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公安榆中警方以“隴風2020”“昆侖2020”專項行動為契機,堅決打擊涉及民生類案件,保障人民群眾餐桌上的安全。
2020年11月初,縣局經偵大隊接線報稱有人在榆中縣和平鎮一場所內制造假酒。接報后經細致摸排,報案民警循線追蹤迅速抓獲在榆中縣從事假酒銷售的周某。
經查,周某在榆中縣和平鎮租用廠房生產假酒,還購買假冒名牌白酒商標標識、酒瓶等進行包裝假冒名牌白酒對外銷售。周某以幾十元的低價酒灌裝進幾百上千元的高價酒瓶中對外售賣,從中謀取高額利潤。
查明案情后,經偵大隊民警于2020年11月20日在周某制作假酒的出租屋周邊蹲點守候,并于當日將其抓獲歸案。經審訊,周某對其以低價酒灌裝高價酒對外售賣的行為供認不諱。
辦案民警在嫌疑人交代的存放成品假酒庫房查獲假冒飛天茅臺4件20瓶、劍南春150余瓶、五糧液(1618)100余瓶、錦繡隴南100余瓶,以及其他品牌名酒200余瓶,涉案總價值達30余萬元。
該案嫌疑人周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該案正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