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資源部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稀土礦鎢礦礦業權審批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按照國務院關于保護性開采特定礦種有關要求,緊密結合產業政策,針對當前稀土礦鎢礦勘查開采審批登記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規范稀土礦鎢礦礦業權管理,保護優勢礦產資源,保護礦業權人合法權益。
《通知》規定,除中央或省級財政資金勘查項目、國家確定的大型稀土企業集團勘查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環境保護要求和開采總量控制要求的大型稀土企業集團稀土開采項目外,繼續暫停受理新設稀土礦勘查開采登記申請;新設鎢礦采礦權,也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開采總量控制要求。
《通知》強調,自然資源部確定稀土礦、鎢礦全國年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并分配下達到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稀土礦、鎢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的分解落實和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