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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作者問題之我見
——作者研究思維理路反思

2019-11-13 04:17
文學與文化 2019年1期
關鍵詞:金瓶梅方言

陳 晨

內容提要:《金瓶梅》自問世以來,關于其作者問題的爭論就從未停止。20世紀后,大量學者致力于《金瓶梅》作者的考證與研究,取得了相當的進展,然而對于《金瓶梅》的作者究竟是誰這一問題,卻一直未有定論。除原始文獻資料不足外,主要原因乃是研究者在思維理路與研究方法上存在一定問題。如思維禁錮;以方言為重要依據;排除法的誤用;只取所需式論斷;限定縮近與預設結論;自我猜想與任意索隱等。文本通過對原有思維理路與研究方法的有效性和局限性的梳理與反思,提醒考證者減少無謂的分歧與爭論,力爭在《金瓶梅》作者問題的研究中取得進展。

20世紀《金瓶梅》作者研究曾經一度成為學術研究的熱點問題,也取得了一定的進展,據不完全統計,《金瓶梅》作者候選人已多達七十余人,但是終究因為直接的原始文獻匱乏,加之研究思維的偏差,一直未有定論,以致新的人選越多,真相反而越模糊。21世紀以來,《金瓶梅》作者問題的探討處于一個低潮時期,這除了原始文獻不足之外,很大的一個原因是研究的思維理路或多或少存在問題。因此,對前人的《金瓶梅》作者研究進行回顧,對其研究的思維理路進行批判性反思,對未來揭示《金瓶梅》的作者之謎當有所裨益。

一 《金瓶梅》作者研究回顧

《金瓶梅》一書自問世以來,就只有關于作者的傳聞,未有定論。沈德符《萬歷野獲編》云:“聞此為嘉靖間大名士手筆,指斥時事。如蔡京父子則指分宜,林靈素則指陶仲文,朱勔則指陸炳,其他各有所屬云?!痹械馈队尉邮龄洝吩疲骸芭f時京師,有一西門千戶,延一紹興老儒于家。老儒無事,逐日記其家淫蕩風月之事,以西門慶影其主人,以余影其諸姬?,嵥橹杏袩o限煙波,亦非慧人不能?!薄凹尉搁g大名士”“紹興老儒”便成了最早的作者候選人。但是,一則皆屬道路傳聞,二則“老儒”“名士”也非確指,所以給后世考證者留下了相當的困難。清代二百多年間,占統治地位的是“王世貞說”,理論依據是荒誕不經的復仇說,認為《金瓶梅》乃是影射嚴氏的復仇之作。此說因張竹坡的批點產生了廣泛的影響,但并無具有學理意義的證據。

進入20世紀后首次否定王世貞說且影響較大的,當屬魯迅先生與鄭振鐸先生。魯迅先生在《中國小說史略》中提出《金瓶梅》“作者不知何人,沈德符云是嘉靖間大名士(亦見《野獲編》),世因以擬太倉王世貞,或云其門人(康熙乙亥謝頤序云)”。作者不知何人便顯示出魯迅對于王世貞說的懷疑態度,而后魯迅又以方言為據否定王世貞說:“《金瓶梅詞話》被發見于北平,為通行至今的同書的祖本,文章雖比現行本粗率,對話卻全用山東的方言所寫,確切的證明了這絕非江蘇人王世貞所作的書?!编嵳耔I在魯迅的基礎上否定王世貞,并指出《金瓶梅》的作者乃蘭陵笑笑生:“笑笑生之非王世貞,殆不必再加辯論”,《金瓶梅》“必出于山東人之手,那么許多的山東土白,決不是江南人所得措手于其間的”。但魯迅先生與鄭振鐸先生皆未拿出板上釘釘的證據。

發表系列論文專門論證這個問題的是吳晗先生。吳晗先生先后發表三篇文章否定王世貞說,尤其最后一篇《〈金瓶梅〉的著作時代及其社會背景》,資料翔實,論證周密,徹底擊破了明清以來關于王世貞父子“偽畫致禍”說和“孝子復仇”說的虛妄之談。然而,破則有余,立則不足。若說擊破“偽畫致禍”說和“孝子復仇”說,便可以推出非王世貞所作,其實也是難以成立的。

1954年潘開沛先生提出《金瓶梅》乃“集體創作”,它不是由哪一個“大名士”、大文學家獨自在書齋里創作出來的,而是在同一時間或不同時間里的許多藝人集體創作出來的,是一部集體的創作,只不過是最后經過文人的潤色和加工而已。潘開沛認為從外部材料入手尋找《金瓶梅》作者無異于緣木求魚,所以他轉而反向作品內部尋找證據。潘開沛的集體創作說得到了大量學者的支持,1960年日本學者鳥居久情撰文公開支持,并對此說做了更細致的補充。海外學者夏志清也在文中表示:“潘開沛嚴肅地提出了這樣一種假設,即這部小說是從許多代說書人的演唱腳本演化而來的……我認為這一假設是具有說服力的?!?/p>

其實在1933年鄭振鐸先生就已將《金瓶梅》的作者指向了蘭陵笑笑生。起因乃是1932年在山西首現了失傳已久的《金瓶梅詞話》,鄭振鐸先生在看了卷首欣欣子的序之后認為其中有關于金瓶梅作者的重要線索,即蘭陵笑笑生。他由此斷定《金瓶梅》非王世貞作乃是蘭陵笑笑生所作,但并未提出有力證據。1958年張鴻勛先生在《試談“金瓶梅”的作者、時代、取材》一文中以詞話本卷首的欣欣子序為依據,進一步論證了《金瓶梅》的作者乃是蘭陵笑笑生。之后的《金瓶梅》作者問題研究多有以蘭陵笑笑生為出發點者。

1979年,朱星先生連續發表《〈金瓶梅〉的版本問題》《〈金瓶梅〉的作者究竟是誰》《〈金瓶梅〉被竄偽的經過》三篇文章,重提“王世貞說”。尤其是在第二篇文章中,朱星先生對已有的十二位《金瓶梅》作者進行一一排除,最后確定王世貞為《金瓶梅》作者。后又列舉了數十條證據,如《金瓶梅》早期流傳的書稿只能追溯到王世貞;王世貞的某些經歷符合創作《金瓶梅》的條件(語言、活動場面等)等來印證王世貞為《金瓶梅》作者的可靠性。朱星先生在某種程度上確定了未來幾十年《金瓶梅》作者研究的基本范式,頗具開拓之功。文章中有些材料雖然較具說服力,但有些論據的有效性卻是有待商榷的。

在趙景深、徐朔方、黃霖等學者在文章中對此說提出質疑后,此說又靜寂了十余年,直到1991年周鈞韜先生在《吳晗先生對〈金瓶梅〉作者王世貞的否定不能成立》一文中再次重提“王世貞說”。1999年許建平先生在《金學考論》中用較為翔實充足的內證與外證材料證明《金瓶梅》乃王世貞所作,并認為“非王”之說不能推翻其外證,更不能否定其內證,他認為其他作者研究無法動搖王世貞的著作權。

1980年,戴不凡先生在《〈金瓶梅〉零札六題》中提出金瓶梅作者當為“不得志”的“吳儂”這一觀點。他主要采用內證的方法,從文本內部的語言風格、回前詞與文本中多次提及的金華酒等入手,得出金瓶梅作者乃是“浙江蘭溪一帶”“不得志老名士”,至少提供了研究作者問題的另外一種視角。

1980年,徐朔方先生重新提倡“集體創作說”,提出數條證據:文中有大量說唱藝術詞語的殘余,多處留有說唱者的語氣,不少地方同宋元戲曲雷同,全書對勾闌用語、市井流行的歇后語、諺語的運用極為熟練,并且小說的行文風格多粗率重復處等。除此之外,徐朔方先生在他的文章《〈金瓶梅〉的寫定者是李開先》中提出了“寫定者”一詞。徐朔方先生認為說書者是累積作品素材的主體,而最終寫定者是李開先。他主要從大量有關戲曲的歷史材料入手,發現作品中多次引用《寶劍記》,卻從未提及戲曲的作者,這與其他戲曲的引用顯然有很大的差別?!秾殑τ洝?、《金瓶梅》對水滸故事的改編在思想傾向上頗有近似之處。之后對集體創作一說多有贊同者,如傅承洲、徐永斌等,但反對者也不在少數。1988年卜健先生在《〈金瓶梅〉作者李開先考》一書中從李開先生平蹤跡、作品的成書時間、蘭陵笑笑生的考辨、創作思想等方面,對“李開先說”做了資料更為翔實的補充。

20世紀最后二十年黃霖先生的“屠隆說”影響很大,但同樣引起了廣泛的爭議。黃霖先生在《〈金瓶梅〉作者屠隆考》一文中主要從一則內證材料入手,即《金瓶梅》第五十六回中的《哀頭巾詩》和《哀頭巾文》出在《開卷一笑》。由是從《開卷一笑》的作者整理者入手推斷屠隆乃是“蘭陵笑笑生”。此說一出,得到很多學者的支持,如臺灣學者魏子云等在多篇文章中肯定此說。然而這一推論存在諸多問題,比如欣欣子序是否可以作為可靠的證據材料。徐朔方先生也指出《開卷一笑》很難當作史料來看待。但是黃霖先生在后來的系列論文中不斷完善自身學說,引用的材料漸趨豐富,論證邏輯也更加嚴密,只是依然存在一些無法解答的問題,所以此說也有待進一步的探討。

20世紀80年代后,學界出現了眾多《金瓶梅》新說,皆為前人所未發現未提及者,但立論大多比較單薄,說服力不強。

1984張遠芬先生在《〈金瓶梅〉新證》一書中認為《金瓶梅》的作者為賈三近。他主要立足于蘭陵這一地理位置,認為蘭陵即山東嶧縣,蘭陵笑笑生當為山東嶧縣人,而賈三近為山東嶧縣人,故賈三近為蘭陵笑笑生。又結合文中的金華酒與山東方言,硬與嶧縣扯上干系,但是卻不乏牽強附會之嫌。

1988年魯歌先生在《〈金瓶梅〉作者王稚登考》中提出王稚登乃《金瓶梅》的作者。論者認為王稚登是抄本擁有者中最有作者資格的一人,王乃武進人(古稱蘭陵),《金瓶梅》中的詩文曲詞不少與王稚登所輯內容類似者,他是嘉靖間大名士同時又是王世貞門客等。論者論據雖不下十余條,但推理過程卻存在很多問題,以猜測立論處也不在少數。

1999年潘承玉先生在《〈金瓶梅〉新證》中從多個角度論證《金瓶梅》乃是徐渭所做。從作品成書的年代、作品中的環境與風物、紹興酒與紹興方言等方面進行論證,所引材料頗豐,但論證思路卻有待商榷。

1998年張清吉先生在《〈金瓶梅〉作者丁惟寧考》提出丁惟寧乃是《金瓶梅》作者一說。然而此篇文章并非嚴肅意義上的學術考證,文中充滿了論者的主觀臆斷,無論是他對于作品發源地的判斷,還是作品作者,都不似學術意義上的考證,更像一種脫離了真實可靠材料與嚴密論證的主觀推測。2012年王夕河先生在《〈金瓶梅〉原版文字揭秘》中又重提丁惟寧一說。主要從語言學文字學等方面試圖證明《金瓶梅》的作者乃是丁惟寧。認為蘭陵笑笑生五字用借音字的方式透露了作者創作此書的地點與目的,但是也不脫索隱猜謎之嫌。

除此之外,還有芮效衛的“湯顯祖說”,陳毓羆、陳昌恒、趙伯英的“馮夢龍說”,許志強的“賈夢龍”說,高明誠的“金圣嘆”說,趙興勤的“羅汝芳”說,王瑩、王連洲的“謝榛”說,鄭閏的“屠大年”說,王勉的“趙南星”說,姬乃軍的“李攀龍”說,毛德彪的“胡忠”說,盛鴻郎的“蕭鳴鳳”說,劉宏的“丘長孺”說,徐永明的“白悅”說等等,皆影響不大,旋興旋寂。

二 《金瓶梅》作者研究思維理路的幾種誤區

(一)思維禁錮

我們固然要認真對待前人的學說觀點,但如果因為前人觀點已經獲得大多數人的承認導致后來的研究者完全禁錮在某一種觀點說法中,那必然會錯失某些真相。

魯迅在《中國小說史略》中將《金瓶梅》初刻本問世的年代斷定為萬歷庚戌年(萬歷三十八年),贊同者遂不絕如縷。然而魯迅先生并未有充足的材料,嚴密的論證,得出的結論未免過于武斷,而附會者多有不深究原因便輕易跟隨者。朱星先生說,“魯迅先生治學態度很謹嚴,決不會草率從事,一定有根據的?!边@豈非一種對于權威者的盲目追隨?自魯迅、鄭振鐸先生否定王世貞為《金瓶梅》作者,雖然材料并不充分,論證角度單一,但依然產生了很大的反響,何也?不過很多人認為魯迅先生等是具有權威性的人物,他們提出的觀點必然是具有權威性的觀點,潛意識中便不假思索地認同了。

自吳晗先生發表多篇專門性文章對此說進行論證后,非王世貞說更是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大多數人認同了作者非王世貞說。而這種認同或許并非是通過學術考證后的認同,僅僅是因為此說的影響相當廣泛,于是就往與王世貞說相反的路數去研究,完全不去深究作者是否可能是王世貞,是王世貞的可能性有多大。這種不自覺的對于前人觀點不加深層考證的認同,可能會將某些重要的真相排除在外。所以,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王世貞說是沉寂的,直到1979年朱星先生重提王世貞說。這種現象出現的很大一個原因就是很多研究者不自覺地往王世貞之外去尋找答案了。

大多數研究者以欣欣子序中的蘭陵笑笑生去考證作者。1932年,失傳已久的《金瓶梅詞話》首次被發現,而在卷首有篇欣欣子所作序,序中指出《金瓶梅》乃是蘭陵笑笑生所作。由是1933年鄭振鐸將《金瓶梅》作者指向蘭陵笑笑生,之后不少研究者將此作為重要的材料,以此為出發點,去考證蘭陵笑笑生究竟是何人。他們認為考證出蘭陵笑笑生,便考證出了《金瓶梅》的作者。1958年張鴻勛先生《試談“金瓶梅”的作者、時代、取材》在論作者問題一節時,也是直接以欣欣子序為依據的。后來的研究者多有以此為蘭陵笑笑生之基點,進一步去考證具體作者的。卜健先生認為蘭陵笑笑生是李開先,黃霖先生在《金瓶梅作者屠隆考》中認為笑笑生乃是屠隆,魯歌先生在證明自己觀點與駁斥他人觀點時都以欣欣子所作序為基點,默認蘭陵笑笑生為《金瓶梅》作者。然而欣欣子的序果真是可靠的嗎?就現有材料來看,見到《金瓶梅》抄本的明人中均未談到該序與跋,更未提及作者或者其化名。也有研究者認為《金瓶梅》最初并無欣欣子序,《新刻〈金瓶梅詞話〉》當為后出本,如此欣欣子序就是可疑的,蘭陵笑笑生就是可疑的,以蘭陵笑笑生論斷出的作者自然就是可疑的。如果根基本就不牢固,那么后面一切所謂的考證不過空中樓閣。

(二)以方言作為重要依據

從方言的角度去考察《金瓶梅》的作者,是很多論者研究中的重要一環。然而從同一角度出發,得出的結論卻不盡相同,是否說明這種方法本身就是有問題的。以語言來斷定作者本就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因為語言系統本是極為復雜的,北方有的方言詞匯,南方未必無,山東有的方言詞匯,其他地方未必無。如何判定此地的這個詞匯,一定不存在于彼地,這是極其困難的。況且語言是一種后天習得,而人卻非固居一地的,所以,生于此地之人未必然不識彼地之語。所以以方言判斷作者是何方人士,未免流于輕率。

魯迅先生判定《金瓶梅》非王世貞作的很大一個依據,是作品“全用山東的方言所寫”,于是得出結論作者為山東人,至少是北方人。鄭振鐸先生亦言,《金瓶梅》“必出于山東人之手,那么許多的山東土白,決不是江南人所得措手于其間的”。吳晗先生也斷言:“《金瓶梅》用的是山東方言,便知其必出于山東人之手?!彼麄儾]有對其中的語言進行具體的考證,只是憑借感覺而言。然而感覺并不可靠,它只是一種直覺與經驗。魯迅先生等說作品用山東方言,然而作品中亦有不少吳語。

此后以方言作為考證作者重要依據的研究者眾多。趙景深先生仍堅持山東方言說:“這部書絕大部分是山東嶧縣話,而不是常州話?!贝鞑环蚕壬鷦t認為:“改定此書之作者當為一吳儂。此可于小說中多用吳語詞匯一點見之?!?/p>

同樣從方言角度入手,卻得出截然不同的結論。除了山東方言說、吳語說之外,還有山西方言說,河北方言說等等。為什么會出現這種現象?從主觀上說,不排除某些論者急于為自己的論點找依據,未經認真的考證而妄下結論。從客觀而言,方言本身并不是一個封閉的語言系統。在此地出現的方言也有可能從彼地出現。張惠英就曾指出,作品中的某些詞語山東話中常用,但是河北河南話也會出現。比如花里胡梢、這咱晚、那咱晚、扯淡、拾掇扁等等?!斑_達”一詞在《金瓶梅》中出現的概率較高,有人將它歸為河北方言,有人歸為山西方言,其實這個詞通行的范圍很廣,不僅在北方,甚至浙江一帶也時常出現。所以只證明該地有此方言是遠遠不夠的,還要證明其他地方沒有此方言,才能證明此方言為該地所特有,才不至于導致由一個方言詞匯導出數種不同的來源地這種現象。發現一個似曾相識的詞匯便急于歸入自己指定的方言系統之中,無疑是極不科學的,這也是從方言的角度切入導致研究結果混亂的一個原因。

這并非說文學作者的研究就不能參考語言學的方法,只是必須要進行科學系統的論證才能得出正確可靠的結論。研究者不僅要考慮到某詞匯在某地的獨占性,也要考慮到語音的因素,因為文本中的某個詞匯可能同時出現在兩個不同的地域,而詞匯意義的不同也源于發音的不同。語音、詞匯皆是在不斷的變化之中的。今天此地有的方言詞匯如何證明四百年前的此地也有,今天此地沒有的方言詞匯四百年前的此地就一定沒有嗎?所以必須在對該方言進行全面的考察,得出豐富的資料的基礎上得出結論。

哪怕有充足的材料證明某一方言在某一地域的獨占性,那也不應忽略更一個極重要的因素,就是人的流動。語言是后天可以習得的,所以一個人所習得的語言可以隨著他所經地域的擴展而不斷增加,所以《金瓶梅》中才出現各地駁雜的方言也不足為怪了。姚靈犀先生曾在文章中指出:“京師為四方雜處之地,仕宦于京者多能作北方語,山東密邇京師,又水陸必經之路,南人擅北方語者所在多有,《金瓶梅》之俗諺也,南人所能通曉”,就意識到了人口的流動以及語言習得問題。黃霖先生曾經指出:“《金瓶梅》的語言相當駁雜,其方言俚語并不限于山東一方,幾乎遍及中原冀魯豫以及蘇皖之北,甚而晉陜等地,都有相似的語言與音聲,中間又時夾吳越之語?!彼砸苑窖詠砜甲C作者是極困難的,一方面是與地方語言相關的資料數量較少,另一方面人的流動也使得每個地域的語言并非封閉的系統,人所掌握的語言體系也是不斷更新的。

(三)排除法的誤用

很多研究者采取一種排除式的方法,根據某些條件劃定一個候選范圍,對其他候選人進行逐一的排除,最后在這個范圍中選定出一個作者。然而這種研究理路是有很大問題的。因為無論這個范圍有多大,真正的作者都有不在此范圍內的可能性。

朱星先生就在文章中羅列出了十二個《金瓶梅》作者的待定人選,否定了除王世貞以外十一人的創作資格,最后鎖定了王世貞一人。下一步就是找相關材料去證明《金瓶梅》乃王世貞所作。這種方法的問題在于,這十二人只是之前研究者曾經涉及的作者人選,但這并不能保證《金瓶梅》真正的作者就在十二個人之中。所以將作者的可能性鎖定在一個范圍之內一一進行排除,并不是可行的,真正的作者很有可能在這個范圍之外。原因在于無論圈定的這個范圍有多大,范圍外延是難以確定的。并且排除標準也是因人而異,排除的方法更是充滿了主觀性。比如朱星先生在這篇文章中是如何否定的呢?論者斷言,蘭陵笑笑生乃是捏造,理由是吳中初刻本未見,袁中郎、沈德符未曾提及。這確實可以作為蘭陵笑笑生有可能是偽造的證據,但是并不足以完全推翻蘭陵笑笑生是作者的論斷,這樣直接排除未免過于武斷。李卓吾、馮惟敏、李開先的官都不夠大,所以一一排除在外。另外,以“大名士”為前提來甄選、排除,這個前提依據同樣是不穩的,那么排除標準自然就不一定可靠了。

(四)只取所需式論斷

很多研究者只取自己所需要的材料,順應自己觀點的材料,直接無視那些與自身觀點有沖突卻又實際存在的材料。

張遠芬先生為了證明《金瓶梅》作者是嶧縣人的這一猜想,竟在文中提出“蘭陵只是嶧縣的古名,不是武進的古名”,以顯示嶧縣對于蘭陵一名的獨占權。論者得出這一論斷是武斷的。因為已有不少歷史材料可以證明江蘇武進地區與“蘭陵”千絲萬縷的聯系?!端鍟さ乩碇尽贰短茣さ乩碇尽纺酥恋胤街局卸紝Υ擞性敿毜挠涊d。論者罔顧現存史料,只取可以論證自己猜想的材料,無視與自己觀點相抵牾的材料,未免有失嚴謹。

不僅僅是對于歷史資料等原始文獻材料的取舍,只取所需式的思維理路還有一個變式,很多研究者自說自話,無視前人的學說。準確說來,是無視與自身觀點相悖的前代學人的觀點,只選取可以支持自身學說的觀點。

陳昌恒在《〈金瓶梅〉作者馮夢龍考述》一文中認為《金瓶梅》的作者是馮夢龍。在文章第一部分中,論者為證明馮夢龍是“嘉靖間大名士”的創作者,其中一個環節引用了劉輝先生《〈金瓶梅〉成書與作者研究》中的一個觀點,《山林經濟籍》在刊印過程中有人作偽,以證明屠本畯的《金瓶梅》跋語也是別人后來所加。但是其引用的同一本書中,劉輝先生提出了一條重要考證,萬歷二十年(公元1952年)屠本畯在王宇泰的家中發現了《金瓶梅》二帙抄本,而馮夢龍此時只有十八歲。此時已有抄本出現,說明作者寫作此書應在此之前。而這點考論對陳昌恒的觀點是極不利的,甚至可以在某種程度上否定他的學說。既然兩條考論同處于一部學術著作之中,如何能只引用可支持自身觀點的考論,而無視其他考論呢?

材料的收集整理是進行考證的基本前提,而以科學嚴謹的態度對待這些問題也是研究進行的必要條件。全面地收集材料,客觀地對待材料恐怕是考證重要且必要的一環。

(五)限定縮近與預設結論

很多考證者首先羅列出作者所可能具備的條件,每一則條件規定都使得候選人的范圍不斷縮小,隨著作者應符條件的不斷拋出,候選作者范圍不斷縮小,直至最后得出一個關于作者的結論。

朱星先生在文中羅列出了王世貞具備創作《金瓶梅》的若干條件,比如他是嘉靖間大名士,他能寫小說,他是大官僚,他多次升調去過不少地方,他信佛道,他有廣泛的知識面等,哪怕這些條件為真,卻依然不能得出王世貞就一定是《金瓶梅》作者的結論。因為這并不能夠排除其他人也符合這些條件。陳昌恒在《〈金瓶梅〉作者馮夢龍續考》中也使用了這種方法。馮夢龍青少年的縱酒取樂,青壯年的嫖妓生活,四十三年的蘇州生活,這些也只能說馮夢龍有創作的可能性。多條可能性相加,也依然是個可能,不能得出一個確定的結論。姬乃軍在其文章《關于“金瓶梅”作者問題的重新思考》一文中認為李攀龍是《金瓶梅》的作者,他也使用了這種方法。通過“是嘉靖間大名士”“游歷足跡多”“有充裕的時間進行金瓶梅的創作”,“與王世貞關系密切”等條件不斷縮小候選范圍。

這種方法被研究者廣泛使用,然而得出的結論卻天差地別。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論者在羅列條件之先,就有對作者的一個預先設定,而這些條件的羅列都是圍繞這個預設展開,每位研究者的預設不同,最后得出的結論自然就不同。另一方面,在所有作者應該符合的條件中,條件所限定的人并不是單一的,最后多則條件無限限定,也并不一定可以確定最終人選。比如符合“嘉靖間大名士”的有很多人,閱歷豐富的有很多人,有創作才能的有很多人等,這些條件交叉下去,范圍是會不斷縮小,但是最終并不一定僅余一人。為什么研究者最后卻能通過這種方法確定一個最終作者呢?這就在于剛才提及的條件是依研究者心中的預指向而設定的。一旦出現預指向,這些條件就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生拉硬拽者,牽強附會者,無根之說者等等,最后的結論自然是不客觀的。它可以確定一個范圍,或者一種可能性,但是卻無法確定一個最終作者。

預設現象在作者研究中是普遍存在的。很多論者首先自我預設一個目標指向,然后將各種材料生拉硬扯,東拼西湊地去證明自己的結論。

張遠芬先生為了證明欣欣子序中的明賢里就是蘭陵,在南史中找了幾段材料,企圖利用這幾段材料證明他的預設結論,具體論證過程如下:南齊高帝蕭道成祖籍是蘭陵。494年蕭道成的侄子蕭鸞奪取帝位,即明帝。明帝死后,他的第二個兒子蕭寶卷繼位。明帝的本名是明賢,他是蕭道成的侄孫,籍貫自然也是蘭陵,蘭陵既是其故里,于是“明賢里”三字出。這種推論方式是沒有任何邏輯性可言的,完全就是依幾則材料進行穿鑿附會式的解讀,而這些材料又是為證明其預設的結論而找出的。于是論者自己都覺得“似乎有生拉硬湊、穿鑿附會的嫌疑”。

真正的考證應該從豐富的材料中,通過嚴密的論證,使結論自然而然的顯現,而不應該是預設一個結論。退一步來講,倘若這種方法是可行的,論者要使用這種大膽假設的方法,那也不意味著這個假設是毫無依據、憑空而出的。假設可以大膽,但是求證一定要小心認真而謹慎。

(六)自我猜想與任意索隱

很多論者對材料進行猜想式的解讀,或者捕風捉影式的推斷。

姬乃軍曾撰文試圖證明《金瓶梅》的作者是李攀龍。他論證的基點是蘭陵笑笑生。這里我們先暫且不管蘭陵笑笑生是否成立,就看他是怎樣將作者與蘭陵笑笑生扯上干系的。他認為蘭陵一詞,與地名沒有關系,也與酒沒有關系,而是帶著面具的蘭陵王的簡稱?!岸氵M蘭陵王代面之后,笑對人生,濃筆酣墨,極盡暴露之能事——作者署名蘭陵笑笑生,也就成了理所當然的事情了?!庇勺髡呦肓鱾骱笫?,又怕為后人所譏笑,于是聯想到帶著面具的“蘭陵王”,這豈非一種自我猜想式的論斷么?

再看張遠芬先生是怎樣將賈三近與蘭陵笑笑生聯系起來的。賈三近編有一寓言集《滑耀編》,正文之前有賈三近寫的一篇《滑耀編序》,張先生認為:“‘以滑稽目之’的滑耀子賈三近自己。而滑耀子又是笑笑生的同義,所以,笑笑生也就是賈三近。再加他在篇末又自署蘭陵散客,這樣兩相結合,我們就得出了一個完整的結論蘭陵笑笑生就是賈三近的筆名?!边@段論斷全然是主觀臆斷與猜想,哪怕滑耀子與笑笑生同義,也無法得出笑笑生就是賈三近,更何況笑笑生未必就與滑耀子同義。這樣主觀想象式的論斷如果在論證體系中出現一次,就會導致整個論證體系的崩塌。如果類似論斷在文中多次出現,最終結論的有效性也就可想而知了。

索隱派是《紅樓夢》研究的一大派別,自晚清以來,也取得了相當的成就。后來也被研究者應用于包括《金瓶梅》在內的其他白話小說的作者研究之中。但是由于索隱在闡釋方法上存在根本的缺陷,又加之很多研究者捕風捉影任意索引,更是出現了種種亂象。胡令毅在《論西門慶的原型——〈金瓶梅〉作者徐渭說新考》中“主要論證西門慶的原型即徐渭的幕主、‘極品高官’、兵部尚書胡宗憲”。徐永明在《〈金瓶梅詞話〉作者為武進作家白悅續考》中認為《金瓶梅》是江蘇武進作家白悅所作。他認為西門慶形象是白悅與嚴世番的結合體。此類研究者大多都是先列舉一人及其身邊相關人物,舉若干有關他們的事實,然后以小說中的情節來應和現實世界中的該人物,由此推斷《金瓶梅》作者。

但是問題在于這種原型影射的證據是否充分,《金瓶梅》中的人物是否一定與現實中的人物有某種確定的對應關系。且不說研究者所提及的人物原型的生平經歷在《金瓶梅》中根本未曾提及,更重要的原因是《金瓶梅》并不是一部傳記或者寫時事的小說,如何能用這種原型影射的方式去與現實生活中的人對應,并由此找出《金瓶梅》的作者?并非所有的小說都能使用索隱的方法來推斷人物原型,索隱之法可用,但要避免任意索隱與過度索隱。

三 《金瓶梅》作者考證的重要路徑

由于可供參考的原始文獻與相關材料不足,加之考證者在考證過程中很容易陷入思維誤區中,導致《金瓶梅》的作者至今仍然撲朔迷離。那么如何在現有文獻的基礎上,一定程度上破除當前的迷霧呢?筆者談一下自己初步且淺顯的看法,希望有正于大方之家。

在考證過程中,我們會涉及一些要素,如時政、名物、傳播范圍、方言、事物等,研究者一般依靠這些要素來進行考據,然而重要的一點往往為某些研究者所忽略,如此得出的結果便很難為人所信服。這一點就是,一定要分清這些要素中哪些是確定的,哪些是參考性的。以確定因素得出的鐵證確立考證的根基與大致范圍,以參考性因素逐步落實自己的考證。如果反之,方法上的本末倒置必然導致考證結論本身信服力的缺失。

一般而言,想要考證出某書的作者,首先要確定其大致的成書年代。通過對《金瓶梅》中的名物與時政相關因素等進行考察,從而確定小說大致的成書年代范圍,此處名物與相關時政就充當了作者考證中的確定性因素,因為這是不可逆轉的鐵證。比如吳晗先生在《〈金瓶梅〉的著作時代及其社會背景》一文中就是通過對小說中名物及相關內政的考證,得出《金瓶梅》是萬歷中期的作品。在《金瓶梅》的第七回中,提到了太仆寺馬價銀:“朝廷爺一時沒有錢使,還問太仆寺支馬價銀子來使?!眳顷舷壬鷮Τ⑾蛱退轮яR價銀一事進行了詳細的考證,得出朝廷以借馬價銀為常事,當是萬歷十年以后之事,故《金瓶梅》最早的創作時期應在萬歷十年以后的結論?!督鹌棵贰分杏泻芏嚓P于太監的描寫,而通過對不同時期宦官狀況的考察,也可以判斷《金瓶梅》的大致成書范圍。吳晗先生又對小說中提到的皇莊進行考證,據《明史·食貨志》記載,嘉靖時代無皇莊之名,稱為“官地”,所以小說中太監管皇莊應是萬歷年間事。除此之外,吳晗先生還從時代的習尚對小說的成書年代進行考察。一時代有一時代之習尚,后朝之新習尚斷無可能出現在前朝的作品之中,故此亦可視為一確定性因素。吳先生通過對《金瓶梅》與沈德符《萬歷野獲編》中時尚小令的對比考察,推斷出《金瓶梅》成書在萬歷三十四年以前。吳晗先生對《金瓶梅》成書年代的推斷大都是由不可逆轉的鐵證得出,所以他的結論是令人信服的,《金瓶梅》的成書年代大致應在萬歷十年至萬歷三十四年之間。

《金瓶梅》最初是以手抄本的形式流傳的,如此一來,手抄本的傳播圈以及抄本的早期收藏者范圍的確定就對《金瓶梅》作者的考證至關重要了。因為《金瓶梅》抄本的最初收藏者或早期持有者很有可能與《金瓶梅》作者有密切之關系,甚至是作者本人,所以必須要將《金瓶梅》手抄本的傳播圈視作考證其作者的重要因素。然而對于《金瓶梅》最初抄本的流傳范圍,我們只能在現有材料記載的基礎上進行考證。由于相關文獻極其有限,所以無法最終確定《金瓶梅》的最初持有者,考察出的早期傳播圈也并不全面。但是不能否認地是,如果文獻材料足夠充足,由這一要素入手考證出的作者大致是錯不了的。

就目前現有材料來看,最早提到《金瓶梅》一書的是袁宏道寫給董其昌的信:“《金瓶梅》從何得來?伏枕略觀,云霞滿紙,勝于枚生《七發》多矣。后段在何處?抄竟當于何處倒換?幸一的示?!边@封信的寫作時間為萬歷二十四年,說明此時袁宏道、董其昌已經擁有《金瓶梅》的手抄本,雖然此抄本并非全本。

屠本畯在《山林經濟籍》中提到:“往年予過金壇,王太史宇泰出此,云以重貲購抄本二帙。予讀之,語句宛似羅貫中筆。復從王征君百谷家,又見抄本二帙,很不得睹其全?!庇袑W者考證屠本畯見到王肯堂的抄本大致在萬歷二十年至萬歷二十一年。此抄本亦非全本,但其所見又比袁宏道早三至四年。屠本畯又說:“王大司寇鳳洲家藏全書,今已散佚?!比绮牧蠈賹?,說明王世貞是最早擁有此書者,但是王世貞收藏的本子與后來出現的《金瓶梅》抄本應不是同一個本子。

據現有文獻可知,最早擁有《金瓶梅》全本的除王世貞外,還有劉承禧,這記載于沈德符的《萬歷野獲編》,此書的成書時間為萬歷三十四年。萬歷三十四年之前,劉承禧家便有全本,故劉承禧被認為《金瓶梅》全本的最早收藏者之一。而劉承禧又從何處而得呢?沈德符說劉承禧大概是從其妻家徐文貞處錄得,這至少可視為可供參考的傳播途徑,而徐文貞從何處而得,卻無材料可查。至于王世貞本與劉承禧本是否為同一抄本以及倘若為為同一抄本,二人所持抄本存在怎樣的傳播關系,卻也缺少史料可以證實。關于《金瓶梅》抄本的早期流傳問題雖然已有學者有相關的考證,但仍然眾說紛紜,若要得知真正的傳播途徑,無疑還有待新材料的挖掘。然而可以確定的是,對早期抄本傳播圈子的考證于《金瓶梅》作者的研究至關重要,尤其是《金瓶梅》抄本的最早收藏者必然與作者有密切之關系。通過現有材料可以得出的是萬歷三十四年之前劉承禧家已有全本,這正與吳晗先生通過名物、時政與習尚考證出的結論大致相符,可以互為印證。

以上諸如名物、內政、習尚、抄本傳播范圍等要素皆是顯性的確定要素,還有一要素是隱性的,它不像其他要素那樣顯而易見,卻也是不可忽視的確定性要素之一,這就是作者的經歷與眼界。作者的經歷與眼界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他所寫的內容,同理,如果想要考證小說的作者,亦可以由小說的內容反推作者的經歷與眼界。個人的經歷乍聞之下好像很不適合作為考證作者的確定性因素,然而稍加思考便會發現,一個人所寫的內容不會超出其自身眼界的局限。作者的經歷又在很大程度上劃定了作者眼界的上線,而這也是時代的局限。并不同于當今信息發達的網絡時代,當時的信息傳播與信息獲得都是極其不易的。除作者經歷之外,信息的獲得還可以通過閱讀與見聞。但是哪怕是通過閱讀可以獲得的材料都是有限的,更何況小說的創作更無足夠的原型范本可夠參考。例如,《金瓶梅》中有許多大場面描寫,無論是蔡太師的壽辰還是西門慶面圣,亦或是六黃太尉接見官員,小說并非一言概括,而這些場面在之前的小說中并沒有如此詳細的描寫,所以作者只能求諸親身經歷,這些大場面非有上層社會經歷的人不能寫出,乃至于小說中西門慶為李瓶兒治喪的繁雜名目,也并非一直處于中下層的人所能知曉,這說明《金瓶梅》的作者一定有過上層社會的經歷。另外,小說中西門慶與蔡狀元宋巡按之間的權錢交易、權色交易,乃至對涉身其中人物心理的描摹皆十分細致,這說明作者對于官場十分熟悉,有過為官經歷,且官位非小。但是,從小說中我們又可以看出,作者對市井生活也十分熟悉,對市井人物的心理也有深刻地揭示,這說明作者并非一直處于上層社會,他至少與市井民眾是有過接觸的,如此一來,我們就對作者的經歷有了一個大概的判斷。

不同于通過名物、時政等的考察可以確定作者的年代范圍,抄本的傳播路徑可以追溯小說作者,小說的內容可以大致可知作者的經歷和眼界,有些因素在作者考證的過程中,卻只能充當參考因素,如果誤將參考性的因素作為鐵證,那最后的結論難免與事實相差甚遠。

蘭陵笑笑生是《金瓶梅詞話》卷首欣欣子序中所提到的作者,但《新刻〈金瓶梅詞話〉》是否為初本,初本是否有欣欣子序?欣欣子序的可靠性有多大?這些均不得而知。這篇欣欣子的序確實存在疑點,因為就目前所能看到的材料來看,明代最初見到抄本《金瓶梅》的人中并未見有提及這篇序的,如此這篇欣欣子序就變得十分可疑,因此也就不能排除有后來附加上去的可能性。所以只宜將蘭陵笑笑生當作考證時的參考因素,決不能完全以此為基礎來考證《金瓶梅》的作者。哪怕這篇欣欣子序屬真,蘭陵笑笑生確有其人且正是《金瓶梅》的作者,蘭陵也未必就一定是作者的出生地,不可作為考證作者之絕對證據。雖然不能將蘭陵笑笑生當作作者研究的決定性因素,但是并不妨礙在考證過程中將蘭陵笑笑生當作一個參考因素。如黃霖先生發現屠隆曾經使用過笑笑先生一名,于是在考證屠隆是《金瓶梅》作者的過程中就將此作為證據之一。但是黃霖先生的問題在于笑笑先生并不能直接等同于笑笑生,也不能當作屠隆乃是《金瓶梅》作者的鐵證,但卻不妨礙我們將其視為具有參考意義的論據之一。

方言作為作者考證中的重要參考因素經常性地被研究者誤用,將其作為確定因素來使用。語言本身是一個極為復雜的系統,加之語言是一種后天習得,人口的流動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語言的使用,以方言作為考證作者的絕對依據是危險的,但是我們卻可以將方言作為一個重要的參考因素?!督鹌棵贰分猩婕安煌赜虻姆窖栽~匯,如北京官話、山東土白、吳越方言等,那么作者究竟應屬哪方人呢?研究者看法不一。黃霖先生認為從方言來看,作者為在北方居住過的南方人可能性較大。但他并未在方言這個問題上進行大篇幅的闡述,而是在其他較有說服力的證據之外,以此作為輔證,這應是作者考證的正確路徑。另外,如果將方言作為重要的考察點,也并非不可,但這就要將語言視為一個整體的系統,對其中的語音、詞匯、語法以及它們的古今流變進行系統深入的研究,這無疑有相當的難度,但是如果將語言簡單化,又有失嚴謹。所以,建議將方言作為一個參考因素,同時將語言的后天習得性質納入考慮范圍之中,將這一因素當作一旁證,或可跳出迷霧,使事實得到真實的呈現。

對作者籍貫的考證也是作者考證中的一項重要內容,而在對作者籍貫的考證過程中,通過對小說中涉及的食物考證作者也成為重要參考途徑之一。因為一地食物有一地食物之特征,于是該物產在此地具備了某種程度上的獨占性,通過這種獨占性對作者的籍貫進行反推。比如“金華酒”是《金瓶梅》中經常出現的物產,既然在小說中經常出現,說明作者對此十分熟悉,有可能是其家鄉的產物,如此便可判斷出作者的籍貫。戴不凡先生在《小說見聞錄》中認為金華酒在小說中出現得極為頻繁,說明小說作者一定是金華、蘭溪一帶的人物。而張遠芬先生則對戴不凡先生的觀點提出異議,他提出三點論據來證明:“《金瓶梅》中所寫的金華酒,根本不是浙江金華地區所產的酒,而是蘭陵酒?!睆亩茢喑鼋鹌棵返淖髡邩O有可能是山東嶧縣人。然而張遠芬先生明知只可將此作為旁證,還建議將《金瓶梅》的作者在山東嶧縣人中作選擇,豈非大謬。正確的方法應該是以鐵證斷定范圍,以旁證輔助鐵證,豈有以不確定因素劃定圍線之理。這樣做的后果,只會使結論與事實真相南轅北轍。后來李時人先生又撰文推翻張說,證明金華酒確實是產自浙江金華的酒,并非山東嶧縣。事實上,哪怕某一物產在小說中出現得比較頻繁,也只能說明作者對此比較熟悉或者喜愛,但并不一定就說明此物產就一定是作者家鄉的產物,所以在進行作者考證時只宜將食物作為一個參考性的因素,斷不能將其視為確定的因素。

作者問題研究固然是小說研究中的重要一環,作者考證與文本闡釋之間互相關聯,互相滲透,所以小說作者的考證也有助于小說文本的深入闡釋。但文學考證工作,要面向文本,尊重史實,以確鑿證據為依托,以正確的思維方法為手段。如今《金瓶梅》作者考證方面的困難主要是客觀的文獻資料太少,直接證據缺乏,研究者考證時的思維理路又存在某些問題,因此導致出現很多無謂的爭論。目前只有更為全面地挖掘材料,對相關重要史實史事進行考據,運用正確的思維理路與學術方法進行作者考證,《金瓶梅》作者問題的研究才有望得到推進性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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