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晉中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查獲了一起涉嫌非法經營食鹽案,這是2017年1月1日起鹽業體制改革后,晉中市查獲的首起涉鹽案件。
根據舉報線索,綜合行政執法隊執法人員在位于榆次區烏金山鎮峪頭村某貿易公司調味品倉庫內,查獲假冒湖北省長舟鹽化有限公司生產的“長舟牌”500克加碘及未加碘精制鹽,共計39.5噸。當事人姬某某在沒有取得食鹽批發資質的情況下,自2019年4月份開始,以虛假的長舟鹽化有限公司員工身份,在晉中市食鹽市場大肆進行食鹽批發。
該案違反了國家有關鹽業管理規定,非法批發銷售食鹽,擾亂鹽業市場秩序,其行為已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且非法經營食鹽數量達39.5 噸,情節嚴重,此案現已移交公安部門。隨著食鹽體制改革與實施,食鹽專營市場亂象叢生,非法批發經營食鹽的行為有所抬頭,不合格食鹽、劣質鹽也趁機進入市場。綜合執法隊將繼續嚴厲查處制販假鹽、非法經營食鹽等涉鹽違法犯罪案件,有力保障全市和周邊地區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