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溈
(花都區新華醫院新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廣東廣州 510800)
文獻[1]認為,通過內固定物,能夠有效連接骨折斷端,從而快速促進患者骨折恢復和愈合,對改善肢體功能發揮重要作用。但是,在實際工作中發現,內固定物斷裂現象比較普遍,對患者正常預后產生較大影響。本研究主要目的在于探討骨折手術患者內固定物斷裂的主要原因,為此選取22例骨折手術患者。
1.1 一般資料 選取22例骨折手術患者作為研究對象,所選患者的共同特診為均發生內固定物斷裂,所選病患均滿足手術操作指證[2],且患者術前接受相關檢查,病情明確?;颊弑救艘庾R清晰,本組男性患者14例,女性患者8例,年齡20歲-70歲,平均年齡(55.45±3.77)歲。病例選取符合倫理要求,納入標準符合研究條件及無交流障礙者。
1.2 研究方法 對本組骨折手術患者臨床資料進行資總結和探討,分析內固定物斷裂的主要原因,并對每種因素所占比例進行計算,做好記錄和統計。
1.3 統計分析 選用SPSS 20.0進行數據處理,計數資料以率(%)表示,組間比較采用卡方檢驗,P<0.05表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本組骨折手術患者內固定物斷裂的主要原因包括患者因素15例、技術因素4例、材料因素3例,患者因素與其他因素相比差異明顯(P<0.05),見表1。
3.1 斷裂原因 本研究調查結果顯示,本組骨折手術患者內固定物斷裂的主要原因包括患者因素、技術因素和材料因素。這種情況說明骨折手術患者內固定物斷裂的原因比較復雜,既有醫源性因素,也包括患者自身因素。有文獻[3]報道認為,手術操作不當、術后患者負重過早、材料選擇不當等,均是引起內固定物斷裂的主要原因,這與本研究所得結果基本契合。其中,患者因素主要包括損傷程度重、功能鍛煉不當,技術因素主要指手術操作不夠規范,表現為鋼板位置偏差、鋼板長度不合理、骨折端復位效果不佳等,可造成鋼板內固定物自身受力不均,從而發生彎曲、斷裂,造成骨不連。材料因素則主要指內固定材料選擇不正確,鋼板斷裂幾率比較大,通常高于髓內釘。通過總結多年實踐工作經驗認為,內固定物斷裂后,會引起患者骨折端變形,從而造成患肢嚴重疼痛,出現肢體腫脹、變形表現,不僅加重患者病情,同時也在很大程度上增加患者的經濟負擔。應對上述因素加以關注,并采取一定措施進行干預,從而避免內固定物斷裂影響到患者恢復。
表1 本組22例內固定物斷裂的主要原因分析
3.2 解決措施 (1)患者因素:由于多數粉碎性骨折治療難度比較大,采取內固定治療雖然能夠發揮一定效果,但是很難恢復正常的骨骼應力傳導,而是需要內固定物為其提供軸向傳導力。為此,在選擇鋼板作為內固定物時,不應盲目采用鎖定鋼板,而是應該根據患者實際病情確定鋼板類型。對術中操作進行不斷完善,保證手術操作具有準確性和安全性,避免過多鼓膜被剝離,從而影響到局部血供。與此同時,在進行功能訓練時。應結合業主意見。采取逐漸負重模式,結合X線檢查結果,避免過早負重。(2)技術因素:由于骨折類型比較多,因此選用的內固定方法也存在較大差異,臨床為患者提供診療時無特定標準,而是應該根據患者實際病情制定治療方案。為此,手術醫師除了要具備豐富的骨科??评碚撝R,同時也要做到因病施治,術前充分對患者病情進行評估,并選取最為適宜的內固定治療方法。并在此基礎上,牢牢掌握內固定手術操作技能。例如,對于骨干骨折患者而言,若患者損傷類型為閉合性骨折,則應盡量選擇髓內釘作為內固定物,而不是鋼板,從而發揮良好的穩定性,避免更多的骨膜被剝離。(3)材料因素:內固定材料如果選擇不科學,也會增加斷裂風險,應根據骨折類型正確選擇內固定材料。例如,股骨上段骨折,可利用重建鋼板內固定技術,但是此種技術不適合應用在脛骨骨折及股骨干骨折患者中。與此同時,隨著髓內釘的廣泛使用,螺釘和接骨板作為內固定物的使用頻率逐漸降低。但是,如果一定要使用螺釘或接骨板,則應對其長度和厚度進行確定,如脛骨骨折至少要大于6孔,股骨骨折則超過8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