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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的內涵解析及構建途徑

2020-06-21 15:07張廣利濮敏雅
人民論壇·學術前沿 2020年7期
關鍵詞:共建共治共享智慧城市社會治理

張廣利 濮敏雅

【摘要】黨的十九大提出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就是要求各社會組織力量共同參與社會建設,共同參與社會治理,共同分享社會治理的成果。為了構建新時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要樹立多元主體參與的合作治理理念,促進預防與化解社會矛盾的“大調解”機制建設,基于大數據技術和智慧城市建設實現智能化治理,并健全社會公共安全體系建設、推進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完善社區治理體系建設。

【關鍵詞】“共建共治共享” ?社會治理 ?智慧城市

【中圖分類號】C912 ? ? ? ? ? ? ? ? ? ? ? ? ? ?【文獻標識碼】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0.07.015

黨的十九大指出,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已轉變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除了對生活物質的關注,人民對居住環境、社會公平、法治和民主等也有了新的要求。[1]為更好地滿足人民需求,解決好人民關注的問題,處理好社會發展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在未來的社會治理中,要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格局,同時不斷推動社會治理的創新。

新時代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的內涵解析

在“十三五”規劃中,我們黨明確提出要創新社會治理,建立“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黨的十九大在“共建共享”的基礎上,增加了“共治”,更加鮮明地展現社會治理的思想。

共建:共同參與社會建設?,F階段社會共建有三部分內容。一是社會事業建設。這主要是在政府的主導下,由政府和社會合作,密切聯系各類市場主體和社會力量,為其參與就業、醫療、衛生等方面的社會服務提供便利。二是社會法治建設。法治是社會穩定的基石,是人民安居樂業的保障。因此,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制定中,如何確保人民能夠參與到制度建設中來,使黨和國家政府能夠傾聽民意,是確保社會法治共建的重要基礎。三是社會力量建設。社會組織除了主動、積極參與社會建設,還要在治理的責任感上提高認識。當然,社會組織參與社會建設,離不開政府的引導和幫助。各級政府要充分認識社會組織的重要性和關鍵性,正確看待新時代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作用和功能,市場經濟的發展離不開社會力量的支持和推動,政府管理過程中同樣需要社會力量的積極參與和幫助。[2]

共治:共同參與社會治理。隨著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參與社會治理的愿望也愈加強烈。根據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在物質生活得不到滿足時,人民對于社會治理參與的欲望不高,但隨著人民物質需求的滿足,人民對社會公平、法治、民主以及個人價值實現等的愿望就會開始涌現。同時,參與權是憲法賦予每一位公民的權利和義務,也是人性的需要。[3]所以,黨和政府要為人民參與社會治理創造條件和提供便利。具體來說:一是圍繞結構短板改革和完善。社會治理是一個復雜難題,需要在治理中引入多元主體共同參與。社會力量作為社會組織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如何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讓其在政府治理和居民自治中發揮積極作用,是黨和政府需要積極探索的方案之一。二是社會力量應在供給側改革中有所體現。隨著國家供給側改革的不斷深化,政府要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在供給側改革中發揮積極作用,使其成為供給側改革的重要參與者,與其他供給主體共同成為供給側改革的中堅力量。三是基層組織自治水平亟待提升。隨著人民知識水平的提升,基層民眾對民主自治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因此,基層民主自治制度必須在選舉、管理和監督等各環節都實現民主,只有這樣,公民共治參與的權利才能得到保障。

共享:共同享有治理成果。治理的成果要確保人民能共享,中國國土面積廣泛,不同的地區和群體間,治理成果又存在著顯著差異。但只要還沒有實現全民富裕,只要還有一個人為溫飽奔波,為基本的生活問題所困,那么黨和政府就不能安之若素。只要發展還沒有滿足人民的需要,那么我們的奮斗就不能停止。政府要有思想、有理念,要在維護底線的基礎上,把握重點,優先解決低收入群體和弱勢群體的生存和生活問題。[4]經濟成果只是國家治理成果的一個方面,除此之外,還要確保人民能夠共享生態成果、政治成果等,而各類成果的共享,都必須依賴黨的領導,在政府的有序組織下使各方主體都能積極參與,才能真正實現發展成果與人民共享。

新時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的構建途徑

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是我國維護社會和諧與穩定的重要保障。從推進路徑來看,為了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我們必須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樹立多元主體參與的合作治理理念。新時代背景下,社會多元發展,人們的思想意識和價值取向也各有不同,在利益的追求上也是因人而異。但只有各個主體共同參與社會治理,才能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格局,只有凝聚各界力量,社會治理才能向著新格局的方向發展。為凝聚各方力量,使不同價值取向的社會主體能積極參與社會治理,一是在全社會形成廣泛認識,使“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深入人心,獲得各方的認可和支持。在過去幾十年間,我國社會治理主要倚重政府進行管理,社會主體則較少參與。而社會主體事實上也是社會治理過程中不可忽視的重要力量。因此,在當前時代背景下,黨和政府要注意引導社會主體參與合作治理。社會是一個多元人群的復雜構成,不同群體和個人之間,認知能力和公共意識也存在差異。因此,在社會治理過程中,如何協調多元主體共同參與成為一個難題,“合作治理”的方式將有望解決這個難題,凝聚各類主體,構建合作機制和共治模式,共同推動治理格局呈現出政府和社會自治有機銜接的良好局面。[5]二是建立多元社會主體共同參與的體制機制。以前由于過度依賴政府治理而制定了大量的行政管理文件和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社會組織和社會公眾參與的熱情和積極性。新時代背景下,要圍繞“共建共治共享”目標,建立富有民主和法治精神的機制和體制,積極引導多元社會主體參與其中,并為其參與“共建共治共享”創造條件。事實證明,“共建共治共享”離不開制度保障。只有廣泛主體參與社會治理,才能讓民心涌現,讓民聲得以傳遞,才能滿足居民政治參與的愿望,也只有這樣,社會治理才能真正實現多元主體廣泛參與。

促進預防與化解社會矛盾的“大調解”機制建設。在中國城鎮建設不斷推進、市場經濟快速發展的背景下,不同群體間出現了不同的利益追求,社會矛盾開始涌現。因而,社會公平遭受影響,對社會穩定也構成了一定威脅,不利于和諧社會的形成與發展。同時,不同群體間的利益糾紛和沖突也將對我們黨的執政能力和治理能力形成考驗。因此,妥善處理好不同利益主體間的糾紛和分歧,是我們黨和政府努力的方向。目前,人均發展不平衡、地區差異較大等因素正成為社會矛盾激化的誘因。故而,建立以人民調解為主、行政調解參與和司法解釋保障的“大調解”機制顯得尤為重要。需要注意的是,一方面,在“大調解”中,發揮主導性作用的是行政調解。我們要圍繞行政調解的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和標準的行政調解程序。與此同時,還要注意提高調解人員的業務水平和素養;另一方面,司法解釋是最后的屏障。當各方在調解中不能實現諒解時,則法院會介入糾紛,進行司法調解,有時也稱訟訴調解。司法解釋作為法治的一部分,在執行過程中也需要不斷更新和完善,要關注每一個人的利益。在國家法律、規章、社會公序良俗等的指導下,在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主持下,人民調解的調解對象主要是民間糾紛當事人,采取的方法主要是規勸、疏導、換位思考等,努力使沖突雙方互諒互解,自愿達成協議,從而使糾紛和矛盾得以消除。[6]人民調解在本質上是人民的自我管理、教育和自我服務的一種自治行為,是“大調解”的基礎,是基層治理體系中不可或缺的一個組成部分。

基于大數據技術和智慧城市建設實現智能化治理。目前,物質經濟成為各方主體追求的一個利益目標,在利益面前,矛盾和糾紛涌現,如何平衡各方利益,使不同主體實現對話合作,成為社會問題治理的一個出路。但實際上,社會治理主體并不是一個整體,而是被割裂的多個部分,不同部分之間又存在著阻隔。因此,社會治理存在碎片化現象,治理水平低下,治理效果與治理預期極為不符。在網絡技術快速發展的今天,社會治理日漸需要技術的支持和幫助,在社會治理中引入互聯網技術,積極運用大數據,能夠使社會信息更加透明和立體,為政府社會治理帶來益處。利用技術性手段,提升社會治理水平,讓社會治理格局插上智能化的翅膀,是當前發展的主要方向。新時代條件下,以互聯網技術為支撐,通過收集各類社會治理數據,逐步將不同治理主體拉到同一個信息溝通領域中,為治理主體間的溝通和交流建立橋梁,同時,也拓展了不同治理主體參與治理的渠道和途徑。在各類網絡終端日益普及的今天,社會呼聲開始受到政府的關注和重視,由此,推動了社會治理方式的發展和變革。[7]

此外,實現智能化的社會治理格局,離不開智慧城市的建設支持。在建設智慧城市過程中,需要不同政府部門共同協作,一起努力,在互聯網技術的背景下逐步提高城市治理的整體性,拓展渠道,廣聽民意,為公眾參與社會治理提供便利,持續加強城市智能化管理網絡建設,不斷提高公共服務、公共決策、社會治理的智能化水平。智慧城市的建設,離不開各種數據的收集和處理。各治理主體應積極配合和推動數據共享,利用大數據為城市“精準診治”,實現“靶向治理”,從而提高城市問題解決的針對性和科學性,并不斷創新治理機制和體制,積極探索智能化背景下的治理方法和思路。例如,為了推動城市治理智能化,天津市在城市建設、生態建設等多個方面接入移動互聯網技術,使社會公眾也能實時對城市治理問題暢所欲言,從而提高城市治理過程中的公眾參與水平。

健全社會治理的配套體系?!肮步ü仓喂蚕怼钡纳鐣卫砀窬诌€要有相應的配套體系,在“共建共治共享”的視野下,社會治理配套體系應包括三個方面。

第一,健全社會公共安全體系建設。和平的生活環境是每一個公民的內心向往,同時,也是事關人民群眾的直接利益,關系到人民群眾健康、財產等各方面的安全。經過幾十年的快速發展,我國社會正進入新的歷史時期,公共安全事件也時有發生,每一次安全事件的發生,不僅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存生活安全,而且也對黨和政府在新形勢下公共安全危機的處理和應對形成考驗。公共安全體系的建設,對于國家穩定和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因此,建立健全預防體制機制對國家長治久安意義非凡。健全公共安全事件的應對和解決機制,完善事件善后處理方案,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責任制,預防重特大事故發生,為社會穩定發展構建安全基石,全方位、多層次編織公共安全網,努力建設平安中國。

第二,推進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目前,我國正處于轉型關鍵期,市場經濟體制、農業發展方式和社會開放水平均有所變化,傳統與現代、國內與國際間的思想理念正在交流與碰撞,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極為重要。具體來說:一方面,需要在全社會積極弘揚正能量,努力提高全體國民的心理健康水平;另一方面,要引導和強化社會成員的人格培養,塑造自信自尊、積極向上的良好心態,主動推進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為促進和諧社會建設、文明社會發展提供動力與支持。

第三,完善社區治理體系建設。在社會治理過程中,要重點關注城鄉社區,圍繞人這個根本,創新體制機制建設。目前,按照中央部署,基層治理正成為新時期社會治理的重點,要圍繞基層治理投入更多資源,實施網格化管理,以社會化服務為指引,完善和健全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引導基層建設邁向新時期。

注釋

[1]詹國彬:《走向善治:以十九大報告精神為指引開創社會治理新局面》,《南京審計大學學報》,2017年第6期。

[2]顧朝曦:《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 開啟中國特色社會治理新征程》,《中國民政》,2017年第24期。

[3]王名、李朔嚴:《十九大報告關于社會治理現代化的系統觀點與美好生活價值觀》,《中國行政管理》,2018年第3期。

[4]陳曉春、肖雪:《共建共治共享:中國城鄉社區治理的理論邏輯與創新路徑》,《湖湘論壇》,2018年第6期。

[5]朱新武、王明標:《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理論闡釋與體系構建》,《新疆大學學報(哲學·人文社會科學版)》,2018年第6期。

[6]夏錦文:《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理論構建與實踐探索》,《江蘇社會科學》,2018年第3期。

[7]薛瑞漢:《新時代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研究》,《中州學刊》,2018年第7期。

責 編/肖晗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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