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望春
4月23日,湖南南山國家公園管理局與城步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聯合出臺措施,全面加強南山國家公園體制試點區內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管理。
從4月23日起,南山國家公園體制試點區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任何時間都在南山國家公園體制試點區范圍內以任何方式采挖、售賣野生植物,包括杜鵑、三葉海棠、苦筍等。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任何時間都不得在南山國家公園體制試點區范圍內以任何方式捕獵、售賣野生動物,包括野豬、竹鼠、蛇等陸生野生動物,林蛙、大鯢、河魚等水生或兩棲野生動物和鳥類等飛行野生動物。嚴禁農貿市場、集市、攤點、酒店、餐館及居民家中制售、食用野生動物菜品及相關產品。
為確保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管理規定落地落實,南山國家公園管理局綜合執法支隊及兩江峽谷森林公園管理處等4個管理處,試點區域內鄉(鎮)和村(居)全面履行保護管理職責,切實加強日常巡查,城步林業、森林公安等職能部門各負其責、協調聯動,加強日常監管防范,形成綜合執法強大合力,確保試點區內自然資源生態安全。對違反保護管理規定造成不良后果的,湖南南山國家公園管理局和城步縣政府將依法快速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