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懷瑞
從洗手間回來,我發現我那包辣條不翼而飛了!剛剛它還好好地夾在數學書里,難不成它長腳跑了?肯定是有人順手牽羊??磥?,我——“福爾摩瑞”要重出江湖了!
我不動聲色地觀察起“案發現場”來:數學書不僅擺放位置有變,且明顯有被翻過的痕跡,一定是因為“作案者”拿走辣條后將數學書放回去時比較匆忙導致的。我放大觀察范圍,發現同桌桌面上的東西擺放位置沒有太大變化,我的桌子卻被撞歪了,這說明“作案者”很有可能是坐在我這一側的人。
我的腦袋高速運轉起來,接著分析:洗手間離教室很近,我去洗手間的時間不長,加上當時教室里有很多人,“作案者”能在這么短的時間內“作案”,說明他很有可能不是第四組的。因為我的座位在第二組,他要是從第四組跑過來拿了辣條又跑回去,一定會引起別人注意。因此,我斷定,他有可能是坐在我附近的人,且他一定很擔心被人發現,慌亂中導致身體失去平衡,才撞到我的桌子的!這么一分析,我快速鎖定“嫌疑人”——小寶,他坐在第三組正對我右手邊的座位,而且剛下課時他還朝我這兒瞥了瞥。
我轉念一想,辣條是夾在數學書里的,非常隱蔽,除非“作案者”一開始就知道辣條的藏身之處,不然很難一下子發現。我仔細回憶,把辣條夾在數學書里的事只有同桌、家家、陳陳和盤盤知道。盤盤一下課就被幾個女生圍住聊天,排除嫌疑;陳陳一下課就去跳啦啦操了,排除嫌疑;同桌喉嚨發炎,不能吃辣條,也排除嫌疑;難道是家家拿的?
就在我糾結著要不要去找家家對峙時,她走到我座位旁,手里拿著辣條,說:“張張,剛剛你的數學書掉在地上,辣條也掉出來了,我怕其他同學踩到,特地幫你收起來了,現在還給你。你以后記得放好,可不能那么馬虎了!不過,溫馨提示一下,要少吃零食,且不要將零食帶到學校喲!”
事情真相竟是這樣,我“福爾摩瑞”愣在座位上,半天沒回過神來!
◆廣西南寧市民樂路小學五(4)班
指導老師:賴昭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