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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帶一路”背景下西藏對外開放政策研究

2019-02-01 02:29賈翠霞
合作經濟與科技 2019年3期
關鍵詞:對外開放西藏一帶一路

賈翠霞

關鍵詞:“一帶一路”;西藏;對外開放;政策

基金項目:西藏民族大學高水平人才科研項目:“西藏邊境口岸縣經濟發展潛力研究”(項目編號:GSP2018245)階段性成果

中圖分類號:F127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8年11月10日

一、西藏對外開放政策發展歷程

1978年,我國開始實行改革開放。西藏特殊的地理位置,決定其在我國實施對外開放政策中的重要地位,1980年春,中央在召開的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談會提出了“西藏發展進出口貿易的重要性”。從此之后的30多年時間里,西藏的對外開放大概經歷了三個階段:孕育階段、初步發展階段、深入發展階段。

(一)西藏對外開放政策的孕育階段。1980年中央在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談會中提出,“西藏實行比其他地區更為優惠的對外開放政策,外貿出口享受全部外匯留成,允許西藏在內地轉銷一般性進口商品等?!?984年,中央在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談會進一步提出,要積極推進西藏對外開放,穩步推進西藏對外貿易。1991年我國出臺了《關于積極發展邊境貿易和經濟合作促進邊疆繁榮穩定的意見》,文件指出邊疆地區要從實際情況出發,結合自身特殊的地理位置,在順應全國改革開放大潮的同時,制定符合自身發展的對外政策,大力發展對外貿易。同時,該文件還指出,對于西藏而言,要積極開展與毗鄰南亞國家印度、尼泊爾的邊境市場貿易,繼續實施優惠進出口貿易政策。

(二)西藏對外開放政策的初步發展階段。1992年春,中國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鄧小平同志進行南巡并發表了系列重要講話。當年秋天中國共產黨召開了具有歷史性意義的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做出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大決定。這些重大事件,使改革開放的中國對外開放呈縱深加速發展態勢,相繼開放沿邊和沿海省會城市,出臺了《進一步開放黑河等四個邊境城市的通知》。1994年,頒布了《對外貿易法》,標志著邊境地區對外貿易進入了法制化時期。一系列政策的實施,改善了我國邊境地區的對外開放環境,促進了對外貿易的良性發展。

2001年6月,中央在召開的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談會指出,西藏應把工作重心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深化改革開放。2005年,國務院出臺了《進一步做好西藏發展穩定工作意見》,指出西藏要從自身出發,重點提高對外開放的水平與質量,不斷延伸對外開放地帶,積極建設邊境口岸,發展邊境市場貿易。2007年1月,西藏自治區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西藏對外開放進入了新階段,青藏鐵路全線通車運營、林芝機場通航、中印乃堆拉邊境貿易通道恢復開放,西藏對外貿易將進入新的發展階段。

(三)西藏對外開放的深入發展階段。2009年1月,西藏自治區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要加快推動南亞貿易大通道建設,重點建設吉隆口岸,穩步提升樟木口岸,積極恢復亞東口岸,逐步發展普蘭、日屋口岸?!睆娬{西藏應依托其地理優勢地位,大力發展邊境貿易,全方位擴大對外開放。2014年1月,西藏自治區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要堅持高起點定位,統籌規劃,分步實施,完善口岸基礎設施,推進吉隆口岸跨境經濟合作區建設,積極爭取‘離區免稅試點,探索口岸自貿區建設?!蓖瑫r提出,“擴大境外開放合作,擴大沿邊開放,大力發展開放型經濟。依托藏青工業園,積極融入絲綢之路經濟帶。加快推進南亞貿易陸路大通道建設,積極參與孟中印緬經濟走廊?!?/p>

2015年3月28日,國家三部委聯合發布了《推動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愿景與行動》,將西藏要承擔的任務具體確定為“要推進西藏與尼泊爾等國家邊境貿易和旅游文化合作”。中共中央在2015年8月下旬召開的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談會上,將西藏確定為“我國面向南亞開放的重要通道”。2017年1月,西藏自治區政府工作報告繼續強調,西藏應“積極參與孟中印緬經濟走廊建設,積極推進環喜馬拉雅經濟合作帶、吉隆跨境經濟合作區建設?!薄熬o緊圍繞‘一帶一路戰略構想,構建合作共贏的政策體系,加快推進南亞大通道建設?!?017年8月30日上午,中國吉隆口岸擴大開放為國際性口岸新聞發布會在拉薩召開,西藏自治區主席助理羅梅女士和尼泊爾駐拉薩總領事戈賓達·巴哈杜爾·卡爾基先生共同宣布中國吉隆-尼泊爾熱索瓦口岸擴大開放為國際性公路口岸,意味著吉隆—熱索瓦口岸正式對第三國開放。也標志著西藏對外開放邁上了新的臺階。

二、西藏對外開放取得的成效與不足

(一)西藏實施對外開放政策所取得的成效

1、經濟發展水平顯著提高。西藏執行國家的對外開放政策以來,經濟發展水平得到了不斷的提高。如圖1所示,從2001年至2017年,西藏全區經濟總量逐年遞增,從2001年139.16億元增長到2017年的1,310.63億元,翻了約9.4倍。經濟增速長期保持兩位數,平均每年增長12%左右。(圖1,數據來源:2001~2016年數據來源于《西藏統計年鑒·2017》;2017年數據來源于《2017年西藏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下同)

2、產業結構不斷優化。受西藏特殊地理歷史因素的影響,西藏產業結構的發展具有區域性、脆弱性等特點。西藏實行對外開放政策以來,產業結構得到了優化,一二三產業比重趨向合理化。如圖2所示,2017年以來第一產業比重呈下降趨勢,第二、第三產業產值比重逐漸上升,三次產業結構的變化基本符合產業結構的演進規律,實現了產業結構的優化。(圖2)

3、對外貿易額總體呈增長趨勢。西藏實行對外開放政策以來,促進了對外貿易的發展,對外貿易量總體呈現增長的趨勢。如圖3所示,2001~2008年西藏對外貿易呈逐年上升趨勢,由于2008年“3·14”事件的影響,2009年對外貿易額有所回落。2009~2012年為西藏對外貿易額增長較快階段,年均增長額為35,625萬元。2014年、2015年均因不可控因素導致貿易額大幅下降(2014年由于自治區調控政策和中尼公路塌方,2015年尼泊爾大地震導致口岸受災嚴重)。從2016年開始西藏對外貿易恢復增長的趨勢,由2016年的516,742萬元增長到2017年588,500萬元,增長71,758萬元。(圖3)

(二)西藏對外開放政策存在的不足

1、傳統的對外開放方式導致開放程度較低。傳統的歷史因素和地緣因素,使得西藏對外開放形式主要局限于邊境貿易,而邊貿市場規模較小,貿易對象較單一,缺乏走出去對外直接投資,發展服務貿易的能力。同時,邊貿市場的商品供應種類較單一,主要以農副產品、牲畜為主的原料型、低附加值的商品,產品結構層次較低。

2、政府主導下的對外開放缺乏市場活力,競爭力不強。由于西藏的特殊社會生產力發展發育進程,使本區域的自然經濟結構長期存在,民眾的商品意識長期得不到培育的機會,從而導致該區域經濟基礎薄弱,外向型經濟發展緩慢,對外貿易處于發展的瓶頸期。因而需要政府作為對外開放的主導力量進行推動。然而,政府從宏觀角度出發,注重政策調節,對市場與企業的因素考慮較少,外向型的企業發展動力不足,尚未建立“走出去”的動力機制。

3、基礎設施落后,影響對外開放的發展。在特定的自然與地理條件下,西藏實行對外開放主要依靠邊境口岸,以陸地交通為主,成本較高,且效率低,與沿海省市發展海運貿易相差甚遠。落后的交通基礎設施阻礙了西藏對外貿易的發展。另外,西藏對外貿易伙伴主要以尼泊爾為主,但尼泊爾發展落后,貿易需求量較小,加上基礎設施十分不完善,公路、鐵路與口岸沒有聯通,制約著與西藏對外經濟貿易的發展。

三、“一帶一路”背景下西藏對外開放政策調整建議

(一)抓住“一帶一路”戰略機遇,深化對外開放與合作

1、建立互聯互通項目,拓寬合作空間。國家的“‘一帶一路是促進共同發展、實現共同繁榮的合作共贏之路,是增進理解信任、加強全方位交流的和平友誼之路”。在“一帶一路”背景下,西藏要將重點解決交通、能源等基礎設施的互通、信息與投資貿易等的互聯互通方面,加強與尼泊爾在旅游資源和水電資源方面的合作,從而拓寬合作的空間。

2、深化對外開放,轉變貿易方式。積極加強與周邊國家的合作,繼續著力加快建設邊境口岸,繁榮口岸市場,除轉變傳統的貿易方式外,還應當積極向沿海先進開放城市學習經驗,抓住內地援助機會,充分利用先進的人才技術發展貿易,如在中尼之間發展跨境電商業務,擴大合作平臺,積極加入西南經濟圈,不斷提高自身對外開放水平,加快走出去的步伐。

(二)完善對外開放政策體系

1、進一步完善對外開放政策,形成綜合性的政策體系。目前,西藏關于對外開放的政策主要停留在政府規劃的層面,缺乏具體的措施和辦法,因而使得對外開放目標不明確,缺乏動力。在這種情況下,建議西藏應該倡導政府完善對外開放政策,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細化政策內容,有針對性地進行對外開放。盡管西藏在邊境口岸建設、邊境地區開發等方面都有相應的政策,但政策之間存在內容上重合與疏漏的地方,因此,需要將政策進行整合梳理,避免出現政策之間交叉與疏漏,影響對外開放政策的實施效果。

2、加強政策之間的協調,保持連續性、系統性和協調性。政策環境的不同決定了政策的目的、實施對象與方式的不同。不同時期制定的政策蘊含著各自不同的期望效果,由于所處環境的多種因素都發生了變化,產生于不同時期的政策可能會產生沖突,甚至可能相悖。因此,應注重新老政策的協調性和系統性,形成一套保持新老政策整體性、完整性、協調性的對外開放政策體系。

(三)構建完善的對外開放平臺,提高對外開放質量

1、充分發揮傳統交流平臺的作用。中國西藏旅游文化國際博覽會、中國西藏-尼泊爾經濟貿易洽談會等,是西藏與尼泊爾傳統交流平臺,應充分發揮這些交流平臺的綜合效力,從而更好地推進中尼兩國跨區域合作,建設完善中尼關于特色農產品、旅游產品等多層次、多領域的合作平臺,促進雙方在投資、經濟貿易、旅游與文化合作等多領域的寬領域和多層次交流。

2、提升合作交流平臺的影響力,開展多領域合作。積極發揮好合作交流平臺對周邊國家地區的輻射作用,不斷擴大合作交流平臺的影響力,使得周邊相關經濟貿易中心轉移到口岸,從而在邊境地區形成產業集聚現象,形成產業競爭,突顯產業優勢,提高貿易水平。將雙邊、多邊合作擴展到環境、教育、法律等多領域,打造全方位、多領域的合作交流平臺。減少臨近國家之間的摩擦,促進邊境地區的穩定與繁榮,進而提高對外開放的水平與質量。

主要參考文獻:

[1]張麗君,陶田田,鄭穎超.中國沿邊開放政策實施效果評價及思考[J].民族研究,2011.3(2).

[2]崔玉斌.我國沿邊開放20年的回顧與前瞻[J].北方經貿,2013.91(3).

[3]張麗君,吳凡.民族地區沿邊開放效果及政策研究——以云南省為例[J].黑龍江民族叢刊,2014.5(1).

[4]劉稚,劉思遙.區域經濟一體化下的沿邊開放模式探析[J].思想戰線,2012.38(1).

[5]周曉陽.“一帶一路”戰略背景下西藏沿邊開放政策調整研究[D].西藏:西藏大學,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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