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直播帶貨的刑事法律風險

2020-09-10 07:22孫菲
家庭服務 2020年12期
關鍵詞:銷售員罰金刑法

2020年7月6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了包括“區塊鏈工程技術人員”“互聯網營銷師”“在線學習服務師”等在內的9個新職業,而其中引起廣泛關注的是“互聯網營銷師”職業下設的“直播銷售員”工種。自此,從事直播帶貨工作的薇婭、李佳琦等主播,有了官方的職業稱謂,即“直播銷售員”。

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催生了多樣化的創業就業模式。據相關報道,在商品市場領域,隨著短視頻、直播帶貨等網絡營銷行業的興起,覆蓋用戶規模在8億以上,互聯網營銷從業人員數量以每月8.8%的速度快速增長。然而,直播銷售員在直播帶貨時,也應當依法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同時,不得侵犯知識產權、破壞市場秩序。在2020年“雙11”購物節即將來臨之際,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于11月5日出臺了《關于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從行政監管的角度規范引導網絡直播營銷行為。

因此,本文從檢察官的角度,梳理了直播帶貨的刑事法律風險,支持直播銷售員合規創業就業,助力直播營銷新業態的健康發展。

一、假冒商品賣不得

【典型案例】

日前,上海破獲首例網紅直播帶貨售假案。2020年8月28日下午,女主播廖某正對著鏡頭試穿各類女裝,數以萬計的粉絲正在圍觀,而后廖某被警察當場從鏡頭前帶走。原來,廖某及其團伙成員,利用“網紅主播直播帶貨”形式銷售多個奢侈品牌的箱包、服飾等商品,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據2020年10月16日的公開報道,目前已抓獲犯罪嫌疑人50余名,其中41人已被依法批準逮捕。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檢察官釋法】

刑法分則第三章第七節專門規定了侵犯知識產權罪,該章節的罪名重在對商標、專利、著作權、商業秘密等權益的保護。其中,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銷售金額不滿五萬元,但已銷售金額與尚未銷售的貨值金額合計在十五萬元以上的。只要具備三種情形之一,應予立案追訴。此外,售假行為還可能同時觸犯銷售偽劣商品相關罪名,主刑最高可達無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二、專賣商品需謹慎

【典型案例】

被告人李某伙同他人于2016年3月至10月間,在未經批準或檢驗的情況下,在北京市東城區某地,由李某通過某網絡直播平臺對“純中藥減肥膠囊”進行宣傳,將“純中藥減肥膠囊”分裝以后以每瓶1 900元左右的價格銷售,銷售金額共計人民幣70余萬元,獲利人民幣15萬余元。按照當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規定,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認定,涉案的“純中藥減肥膠囊”應依法按假藥論處。最終,被告人李某因犯生產、銷售假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八十萬元。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檢察官釋法】

我國法律法規對醫療、藥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煙草等實行特許經營或以專賣許可經營的方式進行監管,未經許可的,不得擅自經營,情節嚴重的,涉嫌構成刑事犯罪。銷售上述物品的,根據銷售物品的種類不同,除了可能涉嫌非法經營罪,還可能觸犯相應的銷售假藥、劣藥、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等罪名,最高主刑可達死刑。

三、美妝用品需把關

【典型案例】

2014年9月至2016年11月11日,被告人劉某從他處購進祛痘美白萬能膏,伙同他人在明知該產品含有氯霉素且成分不符合標簽標注的情況下,仍通過自己開設的淘寶店、微信號以網上銷售的方式銷往全國各地,銷售金額達14萬余元,未銷售的產品貨值達15萬余元。購買者使用后出現激素依賴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等皮膚癥狀。最終被告人劉某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檢察官釋法】

護膚、美妝等產品已經成為網絡直播帶貨的主要商品類型之一,然而“護膚不成反被毀容”的情況并不少見。我國法律對保障化妝用品安全做出了特別的嚴格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八條專設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該罪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是特殊法條與一般法條的競合關系,實踐中從一重罪論處。

【檢察官提示】

在法律人看來,“經營有道”不僅是指有經營策略和技巧,從而獲得良好的經營成果,而且應當以合法的途徑經營,才能持續擴大經營成果。網絡直播帶貨這種新興營銷方式的加入,使剛剛過去的這個“雙11”購物節更“嗨”,但直播銷售員務必要知曉直播帶貨的法律風險,以免“嗨”完之后深受其“害”。

(作者孫菲任職于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檢察院)

猜你喜歡
銷售員罰金刑法
我國刑法立法效益提高的制約因素與實現途徑思路構建
罰金刑執行難的立法解決路徑
刑法修正案研究述評
中國刑法立法晚近20年之回眸與前瞻
《農村百事通》微店鋪銷售員正在招募中……
銷售員的幽默
創造機會
刑法修正案的立法方式考察
江南春破財2100萬
送什么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