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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個人信息權與隱私權的邊界

2019-01-30 02:25王穎
智富時代 2019年12期
關鍵詞:個人信息權隱私權法治

王穎

【摘 要】個人信息權與隱私權從實質上說是兩不完全相同權利,隱私和個人信息有其相似之處,但兩者并不等同,尤其是在大數據時代,兩者關系更加復雜。因此,應當對隱私權與個人信息權進行區分規定,才能適應現代化法治要求。

【關鍵詞】隱私權;個人信息權;界分;法治

一、從隱私到個人信息

1、隱私權的產生與發展

從歷史的角度來看隱私的概念并不是自古有之,與之相同的隱私權的出現也比較晚。直至1890年,沃倫和布蘭代斯在《哈佛法律評論》上發表《論隱私權》(The Right to Privacy)一文,隱私權這一概念才真正被確立起來。1948 年聯合國大會通過《世界人權宣言》,其中第 12 條明確規定:“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名譽和榮譽不得加以攻擊。任何人有權對該種干涉或攻擊享有法律保護?!边@成為隱私權最重要的國際人權法淵源。在許多國家隱私權已經被確認為一項憲法性或民法性權利。

2、隱私權在我國的發展

在中國,對隱私權的真正保護始于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初。在近二十年的發展進程中,也就是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出臺之前,其保護呈現出一個總體特點法律零散、途徑間接、手段脆弱。最新的司法解釋實現了對隱私權保護的巨大突破,體現了直接保護的方式,也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現代法治理念。我國司法實踐中最初將隱私置于名譽權之下進行保護。2009 年通過的《侵權責任法中》第 2 條才直接承認了隱私權的地位。我國憲法中沒有直接提及隱私權,但是第 38 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被認為是隱私權保護的憲法依據,體現出隱私權對人格尊嚴的維護。2017 年 10 月 1 日開始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在第 111 條對個人信息進行了規定,雖然并沒有將個人信息權列為獨立的民事權利,但是也為個人信息的保護提供了法律制度基礎。

二、個人信息權與隱私權的聯系

隱私權與個人信息權之間存在一定的模糊區域。二者之間存在以下關系:在權利主體方面,兩種權利權利主體都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法人;客體范圍有一定的交互關系,部分未公開的個人信息都是隱私,許多隱私也同時具有個人信息的性質;侵權后果存在一定競合,侵犯具有隱私性質的個人信息,可能會同時構成侵犯隱私權和個人信息權的后果。例如隨意在網上散布個人的聯系方式,造成個人生活被不斷騷擾,這就同時侵犯了隱私權和個人信息權;其存在的目的具有一定的相同性,無論是隱私權還是個人信息權,它們存在的目的都表現為保障個人的人格權利和生活的自由安寧,都是為了維護自然人的人格尊嚴。

三、隱私權與個人信息權的界定

1、權利性質的界定

盡管個人信息權與隱私權都是人格權,但兩者的權利性質并不完全相同。首先,隱私權更多表現為消極、防御性權利,只有在個人隱私受到他人侵犯時,隱私權的效力才能發動,而權利主體在這之前不能主動行使隱私權。相反,個人信息權雖然也是人格權,但因為其具有一定的財產性,因此權利主體在不損害他人利益和不違背公序良俗的情況下可以許可他人使用或知曉個人信息,同時,在他人未經許可收集利用個人信息時,有權請停止對個人信息的利用或恢復原狀。其次隱私權提出是一種純粹的人身權利,而個人信息卻同時兼具人身和財產性質,它體現為個人對其信息的控制權利,因此其權利主體也可以通過許可他人使用而從中獲取利益。

2、權利客體的界定

隱私是個人不愿對外公開的有關個人的相關信息,如個人的婚姻家庭關系、健康情況等,可以說重要是公民個人不愿公開且不涉及損害他人及社會利益的信息都是隱私的范圍。而個人信息則是某個人所特有的信息,其存在總是與個人身份有密切的關系,比如電話號碼、身份證等。因此,個人信息是指一切與個人熱身份相關的人類可以控制的信息。同時,個人信息與隱私有一定的重合之處,如某人在互聯網上非法公開他人照片,這即侵犯了他人隱私權,也有可能對他人的個人信息構成侵害。再者個人信息與公共管理以及社會發展的關系更加密切,因此對于個人信息,在立法方面必須考慮個人權利與公共利益的平衡問題。而對隱私,它是與個人的生活十分的密切,可以說無隱私即無人格尊嚴,因此,在立法方面應該更加注重對隱私權的保護。

3、權利保障方式的界定

對隱私權的保障,一般采取事后救濟的形式,而其救濟方式除造成嚴重后果或財產損失外,主要為精神方面。而對個人信息權的保護則有多種方式。一方面,個人信息具有一定的財產性質,因此對侵犯個人信息的,可能會采取賠償損失的方式或事先預防的方式;另一方面,個人信息還可能與公共利益相關,因此對侵犯信息權的行為,不僅會追究民事責任,還可能追究公法責任。三、結語通過論述,筆者認為隱私權和個人信息權是兩種不同的權利,雖然他們之間存在一些模糊性,但在對二者進行立法的過程中一定要將他們區分開來。主要要明確隱私與個人信息的界限,同時明確個人信息權與隱私權的保護方式。

四、結語

綜上所述,隱私權和個人信息權之間雖然有些方面有相似之處,但不同之處更應當引起注意,在立法時需要對二者作出區分,充分關注個人信息權的財產屬性,同時明確個人信息權與隱私權的保護方式和救濟方式的不同,才能夠更好的保障公民權益。

【參考文獻】

[1]王利明.論個人信息權的法律保護——以個人信息權與隱私權的界分為中心[J].中國檢察官,2013,35(21):62-72.

[2]郎夢佳.論個人信息權利之法律屬性[D].浙江大學,2013.

[3]肖仕龍.論網絡隱私權及其法律保護[D].重慶大學,2011.

[4]李源粒.網絡數據安全與公民個人信息保護的刑法完善[J].中國政法大學學報,2015(4):64-78.

[5]張新寶.信息技術的發展與隱私權保護[J].法制與社會發展,1996(5):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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