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納米
標志,不是隨便兩筆勾畫模仿而來的印記,不似小兒涂鴉般漫不經心,它費神耗力,發人深思,可惜,我卻不得不說,標志正在消逝。
字,是文士墨客的標志。我猶記得韓愈的字。韓愈,字退之,“愈”為滿,“退”為缺,水滿則溢,故人生不可求那一完整的圓;得饒人處且饒人,故與人交往也留得一尺距離,不可冒進;生活不可安排過滿,生命有縫隙,光才照得進來……文人的標志,起于飽含父母期望的名,止于對自己自省自勉自警的字,讓這食五谷雜糧之身軀,多了一副清風霽月的風骨。對自我的要求,對人生的態度,一字,足矣。
有人問,現代人沒有字,可人人皆會來一筆龍飛鳳舞的簽名。這簽名多由專人設計,簽時一氣呵成,完后似一朵花展于紙上,不僅實用美觀,而且個性張揚,不也可視為標志?
是標志嗎?照搬、模仿他人的筆畫,沒有加入個人的思考,這樣的標志空洞得好像一顆五角星、一個三角形、一個圓圈,充其量是個標記。標志由于內涵,由于設計,由于背后的特征,具有超脫于圖像色彩而存在的價值,它的內在大于形式。
由是觀之,人們的形式主義思想已經毒害至讓人類忽視自我的地步。如果人的標志不再存在,也就是人們自己都不會試著向內心深處的自我伸出手,又能指望他會了解誰,關愛誰呢?人們不再探索自我,約束自我,安于現狀而又囿于現狀,變成了格式化的人形立偶,那么也就失去了希望。
但是,也不是說凡事都得尋得個標志傍身,好像躲在一個“標簽”似的標志后就有安全感。有時候,沒有標志就是最好的標志。莫言就不喜歡別人說他屬于什么魔幻現實主義流派,莫言就是莫言,一個講故事的人。別人隨意地將莫言的作品歸類便抹殺了他的創新價值,好像比西方晚了一步似的。
古龍曾寫道:“一個人有姓名,不過是為了好稱呼,好分辨而已,只要你愿意,隨便叫什么都無所謂,不是嗎?”這便是一個典型的說明姓名作為標志應與主體內在特征相聯系的反面例子,不然叫什么都可以,不就亂了嗎?標志也應妥帖,順當才好,也得讓本人滿意才行。
總的說來,找到標志絕非易事,但絕對是一件樂事、好事,所以,莫讓標志消逝。
創作后:
標志本來的目的,是要區分自己和除了自己以外的一切事物,它以對自己的充分認知為基礎??墒俏覅s漸漸發現,現在越來越少的人能認識自己,特別是認識到自己的不同之處,而一旦認識到自己的不同時,大家都會選擇掩飾這不同。比起勢單力薄地說一句“我覺得……”,大家更喜歡通過把自己歸類來獲取安全感,甚至會畏懼自己的不同想法,亦會不自覺地排斥與自己不同的少數想法。這樣的掩飾與排斥,對于我們人來說,就是標志的喪失?!耙磺€人能讀出一千個哈姆雷特”,那么你讀出的哈姆雷特就是你的標志??扇绻磺€人都只能讀出一個哈姆雷特,那怎么能區分這一千個人有什么不同呢?而對于讀出另一個哈姆雷特的你來說,是站出來陳述自己的不同理解,還是乖乖地成為第一千零一個人?這是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