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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下公眾健康教育的法律保障

2020-08-19 08:49王大榮
成長 2020年9期
關鍵詞:新冠肺炎法律

王大榮

摘 要:與普通疾病的防控相比,傳染病尤其是烈性傳染病的防控要求更為嚴格,因為傳染病的影響更強,并不僅僅局限于個人,稍有輸送,即會給公共健康和社會安全產生嚴重威脅。就目前來看,我國公眾針對傳染病防治素養普遍偏低,我國法律關于公眾健康教育的規定也十分籠統。以2020年初我國防控新冠肺炎的情況來看,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拒絕執行防控措施的現象多有發生?;诖?,本文將探討公眾健康教育的法律保障問題,希望可以全面提高我國民眾的傳染病防治素養。

關鍵詞:新冠肺炎;公眾健康教育;法律

1 前言

我國在防控新冠肺炎期間,從新冠肺炎疫區出離后確診的病歷雖然不多,但其背后反映出的問題卻十分嚴峻,即在傳染病事態十分嚴重的情況下,仍舊有人違反全國大隔離的政策,表現出十分低下的健康素養,這與我國公眾健康教育的缺失存在很大的關聯。對此,應從法律層面制定規范,保障公眾健康教育的有效落實,如此才能有效提高我國傳染病防控能力。

2 新冠肺炎之下我國公眾健康教育表現出的問題

在面對一些重大的傳染病疫情時,公眾在疫情防控中起到了決定性作用。健康素養高的公民能夠主動配合各項防控措施的實施,而素養低的民眾在有些情況下則會破壞疫情防控的階段性成果。結合本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來看,我國公眾教育健康表現出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點:

其一,公眾整體健康素養水平較低。在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之后,我國在短時間內出臺全面隔離政策,并動員全面應對疫情,但具體實施中,公眾防護過于遲緩,對疫情危害性缺乏有效認知,因之出現的謠言和醫療擠兌現象時有發生。還有個別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病毒的超級傳播者,為疫情防控造成了很大困難。

其二,公眾難以獲取疫情準確信息。新冠肺炎疫情所帶來的社會動蕩也催生了“信息海嘯”,公眾每天都會接收到謠言和錯誤信息,給專業信息的傳播造成了不利影響,但這也暴露了政府和社會在應對謠言方面的不足,未能實現主動預防和抵御錯誤信息。

其三,與傳染病防治相關的健康教育法律法規有待細化。根據目前我國《傳染病防治法》的相關規定,國家應建立健康教育制度,提高公民的健康素養,同時也規定了公民在傳染病防治過程中負有的責任和義務,但由于缺少具體的實施細則,導致公眾健康教育的落實情況并不理想,因之我國公眾普遍缺乏健康知識儲備以及防控意識。

3 公眾健康教育的法律保障

針對這次新冠肺炎疫情下我國公眾健康教育方面暴露出的問題,想要改變當前狀況,必須對現有的公眾健康教育機制進行健全,同時對相關法律細則進行完善,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辦法,從多種渠道提升公眾的健康意識和知識水平。

3.1 強化宣傳教育力度

我國在實施公眾健康教育的過程中應遵循通俗化、組織化的原則,即要選擇公眾易于接受且覆蓋范圍較廣的方式開展宣傳教育工作。過去比較常用的發放疫情防護手冊的方式所取得的效果十分有限,因為民眾很少會主動學習其中的內容。對此,應借助電視、公共交通工具等媒體渠道向廣大人民普及傳染病防控的相關知識和措施。必要的情況下,各省市應設置專門的應急電臺和電視平臺,對傳染病相關知識進行科普。

3.2 公眾健康教育必須要突出針對性

在實施公眾健康教育的過程中,必須要充分考慮性別、年齡、職業、文化水平等多方面的因素,針對性的制定教育方案。例如,城市居民更傾向于健康知識講座之類的活動,農村則更適合采用小組討論、口口相傳的方式。而且健康宣教在內容選擇上應突出深度,不能僅停留在個人防護的層面,應闡明傳染病防控健康知識及其原因。除此之外,針對一切弱勢人群,如老年人、低學歷人群,也要針對性的采取重點干預措施,如通過傳統電視臺、廣播電臺、報紙等渠道進行高頻率的宣傳,避免其被謠言蠱惑。

3.3 以社區為單位開展健康教育和應急演練

對于新冠肺炎這類重大傳染病,每一個公民都負有防控責任,實施公眾健康教育以提高健康素養,可以為疫情之下社區基層治理創造良好的條件。具體是在日常管理的過程中,實施高頻率的健康宣傳教育,使社區居民始終保持對傳染病的警惕性。同時,還應定期組織社區居民開展傳染病防控應急演練活動,頻率可以和火災消防演練相同,一年1~2次即可。對此,基層應急管理機構、衛健委、城市綜合管理委員會等機構或部門應做好協調配合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結束之后,我國應盡可能做到每年組織全面參與一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演練,將完善的傳染病防治法實施細則貫徹落實下去。

3.4 對傳染病防控所需的健康教育資源進行完善

針對傳染病的公眾健康教育工作需要龐大的教育資源提供持續的支撐,這一點也需要從法律層面提供保障。結合我國衛生統計年鑒的相關數據來看,截止到2018年,我國健康教育所的人員數量為931,相較于2002僅提升了193,這說明我國長期缺乏公眾健康教育專業人才。而且各個基層社區所掌握的健康教育資源也十分有限。

4 結語

綜上所述,2020年初的新冠肺炎疫情使我國公眾教育方面的不足暴露出來,對此應從法律政策方面健全保障機制,推動公眾健康教育的全面落實,提高民眾的傳染病防控意識和能力,幫助我國更好的應對類似的傳染病疫情。

課題:山西省教育科學“十三五”規劃2019年度課題,基金編號:GH-19250

參考文獻:

[1] 王帆,鄭頻頻,傅華. 新冠肺炎疫情中的健康傳播與健康素養[J]. 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2020,15(01):3-4+9.

[2] 義旭東,趙佳偉,肖雅麗,蘭虹. 中國公共衛生與醫療體系的裂痕與彌合——基于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思考[J]. 成都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0(02):3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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