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清
(福州市規劃設計研究院 福建福州 350108)
閩江是福州的母親河,是福州城市向外擴展的紐帶。隨著福州城市建設的快速推進,在閩江(含烏龍江)沿江一線,建設了大量的無序高層建筑,出現高層圍江成一堵墻、建筑間距太密讓人生悶、建筑連續等高缺少變化和建筑遮擋背景山體難以顯山等大量天際線不優美的問題。為踐行新時代國家生態發展理念,建設美麗福州,亟需天際線控制導則,指導優化閩江沿線天際線景觀。
天際線是指以天空、山體為背景的建筑、建筑群或其他物體的輪廓線①。
本次研究范圍為閩江(福州段)從閩清水口電站至入??诙渭伴}江支流大樟溪從永泰縣城至烏龍江段城鎮地區兩岸1~2個街區(約500m~1000m)范圍內的天空、山體為背景的建筑、建筑群或其他物體的輪廓線,如圖1所示。
圖1 閩江(福州段)沿線天際線研究范圍圖
為了適當改善和優化閩江沿江天際線優美感及視線通廊通透性,采用的評價要素需有針對性,宜結合自身特色,將各類影響要素提煉、合并,最后落實到可控制的物質空間特性上。依據韻律感、滲透性、視覺中心感、層次感和顯山感五大要素,將閩江(福州段)按照橋梁、山體和河流等分成若干個段落,分析現狀福州閩江沿線優美景觀段落和問題段落天際線,梳理出共同特性,分別為整體建筑群的波峰波谷組合關系、建筑沿江側的間距關系、標志性建筑的凸顯關系、建筑沿江至腹地的層次關系及建筑對山體遮擋情況等方面進行評價,如表1所示。
表1 閩江沿線天際線評價因子和標準
(1)沿江一線宜進行混合功能開發(居住、商業、商務、公共配套、綠地廣場等),用地避免單一居住功能,即兩個橋梁間沿江一側居住用地界面不應大于總界面的40%,以免導致天際線韻律感弱的問題。
(2)結合地形及用地布局選擇天際線的控制點(即波峰和波谷),以控制點帶動每個片區的高度變化及整個天際線的空間變化。引領天際線波峰處的高層建筑應成簇群狀,沿江一線連續等高建筑應控制在5棟以下,以增強韻律感。
(3)對于歷史地段,應保護原有空間格局,建筑高度由歷史地段向兩側逐步升高,具體高度控制要求參照相關保護規劃執行。
(4)對于現狀沿江一線連續5棟以上建筑等高的問題區段,在可開發用地情況下,通過調整(提高或降低)鄰近可開發用地的建筑高度,豐富天際線的起伏變化,如圖2所示。
圖2 有可開發用地情況下現狀建筑連續等高優化措施示意圖
在無可開發用地的情況下,結合精準化景觀改造,宜對其中1~2棟建筑采用輕質材料以構建,增加景觀造型(包括第五立面屋頂),多層、小高層建筑可適當增加屋頂綠化,或通過夜景燈光處理,打破沿江建筑連續等高的呆板感,優化天際線的韻律性,如圖3所示。
圖3 無可開發用地情況下現狀建筑連續等高優化措施示意圖
(1)合理組織近、中景建筑、濱水綠化及背景山體(若有)的進深關系,形成富有層次感的天際線。
(2)引導建筑高度向水體層層疊落,形成多個層級(2個及以上)的建筑高度變化,臨水界面的建筑高度以低于50m為主。
(3)濱水界面(防洪堤內)宜預留綠地廣場空間,有條件的區段寬度宜達到100m以上,作為天際線的前景綠地廣場空間,豐富天際線的層次感,如圖4所示。
圖4 濱水沿線綠化控制示意圖
(4)對于現狀天際線層次感弱的區段,在有可開發用地的情形下,宜通過前后排的建筑高度變化,或在前排設置開敞空間、種植高大喬木,或1~2棟采用與相鄰建筑不同的材質、色彩等進行裝飾,打破沉悶感等方式,豐富天際線的層次感,如圖5所示。
圖5 在有可開發用地情況下現狀建筑層次感弱優化措施示意圖
在無可開發用地的情況下,1~2棟宜采用與相鄰建筑不同的材質、色彩等進行裝飾,或通過裝飾建筑立面(線條)、種植高大喬木、設置夜景燈光等軟處理手法,打破沉悶感。
(1)濱水新區開發宜采取密路網的開發模式,加強天際線的滲透性。
(2)在重要山水廊道、垂直江岸的城市干道(含過江橋梁)處預留視線通廊。重要山水廊道沿視廊中心線兩側各控制50m寬,為視廊控制區,區內的建筑高度應控制在山脊線高度的1/3以下??刂频缆芳t線兩側各30m距離作為道路視線通廊,建筑高度控制24m以下,如圖6所示。
圖6 重要視線通廊控制示意圖
(3)對于現狀沿江一線連續5棟以上高層建筑間距過小的問題區段,在左、右有可開發用地的情況下,宜在相鄰地塊設置開敞空間或低、多層建筑,打破沿江建筑的連續封閉感。1~2棟采用與相鄰建筑不同的材質、色彩等進行裝飾,打破沉悶感。開敞空間沿江面的長度不宜小于50m。在左、右無可開發用地的情況下,1~2棟宜采用與相鄰建筑不同的材質、色彩等進行裝飾,或通過裝飾建筑立面(線條)、種植高大喬木、設置夜景燈光等軟處理手法,打破沉悶感,如圖7所示。
圖7 現狀層次感弱優化措施示意圖
(4)沿江一線的建設項目,建筑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其最大連續展開面寬之和不得大于所在規劃地塊沿江一側寬度50%。
(1)城市重要片區,沿江建筑風格不宜過多(含第五立面),以加強呼應形成整體關系,在此基礎上設置地標或特色建筑,強化視覺中心感。
(2)高層標志性建筑相對周邊最高建筑的高差不宜低于50m,以凸顯自身的標志性。
(1)通過建筑高度控制保證從江濱路觀看《福州市山體保護規劃》確定的一級山體山脊線以下30%的空間不受建筑遮擋,重要的地標建筑不受此限制,如圖8所示。
圖8 建筑顯山性控制示意圖
(2)建筑輪廓線與自然山脊線相協調,不宜完全平行,要有韻律地進行高低起伏變化。
(3)對于已超出《福州市山體保護規劃》確定的一級山體山脊線的建筑(除地標外),應嚴格控制周邊可開發地塊的建筑高度,以呼應山體輪廓線。
綜上,本文主要從韻律感、層次感、滲透性、顯山性和視覺中心感等五大方面,試圖建立閩江沿線天際線可行的評價標準,對現狀建成區存在的天際線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并對未來新開發區域天際線提出控制引導措施。
注釋:
①來源于1973年出版的《牛津英語字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