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輝明,林學鋒
福建省泉州市兒童醫院神經內科 (福建泉州 362000)
對照組采用丙戊酸鈉(陜西興邦藥業有限公司,國藥準字H61021048)單一藥物治療,口服,每次5 mg/kg,每日3次;根據患兒的病情每周逐漸增加給藥劑量,增加劑量為5~10 mg/kg,維持劑量為每日30~40 mg/kg,持續用藥3個月。
試驗組在對照組基礎上采用左乙拉西坦(重慶圣華曦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國藥準字H20143179)聯合治療,口服,每次10 mg/kg,每日2次,每周增加劑量為5~10 mg/kg,最大劑量控制在每日30~40 mg/kg,維持此劑量進行治療,持續用藥3個月。
表1 兩組癲發作情況比較(次,
試驗組治療有效率高于對照組,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見表2。
表2 兩組臨床療效比較
治療前,兩組P300潛伏期、MoCA評分比較,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均P>0.05);治療后,兩組的P300潛伏期、MoCA評分均較治療前改善,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且試驗組治療后的P300潛伏期短于對照組,MoCA評分高于對照組,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均P<0.05),見表3。
表3 兩組P300潛伏期、MoCA評分比較