任采邑主一般都會成為王室執政大臣,其子嗣雖有條件世襲其位,但不是絕對的,只有賢能之人始可選任。所以不是每一代采邑主都能繼承父祖的職爵??追f達認為,“所以畿內諸侯不世爵,而畿外得世者,以畿內諸侯,則公卿大夫輔佐于王,非賢不可,故不世也?!?采邑主可以世襲父祖的采邑,但非有賢才不得世襲卿士之位,也說明世卿制度本身仍有“尊賢”的機制。其三,若進一步觀察采邑主家族內部各分支的政治走向,侯選王朝卿士的權利在大宗、小宗之間亦未固化。如在井氏家族中,逐漸形成井伯、井叔、井季三個分支家族。井伯一支為大宗,穆共以前,可能有幾代人出任王朝卿士,權勢煊赫。在五祀衛鼎銘文中,裘衛與邦君厲之間發生田土糾紛與訴訟,五位大臣負責處理此事,而井伯排在首位,頗有首席執政大臣的氣象。但懿孝以后,井叔一支起而代之。如曶鼎銘中訟事斷案的執法大臣是井叔,霸伯簋銘中代宣王命的也是井叔,并同井伯一樣有“井公”之稱。這說明即使在采邑主家族各支族之間,其政治進路也貫穿著“尊賢”的精神。

(3)采邑是西周王官的政治實訓基地

西周時期的采邑與戰國以降的食邑是大不相同的。何休以為,“所謂采者,不得有其土地人民,采取其租稅爾?!?這是拿漢代食邑比況西周采邑,所言非是。恰恰相反,西周王室對東西兩京附近的王畿地區雖有直接的管轄權,但采邑一經封授,采邑主即擁有對其土地人民的治理權。周天子有時將采邑主的田土收回或轉授他人,如大克鼎載井家部分田土被分割轉賜于克,可能只是出于某種特殊原因。采邑的土田當然不是由采邑主家族子弟自己來經營,而是由所謂“土田附庸”即對土田主人有一定依附關系的土著農民來耕種的,4并通過籍田方式為貴族家族提供賦稅?!吨芏Y·地官·小司徒》鄭玄注:“采地食者皆四之一”,賈疏云:“謂采地之稅四之一入于王”,是說采邑的賦稅收入四分之三由采邑主留用,四分之一上繳王室。1因此,采邑雖不像諸侯國那樣基本是地方的一級行政區,但也帶有一定程度的社會基層組織的性質。這就給采邑主提出了行政管理的任務和要求。

從春秋時期的情況看,采邑通常是由家臣來具體管理的。西周采邑主固然也有家臣代管相關事務,但仍須本人過問其事。據逆鐘銘文,叔氏召來逆說:“乃祖考許政于公室”(《集成》61),說明逆為異族家臣,世代服事于叔氏家族。2叔氏要求他管理“公室仆庸、臣妾、小子室家,毋有不聞智(知)”(《集成》62)。其“仆庸”即“土田附庸”,是耕種采邑土田的農人。諸般事務都要及時匯報,不得有所隱瞞。這表明采邑主對所屬采邑的經營負有直接的行政管理責任。禹鼎銘文說到禹繼祖父、先父之后“政于井邦”,對管理井氏采邑的政務不敢懈怠和愚妄行事,亦可為證。采邑本身也有自己的一套行政管理系統,如對應王室設立司徒、司馬、司空等官吏來處理相關軍政事務。這對尚未入為王朝卿士的采邑主來說,可以通過采邑的行政管理受到政治歷練,以提高執政能力。這說明采邑不僅僅是王官俸祿,也是采邑主進行政治熱身和入為王官的實訓基地。同時,朝廷還可借此對采邑主的行政能力和才干加以考察,以便根據其父祖的情況,任命相應的職務,條件成熟則可出任王朝執政大臣??梢姴梢刂茖τ谕醭涫康倪x任,在“親親”原則不變的前提下,仍具部分“尊賢”功能。

綜上可見,西周井氏家族是姬姓王族周公的后裔,其采邑地處畿內周原一帶。井氏家族從畿外邢侯公室中分化而出,其分支井伯氏、井叔氏有好幾代人先后擔任王朝卿士,成為周天子的肱股之臣。從井氏采邑看西周世卿制度,并非像傳統認識的那樣,世族政治完全與建官用賢絕緣。以采邑制為基礎的世卿制度,固然使王室任官范圍受到嚴重局限,致使只有少數姬姓貴族子弟可以出任王官,但就姬姓貴族內部來說,世卿世祿并不是絕對的,仍有選官任賢的機制。它實際是一個“親親”與“尊賢”相輔為用的矛盾統一體,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保持王室官員的精英化和朝廷的政治活力。

[作者杜勇(1956年—),天津師范大學歷史文化學院教授,天津,300387]

[收稿日期:2018年6月12日]

(責任編輯:謝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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