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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撟”與“瓦削”

2019-12-02 07:19張海蛟尹剛侯曉剛
文物鑒定與鑒賞 2019年19期

張海蛟 尹剛 侯曉剛

摘 要:筒瓦是古代建筑屋面的重要構件之一,宋《營造法式》對其制作、修整工藝記述較為詳備?!敖鈸住笔恰稜I造法式》內記錄的一道修整筒瓦內部的工序,代表了宋代官方規定的筒瓦修整的最高標準;“瓦削”是北朝時期“瓦文”中記錄的一道制瓦工序。通過對文獻、已有研究成果和不同時期考古發現筒瓦實物的考察,初步廓清了南北朝以來筒瓦內部修整技術——“解撟”與“瓦削”的做法、流布、功能、使用等情況?!敖鈸住笔窃凇巴呦鳌钡幕A上發展而來,折射出漫長歷史長河中筒瓦內部修整技術的技術轉型。

關鍵詞:筒瓦;營造法式;解撟;瓦削;技術轉型

筆者在整理遼金時期筒瓦材料時發現部分筒瓦的瓦口和兩側內棱有明顯的敲打或斜向削切的痕跡,后經參照比對《營造法式·瓦作制度》中的相關記載以及北朝以來筒瓦的考古發現實例,初步確定“敲打”的做法為《營造法式》中所記錄的“解撟”工藝,“斜向削切”的做法為“瓦削”工藝。本文擬在學界相關研究的基礎上,對這兩種工藝的做法、主要功能、考古發現情況等相關問題進行初步梳理,拋磚引玉,求教于業內方家。

1 “解撟”的文獻考察

“解撟”一詞見于《營造法式》第十三卷《瓦作制度》(以下簡稱《法式》),是用于修整筒瓦的一道工序?!斗ㄊ健纷猿鐚幎辏?103)刊行以來,流傳版本很多,如“丁本”“陶本”“故宮本”“臺灣本”“文淵閣四庫本”“文津閣四庫本”“文瀾閣四庫本”等[1]。單就“解撟”而言,諸多版本的表述基本一致,僅是“撟”字寫法略有差別,如在“宋刻元修殘本”“文淵閣四庫本”“故宮本”中寫作“解橋”,在“丁本”“陶本”中寫作“解撟”(圖1~圖3)。

出現“橋”“撟”之差的原因,劉敦楨先生認為或許是因為某些版本的《法式》將此字寫作“橋”的緣故[2]。竹島卓一也提到此字在其他版本《法式》中誤寫作“橋”[3]。梁思成先生將“陶本”中的“撟”字釋為“矯”[4]。喬迅翔先生對此亦有考證:“撟,《集韻》《正韻》吉了切,音皎,撓曲也,屈也。解撟即修正之意?!盵5]薛瑞從古代漢語的角度對宋營造法式術語進行了研究,認為《漢語大字典》中“橋”“撟”二字均有通“矯”之意,多版《法式》中“解橋”之“橋”應即通假字用法[6]。所以,“解撟”作為修整筒瓦的一道工序,將“橋”“撟”二字釋作“矯”是妥當的。

鑒于不同版本內關于“解撟”的記錄基本一致,“橋”“撟”二字均可釋作“矯”,且梁思成先生《〈營造法式〉注釋》中所列的原文系在“陶本”基礎上與其余諸本參校而成,已經過標點,故本文述及《營造法式》之“解撟”原文均引自梁思成的《〈營造法式〉注釋》[7],為便于下文的論述,現將其原文附錄如下:

結瓦屋宇之制有二等:一曰筒瓦:施之于殿、閣、廳、堂、亭、榭等。其結瓦之法:先將筒瓦齊口斫去下棱,令上齊直;次斫去筒瓦身內裹棱,令四角平穩(角內或有不穩須斫令平正),謂之解撟。

2 學界對“解撟”的諸種解釋

多年來,一大批學者對不同版本的《法式》進行過整理發行和研究,碩果累累,其中梁思成、劉敦楨、陳明達、潘谷西、王效青、徐振江、喬迅翔等先生的研究,均對“解撟”進行過注釋和解讀,但說法不一,現擇要者摘錄如下。

①梁思成的《〈營造法式〉注釋》:解撟(撟,音矯,含義亦同矯正的矯),這道工序是清代瓦作中所沒有的。它本身包括“齊口斫去下棱”和“斫去筒瓦身內裹棱”兩步,什么是下棱?什么是身內裹棱?我們都不清楚,從文意上推測,可能宋代的瓦,出窯之后,還有許多很不整齊的,但又是燒制過程中不可少的,因而留下來的棱。在結瓦之前,需要把這些不規則的部分斫掉。這就是“解撟”[8]。

②陳明達的《〈營造法式〉辭解》:瓦作斫修?瓦邊棱,使四角平穩,謂之“解橋”[9]。

③潘谷西的《〈營造法式〉解讀》:所謂“解撟”就是將瓦口、瓦邊都修斫整齊,使筒瓦能放置平穩[10]。

④中科院自然史研究所的《中國古代建筑技術史》:瓦在使用之前還要經過修整四角和外棱的工序,稱為“解撟”[11]。

⑤王效青的《中國古建筑術語辭典》:宋代瓦作術語。筒瓦在使用前要經過一道修整四角及外棱的工序,這一工序稱為解撟。具體做法是先砍去瓦的下棱,使上棱直,然后砍去筒瓦內的里棱,使四角平穩。隨著生產技術的進步,生產出的瓦逐漸符合使用標準,這一標準隨之被省略掉[12]。

⑥徐振江的《〈營造法式〉瓦作制度初探》:斫去?瓦內部的里棱,使兩側平齊坐瓦穩固,這個操作過程叫解撟(音‘喬)[13]。

⑦喬迅翔的《宋代建筑瓦屋面營造技術》:一曰“解撟”。解撟分兩步,一是筒瓦上下口的修正,所謂“齊口斫去下棱,令上齊直”,以便上下筒瓦的密縫順接;一是針對瓦身的兩側下棱,即“斫去筒瓦身內里棱,令四角平穩”,此舉利于筒瓦平正地鋪砌于仰之上[14]。

⑧薛瑞的《基于成果分析的宋營造法式術語研究綜述》:筒瓦再(在)使用前,先將前端下口棱角砍去,使其上棱平直。然后再砍去瓦身兩邊內棱,使四角平穩,對角內有高低不平者,應加以剔鑿平整[15]。

綜合分析以上研究成果,分歧之處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為“解撟”之部位,二為“解撟”之功能(表1)。

表1中,就“解撟”部位而言,大致有五種說法:

①出窯后留下來的棱(梁思成)。

②邊棱(陳明達)。

③內部的里棱(徐振江)。

④四角、外棱(中科院自然史研究所、王效青)。

⑤瓦口、兩側內棱(潘谷西、喬迅翔、薛瑞)。

再對照原文,可以發現原文所指筒瓦的修整主要集中在“下棱”和“身內里棱”兩個部位。這五種說法中,①②說得比較籠統;③僅提及修整的一處位置;④的說法明顯與原文不符;⑤的說法盡管因不同學者對兩個部位的表述不同,但其實說的都是“瓦口、兩側內棱”這兩處部位,與原文比較吻合。故而,“齊口斫去下棱”中的“下棱”當是指筒瓦口部內側(即瓦口)的下棱,筒瓦口部即與瓦舌相對的一端,也是檐頭筒瓦粘接瓦當的一端?!吧韮壤锢狻奔赐餐邇炔績蓚€側邊的內棱,不是外棱。

表1中,就“解撟”的功能而言,大致也有五種說法:

①斫去不規則部分,使其規則(梁思成)。

②使四角平穩(陳明達、潘谷西)。

③使兩側平齊坐瓦穩固(徐振江)。

④使上棱直,使四角平穩(王效青、薛瑞)。

⑤上下筒瓦的密縫順接、利于筒瓦平正地鋪砌于仰之上(喬迅翔)。

對照原文,“先將筒瓦齊口斫去下棱,令上齊直;次斫去筒瓦身內裹棱,令四角平穩”,其功能也應該是兩個方面。以上五種說法中,①說得籠統,②說得不全面,③說“使兩側平齊”,④說“使上棱直”,顯然都不夠準確,⑤比較貼合原文?!傲钌淆R直”,此處的“上”應是指筒瓦的背部,尤其是筒瓦口部的背部?!褒R直”則是一個相對的概念,是指兩個或多個筒瓦背部(即瓦壟)要齊直、平整、緊密,亦即喬迅翔先生所言“以便上下筒瓦的密縫順接”?!傲钏慕瞧椒€”,《法式》內亦有說明,“角內或有不穩須斫令平正”,即令筒瓦能夠放置穩固。

此外,原文提及修整的方式為“斫”,實施的時機在筒瓦燒制完成后、屋面營造結瓦之時或之前?!绊健?,《唐韻》之若切,《集韻》《韻會》職略切,音灼,《說文》擊也,《玉篇》刀斫。據《漢語大字典》,“斫”作為動詞時,意思為“用刀斧等砍或削?!?/p>

所以,“解撟”的部位和功能其實都是兩個方面,筆者以為表1中喬迅翔先生的解釋最為貼切和準確。概而述之,作為修整筒瓦的一道工序或一項工藝,《法式》中記錄的“解撟”就是在筒瓦燒制完成后、屋面營造結瓦之時或之前,對筒瓦的口部內側及兩側邊內棱以砍(敲)或削的方式進行修整,以便上下(相鄰)筒瓦的密縫順接、放置平穩的一道工序。

產生這道工序的原因,梁思成先生認為“從文意上推測,可能宋代的瓦,出窯之后,還有許多很不整齊的,但又是燒制過程中不可少的,因而留下來的棱。在結瓦之前,需要把這些不規則的部分斫掉”[16]。喬迅翔先生也認為筒瓦在瓦坯制作、晾曬、燒制過程中或有變形、不整齊之處,須經“斫事瓦口”方可。必須注意的是,解撟雖能修正部分“撓曲”,但只是在一定范圍之內,卷二十六“瓦作料例”注“其解撟剪截不得過三分”,即變形過大的筒瓦即便通過解撟亦不可用,只能廢棄。若把上述規定換算為公制表述,發現解撟所修正的誤差在1厘米以內,可見解撟僅僅是略加修斫而已,那種認為解撟工序是對制瓦缺陷彌補的說法似難以成立。應該說,解撟實是宋代高標準施工的做法,下述(《法式》中)攛窠工序更明確表明了這一點[17]。

3 關于“瓦削”

北朝時期瓦件上發現“瓦文”多例,主要分布于北魏平城、北魏洛陽城、東魏北齊鄴城和北齊北都洛陽城[18]。其中北魏洛陽城發現的瓦文數量和種類最為豐富,這種“物勒工名”的方式反映了北朝時期官方制瓦技術系統的嚴密管理和細致分工。

“瓦削”一詞首見于民國時期文素松《瓦削文字譜》一書,后世有研究者稱這類瓦文為“瓦削文字”。黃士斌先生認為,把筒坯分割成瓦和在修整過程中大約都用刀,而這些工序都稱之為削瓦[19]。張克先生認為北魏洛陽城發現的“瓦削文字”體現了“主、輪、削、昆、匠”五種制瓦工的職司和五道制瓦工序,并重點討論了“削”“昆”兩道工序的前后順序和做法問題[20]。認為“削”在前,即“瓦削”,是將筒坯分割成瓦,還需將輪后筒坯重復打壓削治,故稱為“瓦削”,是制瓦工藝中的第三道工序;“昆”在后,即“磨昆”,是將削治分割開的瓦,磨成兩邊薄、中間厚、規格整齊的瓦的過程,是制瓦工藝的第四道工序。

盡管“瓦削”的對象并不單純只針對筒瓦,亦有板瓦,但筆者以為“削”這道工序中的部分功能與“解撟”具有一致性。理由有如下幾點:

其一,張克所言將筒坯分割成瓦后需對其重復打壓削治,說明這時瓦坯已經比較干燥,具備了一定的強度和修整的條件。

其二,凹面需要“削”的僅是瓦口和兩側內棱,根據九喜《洛陽北魏“瓦削文字”新考》一文中對已發現的洛陽北魏“瓦削文字”殘瓦數量及人數的統計情況“數量最多,人員近百人”[21],說明了這項工序的特殊性和復雜性。

其三,可能經“削”處理后的瓦還殘留有一些比較尖銳的棱角,需經過“昆”將之磨去方能合格和規范。

4 “瓦削”和“解撟”的考古發現

眾所周知,古建筑斷代的主要依據是建筑形制,而屋面建筑構件則在歷代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維修保養時多有更替,一個單體建筑的屋面往往包含了多個時期的建筑構件,所以單純從古建筑(尤其是早期建筑)的屋面筒瓦來辨析“解撟”工藝很難對應其準確時代。經考古發掘出土的材料,時代相對明確,二者參校來辨析不同時期的筒瓦修整工藝更具指導意義。據已有的考古材料,南北朝至唐代,以“瓦削”的方式修整筒瓦瓦口和邊棱的做法已經可以見到,只是在同時期筒瓦總量中所占比例很小。宋代考古出土材料可見“解撟”者極少,其余時段均有發現。需要說明的是,因考古簡報或報告撰寫者對筒瓦各部位的叫法不一,筆者在引用時仍保留了原有的叫法。根據筒瓦內部所保留的修整形態可分為A型“瓦削”、B型“解撟”和C型“瓦削”與“解撟”并存三種類型。

4.1 A型“瓦削”

筒瓦瓦坯陰干后,入窯燒制之前,以竹木或金屬工具對筒瓦口、兩側內棱進行削切,切痕平整。主要見于南北朝、唐、遼、金、元、明、清等時期。

4.1.1 南北朝

朱巖石先生對北朝陶瓦制作技術進行了研究,指出陶瓦的制作需經過刮削修整,“陶瓦一片一片分開后,需要進行刮削。例如為了板瓦之間或筒瓦之間上下銜接順暢,通過刮削調整每片上下緣部位的薄厚。刮削痕寬2~4厘米,密集疊壓,平面較光滑,反映了刮削工具似為較鋒利的刀具。板瓦刮削痕多在兩側緣的窄面上;筒瓦凹面靠近瓦棱處也往往有縱向削瓦痕跡?!盵22]其中,“上下緣”當指瓦口,“凹面靠近瓦棱處”當為兩側內棱。筆者以為,朱巖石先生的論述恰好反映出北朝時期筒瓦上存在“解撟”痕跡。

南京鐘山祭壇遺址T2701③∶1[23]、鄴北城90JYT26⑤∶09[24]等南北朝時期的筒瓦材料也表明當時已有修整瓦口和兩側內棱的做法。從南京鐘山祭壇遺址T2701③∶1線圖(圖4)可見,瓦口部位明顯被削薄了。而通過鄴北城90JYT26⑤∶09線圖(圖5)可清楚地看到瓦身凹面一側內棱的直角部分被削掉了。

4.1.2 唐代

唐代沿用了對筒瓦的修整方式,如唐洛陽城東城內瓦窯出土的檐頭筒瓦[25]、唐長安城西明寺92CYXT③∶79[26]、晉陽古城一號建筑基址唐至五代筒瓦[27]均有發現。相關資料中,唐洛陽城東城內瓦窯、唐長安城西明寺92CYXT③∶79二例均未見具體描述,僅見線圖或照片(圖6、圖7),“瓦削”痕跡十分明顯。

2013—2014年,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等在太原市晉源區晉陽古城解剖了西南城墻一段和發掘了一號建筑基址,出土大量唐至五代的建筑構件,其中斜唇普通筒瓦均為“尾部略削薄、凹面兩側瓦棱內切”,半圓筒形檐頭筒瓦為“凹面兩側瓦棱一側抹平,內切,切痕向內傾斜”[28],體現了“瓦削”工藝在普通筒瓦和檐頭筒瓦上的使用情況。

4.1.3 遼金時期

遼代宮城東門遺址出土的筒瓦SD1④∶4,“僅存后半部,瓦尾齊平,內凹面切割成斜坡狀。長邊內側有切割痕”[29]。此處“內凹面切割成斜坡狀”當為“瓦削”痕跡,“長邊內側有切割痕”可能為筒瓦分割時的切痕。發掘者認為宮城東門遺址是在生土上始建。在東門遺址的所有夯土及磉墩遺跡中未見晚于遼代的遺物,夯土、磉墩中出土的少量陶片、磚瓦和瓦當殘塊基本均屬于遼代早期,這是遼代早期“瓦削”的重要實例。

1993年,云岡石窟第3窟窟前經考古發掘,出土了大量遼金時期建筑構件[30]。其中Ⅰ類筒瓦,灰胎較薄,見于遼代和金代文化層中,筒瓦內側棱用刀削平。

吉林白城城四家子遼金時期城址[31],從已公布的資料來看,其早期筒瓦(13BTCIT1749⑧a∶15)和晚期筒瓦(13BTCIT1949②∶40)兩側內棱及瓦口均見有“瓦削”方式(圖8)。據發掘者的研究,遺址早期建筑時代處于遼代晚期,晚期遺存很可能形成于復置泰州于長春縣的1198年以后,即金代中期以后。

吉林安圖縣寶馬城遺址2014年發掘發現1件帶釘筒瓦(T1108③∶1),據發掘者描述為:“夾砂灰陶。較完整。橫截面呈半圓形,兩側邊緣較薄,上部有一圓形釘孔?!盵32]這應當是對筒瓦進行了“瓦削”處理。

大同華嚴寺大雄寶殿的檐頭筒瓦的內棱亦可見到“瓦削”處理痕跡(圖9)。大同華嚴寺大雄寶殿始建于遼,保大之亂(1122年)毀于兵火,金天眷三年(1140)依舊址重建。[33]

哈爾濱市阿城區金上京皇城西部建筑址,其中H2∶4為1件檐頭筒瓦殘件,文字描述并未提及是否經過“解撟”,但從其尺寸上來看,“……瓦身殘長9、外弦長14.4、內弦長9.4、厚0.6~1.9厘米,……”[34]應當是使用了“解撟”,該建筑址的年代當為金代中期。

徐水西黑山M24∶8為檐頭筒瓦,M24∶22-3、M24∶22-36為普通筒瓦,原報告的文字描述不詳,從其線圖來看(圖10~圖12)使用了“瓦削”[35]。M24時代不晚于金代晚期。

北京金代皇陵琉璃筒瓦(2001FJLP4∶15)、陶筒瓦(2001FJL∶68)[36]也體現出明顯的“解撟”特征(圖13)。

4.1.4 元、明、清

2003年度元中都皇城南門的發掘中發現8件綠釉琉璃筒瓦[37],其中標本T1202③∶1,“瓦緣內側斜削使緣部較薄”,從其線圖也可看到瓦口和兩側內棱被削?。▓D14),說明直至元代“瓦削”仍被用于筒瓦的修整。

明清時期考古資料較少,但在現存古建筑屋面的檐頭筒瓦、琉璃筒瓦、普通筒瓦上均可見到“瓦削”痕跡,有的筒瓦瓦舌凹面也可見到明顯的弧形切削痕跡,“解撟”基本不見,如北京金代皇陵出土的清代琉璃筒瓦2001FJL∶44(圖15)。

4.2 B型“解撟”

在筒瓦燒制完成之后、使用之時,以工具將筒瓦兩側內棱砍去,所以斫砍面極不平整,均為遼金時期遺物。

云岡石窟第3窟窟前出土的Ⅱ類和Ⅲ類筒瓦均使用了“解撟”修整工藝[38]。Ⅱ類為較厚的灰瓦,發現于金代文化層的靠上部,時間稍晚,筒瓦內側棱角有意敲掉;Ⅲ類為較厚的紅瓦,筒瓦內側邊棱有意敲掉。

吉林白城城四家子城址13BTCIT1748G1∶11[39],通過線圖可見使用了“解撟”工藝(圖16)。

2013年發掘的吉林乾安縣遼金春捺缽遺址群后鳴字區遺址中也發現有“解撟”的筒瓦:“T0102④∶3,瓦舌很短,素凸面,凹面飾布紋,尾端有切割痕跡,兩側邊緣各有一排敲打修理的疤痕?!盵40]

徐水西黑山M24∶22-1、M24∶22-4[41](圖17)均為普通筒瓦,使用了“解撟”方式進行修整。M24時代不晚于金代晚期。

4.3 C型“瓦削”和“解撟”并存

“瓦削”和“解撟”并存,是在“瓦削”的基礎上進行了“解撟”。

汾陽太符觀昊天殿綠釉筒瓦(圖18)。昊天殿為金代建筑,建于金承安五年(1200)以前[42],該殿屋門維修時拆下許多破損的金代瓦件,其中一件綠釉筒瓦的內部兩側棱可見兩種“解撟”方式共存的現象,“解撟”打破“瓦削”,即制瓦者先對該瓦進行了“瓦削”,窊瓦者在使用時又對其進行了“解撟”。這個現象表明,有時候“瓦削”處理過的瓦無法滿足窊瓦者的使用要求,故需再次修整處理。需要說明的是,盡管該筒瓦為金代遺物,但尚無法判斷“解撟”施加的時間,可能為金代,也可能是后世修繕時利用舊物進行的修整。

5 結語

根據以上論述,大致可以形成以下幾點認識:

①《營造法式》內記載的“解撟”是以對筒瓦的口部內側及兩側邊內棱以砍(敲)的方式進行修整,以便上下(相鄰)筒瓦密縫順接、放置平穩的一道工序。該工序一方面反映了當時制瓦工藝本身的缺陷,另一方面反映了古建筑高標準施工的做法,保證了屋面工程的高質量。

②從現有考古資料來看,不晚于南北朝時期,“瓦削”這道工序已被用于修整筒瓦自身缺陷和提高屋面施工質量,遠早于《營造法式》中的記載?!敖鈸住睉窃凇巴呦鳌钡幕A上發展而來,是窊瓦工匠根據建筑屋面現場施工條件對修整和未修整過的筒瓦進行的再處理,這與《營造法式》本就是當時建筑設計與施工經驗的集合與總結的實際是相契合的。

③“瓦削”的實施多在筒瓦胚胎陰干過程中、入窯燒制之前,這種方式延續時間很長,自北朝訖明清均可見其蹤跡,可能古人習慣性地將這道工序納入制瓦工藝的范疇,故并未在《營造法式》中單獨列出?!稜I造法式》中記錄的“解撟”,實施在筒瓦燒制完成后、屋面營造之時或之前,故多用砍或敲的方式,主要流行于遼、金二代,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宋遼金時期《營造法式》的流布與推行狀況?!敖鈸住彪m然可以根據現場結瓦情況隨時實施,但其缺陷在于修正時殘損率較高,后世可能因制瓦技術、燒造技術的提高以及工程成本的考慮,“瓦削”逐漸成為主流。這種“制瓦時修整”和“結瓦時修整”的時機選擇的變化也折射出漫長歷史長河中筒瓦內部修整技術的技術轉型。

④“解撟”的加工對象主要是檐頭筒瓦和普通筒瓦,但檐頭筒瓦多使用“瓦削”,普通筒瓦則兩種方式并用。普通筒瓦又可依據其使用區域的不同,區別為普通屋面筒瓦和屋脊琉璃筒瓦兩種,如吉林白城城四家子城址發現的內部有墨書文字的琉璃筒瓦,便是用于屋脊處的,使用了“瓦削”的處理方式。說明主要部位的檐頭筒瓦、特殊材質的琉璃筒瓦與其余筒瓦存在不同的“解撟”方式。

⑤目前考古材料揭示的“解撟”案例多為等級較高的建筑(尤其是不同時期的皇家建筑),說明在國家控制的技術系統中,“解撟”的實施比較嚴格。民間技術系統中的“解撟”則發現較少,徐水西黑山金元時期平民墓地出土的筒瓦材料是為比較典型的一例,但具體情況尚不清楚,有待更多實物資料的公布和更深入的研究。

【作者簡介】張海蛟(1984—),漢族,山西靈石人,本科,館員,研究方向:北朝考古學研究、古代彩塑壁畫研究、文物保護研究。

尹剛(1973—),漢族,山西大同人,本科,副研究員,研究方向:古代彩塑壁畫的保護。

侯曉剛(1982—),漢族,山西大同人,本科,文博館員,研究方向:田野考古發掘與墓葬壁畫保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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